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研究之终结篇

提要:近年我做了一点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并不是要炒1949年前后,业已消失了的历史冷饭,而是想到“乡村自治”这样的政治生态,依然和当下紧迫的三农问题,有某些关联,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所谓“乡村自治”,核心内容是土地私有制,也与源远流长的宗法制度,儒家学说等有关;而反映土地私有的田契制,则具有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民主精神,是宝贝的文化遗产。

在数千年动荡、灾难频仍的中国,先民们尚能生存繁衍下来,主要靠的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自食其力的结果。所以“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憬,当下也然。因为土地公有、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所造成的人祸大饥荒,依然历历在目。

笔者也不认同温铁军等, 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及会后在《开放》杂志,表达的论点,说“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因为它不是历史事实。

两年多前,我的电子邮箱里,突然收到一封来自某著名网站的电邮,自称是该网站“大视野”栏目编辑,说在网上读到拙作“阎锡山是如何治理山西的” 一文,想就阎锡山的一些问题,欲来采访在下,问是否可以,何时方便?我当即回函曰,当然可以,我一个退休老头,随时都方便。不过谈什么呢?那是2016年,七七事变全面抗日80周年为期将近,估计要谈国共联合抗日之事。那确实是值得一谈的大事,阎锡山这个山西王,在国难当头危急时刻,虽有过一些动摇,但终于决心抗日,作为一方面的抗日主将,在山西主持过著名的忻口战役、娘子关战役,和太原保卫战等重大战役,虽然因敌我力量悬殊,最后失败了,但也大量消耗了敌方实力,延缓了日寇南下的步伐。这是阎锡山治理山西38年,最辉煌的一页,将永载史册。

阎先生抗日还有两件大事,值得后人追念,一是与共产党将领朱德、彭德怀、林彪等合作,林彪指挥的平型关保卫战,虽只是太原保卫战一部分,袭击的也只是日寇一支辎重部队,但也是重要战果,在抗战初期,起到过很好的宣传鼓动作用。

二是阎与共产党人薄一波合作,组织牺盟会,冲锋在前,视死如归,真正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铁血精神,是一支名符其实的敢死队。当时侥幸存活下来的一位十八、九岁的敢死队成员,名曰李干的少年,文革期间是我们芜湖市市委书记。他面对恶斗他的芜湖电校所谓“敢死队”造反派的学生们说,我们低着头背着手,任你们胡闹,你们算什么敢死队?当年我们在山西抗日,冒着日寇炮火,猛打猛冲,一战下来,十不余一,那才是敢死!为此造反派说他在吹捧反动军阀阎锡山,更残酷虐待他。据说李干先生,盛年早夭,惜哉。

记得我在给那位编辑回信中,提到李干先生的事,还说到李干先生还有后人在芜湖,你们如有兴趣,可以找到他们。不过研究抗日问题的专家学者,是太多了,文章书籍也汗牛充栋,如谈抗日问题,在下无能为力。

那位编辑回函曰,抗日问题,可谈也可不谈,找在下主要是谈乡村自治问题,如同意,我们将先发采访题纲过来。我说那就过来吧,随时恭候。

我知道他们找到在下,一定是还读到过我另外一些谈“乡村自治”的文章。我在谈阎锡山治山西的文章同时,发过两篇万言长文,谈“中国乡村建设与变革的百年之争”,文中简略地谈到,在有关中国乡村建设问题上,近百年来有着两股从理论到实践,完全背道而驰的力量角逐。其代表人物一是以彭湃、毛泽东为代表的暴力革命派,主张用阶级斗争方式,通过暴力土地改革,达到消灭私有制和‘均贫富’,在中国乡村来个乾坤大颠倒;另一派代表人物是以学者‘南陶北晏’的陶行知、晏阳初,和‘民国乡建三杰’的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他们都主张在乡村从普及教育入手,发动各界人士参与其中,并充分发挥农民们自身力量,通过和平方式,在乡村实施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的普及与提高,重点是发展工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与加强家乡田园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实现乡村现代化,从而为国家现代化,做好乡村基础工作。

笔者的态度在文章中,表达得很明确,就是坚决反对什么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消灭私有制的歪理邪说的,因为它们带来的只是动乱、血腥、杀戮和经济衰退和文化消亡道德沦丧。对此我在关于“乡村自治”和暴力土改的系列文章中,已有较全面的论述。

