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数批西人法轮功学员上天安门示威抗议,引起舆论广泛关注。读到一则报道,说西人法轮功的这种行为会产生反效果,颇令人不解。
该报道称,有外交官说,有理由相信外国人的抗议可能适得其反,为北京提供证据,支持法轮功已经沦为“外国敌对势力”的工具这种说法。
此话甚是不通。法轮功本是出自中国,现在是一些西方人接受了中国人的法轮功,甘愿冒某种风险为中国的法轮功在中国的自由权利(这种权利在西方都是不言而喻的)大声疾呼,如果你硬要说是谁沦为谁的工具,那么也只能说是这些西方人“沦为”中国法轮功的“工具”,怎么能反过来说是中国的法轮功沦为西方人的工具呢?
另外,江泽民政权指控法轮功沦为外国敌对势力工具并非自今日始,早在两年前就扣上这顶帽子了,早在两年前,法轮功遭受迫害一事引起国际社会的谴责与批评,这顶帽子就给法轮功扣上了。可见,这和西人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如果国际社会不对法轮功的遭遇向江泽民政权提出批评,法轮功的命运是否就会更好一些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对江泽民政权指控法轮功沦为外国敌对势力工具一说,不理也罢。
该报道还说,许多接受采访的中国人都说反对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抗议政府的政策。
这话就更有问题了。看来,这位采访者对所谓“中国特色”还是知道得太少了。他本来应该接着再问一句:“那么,你们是否支持中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抗议政府的政策呢?”?
答案只有两种:YES或NO。
如果对方表示他们支持中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抗议中国的政策(很好,很正确),那么他们就没有理由反对西方人做同样的事,因为以和平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乃天赋人权,任谁均无权剥夺。
注意,和平表达异议的权利属于个人权利,这和公民权利还有所不同,公民权利仅属于公民,不包括非公民。个人权利却属于所有个人,因此没有公民非公民之分,本国人和外国人之分。在美国,不是也发生过多次有不少既未入籍又无绿卡的中国人参加的公开表达不同于美国政府的意见的活动吗?
如果被采访者公然表示,他们不但反对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抗议中国政府的政策,而且也反对中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反对中国政府的政策,也就是说,他们公然支持中共当局镇压反对意见,侵犯基本人权,那么,我们就应该对他们进行最起码的人权启蒙教育。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真没见过有什么人公开站出来认这个帐。
2002年2月
《法轮功现象》(香港新利东2005年12月出版)
哦?信仰之自由屬於人類,人類對抗反人類,沒有東人西人的區分,只有人類与非人類豬狗,反人類惡魔的區別,以至於人類与反人類罪惡對抗時,只要是人類就不存在保持中立的選項。
連什麽是民選執法機構的合法政府,什麽又是禁止民選“公檢法一家人”的非法偽政府;什麽是主權在民合法國家,什麽是沒有民眾授權非法偽政權……不才懶惰,不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