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言

第四章 考察证据的可信度

在上一章《寻找推理的谬误》中,笔者介绍了如何识别党媒评论推理中常见的各种谬误,既能防骗,也有助于揭露与批驳,提高思维水平。

如果说识别推理的谬误主要是形式上的,那么,进一步考察党媒评论推理中证据的可信性,则主要是内容上的,难度更大,即对作者推理结构中的“事实”声明进行批判性评价。

一、证据的重要性和来源

我们的世界观是自身经验(第一信号系统)和各种渠道的信息共同塑造的,这些信息大都是间接的,属于符号(第二信号系统),而评论是对这些包含“事实”信息(符号)的加工和解释,所有评论的推理几乎都包含作者希望我们接受的“事实”,即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是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可能以结论、原因或前提的形式出现,这些观念可以统称为“事实性声明”。

对于一个“事实性声明”,要判断其绝对正确或错误,也是很困难的,所以,问它是否有依据比问它们是否真实更重要。你首先要问:“我为什么相信它?”“这项声明需要证据的支持吗?”如果这项声明有证据,你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证据的可信度有多大?”每种证据都有优点和缺点。如果证据数量多、质量好,这项声明的可信度越大。

以《大赦国际,西方最偏执的因子之一》(2015年2月27日)为例,“事实性声明”有:(1)描述性结论:“往轻了说,大赦国际有些认识模糊,见识太少,它是西方价值体系里最偏执的因子之一。往重了说,它就是不断通过为西方的利益说话,干西方政府不方便干的事,来谋求自己的好处,包括影响力。”(2)支持描述性结论或说明性结论的理由:“大赦国际是由西方主导的一个十分有名气的非政府组织(NGO)之一,近年来由于世界相对和平、安全,加上有互联网助力,NGO有了更多发言权,各国公众也有了较多耐心和兴趣听它们说话。”“大赦国际、记者无国界等NGO与西方主流政治及财经力量贴得很紧,在很多时候,它们就像是西方权力的传声筒。”(3)描述性前提:“NGO是西方体制下的特殊产物,它们很适合西方的政治及社会土壤,政治性的NGO尤其起到‘冒泡’的作用。一些西方的NGO一直想向中国渗透,中国也有一些人对NGO的作用很推崇,甚至有些膜拜。其实西方的NGO非常复杂,它们很多都表现出比政府组织更容易偏激、一切为了本组织的好处而把社会责任放到之后甚至一边的倾向。”对于不同的“事实性声明”,我们需要提出不同的问题。对于(1)描述性结论,你要问;“这个结论是否得到了证据的支持?”对于(2)支持描述性结论或说明性结论的理由,你要问:“这个理由有没有得到证据的支持?”对于(3)描述性前提,你要问:“证据能否很好地支持前提?”

一项事实性声明要被认同,有三种情况:(1)声明是众人一致认同的常识;(2)声明是某一个充分理由支持的论证;(3)传达信息的人为其声明提供了可靠证据,或我们知道的其它证据能支持该声明。在这一章,我们探讨的是第三种情况。判断证据的充分性要求我们思考:“证据的可信度有多大?”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问:“这里的论证是指什么?”

在说明性论证中,需要用证据来支持那些作为事实性声明的理由;而在描述性前提中,证据用来直接支持描述性结论。

证据的质量是由证据的类型决定的。评价证据先要问:“这是什么类型的证据?”证据的主要类型有:直觉,个人经验,他人的证词,权威的意见,个人的观察,案例,科学研究,类比。

二、考察各种证据的可信度

1.直觉的证据

直觉作为证据支持一项事实性声明时,依靠的是“常识”、“内在感觉”或预感。由于直觉是个人性的,别人无法判断其可信度,可能还依赖其它类型的证据。

例如《防火墙带给中国互联网哪些影响》(2015年1月28日):“由于有的被屏蔽网站和网页在中国部分网民中很有影响,比如谷歌、脸谱、推特等是美国的主流网站,因此在国内外都有人把对它们的屏蔽看得很重。西方舆论一直把这件事当成中国‘没有网络自由’的突出例证。然而对于没兴趣上这些被屏蔽网站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又几乎不存在。实际情形是,这两种感受都在各自的方向上不断深化或扩大。”

