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5

刘少明

因发表〈六四回忆录〉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控的国内劳权人士刘少明,拘禁超过两年后于今年七月七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罪成被判监四年半,刑期几近该罪的最高刑罚(五年有期徒刑)。

现年五十九岁的刘少明早年为炼钢厂工人,于八九民运期间,因参与“北京工自联”被控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监一年。出狱后在广东打工,曾担任搬运工、工厂杂工、保安和建筑杂工等基层工作,深明内地基层劳工的苦况。近年,刘积极参与广东工人的维权行动,在多次大型工潮中协助组织工人抗争,亦多次因发表异见言论被当局拘押不下数十次。

二零一四年六月,刘少明摆脱当局的监视,独自于广州高举标语纪念“六四”二十五周年,因而被行政拘留十天。二零一五年五月,刘少明在网上发表他的〈六四回忆录〉,详细记录他在八九民运期间于天安门广场的经历。在〈六四回忆录〉发表后不久,广州警方随即于同月二十九日拘捕刘少明,并于七月十四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检控。刘因拒绝认罪而被羁押达两年之久,案件被当局故意拖延至今年七月七日才审结。

刘少明是从自身的生活体验和实际经历中,目睹社会的不公和政权的恶行。他既不是知名的学者,也不是到处为弱势申冤的律师;他没有言之有据的学术论文,亦没有雄辩滔滔的法律观点。但身为基层劳工一份子,刘少明组织其他工人捍卫劳工权益;作为八九年“六四”屠杀见证人,刘少明在网上发表〈回忆录〉记载自身经历。刘少明不惜押上自己的自由,与强权展开一场阶级的斗争、一场记忆的斗争。刘少明去年在法庭上的陈述中,曾忆述撰写〈回忆录〉的目的和动机:“是能让国人不忘却那段历史、反思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然而,在没有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国度,刘少明已成为中共欲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为逃避昔日“六四”屠杀的暴行,和掩饰当今劳资关系失衡的真相,中共政权不惜以严刑峻法来对付良知的守护者。

在中国,那怕是坐牢、被失踪、被自杀,仍然禁锢不了一个又一个不肯向强权屈服之士,坚持说出真相和挑战社会不公的勇气。刘晓波、李旺阳、王全璋、孟晗这些名字,中共越要从人民的集体记忆中删除,就越突显出政权对这股道德勇气的怯懦。虽然政权以几近最高刑期重判刘少明,但这股来自基层的勇气,从来没有被身边的高墙囚禁。

就正如他在法庭的陈述:“二十多平方米的囚室和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思想大监狱,对向往自由的人们来说,是没有区别的。”

作者:香港职工会联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