当然,我是竭力赞同晏阳初梁漱溟等的和平建设主张的。因为他们的主张符合国情,从理论到实践,于国于民都是实实在在的好事。我国历来农耕立国,农民是最庞大的人群,老子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在广袤的农村,进行任何一项变革,更是宜缓不宜急,要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步都能得农民们的认同,并能主动加入其中最好。而晏阳初等先生们,正是这样做的。后来虽然由于时局的动乱,内战外战频仍,迫使这些有益的变革中断了,也还是留下了很多宝贵的实践成果与经验,值得后人借鉴。

众所周知,1949年政权更迭后,毛氏暴力革命派,已执掌乾坤,成了意识形态主流,容不得他人置喙。而那些“乡村自治”的倡导者们,或被迫害至死如卢作孚,或流亡海外如晏阳初,或被死后“鞭尸”如陶行知,而硕果仅存的梁漱溟先生,则受尽凌辱。如今中华大地,还有几人还记得,近一百年前,在中国曾有过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与实践吗?

那么,这家著名网站,突然来函要讨论“乡村自治”问题,用意何在呢?

批评它,否定它,站在暴力革命派胜利者的立场上,嘲笑讽刺一番,以显示胜利者的狂傲?应该不是,不说当下并没有这种思潮在重新崛起,至少不该由这家网站来肇始。

那赞赏它,肯定它,为历史翻案,重炒这锅冷饭,再办几个诸如“定县模式”、“北碚模式”、“邹平模式”这样的“乡村自治”试验区?似乎也不可能。不是这样做不正确,而是当局不会允许。至少当下看不到这种可能,未来就说不清了。

既然否定也不是,肯定也不是,那把这个问题,只是作为一次历史现象,用现代观点来复述评论一番?似乎时机也仍未成熟,在当下主流意识形态控制下,是很难取得共识的,还讨论它干吗?

那回归到文前,既然网站因笔者小文,引发了一场胎死腹中的采访,是否小文有了一些反响,或是触发了要进行这类问题讨论的契机?尽管笔者心灵深处,期盼着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因为它毕竟在中华大地上发生过,也确实给农民们带来过实实在在的好处,如果能继续下去,还可能发生那场惨绝人寰的人祸大饥荒吗?但是梦想是美妙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大陆没有蒋经国,一时不会出现什么用独裁手段实现民主转型的可能,权贵阶层会也不会放弃自身利益的,民主转型任重又道远。

再说笔者小文,只是网海一粟。虽然曾被“中华文本库”等多家网站收录转载过,本是网络世界极平常的事。有的只是想保存一点资料,有的也就赚一点点击率而已,并不表明它们是支持的或反对的态度。这方面在下还有一点自知之明。所以对拙文经常被转载收录什么的,从未放心上。

但是,这次这家著名网站,且由久负盛名的“大视野”栏目编辑署名来函,倒真的引起了我的一些思索。因为这个栏目,曾经播出过一些重大的,乃至甚为敏感的话题,因为内容的率真,关键点的切入,事件本质的剖析,和是非的评判与担当,在观众中有一定的影响,也争相收看。那他们今天选择了这个话题,决非一两位编辑的一时兴起,自有他们选择的道理。所以提醒我应该慎重对待,那是要对历史负责,对听众负责,也是对将要对话的双方负责。不能等闲视之,不能游戏文字。

我还想到,全国各高校,及各级社科院,集中了各路人才,他们都学养深厚,掌握资料也多,很多人著作等身,为何独独找到在下一个退休医生,又是个年已八十的昏昏然老头。我想是否正因为年已八十,去日已近,应该顾忌要少些。

不管怎么说,即使事情一开始,即预见到,在当前情况下,这次采访的成行,几乎为零。我的考虑,依然是一次有意义的促进,用流行的语言说,是倒逼也可以。反正我一个退休老头,闲着也是闲着,何不做一点探讨,就此机会,读一点闲书也好。

后来采访一事,果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了了之。当然,他们也不会来函撤消,也在意料之中。但不妨碍研究的进行。

决定做一点这方面的研究,从大的方面说,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的所谓三农问题,是历代中国最根本问题之一,如今也然。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大跃进大饥荒的亲历者幸存者与研究者,曾长期生活在农村,对脚下这片土地,有着血浓于水的亲近,在研究暴力土改问题之后,也有责任关注在中国延绵了数千年“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也是作为炎黄子孙的责任。

为此近两三年来,在下一直在关注这项几乎为人们忽略了的话题,也写下了教篇系列文章,感谢一些网站的支持,给予发表,也有一些网站转载收录了,这里一并感谢了。拙作浅陋,也是自己的声音,欢迎批评指正!