针对“被屏蔽网站和网页”,作者根据自己的直觉将网民按“兴趣”与否简单地划分为两类,以此当作为官方防火墙辩护的证据之一,显然是无效的。对于从来没看过甚至没听说“被屏蔽网站和网页”的人来说,如何谈得上兴趣与否?而且由于人对信息的需求并不是固定的,有的人也许平时对“被屏蔽网站和网页”没兴趣,但为了证实重大信息,需要多方对比、求证,谁能说永远对“被屏蔽网站和网页”没兴趣呢?

2.个人或少数人经验的证据

单一的甚至是积累的个人或少数人的经验,都不足以代表所有的经验,如果仅仅把个人或少数人的经验,当作关于群体的概括性观点的依据,就会犯“概括草率”的错误。

例如《让大家玩好,中国将再上大台阶》(2015年10月10日):“谁说中国发展经济的动力不足了?谁说由于老年人增多,中国的‘人口红利’几近枯竭?‘十一’黄金周中国零售和餐饮总收入首破一万亿元大关,比去年同期增长11%。全年的旅游数据都在飘红。旅游正在成为中国人消费的新井喷。黄金周的旅游主力军是‘家庭’团队,而平时旅游的主力则是退休人群。旅游最初是中国年轻人的事情,如今这一热潮完全将退休者们攻陷。城市退休群体相互影响,旅游成为他们当中越来越多人的‘正事儿’。很多人几近玩疯,几乎在家闲不住,把大部分退休金都‘玩掉了’。”

且不说以旅游数字来否定“中国发展经济的动力不足”如何不充分,由于人口基数大,旅游的城市老年人再多也是少数,仅仅从表面上看,并不能代表整个退休群体,更无法证明作者后文所说的“他们很像是中国新崛起的特殊‘人口红利’”。

3.他人证词的证据

除非我们对提供证词的人的专业水平、兴趣、价值观、偏见等有更多的了解,否则,对其当作证词引用的个人的话,都不必在意。尤其要注意引用者在选择证词时,是否具有选择性、有个人兴趣、有遗漏的信息、有人为因素。

例如《香港书商配合调查真是被炒作歪了》(2016年1月6日):“李波在给其妻的亲笔信中表示他‘以自己的方式回到内地’,并配合调查。现在一些人仍要细究何为‘自己的方式’,质疑还是内地警员去香港把李波‘抓回内地’,认为这属‘越境执法’,违反《基本法》。”

试想一下,在缺乏司法独立的中国大陆,一个失去自由、处在高压之下的当事人给妻子写信,能有几分真实呢?作者的党媒身份也决定了引用这一证词的不可信,难怪遭到质疑。

4.权威意见的证据

当作者搬出权威的意见时,我们必须首先想一想:“我为什么要相信权威?”在质疑权威人士时,要想一想:他在某一特定问题上具有多少专业知识或接受过多少专业训练?他具有发现事实的特殊方法吗?我们是否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具有歪曲影响的相对自由?他与此相关的价值观、兴趣、态度、预期如何?他以往的信誉如何?

例如《“上访”般泡沫干扰不了习近平访美》(2015年9月24日):“习近平还明确无误地重申了中国坚定维护网络安全,表示中国将保障境外非营利组织在华的合法活动和权益。他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永不会关上,依法治国、反腐败将继续推进。美国社会期待中国领导人对这些重要立场的再确认,习近平的讲话赢得了美国具有影响力那批听众的真诚掌声。”结合这位权威人士以往和现在的表现,如果你生活在大陆且经历丰富、信息渠道较多,他的话你信吗?

