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

说明

作为一个竞选者,我将提出自己的一系列政纲、政见。其中一些是以区代表身分可以解决或敦促解决的。另一些观点虽无实际价值,但对于让选民们进一步了解自己仍是有必要的。不过,我还认为,虽然一个代表可能不是被全体选民投票赞成,但他一旦当选,却必须代表全体选民,而不能仅仅代表某一部分。因此,一个由民主产生的代表,应该本身就具有较好的民主素质、民主气度和民主作风。他应该努力倾听并能真正深刻地理解选民中不同的意见。在需要将选民的各种意见向上反映时,他要忠实地做到这一点。同时,在需要讨论某一问题时,他又能尽可能充分地阐明自己的观点,最有效地达到说服不同观点的代表,善于在坚持自己的基本立场的前提下进行妥协,以便在代表会议或有关场合下为实行自己的主张争得足够的支持。

关于政治改革

A、一般来说,一个负监督权的部门既然也包括要监督最高领导,那么显而易见,他再来属于最高领导就是不合适的。换言之,一个有效的监督权必须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一原则也应适用于中央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关系。

照恩格斯的意见,一个大党内部应比一个小宗派要自由得多。“党内当然必拥有一个不直接从属于执行委员会甚至党代表大会的刊物。也就是这种刊物在纲领和既定策略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地反对党所采取的某些步骤,并在不违反党的道德范围内自由批评纲领和策略。”否则,就无异于“在自己的队伍中实施反社会党人法。]

必须看到,上述意见是针对只有二、三百万党员的在野党(法国社会民主党)而发,那么,对于一个拥有三千多万党员的单一执政党,显然就十倍、百倍的更加适用。党内尚且应当如此,党外岂不更应如此?党外如果没有一个在不触及法律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地批评纲领、策略、步骤的刊物,是不可设想的。

“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不能看作是民主集中制的定义,因为它仅仅提及服从的一面,没有提及限制的一面;强调了权威的一面,无视了自治的一面;它只是规定了下级和少数的义务,没有保障他们的权利;只是确认了上级、中央或多数的权力,没有指明这种权力的界限。理论上、实践中,它都导致了专制。

必须注意以下几种分立或分离:

1.党的领导机关与监督机关的分立。

2.党政分离。

3.政府中三权分立。

4.政权与社会分离,其中也包括政权与对政权的社会监督分离。

B、加强各人民代表大会,尤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是保障民主与法制的重要内容。

我强调以下几条:

1.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并采用竞选的方式。

2.代表不得兼任行政、司法等官职。

3.切实保障代表的言论、出版权利。

4.除非战争等特殊情况,代表大会召集日期不得改动。

5.会议公开,记录全文公开发表。

6.军队接受政府领导,不得直接干预政治。

以上,仅仅作为条款或要点加以提出是非常不够的,必须从理论上给予科学的论证。无产阶

级军队当然是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那又怎么解释第六条的内容?我将在专题演讲中阐明。

C、关于竞选形式:

过去的选举方式,由领导者自己确定候选人,使用由领导者自己控制的舆论工具(也是全社会唯一的舆论工具),对候选人展开由领导者自己编排的宣传介绍;再由领导者自己确定选举日期,届时召集被领导者认可为公民的人们。进行等额选举。有时连投票方式都由领导者自己决定,并且还规定只需超过实际票数一半而无需过应有票数一半即可当选,如此等等。这样下来,选举的实质性内容就一点点也剩不下了。

可以断言,在这种选举方式下,再失职的领导者也可确信其连选连任,只要他还有当官的兴致;再无能的候选人也可担保金榜题名,只要领导者有幸垂青;再优秀的暂无名气的人才也绝对没有让众人了解的机会,倘若领导者无心提携;再孚重望的已享盛誉者,也会完全失去获胜的可能,如果领导者对你反感暗生。

