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近日或近期受到审判的大贪官成克杰、胡长清的贿赂案,还是前几年受到审判的大贪官陈希同、欧阳德等人的腐败案来看,这些浮出水面的大贪官差不多都有一些共同的特色,那就是各个不仅达到一手抓高官、一手抓金钱与美女两手硬的水平,而且每个人都有悠久的涉案历史记录,有的长达10多年,短的也有5年左右的时间。然而奇怪的是,这些中共高层的官员愈是腐败猖獗的时候,官反而生得愈快愈高。对这一现象,不妨从中共的简单报导中浏览一下这些贪官的致富史中的冰山一角,恐怕不难说明这一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人民政府主席的职务时,就开始从1994年初到1998年初利用其职权便利,单独或与情妇李萍共同收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元,随后便一帆风顺地进入具有监督职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机构,并荣升为副委员长。

胡长清1985年在湖南省某单位办公室任主任时,就并非老实正派,就有搞情妇倒卖钢材等违法乱纪的记录,在95年任省长助理期间,在每月完成受贿达25万元的指标后,就被选为江西省副省长,为以后的巨贪铺平了道路。

陈希同在1988年任北京市长时,不仅其子凭借其权力非法大搞房地产生意,并存在着大肆挥霍公款等种种劣迹现象,而且自身也常常是干着藏污纳妾等种种腐败勾当,更不用说参与制造镇压北京学生及市民要求反腐败运动的罪行。正是这个腐败透顶及参与制造“6.4”流血事件并为各路腐败豪杰打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之路的始作俑者之一的屠夫,不仅没有被扫进历史的垃圾箱及钉在人类的耻辱柱上,反而却名正言顺的高升为北京市委书记、进入中共最高权力机构政治局,从而为其更目无法纪、肆无忌惮地鲸吞国家财产打开了方便之门。

欧阳德这个曾有过拒腐蚀,永不沾美誉之称的广东省东莞市委书记,在中共当局暴力镇压旨在要求反腐败的运动之后,就和大多数的贪官一样就利用手中不受制约的权力,一方面纵容子女在其保护伞下为所欲为干着巧取豪夺谋取暴利的勾当,另一方面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能舒适地颐养天年的好去处而不择手段制造抓紧多捞的政绩。身为市委书记的他,为了尽快满足那添不满的欲壑,甚至宣称要把中纪委的牌子从市委大院门口摘下来,就是这样一个把东莞市搞得乌烟瘴气的人民公仆,竟然在1994年进入省人大机构,荣升为省人大主任。

尽管这些贪官们在他们每一次高升前,他们的种种恶行在社会上就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被国人大都耳熟能详了,但其结果,这些恶贯满盈的贪官们,还是被自称为代表广大人民罪根本利益的中共高层一次次选拔荣升为更大的高官,并且可以说是为这些贪官们以后进行巨贪扫清了障碍。

虽然这些贪官们最终因多行不义落得个必自毙的下场。但是有一个问题,老百姓始终没有搞清楚,那就是是谁在不断的制造大贪官?是谁的慧眼扫掉这些败类身上的污泥浊水,使其荣获了政治上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考评的?这些罪大恶极的千里马是如何被伯乐轻而易举地选拔重用的?这个问题如不搞清楚,谁能保证隐藏的李克杰、江希同能被挖出来?谁又能保证中国不再高产类似这些大贪官的邓长清、杨阳德的出现?

显然具有如此慧眼和选拔及考评这些千里马的伯乐,肯定是与老百姓没有任何关系,至于普通的官员恐怕也是蒙在鼓里。之所以这样说,其道理很简单,就是中国的官员,尤其是高层官员的产生,从来就用不着老百姓操心,都由人民公仆任劳任怨的完成了。正是由于这个特色的选拔官员的制度的使然,官员产生的程序也就自然而然的由黑箱作业的方式完成了。其结果,那些推荐选拔重用官员的具体是谁,就似乎成了国家的机密了。即使那些不走运的贪官一旦东窗事发,那么推荐或选拔重用贪官的人的天机也不会泄露出来的,以免影响党的团结这个重大的问题。尽管如此,但是有一点老百姓恐怕是再清楚不过的。那就是象成克杰、陈希同等这类的巨贪能够得到重用,推荐、选拔这类人的,肯定是非同寻常的人,恐怕不是高层任人唯亲造成的怪胎,就是与贪官有着密切关系并且比贪官地位更高的官员的慧眼识英雄的结果。但不管其结果如何,老百姓就是无法了解自己的公仆是如何为老百姓选拔贪官的过程,因此就使得那些相千里马的伯乐就成了老百姓难识庐山真面目的无名英雄了。于是这些伯乐不仅不用为自己的失职、渎职、包庇的罪责承担一星半点的责任,而且还会一方面仍然以代表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正人君子的身份,冠冕堂皇地利用自己制造出来的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而与此相关的部门也因此避重就轻的逃避了对大贪官涉案那么长的时间不进行调查(中纪委)、不进行披露曝光(中宣部)、甚至(中组部)通过考评荣升其高官的责任了,也是,在上梁不正的情况下,这些部门能承担什么责任呢,它们不过是完成使命的工具而已。

文章写到最后,笔者同老百姓一样,虽然知道了一些贪官的荣升与某些部门有些关系,但对于那些如何选拔重用贪官的具体人是谁,仍然是没有搞清楚。对此,笔者、不免要问:就是这样有利于选拔重用、助长和袒护贪官及不断制造大贪官的官员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社会制度,还有必要优越下去吗?

(2000年8月5日于吉林)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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