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自由亚洲电台一位记者来电话采访,要我对中国的村民选举问题发表看法。我讲了几点看法。

我强调不应对村民选举的意义评价过高。村民自治何足称道,在中国古代,朝廷命官只到县一级,县以下全是自治,远比当今的村民自治的程度高,更不说如今的村里还有党支部呢。我还讲到中国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因而象村镇这样低层次的选举,不论怎么选,不论选出谁,其结果无非是由我还是由你来传达中央文件罢了。最后我指出,中共所以同意村民选举,并非把它作为实行民主化的第一步;中共只是为了应付人民公社瓦解后农村基层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因此,任何对村民选举的意义妄加引申的观点都是自作聪明的一厢情愿。

讲完之后,搁下电话,忽然对自己刚才那番讲话不满起来。我实在烦了,同样的话我已经记不清讲过多少遍。我要说的是,让我们不要再谈村民选举了。

一九八零年二月,广西宜山县三岔公社合寨村的一群农民,自发选举产生了他们的村委会。一九八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 条肯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就是说,村民选举这件事,在中国大陆已经经历了二十年。当年的三岁幼童,现在也该大学毕业了,而中国的选举却依然在原地打转。

村民选举从一开始就是丑小鸭,不中看。有人对它称许,那是以为它日后会变成白天鹅。二十年过去了,丑小鸭居然一点没见长,还是那么丑那么小。可见它就是丑小鸭,一辈子也别指望它会变成白天鹅。中国会有白天鹅的,不过到那时你就发现它和现在这只丑小鸭毫无关系。我相信中国会实现民主,可是未来中国的民主绝非建立在所谓村民选举的逐步渐进。时至今日,你还要对村民选举寄予厚望,认定中国的民主化正在从这里起步那就未免太天真了。

如果我们把国会或总统的开放竞选比作大学毕业考试,那么,村民选举连小学一年级都算不上,顶多只能算幼稚园,幼稚园小班。可是,我们这个幼稚园小班,一上就是二十年!一个人上了二十年学,学到的全部本领还只是能掰着手指从一数到三,就是这点本领还一再拿出来炫耀,拿出来展览,而且还一直有洋人来参观,每次参观都还要大加称赞。天下还有比这更可笑、更荒诞的吗?

有些学者声称,今天中共主导下的改革是稳健的、渐进的。他们批评辛亥革命太激进,甚至批评戊戌变法也太激进。我想补充的是,按照他们的理论,就连当年的慈禧和宣统也未免太激进。因为在一九零八年清政府发布的渐进改革方案即预备立宪清单中,从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到选举国会上院下院只用九年时间。看看我们今天吧,单单是一个村民选举(你或许可以加上乡镇选举)就原地踏步了二十年。这还是发生在比清政府预备立宪晚了整整一百年以后呢。

人类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连许多黑非洲国家、连“只识弯弓射大雕”的后裔都在选举国会选举总统(而他们都不是经由村镇选举渐进演变而来),我们中国人却还在小孩子过家家似地搞村民选举乐此不疲,这是光荣还是耻辱?准确地说,这不是“我们中国人”的问题,因为台湾早就实现了民主化。某些人至今仍对中国大陆的村民选举赞赏有加,那意思是中国人(大陆人)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不明摆着瞧不起大陆人,明摆着对中国人种族歧视吗?

这些年来,对于中国大陆的村民选举,不知有多少学者专家,投下了多少精力和财力,举行了多少研讨会(包括国际性的研讨会),留下了多少报告、论文、数据和资料,把一个区区村民选举搞得如此煞有介事。这肯定是当代政治学界的一大奇观,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场滑稽剧还不该收场吗?

我当然不是否定村民选举,就像我不否定中学生自己选举班委会。我只是说,凡是希望中国走上民主化之路的人,别再对村民选举想入非非了;要把力量投放到另外的着力点。◆

2002年10月

《数人头胜过砍人头》第六辑 时事纵横
(晨钟书局 二零零六年十月。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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