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日)

第一次在北大图书馆看到台湾书籍里有“毛匪泽东、周匪恩来、共匪”的时候,当时就脑震荡了。伟大光荣正确的舵手啊领袖啊,怎么变成匪了。后来了解多了,才明白的确是匪。毛的流氓习气和杀人不眨眼,超过最恶之匪。两把菜刀闹革命,花篮罂粟花儿香,“待到打下榆林城,一人一个女学生”,方志敏绑票撕票,和尚打伞无法补天,镇反反右,文革严打,游街虐刑,砸烂公检法,破四旧,红宝书,样板戏,林林总总。毛泽东、江青、王震、李鹏、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等等,都算是形像生动的杰出土匪代表。

以打家劫舍为生的非法组织,就是匪的定义了。土匪在入伙之前,一般要举行一定的仪式。相当于推荐人、写申请书、组织考察审批、举拳头宣誓。上了贼船之后,一般不能退伙,只能将土匪一直当下去,“挂柱容易、拔香头子难。”公开退党,后果很严重。中共未经选举、未经人民定期承认、未有注册,当属“非法”。而“打家劫舍”和中共的镇反、土改、计划生育、征地强拆比起来,都是小意思。

我所介入的土地拆迁案件中,全部都有黑社会介入,威胁、强拆、流氓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官、商、匪三位一体。人们说,“从前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公、检、法在办理一些刑事案件中的做法,和土匪无异,刑讯逼供、颠倒黑白、长官意志、公报私仇,经常无视法律和程序的存在。没有保护伞,黑社会几乎无法存在,一些警察或其他官员本身就是黑社会头子。城管、计划生育和信访办等几支队伍,具有明显的匪性。城管名不正言不顺,多有流氓混迹其中,把引车贩浆的底层民众视为寇仇。计生工作者强制堕胎、强制结扎、非法关押勒索、滥施酷刑,所犯罪行罄竹难书。其匪气可以从计生标语中显露无疑,“该流不流、扒房牵牛”、“该扎不扎,见了就抓”、“宁添一座坟、不添一个人”,还有个地方就更坦率:“拒不放环、结扎和缴交超生款的,砸!砸!砸!”山东临沂、枣庄、广西博白等大量地方出现大规模计生惨祸,1991年山东冠县和莘县“百日无孩”运动只是计生血腥史的冰山一角。截访者为了完成任务,大肆绑架、非法遣送、开设黑监狱关押访民,罪行累累。中宣部等负责真理宣传的部门,下达禁言或撤稿指令时,往往口头传达,不留证据。每逢两会和党代会之类召开时,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生怕人民接触到人民代表,大量异议人士、维权人士、访民被当作重点维稳对象,被旅游、被软禁、被喝茶、被噤声,有人戏称:“混了几十年了,还是地下党。”

不过最体现匪性的,还是国保、610、国安这些秘密警察。他们的日常工作基本上是由一系列违法犯罪构成的:监听、威胁、跟踪、软禁、遣返、绑架、酷刑、强迫失踪、骚扰家属、作伪证、构陷入狱,等等等等。如果要举例子,每个维权人士、异议人士、政治犯、法轮功学员、上访者,都会有大量的血泪控诉。

其实中共控制的立法机构也制定了大量明文的法律,中共控制的执法系统和司法机构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地执法和处理案件,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也在通过法律来治理社会。中国有刑法、民法、诉讼法、警察法,各种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而且竟然也有宪法;有刑侦、检察官、法官、法医、狱警、公证员、法学家,而且竟然也有律师。不可否认,至少在表面上,在话语中,中国治理的法制化和规则化在加强,比翻云覆雨的“运动式治理”有所进步。但是在整个治理秩序中,前述的种种非法手段、匪治方式仍旧大量存在。问题不在于“法治”和“匪治”哪种方式更常用;问题在于,离开了非法的匪帮手段,这个统治秩序能否持续下去?设想一下,取消了所有非法的治理方法——国保、国安、610、城管、计生、监视监听、跟踪软禁、喝茶查水表、黑监狱、法制教育中心、法外用刑、双规、网警、网评员、黑客、截访、牢头狱霸、黑社会打手、黑保安公司,现有统治秩序能持续下去吗?

显然不能。

此外,在有些方面,匪的表现比中共还要好些。比如说土匪集团内部一般有严明的纪律。例如民初白朗规定的三条纪律,第一条是:“专打大户老财,对贫苦人民则多方体恤,秋毫无犯,违者就地正法。”此外土匪有“四盟约”、“八斩条”、“十不抢”等,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八荣八耻”更具体、执行更严格。“十不抢”包括:喜车丧车不抢、邮差不抢、背包行医的不抢、车店不抢、僧侣道尼不抢、鳏寡孤独的不抢、单身夜行人不抢等等。现在掘地三尺、搜刮民脂民膏的中共官员就不管这一套了,他们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也毫不手软。刚刚被抓捕的作家铁流都81岁了。小班禅更登确吉尼玛6岁就被掳走,成为最年幼的政治犯,生死不明。大量狱中良心犯疾病缠身而得不到救治。中共贪污腐败已经是体制性的、恶行蔓延的,我曾经总结过几条腐败定律:A,除了个别例外,腐败的概率和数额与官员实权大小成正比。B,腐败被惩处的概率和轻重,与官员或其靠山的实权基本成反比。C,腐败是制度性的,但反腐败却是权力斗争、非制度性的。反腐也好、打黑也好,只能是选择性执法。这都比一般土匪组织要坏。

但这还不是最坏的。在土匪向政府过渡的形态中,往往对辖区民众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作为对抢劫(征税)的补偿。虽然主观上是为了保障抢劫(征税)秩序,但客观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吴思在《血酬定律》里引用了这个“匪变官”的案例:

民国早期,几股土匪在川陕大道上设置关卡,拦路抢劫,很快,大家不敢走这条路了,土匪的财源也就断了。于是几拨土匪凑在一起,开了个“一中全会”。全会决定:把这条路大致分成几段,在每段的入口处各设一个“收费站”,向来往行人收取保险费,收入各归其匪。收费标准明文规定,一挑盐收保险费五毛,徒手或包袱客一块钱,布贩、丝帮则看货议费,多者百元,少者几元、几十元不等。行人商旅只要按规定交了费,即可持“路票”通行,绝不重复收费。收费之后,要负责保护好该路段之内行人之安全。于是行人越来越多,川陕大道恢复了往日的繁盛。行人交费以换取安全,土匪则收费以维持秩序。这种奇妙的格局在当地延续了很多年,据过来人说,比地方政府、县太爷治理得还有效。

在引入民主政治之前,抢劫与税收、土匪和政府,原来是相通的。但如果对中共今日之统治现实稍有了解就会发现,他们和土匪相比还有差距。因为土匪收费之后,负有维持秩序、维护本辖区民众之人身安全之责任。但中共在收税之后,不但未维护民众安全,而且成为戕害民众的罪魁祸首。举凡征地强拆、镇压宗教、强制堕胎、司法黑幕、滥施酷刑、监听跟踪、城管暴行、截访绑架,如此种种,党和政府成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最大侵害者。这就大大地坏过收费保安全的土匪,中共收税之后还用维稳机器、国保特务、坦克机枪来控制你、杀你、欺负你。

匪治也有不错的地方,中共当权者还需努力。

文章来源:东网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