既然选举意味着人们表示他们是否还愿意让过去的领导者或代表继续在位,是否愿意选择更恰当的新的人员上台,那么显而易见的是,在选举的进程中,在有关选举的工作裹(注意这两层限制),原有的领导者就无任何权力(power)可言。而只是处于和任意普通公民一样的平等地位。

选举,本身蕴含着竞争。倘无差额,何以言选择?既要选择,必须要比较;对候选人而言,所谓比较,就是彼此间竞争,所以,竞争是选举的正常形式,甚至是唯一形式。

由组织出面推选,大不如自己出头竞选。前者被动,后者主动。推选出的代表难有进取心,易生应付感,如果批评他办事不力,他就会说“谁叫你们选我?”似乎过错倒在选民,一句话就堵得你哑口。竞选出的代表则相反,只消责备他一声:“当初你怎么说的?”对方便无言以对,一切只好自己承担。

简言之,竞选有助于鼓励人们主动、进取、坦率、负责;对选民而言,则有助于培养起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善于倾听与理解不同意见等民主习惯,加强真正的主人翁感。

我认为,新选举法事实上肯定了竞选这一形式。

关于经济改革

我欣赏市场社会主义的提法,社会主义经济当然要强调计划性,但像斯大林那样把有计划、按比例这种属于主观方面的东西,看作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经济规律,把意识与存在等量齐观显然是不对的。此外,如把计划理解为一种僵硬的大一统框架,其最主要弊病是作茧自缚,用今天的智慧去限制明天的智慧,把一种发展过程误作为一种展现过程,把创造误作为定制。我们要坚持计划经济,但必须对“经济”从辩证的角度予以重新认识。

经济是基础,但是从目前的改革而言,政治方面的改革比经济改革更重要。除非我们能迅速进入一个富于弹性、善于自我调节的政治民主轨道,否则我们的经济改革必然导致以下几种后果:

1.由于经济改革的失败而引起全面混乱。

2.由于经济改革的挫折而引出专制主义势力在政治上复辟。

3.由于经济改革的一时成功,掩盖了政治体制上的弊病,甚至强化了这些政治不民主的因素,从而准备了下一次危机。请想一想东欧(除南斯拉夫)及苏联的教训。

关于知识分子的地位

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或阶层,其社会地位的真正提高,都不是领导实行提携的政策造成的,而是用其自身的实力,用它在社会中的实际作用获得的。知识分子过去趴着,所以显得比谁都低.后来跪着,于是就高了不少;如今站着,但还有种种束缚而挺不直腰:它无须乎恳求别人给他几块砖垫脚,他只消打破封建主义的束缚,挺直腰板,自然就会比别人高。至于人才问题,我认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是规律。所以,关键在于造成一种无须乎伯乐(即已有声誉地位的人才)推荐,千里马也在能自由弛骋中崭露头角,为世承认的局面,所以,提倡竞争,提倡创造,提倡多样化是根本。

关于“桥”或“船”的设想

1.立即着手兴办北大研究生、大学生自己的独立的综合性刊物,面向全国。由于这是全选区七千选民共同呼声,即使在新出版法制定以前,我们也能尽快促其实现。

2.立即创办一个常设性民意测验事务所,每年举行几次定期与不定期的考察,并将结果公布。

3.与各校研究生、学生代表组成一个小组,与北京市人大、全国人大的有关代表及教育部、校领导、区领导建立一种经常性的定期会晤,并敦促上述方面与本选区选民增加直接接触。

4.为海淀区人大创办一刊物,反映选民意见,本区消息,及时公布区人大会议情况。

5.与学校中研究生会、学生会及文学社一类群众性学术或其它性质团体建立固定联系。

6.必要时,召开全选区选民集会,汇报有关工作,或以这种集会方式表示全体选民某一具体要求,以向有关方面施加合理合法的影响和压力。以有力推动这些要求被社会关注和促其实现。

注:由于人民代表会议不是具体的办事机构,故上述设想都着眼于扩展触角,交流信息。

出处:《北京之春》
日期:2003年9月5日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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