已经发表的文章,不再重述了。借此机会,想重申两件事:

一件事依然还是关于“乡村自治”的。

乡村自治只是一种政治生态,它的形成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土地私有制、宗法制度、儒家思想是关键因素。

所谓“乡村自治”,并非放任自流,也不是什么无政府主义,主要是指统治阶级即政府权力弱化,广袤乡村的亿万农民,在基层宗法制度松散的管理下,农民们包括管理他们的士绅阶层,即中小地主们,凭借自身的力量和自愿合作的力量,在建设自己的家园。即使在强人阎锡山领导的山西省,在乡村建设和普及基层文化教育方面,也是着重调动基层管理者,尤其是广大百姓自身的力量与才智,而不是一切由政府包办,下的都是指令性所谓政策,百姓们完全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其实所谓乡村自治,并非近百年才有的概念,而是自古有之。有一首先秦时代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先秦民谣告诉我们,先民们只要有了脚下的一亩三分地,可以自食其力,并不怎么把皇帝老儿放在眼里。这件事到了公元前361年先秦秦孝公时代,经过著名的商鞅变法,确定土地私有之后,乡村自治自食其力,作为一种政治生态,即基本稳定下来了。

虽然这种政治生态的形成,与数千年皇权不下县,朝廷命官只到县一级,广袤乡村不必对官府唯命是从,以及宗法制度在基层的网络,还有士绅文化、儒家学说等等有关。但核心价值依然是土地私有,也就是田契制度千年不变,我们的先民们,也就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它也符合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国家的意识,其中也包括佃农们向地主租赁土地的契约制度。可以说也是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传统。

可以说孙中山先生倡导的“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憬,当下也然。

事实也是当这项传统被打破后,特别是经过所谓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从小社到大社,再到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亿万农民不仅丢失了土地所有权,也丧失了经营权,最后连土地产品分配权也没了,无穷的灾难便开始了,直到数千万百姓,主要是农民,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被活活饿死!试问,如果还是土地私有,还会发生这种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吗?

但是这种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除了土地私有是农民们必须坚持不懈争取的切身利益,而宗法制度与儒家理论,则有着复杂的两面性,此事我在拙文中,有较详细的论述。简略地说,它们既使我们的祖先先民们,在漫长动乱的岁月里,尚能相互扶持,抱团取暖,以坚忍的耐力,苟延生存下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家园,供先人们自食其力,繁衍后代,不至于灭种灭族。但也使广袤的农村长期处于贫穷闭塞落后羸弱,与世界潮流相隔遥远。

再说宗法制度,强调的宗族利益,且“家国同构”。在上层由“政治血亲网络化,血亲网络政治化”,而形成的什么太子党、红n代,与民主宪政格格不入。在基层宗法制度也有其顽固、保守、维护小集团利益等弊端。而儒家学说的“三纲五常”、君权天授,上尊下卑、男尊女卑,更与平等、自由、人权、法治等,皆不可兼容。

我们不能因为它们在“乡村自治”问题上,有过有益的一面,而忽略它们的弊端。

所以说中国乡村的变革,是大势所趋,不同的只是变革的方式。即使尔后又有人提倡了“乡村自治”的问题,那也将是迎合世界潮流的新形式,不会再抱残守缺,因循守旧。当然也会汲取既往成功的经验与教训。

其二,如何评价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乡村自治”思潮,及其代表人物。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知识界思想界流行过一股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并付诸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些还遗泽至今。后来虽然因时局的动乱,尤其是强敌入侵,大部分国土沦丧,迫使乡村自治的实践,戛然而止。却依然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理论研究资料,和一些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中国今天的乡镇建设,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有必要做一些简略的回顾和评价。

其代表人物是创建河北‘定县模式’的晏阳初先生;创建山东‘邹平模式’的梁漱溟先生;创建四川‘北碚模式’的卢作孚先生;和普及基层教育江苏‘晓庄试范’的陶行知先生。当然还有在乡村自治上,亲力亲为硕果累累的山西王阎锡山先生。

