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观,虽是我早年已屡次讲到,惟到最近始彻悟此一观念实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归宿处。去年九月,我赴港参加新亚书院创校四十周年庆典,因行动不便,在港数日,常留旅社中,因有所感而思及此。数日中,专一玩味此一观念,而有彻悟,心中快慰,难以言述。我深信中国文化对世界人类未来求生存之贡献,主要亦即在此。

惜余已年老体衰,思维迟钝,无力对此大体悟再作阐发,惟待后来者之继起努力。今适中华书局建立八十周年庆,索稿于余,姑将此感写出,以为祝贺。

中国文化过去最伟大的贡献,在于对“天”“人”关系的研究。中国人喜欢把“天”与“人”配合着讲。我曾说“天人合一”论,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从来世界人类最初碰到的困难问趣,便是有关天的问题。我曾读过几本西方欧洲古人所讲有关“天”的学术性的书,真不知从何讲起。西方人喜欢把“天”与“人”离开分别来讲。换句话说,他们是离开了人来讲天。这一观念的发展,在今天,科学愈发达,愈易显出它对人类生存的不良影响。

中国人是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中国人认为“天命”就表露在“人生”上。离开“人生”,也就无从来讲“天命”。离开“天命”,也就无从来讲“人生”。所以中国古人认为“人生”与“天命”最高贵最伟大处,便在能把他们两者和合为一。离开了人,又从何处来证明有天。所以中国古人,认为一切人文演进都顺从天道来。违背了天命,即无人文可言。“天命”“人生”和合为一,这一观念,中国古人早有认识。我以为“天人合一”观,是中国古代文化最古老最有贡献的一种主张。

西方人常把“天命”与“人生”划分为二,他们认为人生之外别有天命,显然是把“天命”与“人生”分作两个层次、两个场面来讲。如此乃是天命,如此乃是人生。“天命”与“人生”分别各有所归。此一观念影响所及,则天命不知其所命,人生亦不知其所生,两截分开,便各失却其本义。决不如古代中国人之“天人合一论”,能得宇宙人生会通合一之真相。

所以西方文化显然需要另有天命的宗教信仰,来作他们讨论人生的前提。而中国文化,既认为“天命”与“人生”同归一贯,并不再有分别,所以中国古代文化起源,亦不再需有像西方古代人的宗教信仰。在中国思想,“天”、“人”两者间,并无“隐”、“现”分别。除却“人生”,你又何处来讲“天命”。这种观念,除中国古人外,亦为全世界其他人类所少有。

我常想,现代人如果要想写一部讨论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的书,莫如先写一本中国古代人的天文观,或写一部中国古代人的天文学,或人生学。总之,中国古代人,可称为抱有一种“天即是人,人即是天,一切人生尽是天命的天人合一观”。这一观念,亦可说即是古代中国人生的一种宗教信仰,这同时也即是古代中国人主要的人生观,亦即是其天文观。如果我们今天亦要效法西方人,强要把“天文”与“人生”分别来看,那就无从去了解中国古代人的思想了。

即如孔子的一生,便全由天命,细读《论语》便知。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天生德于予。”又曰:“知我者,其天乎!…‘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倘孔子一生全可由孔子自己一人作主宰,不关天命,则孔子的天命和他的人生便分为二。离开天命,专论孔子个人的私生活,则孔子一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减少了。

就此而言,孔子的人生即是天命,天命也即是人生,双方意价值无穷。换言之,亦可说,人生离去了天命,便全无意义价值可言。但孔子的私生活可以这样讲,别人不能。这一观念,在中国乃由孔子以后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所阐扬。

读《庄子·齐物论》,便知天之所生谓之物。人生亦为万物之一。人生之所以异于万物者,即在其能独近于天命,能与天命最相合一,所以说“天人合一”。此义宏深,又岂是人生于天命相离远者所能知。果使人生离于天命远,则人生亦同于万物与万物无大相异,亦无足贵矣。故就人生论之,人生最大目标、最高宗旨,即在能发明天命。孔子为儒家所奉称最知天命者,其他自颜渊以下,其人品德性之高下,即各以其离于天命远近为分别。这是中国古代论人生之最高宗旨,后代人亦与此不远。这可以说是我中华民族论学分别之大体所在。

近百年来,世界人类文化所宗,可说全在欧洲。最近五十年,欧洲文化近于衰落,此下不能再为世界人类文化向往之宗主。所以可说,最近乃是人类文化之衰落期。此下世界文化又将何所向往?这是今天我们人类最值得重视的现实问题。

以过去世界文化之兴衰大略言之,西方文化一衰则不易兴,而中国文化则屡仆屡起,故能绵延数千年不断。这可 说,因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自古以来即能注意到不违背天,不违背自然,且又能与天命自然融合一体。我以为此下世界文化之归结,恐必将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宗主。此事涵义广大,非本篇短文所能及,暂不深论。

今仅举“天下”二字来说,中国人最喜言“天下”。“天下”二字,包容广大,其涵义即有,使全世界人类文化融合为一,各民族和平并存,人文自然相互调适之义。其他亦可据此推想。

(编按:此文题为《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是钱穆先生辞世前的最后遗稿,由钱穆夫人胡美琦女士寄给香港中文大学《新亚月刊》,在当年12月号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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