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真理需要秘传。从古代至现代,那些高贵的哲人为了免遭迫害,因此发明了秘传知识[1]。据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2]。”

  

有这样一个神话:巫师苏格拉底曾经因为思想罪被雅典民众判处死刑,因此,巫师的弟子柏拉图发明了“隐微写作”,以秘密传授的方式表述其政治哲学。由于民众在德性与智性上都远低于少数高贵的思想精英,因此,哲人必须欺骗或迷惑民众[3]。真正的真理——那绝对是一个秘密,不能轻易为人所道。这一传统,贯穿于古、今、中、外一切圣人的思想与实践之中。

  

按这样的高深理论,政治真理就是一套精妙深微的秘密知识,完美的政治取决于高贵精英的品德与智识,而圣人“以神道设教[4]”,对愚昧的人民进行欺骗。用《老子》的话说就是:“圣人之治……常使民无知无欲[5]”。

  

奇怪的事情出现了:古代中国并没有一位巫师苏格拉底被“群氓民主”判处死刑,这也意味着没有一位柏拉图来首创“隐微写作”——那么,所谓中国式的哲人隐微写作——孔子的“春秋笔法”究竟来自哪里?

  

为何与“彼西洋之学”不约而同地都出现了同类型的政治哲学思想?这是“东方自有圣人出也,西方自有圣人出也”的体现,还是背后有其它的思想文化原因? “高贵知识”的秘传真是哲人王政治思想的特有产物吗?

  

G.维柯指出,古罗马的政体下,行政与祭祀权皆为元老院精英所垄断:“而有关他们的法律的科学(或知识)都被视为神圣的,sacred或保密的,secret(二者实际上是同义的),保密在最高祭团里(只有元老们才有资格进最高司祭团),在英雄时代的一切其他民族中都是如此[6]。”维柯看到了古典时代那“高贵政治”的实质乃是宗教性的,此种政治秘术与远古宗教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并且广泛存在于“其他民族中”。

  

此种宗教性的秘密政治操作在中国的“三代”历史中也并不鲜见。《尚书·金滕》中,周公向鬼神祝祷之后:“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伪孔传云:“藏之于匮,缄之以金,不欲人开之。”《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藏其策金滕匮中,诫守者勿敢言”。可以想见,祝祷的效用与宗教-政治的秘密在周公看来只能在神与政治精英之间交通,不能轻易示人。

  

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最早的那批政治家就是集神权、政治权为一体的巫王[7]。中国古经书叫做:“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8]。”虽然经过了“轴心时代”的洗礼,但西方古典时代的哲人精神之原型无疑来自轴心时代以前的巫王传统。柏拉图《理想国》中将社会分为金质的哲人王、银质的守卫者、铜质的劳动者三类,形成一个金字塔形的等级社会。这一划分并非柏拉图原创,而是源自于古代印欧社会与思想的基本结构。古代印度社会分为婆罗门,负责宗教献祭;刹帝利(ksatriya),即武士保卫者;吠舍(vaisya),即生产者。古代凯尔特人将社会分为德鲁伊特(druids),即祭司;军事贵族(flaith)和牧牛者(boairig)[9]。这一社会-宗教结构也同样见于古代伊朗。柏拉图的“高贵政治”理想显然来源于古代印欧文化的古老传统,在这一传统中,我们可以更清晰地发现,哲人王的原型就是远古宗教中的大巫师。

  

如果说古典时代的俄耳甫斯密教与毕达哥拉斯学派都与柏拉图主义一样迷信秘密知识的话,那么,前二者的核心价值就在于通过秘密知识获取来世的宗教幸福,而后者则大力发扬了统治秘术,并试图将这一远古巫王的遗产引领进入政治领域。

  

在古典希腊文明出现之前,希腊地区曾经存在过一个依靠宫廷中神巫国王秘密祭祀与管理来维系政治运转的迈锡尼文明(Mycenae)。随着神权政治的崩溃,秘术政治的迈锡尼灭亡了。希腊进入了一个依靠理性与城邦-公民政体为基础展开的古典时代。但正如韦尔南所说,古典政治“虽然与旧有的宗教治国方式相对,但并非完全排斥那些方式[10]”。古典的哲人王不但没有排斥那些方式,而且在精神维度中继承了那些远古神王的巫教遗产,并欲使之作用于城邦之中。

  

原始宗教依赖于一套复杂的秘密知识来维系卡里斯玛(Charisma)[11]的神圣结构。表现在语言上,往往就是隐语与文字、祭祀、占卜等一系列宗教元素的神秘知识。

  

