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权日”答“零八宪章论坛”问 赵常青:1989年因参与学潮入秦城监狱;1998年因以独立候选人竞选县级人大代表被以“煽颠”名义判刑3年;2002年因为起草《中国公民运动宣言》及相关民主人权活动被判刑5年。2010年因为庆祝和平奖被行政拘留8天,软禁宾馆68天;2008年12月10日签署《零八宪章》;发表文章若干。(阅读全文) 文章导航 余杰:叶公超为何不见容于蒋介石? 张祖桦访谈:《零八宪章》——一个普世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