5.个人观察的证据

由于每个人是透过价值观、偏见、态度和期望等因素合成的“眼镜”观察事物的,难免有误差,所以当个人观察用来支持有争议的结论时,还必须通过其他观察者来验证,或寻找其它证据来支持结论。

例如《乌镇盛况空前,唱衰者顾影自怜》(2015年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今天起至18日在浙江乌镇举行,习近平主席和巴基斯坦总统侯赛因、俄总理梅德韦杰夫等8位领导人以及20个重要国际组织负责人,120多个国家的2000多名嘉宾出席大会。这样的世界互联网盛会已经很成规模,它反映了中国互联网实力对全球的吸引。”以作者观察的参会国家、领导人及人数,就认为会议“很成规模”,进而证明“中国互联网实力”及其“对全球的吸引”,显然不具有说服力,这些都是暂时的单一指标评价。与此矛盾的是,其它证据显示,不仅大部分世界主要国家领导人没有出席,而且作者接着也承认:“西方一些主流媒体发出的声音有点酸,它们宣称中国是‘互联网管控大国’,在互联网自由方面‘排名垫底’。”

6.科学研究的证据

科学研究以大量观察资料为依据,是具有特殊分量的权威意见,一般是由受过专门训练的科研人员所进行的研究工作。但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将科学研究用作证据并不一定是可靠的。科研结果的是不是可信的证据,我们需要运用以下问题来判断:该科研报告的来源质量如何?其来源是否有较好的声誉?该研究中有没有其它线索能证明该研究做得很好?该研究得到其他人的验证了吗?该研究者如何选择他们需要的研究呢?是否为了支持其结论而有所取舍?研究者是否证明了自己将结论限制在一定的范围?某些人是否有歪曲该研究的理由?该研究的条件是否是认为的?有没有被歪曲?由取样研究得到的结果可以推广到多大范围?该研究所使用的评定和测量手段是否存在偏差或失真?

例如《中国“民主”排136“最好国家”排17的矛盾》(2016年1月23日):“最近两个榜单几乎同时出炉,第一个是2015世界民主指数排名,由英国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第二个是2016‘最好国家’排名,由华盛顿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BAV战略咨询公司和沃顿商学院联合发布。在第一个民主指数榜单中,中国被排在136名,中国前面的国家和地区有很多。在第二个‘最好国家’排名中,中国高居第17,是全球发展中国家最靠前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包括爱尔兰、韩国等都在中国之后。两个榜单对比着看,非常趣。”虽然作者也承认“全球化带动了评比的兴盛,各种榜单层出不穷。它们的价值见仁见智。这两个榜单都是由西方机构评选的,但选取了不同的角度,因而形成悬殊结论。”但并不妨碍作者借第二个榜单为官方统治下的中国进行辩护。

7.案例的证据

通过对一个或几个特殊的个体或事件的详细描述来支持结论,这类描述就是案例论据。案例具有生动、形象的特点,容易感染人,很多时候很有用。但是你也要时刻提醒自己:“这个案例是否典型?”“能不能找出有力的反面事例?”“该案例在表述上有没有偏差?”

由于评论限于篇幅,少见详细的描述,但也有以案例当作话题的引子和证据。例如《铁腕镇压“骚乱”的美国何脸谈人权》(2015年5月1日):“美国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市发生严重骚乱,4月28日起实施宵禁。警方称到目前至少有144辆汽车在巴尔的摩被烧,15栋建筑被纵火,一些店铺成了打砸抢目标。美国国民警卫队已进入巴尔的摩市,200多名闹事者被逮捕。从4月29日开始,纽约等其他美国城市也出现抗议警察暴力执法、声援巴尔的摩民众的活动。”“骚乱源起一名25岁黑人青年遭警察逮捕后因脊椎严重受伤死亡。美国黑人社会对受到歧视等各种不公待遇的愤怒又一次被点燃。去年8月弗格森骚乱的起因有些相似,当时一名黑人在警方执法时被击毙。美国的黑人骚乱像连续剧一样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美国政府的应对办法则几十年‘一贯制’:出动警察和军队,严厉镇压。”作者以此来证明:“美国的人权肯定有很严重的软肋和缺陷,否则类似的骚乱为什么会‘前赴后继’涌现,还有每年有难以计数的人死于形形色色的枪击案。在世界很多国家从自己的起点上认真发展人权事业的时候,美国政府是最毫无作为的政府之一。我们几乎怀疑美国的政治精英们是在通过引导本国舆论斥责他国人权,来冲淡、转移国民对本国重大人权问题的注意。”