什么是隐语?在原始思维中,语言与实体之间存在着神秘的互渗联系,为了对神灵、巫师、祖先表达敬意,必须采用一套区别于日常用语的符号系统来代替。例如,印度南部的安德曼岛人(The Andaman islanders)在服丧期间小心避免提到死者的名字,如果必须提及,就用“埋在大石头边上的那个”、“搁在无花果树上的那个”等短语来表述,或者用下葬地点的名称来表示[12]。这种原始习俗与中国古代的避讳文化实质上出于同一种心态——对隐语的敬畏。这种原始宗教中的隐语解构,正是“隐微写作”与“微言大义”的古老原型与心理基础。

  

在高贵的“微言大义”中,一个字的褒贬往往具有极其浓厚的宗教心理基础,例如,《春秋·庄公四年》的经文:“纪侯大去其国”的“大”字。《公羊》解释为:“为襄公讳也”,因为齐襄公为九世祖复仇,而《公羊》认为复仇“虽百世可也”。《左氏》无解答,仅记事。《榖梁》则认为,“大”是对“纪侯贤而齐侯灭之”的抗议。区区一字之中,竟有三种不同的理解,原因就在于春秋笔法背后复杂的宗教性判断,它与“天”有着神秘的价值联系。对其解释的复杂性,也正体现在隐语那一个字的巨大秘密之中。哲人王通过对隐语-秘密的解释垄断,获得了“绝地天通[13]”的巨大神巫力量。

  

那些自称高贵“秘传知识”、“隐微写作”的现代学说,至今仍然剥离不了那层来自母体的晦涩巫祝语言。巫师集团往往使用一套内部的语言,以使他者难以理解,增强其宗教的神秘、高深色彩。

  

中国的殷商时代是一个巫王一体的子姓王室与一群来自各氏族组织的巫师“贞人”集团联合执政的政治体。甲骨占卜,这一套交通鬼神的高贵知识就被这一王室-巫师集团所垄断[14]。这套对“愚昧民众”隐而不宣的秘密知识包括了甲骨文字书写能力与占卜预测的内容等。中国古经书中的神圣三代之王道政治就是这样依靠知识精英的巫术秘传知识而进行运作的。而中国东北的满洲人信仰中,凡有战争之前必先举行秘密祭祀,所奉之神无人知晓,祭祀方法也十分诡秘[15]。则体现了萨满教传统中,那深入人心的宗教性“秘密知识”的强大力量。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就曾指出,史前的萨满教信仰中,交灵的“秘语”(Secret Language)非常重要,他们能通过秘传或学习获得这种“秘语”。通古斯(Tungus)萨满相信,在他恍惚出神时能够理解所有自然的语言[16]。这种萨满巫觋自信自己所掌握的“秘密语言”作为一种知识,可以穿透宇宙和自然的真理,代表了“秘密知识”的强大力量。

  

在神话思维中,神圣的名字与实体之间存在着本质的联系。因此,巫师需要曲折委转又晦涩隐微地隐藏神名的知识不为他人所知。在古埃及神话中,伊希斯神因为骗取了太阳神拉(Re)的名字而使之被毒蛇咬死[17]。而中国春秋时代用于诅咒、讨伐敌方的用语也一概用私名。山西出土的侯马盟书中列举的敌方,无一例外的用了私名[18]。远古的巫师宣称神灵与王侯的名字——这一秘密知识不能为普通人所知晓,而一些现代哲学巫师同样在宣扬哲人王的“秘传知识”不能为愚昧的群氓所知。在一些部落,图腾也有十分复杂的秘密知识,萨满巫师对自已的图腾知识往往十分得意,藐视其他部落成员不懂得图腾知识。这些“伟大的秘密”,只能为巫师所垄断,或者只将这些知识透露给参与了入会礼的成员[19]。

  

当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穿越亚马逊丛林与印第安人交往时。某一天,一位南比克瓦拉人(Nambikwara)酋长模仿 列维-斯特劳斯这位白人在纸上画出一些线条,并拿着这张纸大声对其他印第安人“朗读”。意味自已懂得书写白人所拥有的秘密,以此来欺骗其他印第安人。

  

由此,列维-斯特劳斯领悟到了:“书写文字似乎是被用来做剥削人类而非启蒙人类的工具。这项剥削,可以集结以千计的工人,强迫他们去做耗尽体力的工作,可能是建筑诞生的更好说明[20]。”

  

