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计划依次介绍西欧法治的成型,伊斯兰法治的起源和发展,西方和伊斯兰法治的现状,最后讨论中国大陆法治的前景。考虑到许多相关细节对多数华人会比较枯燥,我现在改为简介西方和伊斯兰法治发展历史并给出参考文献(这篇)。建议对历史、宗教、政治感兴趣的读者自己学习研究这些文献。必须下些功夫才可能较准确较深刻地了解西方和伊斯兰世界法治的历史和现状。我下一篇利用这些知识展望中国大陆的法治前景。

◎ 西方法治的发展历程 ◎

西方法治发展的过程相当复杂。西方法治的复兴开始于十一世纪末教皇额我略七世的改革(Gregorian Reforms)[1]。后来教廷提出双剑教义(Two Swords)。马丁路德宗教改革时提出两王国教义(Two Kingdoms)。哈佛法律历史教授Harold Berman的两本书给了很好的历史回顾[2,3]。西方法治的建立和发展与基督教一直有联系。下面概述几个关键基督教概念和教义。详细解释这些概念和教义超出了本篇的范围。

圣经的前五本书(摩西五经)作为一个整体是法,是犹太教的法,也是基督教的法。耶稣没有引进新的法(路加福音16:17;马太福音5:17-20),而是来成全法。耶稣怎样来成全律法的呢?(律法这个词是沿用中文翻译惯例。中文常把圣经中的法律/神定的法律翻译成律法以区别于其它法律。)参考马太福音五至七章;雅各书2:10。

基督教认为所有人,包括掌权的人,都应该守法。但罪是人的本性(基督教的罪是指sin,即不完全;不一定是crime),所以人常有犯罪的趋向。这不是单靠教育或修身养性就能够彻底改变的。基督教还有一点与其它宗教很大不同。如果一个家庭信印度教,伊斯兰教,犹太教,那他们的子女当然也信同样的宗教。但按照基督教圣经,人需要重生得救才能进入神的国(约翰福音3:1-6)。也就是说一个生在基督家庭里的孩子并非就是基督徒。多数基督教教派要求人成年以后自己决定是否信基督教。因此基督教社会里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共同生活。这就使得法的世俗化成为必须。

因为一个基督教为主导的社会有基督徒也有许多尚未信的,信其它宗教的,或不信任何宗教的人,需要从律法里分出信仰部分和世俗部分,非基督徒不需要遵守关于信仰的部分。如果察看摩西十诫,前一部分是关于信仰,后一部分(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伪证等)是世俗的[4]。回顾以前讲过的宪法与立法的区别。应该从律法的世俗部分形成宪法,再根据宪法和现在社会的需要立法(ordinary law)[1]。

另一个关键是怎样解释耶稣传道时所说的神的国(Kingdom of God,圣经有些地方也提到天国,Kingdom of Heaven)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关系。这牵涉到一个国家的政府的合法性和用什么法来治理的问题。最终这导致政教分离。在政教分离的课题上近年仍然不断有研究论文发表。详细解释这些大概至少需要几本书。

大卫的例子说明权力容易导致滥权或犯法[4]。虽然理论上法会限制掌权者,但是单靠法不一定有效。摩西五经有不得奸淫不得谋杀之诫命,大卫王仍然违反这些法。掌握最高权力的人犯法时谁来判罪谁来处罚?一种可能性是几个人同时掌握最高权力,相互监督。这在古罗马施行过,不很有效。中世纪欧洲法治的复兴提供了另外一种分权的可能性,即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开。英国哲学家洛克先提出二权分立。后来法国的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现代法治国家一般采取这种权力分割。

从理论来说三权分立不太复杂,但实际实行并不容易。这方面的政治理论可以参考史密斯的清楚易懂的政治哲学教科书[5]。福山的两部书对三权分立有比较详细的叙述和分析[6,7]。

◎ 伊斯兰文明的法治历史 ◎

从表面来看伊斯兰文明比较其它文明更接近基督文明,实际却不然。既然部分基督文明国家已经成功发展了法治,似乎有理由期望也有一些伊斯兰国家会成功建立法治。实际却不是这样。可以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看伊斯兰国家建立法治的难处。

