这一幕一直像梦魇般在呈现:1968年的一个下午,公安局来到上海市茂名南路林昭母亲家,通知她,女儿已被镇压,罪名是现行反革命,并要家属交五分钱子弹费。

前几年,多少次我懵懂地经过此地,直到这一幕大白于天下,我一下子觉得这条马路变得异乎寻常。每次送女儿经过这里去补课时,便告诉她,以前林昭就住这儿。读小学的女儿似懂非懂的听我讲述着,然而,我不忍心讲林昭被押到龙华机场被处决的一幕,因为林昭也曾有我女儿这般如花似玉的年龄,而我女儿怎么能够理解一个人来到这世上,会遭致如此残暴的毁灭,一群人竟然能以意识形态之名,决定一个人在这世界上的生存权利,能轻易地用一粒五分钱的子弹,射入如此娇嫩却又坚如盘石的肉体。

林昭1963年写下的这段话:“民间本在传说死刑犯受枪弹费自己出钱,而一颗子弹价值一毛几分,我就自费购买了也没关系,只要给人一个死法……”,仿佛一语成谶,命运成了某种冥冥之中注定了对时间的一种捆绑,同时,它也折射了林昭先知般的无畏和预言的定数。

更为宏大的谶语来自林昭的长诗《普罗米修斯受难的一日》,有文章将其称为“光辉的谶语”,我觉得一语中的,它呈现出牺牲的殉道精神及盗火者光明的昭示。

继续阅读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