这不正是哲人王们卡里斯玛神力的重要来源之一吗?拥有了使自已区别于他者的秘传知识与神圣能力——就可以役使你们这些成千上万的愚昧民众,让你们心悦诚服,对我们敬佩崇拜得五体投地。看吧,连一个亚马逊丛林中的土著酋长都深谙哲人王政治的秘术。不管这秘术是远古文字的书写还是交通鬼神的能力——抑或是其现代版——高贵且无人能懂却又自诩独自洞见到那灼热真理的光芒,并因此而进行“隐微写作”,凡此种种,都没能脱离其远古本质。

  

所谓掌握了最高秘传“真理”的现代巫哲们必须将所谓“知识”进行晦涩化的处理,使之不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免于成为公共事件或公共价值语境中的个体判断对象,其理由是“真理的光芒将灼瞎大众的双目”。显然,能够说出这种话语并自信拥有“知识神器”的现代巫哲已经有一个预设:那就是自己已经真理在手,其余之人皆为愚昧的群氓。因此其“秘传知识”就如远古时代珍藏在“閟宫[21]”中的“神器”一样,只能由少数巫王掌控。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鼎之轻重,未可问也[22]”。如果被视为“群氓”的他者敢于求问其知识的本质或试图使之将所谓“秘传”公布于大庭广众之下,则也会被视为“问鼎”行为的非法僭越。在远古宫庙中保管着秘密神器的巫王们通过掌控神器、文字以及相关的知识或典故来实现自身的“卡里斯玛”,并借此实现对权力的控制。没有这些所谓的“秘密”,他们将一文不值。因此,神器占有者也会通过对神器“秘密知识”的夸大与吹嘘来欺骗他者[23],因为只有他们懂得所谓真理的秘密,因此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对这些“秘传知识”作任意的处理,进而欺骗他者,神话自身。

  

现代巫哲们显然深谙其古代祖师之道,因此不断制造新的“秘密”和晦涩的现代巫祝语言,进而获得现代知识人与后现代人的怖惧敬畏之情。如果某些现代巫师看到本文而扣以“不敬圣贤”的罪名,那么,实在对不起,我只能告诉您,我的这篇文章也在搞隐微写作,是您没看懂我的真实意思。

  

李竞恒

  

2009年4月3日

  

[1] 刘小枫:《真理为何要秘传?——〈灵知派经书〉与隐微的教诲》,载《跨文化对话》2001年6期。

  

[2]《论语·泰伯》;杨树达云:“以民为愚不可知,于是乃假手于鬼神以恐之。” 《论语疏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P195。

  

[3] 刘小枫:《尼采的微言大义》,载《书屋》2000年10期。

  

[4]《易经·观》

  

[5]《老子》第三章

  

[6] 【意】G.维柯《新科学》下册,朱光潜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P539。

  

[7] 【英】J.G.弗雷泽《金枝》上册,新世纪出版社,2006年,PP86—92。

  

[8] 《春秋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

  

[9] 【美】米尔恰·伊利亚德《宗教思想史》,晏可佳 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PP164—165。

  

[10] 【法】让-皮埃尔·韦尔南《希腊思想的起源》,秦海鹰 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P44。

  

[11]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的“Charisma”指某种人格特质,某人因具有这个特质而被认为是超凡的,禀赋着超自然及超人的力量或品质。见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康乐 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PP353—354。

  

[12] 【英】拉德克利夫—布朗《安达曼岛人》,梁粤 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P81。

  

[13]《国语·楚语下》

  

[14] 张光直《美术、神话与祭祀》,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P33。

  

[15] 王春霞《“排满”与民族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P184。

  

[16] Mircea Eliade:SHAMANISM:Archaic Techniques of Ecstsy,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by WILLARD R.TRASK,Princeton and Oxfor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4,P96.

  

[17] 【美】E.A.华理士《埃及亡灵书》,罗尘 译,京华出版社,2001年,PP69—71。

  

[18] 吕静《春秋时期盟誓研究:神灵崇拜下的社会秩序再构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P220。

  

[19] Robert Tonkinson,The Mardudjara Aborigines:Living The Dream In Australia’s Desert,New York,1978,P89.

  

[20]【法】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王志明 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P385。

  

[21]“神宫幽邃,故言閟也”,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62页。

  

[22]《左传·宣公五年》

  

[23] 例如,周王室就曾通过对神器“九鼎”重量与形制大小知识的夸张来欺骗齐王。见【美】巫鸿:《礼仪中的美术:巫鸿中国古代美术史文编》上册,郑岩 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PP55—56。

来源:爱思想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