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革命常常是改良的结果》。本文是关于公民社会的,目的是告诉大家怎样吃前面五个饼。

公民社会最重要的价值之一,就在于它可以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实现各种各样的目标。像军队或政府之类严格的等级制组织在实现单一目标方面或许是有优势的,然而要完成多种任务,实现多种目标,还是像市场和公民社会一样的组织方式更加有效。

对于政治行动或运动来说,公民社会有两大主要作用:

一是吸引支持者的参与,扩大支持者队伍。任何政治行动或运动的主要成分,都是要吸引支持者参加行动或运动,把消极的盟友变成积极的盟友(以及把积极的对手变成消极的对手)。公民社会因其所具有的多样性,可以举办各种各样有吸引力和针对性的活动,吸引各种各样的支持者参加行动或运动。

二是给活动家提供培训。现在有些人反对“素质论”。张雪忠写过一篇文章,说素质论的主要问题是太过宽泛,因而对解决问题没有帮助。我认为这一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然而,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明明已经提出了具体的解决问题的建议,某些反对“素质论”的人还是将这些建议也当作“素质论”嗤之以鼻。我认为这种反对也没有什么意义。言归正传,我们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之一,就是给活动家提供有关非暴力斗争和战略战术方面的培训。而公民社会组织恰好是提供有关培训的合适场所。

除此之外,公民社会还可以开展以下行动:

1.为活动家提供保护。在米洛舍维奇政权统治下的塞尔维亚,青年组织Otpor!(“抵抗!”)组建了一个能够迅速动员的网络,在举行抗议活动期间,他们时刻做好准备,一旦抗议活动中发生逮捕,就立即在警察局外举行二次示威,以此来保护被捕的活动家,并且告诉当局逮捕的威胁是无效的。他们还用幽默和戏剧表演来减轻人们对政府的强力的恐惧。

2.组织抗议活动。在土耳其,“黑暗带来光明”运动动员了三千万人,通过每晚在同一时间关灯的方式来抗议政府的腐败。世界各地的活动家们都使用过类似的战术:赞比亚人民每周五同一时间按响汽车喇叭,抗议总统决定修改宪法以便继续留任。智利人民通过高声鸣响汽车喇叭和在公寓里敲击锅碗瓢盆来抗议皮诺切特政权。20世纪90年代末,拉托维亚、爱沙尼亚和立陶宛民众也曾经通过公开演唱民歌的方式来抗议苏联的统治。这些运动的目的都是让民众摆脱恐惧、孤独和挫败感。

3.记录侵犯人权的罪行,惩罚犯罪者。柬埔寨、巴拉圭、阿根廷和危地马拉等国的公民社会组织都曾采用各种方法来记录独裁政权的侵犯人权罪行。他们搜索有关档案,建立数据库,利用法医学技术来寻找受害者的遗体,有的团体还公开曝光侵犯人权者,在他们家门口举行示威。

4.组织平行机构和替代性机构。例如,波兰的团结工会就曾成功地侵蚀了波兰统一工人党对工人的领导权。南非黑人城镇中的民选地方政府和人民法庭,在整个南非实现民主很久之前,就已经完全篡夺了由种族隔离政权任命的行政官员和法官的权力。

总之,公民社会的价值就在于其多样性。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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