世上没有完美的国家,造成人权问题的因素很多,但民主制度为解决人权问题创造了最好的纠错机制。对中美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美国有较完善的人权保障制度,那里的人权问题不是根本制度造成的,而且那里的骚乱也不是对社会制度的否定,只是对具体问题的不满,美国警方镇压骚乱旨在维持社会秩序;另外,公民合法持枪的自卫权是天赋人权,利大于弊。与此相反,中国的人权问题是中共专制的制度性问题,侵犯人权主要是国家行为,引发大陆民众抗议活动的根源都与中共专制和侵犯人权有关,中共当局暴力维稳旨在维护其专制统治,并不是为了民众的利益;而且由于专制对暴力的垄断,中国民众每年死于专制暴行的人数远远高于美国个人枪击案的死亡人数,否则,中国人民就能推翻专制统治,就不会出现中共建政以来历次政治运动造成近亿人死难的悲剧。所以,中美人权问题具有本质的区别,而作者完全回避这一点,利用这个案例以偏概全,污蔑美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最毫无作为”,这才是在“冲淡、转移国民对本国重大人权问题的注意”,替主子搅浑水,贼喊捉贼。

8.类比的证据

通过将人们熟悉的事物与相对不熟悉的事物之间的相似点进行类比,来证明某种结论,是一种常用的推理方法。类比推理既可能是可信的(当被比较的事物之间存在与论题有关的相似之处,但没有与论题有关的差异时,这样的类比才是有力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即错误类比谬误:进行类比的两种事物存在重要的、与论题有关联的差异)。要评论类比的好坏,需要抓住两个要素:1.从多个方面比较两种事物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2.相似性与差异性之间的关联。

党媒类比推理最典型的例子之一是《互联网是街道广场,要自由也要安全》(2015年8月7日):“当中国重点网站出现‘网安警务室’时,绝大多数网民会因此感到更安全,还是更不安全了呢?回答无疑是肯定的。就像在生活中,我们在一个闹市看到有警务室存在,或有警察巡逻,我们会不会感觉更安全了呢?当然会的。”互联网与街道广场的相似之处是公共性的空间,但二者存在本质的差异:互联网的空间是非实体的,街道广场则是真实的,二者面临的安全问题也明显不同。另外,网安警务室与街道警务室还有重要的差异:网安警务室是监控言论和信息,往往依据政治标准而不仅是法律标准,标准经常变化,不够明确,许多是为了剥夺言论自由的权利;而街道警务室则是监控犯罪行为,法律标准比较明确。所以,作者以这样的类比推理为官方管控网络言论自由辩护,完全是错误的。

9.统计数据的证据

数字看起来非常科学、精确,但是,统计数据可以并且经常欺骗人,因此,需要格外小心。

你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评估统计数据:1.尽可能寻找其来源,问自己“作者是怎么知道的呢?”2.注意区别平均数的类型:算术平均数、中数、众数。3.小心数据与结论不符,不要看作者的结论,而是仔细审查作者使用的统计数据。根据作者提供的统计数据自己得出结论,如果与作者的结论不符,说明可能中间出错了。4.看看哪些信息被遗漏了。特别要小心那些容易使人误解的数字、百分比以及类比。

例如《中国公众欢迎军费再增10%左右》(2015年3月5日):“其实全世界都很清楚中国需要一支更现代化的军队,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继续上升,外界对此是有充分思想准备的。一些力量对此说三道四,属于习惯性的舆论表现。中国军费直到现在不足GDP总量的2%,而美国的这个数字是3.8%,英国是2.5%。”一党专制下的军队没有实现宪政的“国家化”,不是国家的军队而是党军,增加军费会强化专制,增加国民负担,所以不能简单地比较军费占GDP总量的比例。我们还要看作者故意遗漏的其它相关统计:多年来维稳经费已超过军费,国民纳税的“痛苦指数”名列世界第一,社会保障水平低,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负担极重,国民收入占GDP的比例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连年下降……这样一来,我们就能看出,与英美相比较,中国人负担的军费是低还是高,“中国公众欢迎军费再增”的谎言不攻自破。

【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2/21/2017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