他们都是民族先贤,都是国宝级的人物,有的还在世界教育领域,做出过杰出贡献,如晏阳初。他们所做的事业是正义的,是真正为百姓谋福祉的。虽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事业中断了,诸位民族先贤,还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甚至恶语中伤,乃至人身迫害。但是这些恶人恶语的伤害,都无损于他们个人的优秀品质,和乡村自治等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因此,我为每一位先贤,都写出了专章,对他们所做出的努力,在个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于以介绍、推荐与品述。并谈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有关各界人物的关系,力争能反映出当时社会的一个侧影。

在各自单篇中,也谈了一点各传主之间的横向关系,和一些从理论到实践的异同,比如晏阳初和梁漱溟。

当然,再完美的事业,也会有考虑不周之处,他们的事业也不例外。在下此言,并非对近百年前之事品头论足,而是想到,诸位在从事这项艰苦卓绝的工作时,除了阎锡山之外,几乎都未想到,你们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农村的贫困,物资的溃缺、经济的捉襟见肘,和广大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的低下。它们只要时局不那么动乱,一时尚没有内战外战,各界及全民协力,坚持不懈,总会逐渐解决的。

但是,他们面临的极大危机,将是已经兴起,并将是燎原之势的红色风暴!如果说1926年5月和8月,由彭湃毛泽东等主持的农民运动讲习所,还是纸上谈兵的阶段。那1927年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失败后,朱毛井冈山会师成功,已经有了根据地,并且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随着根据地的扩大,1930年国中之国瑞金苏维埃正式成立,也颁布了“兴国土地法”、“二七土地法”。还有比他们更早的,就是1926年,彭湃领导的广东海陆丰起义成功,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共党领导的政权,也“打土豪,分田地”,也大批杀人。别问这些国中之国,和他们的土地政策,谁左了些,谁更左,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都要进行暴力土改,都要消灭私有制,都要大量杀人!包括消灭以中小地主为代表的士绅阶级和士绅文化。他们对此并不隐讳,自称1927至1937十年,为土地革命时期。

试想,当红色风暴卷地风来时,还谈什么乡村自治呢?可惜诸位从事乡村自治研究并实践的先贤们,均未看到离身边不太远的现实,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相比之下,阎锡山先生倒有些先见之明,早早的看出了社会矛盾的焦点所在。其实说先见之明,并不准确,而是事实教育了他。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初,苏俄还是列宁时代,山西省即有一批商人,去苏联经商,或称延续满清晋商去俄罗斯经商传统。但那里已经是共产主义的列宁时代,实行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消灭私有制,岂容你外商谋利!所以货物被没收,商人全被赶回了山西。这使已经开始统治山西的阎锡山,认识到共产主义与私有制,是水火不容的。从而开始防止共产主义的学说,和共产党人在山西的传播与发展。事实也是早在1921年中共成立之前,已有信奉共产主义的高君宇、石评梅等在山西活动了,他们也终于未能动摇阎锡山对山西38年的统治,也包括阎对山西卓有成效的“乡村自治”式治理。

最后重申一个观点,就是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看待上世纪那场影响深远的乡村自治运动,包括它的理论和实践。因为前不久网上见到温铁军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中提出,中国大陆的乡村建设“不能说失败,但也不能说成功”。“我们不能说它失败了,因为它的条件变化了”。但“为什么它不起作用呢?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晏阳初的那个乡村建设学院就挪到菲律宾去了,其他没有搞土地革命的一些国家要继续接受训练。这些说明,中国的乡村建设问题始终是一个长期的问题”。(温铁军、熊景明、黄平、于建嵘:《中国大陆乡村建设运动》,载《开放时代》2003年第2期。)

此言也大可商榷,真的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吗!这是你们的由衷之言,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如果说土地革命胜利了,它是否也包括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刚发到手的土地证上交,和继之而来的大跃进大饥荒,数千万农民死于人祸?如果回到土地革命之前,农民手上有土地所有权,当然也就有了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了,那还会发生人祸大饥荒吗?我看有些事,结论不能下的太武断,还是等待历史的发展,让历史来下结论吧!

在下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所谓研究,至此算是做了一个小结,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关注它,研究它。

2018年10月初稿
2019年元月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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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1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