一)福山的第一部书考虑各文明的法治历史[6]。其中十七章和十八章回顾了法治怎样在基督教国家中(特别是欧洲大陆)复兴。关键是产生两个权力中心,一个是政治权力中心(由皇帝或国王代表),另一个是宗教权力中心(由教廷代表)。接下来的十九章考虑其它主要文明包括伊斯兰文明的法治产生和发展。福山认为伊斯兰国家没有发展成法治的原因是西方domination(影响)中断了其发展过程。从这种角度考虑当然说明部分原因。但是这样的考虑没有看到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本质不同。中东历史泰斗伯纳德·路易斯在他的通俗读物中指出穆斯林社会中从来没有类似于基督教的教会组织,清真寺主要是聚会地方等等重要差别。更深入地研究会认识到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几乎完全不同。比较权威的研究可兰经和伊斯兰神学的文献是两部剑桥学术论文集[8,9]。比较容易读且又基本正确的书是一位原穆斯林写的书[10-12]。这牵涉许多课题,恐怕不是我写几篇文章就可以讲清楚的。简单一句:伊斯兰国家发展法治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二)如果想简单了解伊斯兰发展法治的历史,可以参考一本很不错的书《Islam in the world》[13]。这本书的作者是记者出身的爱尔兰人Malise Ruthven 。他大概是无神论者或agnostic(尚未信者)。 这本书有几个优点:相当易懂;虽不是穆斯林的作者但得到一些有名的穆斯林推荐;有一章(第四章)专门介绍伊斯兰世界的法律产生和发展。第四章接近结尾一节(Islam and the State)指出当权者如果犯伊斯兰法,仍旧无法制约更不要说定罪了。所以穆斯林社会没有真正约束当权者的机制。

三)众所周知,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是一神教。摩西五经出现在大约公元前1400-1200年前。基督教出现在大约公元初年。伊斯兰教出现于公元后610年左右。因为这些宗教都认为只有一位神,祂已经给了法(摩西五经),不可能另外颁布法律,即神定的法不可能从可兰经来。如果像伊斯兰教那样声称可兰经是神的启示,那么穆斯林需要把旧约圣经,新约圣经与可兰经合订在一起,并证明它们是一致的。但伊斯兰教没有这样做。有没有可能伊斯兰教的神是另一位神呢?因为可兰经引用了不少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的事,这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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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几篇简介了各文明的法治历史。下一篇我将用这些知识来分析中国大陆的法治。

注释:

(1)韩家亮:俯瞰法治的发展:复兴 http://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194037

(2)Harold J. Berman, “Law and Revolution, The Formation of the Western Legal Tradi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3) Harold J. Berman, “Law and Revolution, II: The Impact of the Protestant Reformations on the Western Legal Tradition,” Belknap Press, 2006.

(4)韩家亮: 俯瞰法治的发展:宗教(一)http://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194132

(5)Steven B. Smith, “Political Philosophy,”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12.

(6)Francis Fukuyama, “The Origins of Political Order: From Prehuman Times to the French Revolution,”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11.

(7)Francis Fukuyama, “Political Order and Political Decay: From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to the Globalization of Democracy,”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14.

(8)Jane Dammen McAuliffe,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Qurʼā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9)Tim Winter,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lassical Islamic Theolog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10)Nabeel Qureshi, “Seeking Allah, finding Jesus, a devout Muslim encounters Christianity.” Zondervan, Expanded ed. 2016.

(11)Nabeel Qureshi, “Answering Jihad : a better way forward.” Zondervan, 2016.

(12)Nabeel Qureshi, “No God but One: Allah or Jesus?: A Former Muslim Investigates the Evidence for Islam and Christianity,” Zondervan, 2016

(13)Malise Ruthven, “Islam in the world,” Oxford University, 3 edition, 2006.

相关链接:

(1)韩家亮: 俯瞰法治的发展:法制的起源 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191711

(2)韩家亮: 俯瞰法治的发展:雅典

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19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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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刊登日期: Saturday, June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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