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秦永敏三哥秦永昶的委托,担任秦的一审辩护人。2017年7月26日我向一审法院(武汉中院)递交委托手续,该院以秦案已有两名律师为由拒收我的委托手续,并称除非秦永昶解除一名律师,我方可进入程序。无奈,秦永昶当天(7月26日)写好解除一名律师的相关法律文书通过邮局用特快专递寄至该来经办法官。经网上查询邮单确认该邮件该院收发室已签收后,致电经办法官和书记员。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没收到此邮件。后经过秦兄永昶艰难的交涉,昨天秦兄永昶给我来电告:“经与书记员交涉,书记员说你要亲自来武汉交手续并审查你的律师资质才能确认能否担任辩护律师。”

接此电后,我昨晚急赴武汉。

今天(2017年8月23日)上午到武汉中院交相关法律手续,并交涉阅卷及会见事宜。该案书记员称,要我等通知。交涉整整一个上午,中午接该案书记员电话告:下午可以会见秦永敏,下周一来法院阅卷。

遂于今天下午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秦永敏。因我俩之前就相熟,会见室虽隔了两层细密的铁丝网,我坐在那儿等,秦一进会见室仍透过细密的铁丝网一眼就认出是我,兴奋地大叫“刘正清律师好,我终于盼到了律师来见我了。”

因原马连顺、李春华二律师很长一段时间没见他了,秦见到我之后特别兴奋。二年多未见面了,就外貌而言,秦与之前相比,已变了个人样——满头苍然白发,及满脸白须根根竖起。初,令我心头酸楚;细瞧,凭我察人的经验,透过其根根竖起的白须,我看到了其精、气、神不仅犹存,且愈发的坚韧和自信。

秦告:其于2017年8月11日给审判长写了一封长信,主要是论述:“是他们有罪,不是我有罪!”;并提出三点要求:1、要求公开开庭;2、保障我的律师法律帮助的权利;3、开庭之前解决赵素丽被绑架开庭旁听的问题。

会见结束时,秦要我代他向所有关心他的朋友致谢!

刘正清律师2017年8月23日晚于返穗的高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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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刘正清:秦永敏案情况通报(2017年8月23日)” 有 1 条评论
  1. 刘正清律师,你好?不知你能否看到我的话。我想对你说,秦永敏案,有个不同的辩
    护法。即,他承认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不同于既往各被告的否认辩护法)。承认
    之后,却引宪法79条为武器,说,此条宪法允许人民颠覆国家政权。二法抵触,刑
    法自然失效。法庭不能引用失效的法律治罪。请释放秦永敏。

    颠覆是个动词。任何动词有多种意义。颠覆政权,此处的颠覆是抢夺之意。颠覆政
    府,此处的颠覆是推翻之意。世界各民主国度,都按期颠覆国家政权。他们的颠覆
    乃以选举为手段。用选举来颠覆国家政权。政权被颠覆来,颠覆去,政府始终安然
    无恙。而中国宪法79条,就允许人民用选举来颠覆国家政权。

    刘律师,你如果如此辩护而败诉,也比走老路重蹈覆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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