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两年前蒋荣昌先生出版《历史哲学》之后,最近查常平君出版了他的《日本历史的逻辑》。两本书在读书界引起了一些议论。或曰,这是一对“天书”,存心不让人读懂;或曰,二书乃姊姊妹篇,有异曲同工之妙。

读者的窃窃私语是有道理的。确实,蒋、查的著作都是关于历史的哲学著作,虽然一书面对整个历史学科,一书主要分析日本逻辑,基本的论点和理路是似曾相识。蒋所提出的“价值历史学”与查所谓“逻辑历史学”看来只是表述的不同。另外,二书的语言都是叠床架屋的,往往一句话读得让人透不过气来,读后云里雾里。这样的书,干脆就是天书,成心拒绝一般人阅读。

问题提出来了:换种表述,用平实、晓畅的语句能否表达出同样的意思?易言之,那种类似饶舌的表述是否必须?我的回答:在一部逻辑严密、概念清晰、论证有力的著作里,完全可以;而在一部自我循环的著述中,上述语言则少不了。可能正相反,是它的某种需要。这话怎么解?须要对二书观点及论证思路作一清理。简言之,二书论证对象是“关于历史的普遍必然”或“终极真实”。为此,一方面先在地设定它的自明性,说无须论证,它是自我论证的;他一方面,又不厌其烦地引进许多同义词汇来相互等同,进行一种类似游戏的“论证”。大体是,先设A=A;然后,设A=B=C=D=E=N,再论证A=N,B=E……之类,最后得出月映万川、理一分殊式的结论:确实,A=A,它就是它!

显然,在这里最应引起注意的是自明性和循环论证。其实二者本质地是内在相关的;它们往往并存于形而上学著述中,并不只是蒋、查二君面临的困境。与之适应,在语句表达上自然会出现“自我缠绕”。类似这样的句子:“照顾者在照顾对方中消失了,被照顾者因照顾者的照顾而转化为照顾者的照顾者”,在二书中不胜枚举。你可以说它饶舌、贫嘴,叠床架屋、拿概念造句;而实际上,这是它的论证本身,非仅仅关涉语言风格。只有这种语言才能以概念的集合来“串供”,共同作伪;也只有这样的句子才能——消极地说,埋没思想;积极地说,象施放烟雾,掩护作者在面临一些论证难点时移花接木,暗渡陈仓。作者何乐而不为呢?何况,这种语言在修辞上颇有气盛言易、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效果。有唐诗曰:“手舞足蹈方无已,万年千岁奏重琴。”指的正是这种情况:没完没了重复宣叙。

尽管如此,二书有着更重要的不同。恰如我们圈外人看教徒去教堂、信上帝,遂谓别人同一信仰。其实呢,人家或属天主教,或属新教,差距何啻霄壤!——蒋、查二书,深入进去看,会发现同这个例子相仿。

根本的区别在于,查书对于“逻辑即差别”的强调。查常平一再地说,“逻辑创造差别”,“逻辑就是绝对差别本身”,这当然是为了表达类似“道成肉身”一样的意思。只不过,“道”被叫做“逻辑”,“肉身”被称为“差别”。问题在于,逻辑地讲,对差别的瞩目与讨论,无论是“人与神的差别”还是“个人间的差别”,都要引出“个人以自己的方式与终极信仰发生关联”的结论。而查君批评肉体生命,也毕竟是基于它以集合性“连这种个人所有的所有权也在逻辑上被剥夺了”。看来,查君是关心人的个体性并为之辩护的。谈到历史学,认为一方面是普遍的价值体系,另一方面也是“关于个别知识的科学”。这无论在哪一点上,都与蒋书大相径庭。简单地讲,蒋君明明白白主张“绝对同一”,围剿任何经验的、肉身的、个体性因素;他所倡导的“价值历史学”也以追求“普遍必然性”为己任,拒绝认可任何经验事实。

与此相关,二书都谈论“真、伪问题”。蒋要据真以“澄清伪性”:先承认“诚然,伪历史同样具有作为伪历史存在的事实真实性,即其伪真作为伪真存在是真的伪真的存在”;随即又说“但这与追问真实的事实性历史在其终极根据上是否具有历史真实性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问题”。最终没有“澄清”,只有对于伪历史、伪人、伪神的诅咒,使之“处在永罚的受死之中”。而查君在这一点上要少些专断:一方面他也坚持真、伪划界的工作,为此专门列了“伪历史起源论的伪历史性”、“伪逻辑起源论的伪逻辑性”两个章节讨论此事;不过一涉及个体经验事实,又不能不承认“任何历史无不表达终极信仰;从历史事实所承受的对象看,历史有终极信仰的参与限度问题。”一个真与假、有与无的问题于是转化成同为真、为有只是程度有所不同的问题。这自然使查君的讨论显得自相矛盾。附带说一句,查书所列专论“伪历史”、“伪逻辑”之起源的两节有许多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确实,那种提问本身就设定了难度,讨论注定了吃力不讨好。相比较之下,蒋君的态度更为鲜明。在他看来,讨论那类问题本身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然而蒋君不屑一顾,查君却回避不了。不只二人的学术兴趣及立足点不同,究其主要原因,与二书讨论对象不同有关。蒋面对的是整个“历史逻辑”,查则更多地面对“日本历史”,虽说立足的也是同样的“逻辑”。一个是全体,一个是个体。重全体,则能逻辑彻底地坚持“同一”;重个体,就不能不承认“差别”。易言之,两人的学术立场在确定分析对象时已先在地决定了会有不同。形象地说,蒋君高高在上,是立法者,满足于正名、划界、确定秩序,某种“贱民”阶层只是作为他理论视野中“不合法”的个例(注意与“个体”的区别)被提及;而查君选择了一个真实的个体,虽然他也要对之作评判甚至严厉审判,毕竟不好一概以“不合法”诬之,而要“实事求是”、设身处地。他要“实事求是”,就不能不对“伪中之真”、“不合法之合法”有所认可。可见,从俯视到平视,由蔑视到正视,区别不止在感情色彩上,更导致了立场的某些重要位移。这一点确定无疑。

值得一提的是,查君对“差别”的强调也体现在他的语言使用上,表现为他对语言的使用有着学者式的审慎和现代意义上的自觉。“自觉”是查书中常见语码。在他,终极的逻辑实际上基于对差别性的自觉。基于对“共在者间保持距离”、“相爱的对象永远相隔”的认可、自觉,查君专门讨论了传达问题,提出了“语言逻辑”概念。虽然这种语言只是工具、手段性的东西,还不是“存在的家”,毕竟这种对差别、对语言的自觉在蒋书中看不到。蒋公开表示蔑视“学究式讨论”。大概在他,传达根本不成问题。难怪他的语言粗率芜杂,与查的明晰雅致恰成对照。究其实,我们可以说,作为一部学术著作,作为一个经历过语言分析洗礼的形而上学者,语言自审意识本该成为其基本品格。要不,你尽可以张口启示,闭口手势,读者凭什么猜透你的玄虚?!

写于1995年9月12日晨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