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芳案通报:坚决不认罪

前天(2016年9月28日)上午在湖南平江为一信仰案开完庭后,即赴武汉,第二天(2016年9月29日)上午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拟会见王芳,主要是告知其上次为何临时取消开庭,及延期审理等事,并顺便看看其身体状况,特别是癌症病是否恶化。

在办理会见手续时,值班员打开电脑一看说王芳不能让律师会见。闻之,我心里一惊:是不是王芳又关禁闭了?!便与之理论一番说:此案已到法院审理阶段了,况且之前我都见她好几次了,这次凭什么不让律师见?!另一女警便出来将我叫到一边说:“我们正在请示领导,请你不要影响其他律师办理会见手续。”。

经抗争之后,终于见到了王芳。

告知王芳上次突然取消开庭可能是美、欧盟大使突然通过外交途径要求旁听,打乱了当局预设的方案。王芳听后精神倍增。后王芳告诉我:9月22日武昌区法院经办法官来提审了,法官问她上次的笔录(指认罪就可放人)考虑得怎样?王芳回答很坚定“坚决不认罪!”。

后法官就将《人民法院报》报道翟xx认罪就判缓刑的消息给王芳看,并对王说:“你看翟xx与你是同案,他一认罪就出来了。”。王芳用双手蒙着自己的双眼不看。接着法官又将其母亲希望王芳认罪早点出来的笔录给王芳看,王芳仍是双手蒙眼不看。出了看守所之后,王芳妈告诉我:法官要她找王芳的女儿,安排其女儿跟王芳在看守所见一面。

二、王喻平案:王喻平是不是受了非人的折磨,身体状况不能让律师见了?

会见王芳后,当天(2016年9月29日)下午同王喻平弟王井平即赴武汉洪山监狱拟会见王喻平。

我们来到狱政科说明来意之后,值班员说:他们是下午3点半钟之后就不安排会见,值班警察下班,你们是3点40才到,所以不能安排律师见,要我们明天早上8:30再来。为了不再生枝节明天能顺利见到王喻平,我强忍着就不跟他们理论什么了,临走时我又反复地问他们:我除了带律师三证(律师证、委托书、所函)外还有其他什么特殊要求?他们说“你来就是了,我们会按规定办。”;后我和其弟王井平又到该监狱五楼找曹姓监狱长说明来意、出示证件和王喻平委托我代理其申诉的三份委托书(一份是在二审期间王喻平签署的格式化委托申诉书、一份是王喻平在江北监狱期间其弟签署的委托书、一份是王喻平在江北监狱期间通过该狱警察寄给我的写有坚定民主理念的手书委托书)。曹姓监狱长看了该手书委托书,忍不住笑。见此,我说:“你不用笑,不管其内容如何,我只是证明其委托我申诉而已,且该委托书是通过江北监狱的管教寄给我的。”。曹满脸笑容,装得似乎很客气,看了我的律师证后,就说“你明天上午早点来吧!”,接着还主动特别提醒我“除了带这二证外,还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今天(2016年9月30日)早上8:30我和王喻平弟满怀希望准时赶到该狱政科,一女警见我们之后就说“你一个律师是不能见的,按规定一定要两个律师才能见。”。我知道他们是在故意折腾我,便说“昨天我不是反复问了你们吗?你们怎么不说呢?我今天来了你们又说要两个律师。”。接着我又说“我马上要武汉来一名律师,是不是就可见了?话说在前头,除此之外你们还有无别的特殊要求?免得我们浪费时间和精力!”。熊姓科长听后,知道忽悠不了,就说“即使来了两律师也见不到,我们还要请示省监狱管理局,要省监狱管理局批准才能见。”。面对如此泼皮无懒、言而无信。我们只好再找曹姓监狱长,曹一见到我们,与昨天判若两人,变了另一面孔。官话连篇地说“我们是严格按规定办事,昨晚我们查了一下相关规定,会见是要两个律师还要报省监狱管理局批准。”

面对如此官痞,我什么话都不想说了,免得脏了我的嘴巴!只是想:王喻平是不是受了非人的折磨,身体状况不能让律师见了?

文章来源:维权网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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