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美华 美国华人 2019-04-30

正文共:5577字
预计阅读时间:14分钟
撰文:李红梅

2017年8月11日晚,白人至上主义者在弗吉尼亚大学举行火炬游行示威,高喊反犹太等种族主义口号。(图片来自推特)

近年来,美国的保守主义者不惜余力地批判美国大学的政治正确,并声称大学违反了学术自由和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最近听取了一场由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主办的由 Hans-Joerg Tiede 博士主讲的题为《川普时代的学术自由》的讲座 (Tiede, 2019, April 11),觉得非常有意义,也有助于厘清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一些误区。

Hans-Joerg Tiede博士是伊利诺伊卫斯理大学(Illinois Wesleyan University)计算机教授,自2016年开始在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学术自由、终身教职和治理部门(the Department of Academic Freedom, Tenure, and Governance)担任senior program officer(资深项目官员)。尽管他自称不是一个法律专家,但他对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历史以及学术自由颇有研究。在讲座中他尤其是谈到了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区别,以及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在决定邀请校园演说者问题上所持的立场,以及现在对大学教授的网上骚扰和人身威胁的问题。我认为他的讲座非常有意义,再次分享一下。

美国的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的关系

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有重合的地方,但又不完全相同。尽管美国的学术自由得到美国第一修正案的部分保护,但是美国学术自由是在司法认可之前就开始发展, 其发展历程独立于司法认可对大学的言论保护历程之外。

2017年加州伯克利大学发生了多起与特朗普总统以及言论自由有关的抗议示威,抗议双方发生冲突,有时甚至演变为一场骚乱。图为2017年9月24日,抗议者与警察在Sproul广场。(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对学术自由的推进,美国大学教授协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比如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就正式发表了对学术自由和终身教职的原则和观点。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对学术自由的定义基本是基于三个原则:

第一,教师有不受机构的干扰,完全自由地研究、并出版研究成果的权利;
第二,教师有权利在教室中讨论任何课题,但是引入与教学无关的争论性话题需要特别小心;
第三,大学教师可以作为个人参与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及其他议题的讨论,其言论不受机构的限制,但是学科能力欠缺(disciplinary incompetency)的言论除外。

比如说一个地理老师坚持说地球是方的,其言论就不受学术自由权利的保护,学校可以以其不具有专业能力将此人开除。这种言论自由的准则不仅适用于公立大学,也适用于私立大学。在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推动下,美国的大学基本都采纳了这种言论自由的准则。

另一方面,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是这样规定的:“国会不能立法限制言论、出版和宗教自由,也不能限制集会自由和要求政府矫正/赔偿所遭受的不公的权利”。

第一修正案具体应用到大学的言论是基于1957年的一个案例Sweezy vs. New Hampshire (Vile, n.d)。当时New Hampshire的总监察长(attorney general)在立法机关的授权下,在政府部门清查有颠覆意图的人(subversive persons),并指控在University of New Hampshire工作的访问讲师Paul Sweezy没有回答其关于是否在课堂上讲授了左倾内容以及是否知道该州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及成员的情况。

Sweezy拒绝回答这些问题,引述的原因是这些问题侵犯了他的第一修正案赋予他自由研究的权利。同年,美国高等法院认可了Sweezy的立场,指出:“自由对美国大学的作用几乎是不言自明的…学术研究在充满怀疑和不信任的环境中不可能繁荣。老师和学生应该自由地探寻、研究、评价和获得新知识,否则我们的文明就会停滞不前甚至死亡。” 尽管当时的法官没有确切地定义什么是言论自由,但是作为一个准则自此和大学的言论、出版自由结合起来了。

2017年2月2日,伯克利加大的学生抗议Breitbart News的Milo Yiannopoulos来伯克利演讲。(《旧金山纪事报》截屏)

有意思的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只包括公立大学,私立大学并不受第一修正案的直接保护。这个也同等适用于公立机构和私立组织的关系,比如在私人公司工作的朋友在工作场所的言论并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除非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此有专门立法。例如,某人如果不合适的言论被社交媒体Twitter禁止了,不能以侵犯言论自由起诉,因为Twitter是私人公司,所以就不受第一修正案的限制,第一修正案只是表明个人言论自由不能受政府机构限制。如果一个人在私立公司工作,公司完全可以规定什么言论合适什么言论不可以。

可能大家还记得几年前的一个案例。一个在谷歌工作的名叫James Damore的员工在内部的一个备忘录上指出女性先天不适合技术工作。其备忘录后来被公开了。由于其争论性的言论,他被谷歌开除了(Robertson, 2018, October 17)。Damore随后向联邦机构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提交了申诉 ,指出谷歌开除他的行为不当。但是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指出他的言论“如此有害,具有歧视性和争议性”,因此不受保护。Damore后来撤回了申诉。

当然公司必须保证开除员工仅仅是依据不正确的言论,如果开除的行为是基于其他原因,公司也可能违反了其他法律。比如1964年的民权法(Civil Rights Act)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不能因为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别受到歧视。所以公司在涉及到言论保护和劳动关系时还是十分谨慎的。

近年来大学学术自由面临的挑战

自从川普担任总统以后,将新闻媒体攻击为“假新闻” (fake news)。政客对校园的言论准则(speech codes)和政治正确也多有激烈批评。比如川普曾经说过:“在言论准测、安全空间和言论警示方面,这些大学试图限制自由思想、强制推行大一统和钳制优秀的美国年轻人的声音” (Nwanevu, 2019, March 22)。前司法部长Jeff Sessions 2017年在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的演说中攻击大学的校园文化,指出大学校园“已经成为政治正确和统一思维的回音室” (Segarra, 2017, September 26)。

但是大学校园是一个传授和生产知识的地方,以为所有的观点不论对错在大学都应该被同等对待是错误的。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前院长Robert Post 指出,“政客经常错误地认为大学校园不可以约束言论…我们在决定是否授予教授终身教职的依据就是他们观点(研究)的质量。大学给学生分数和评价时也是基于学生观点的质量…大学的目的就是教育学生学会辨别观点的好坏…很多人错误地以为大学是公园” (Post, 2017,December 31)。

由于这些错位观点的流行,很多人以为大学应该给错误观点同等的地位。近年来,学术自由受到了很多攻击。2018年的一个对516名大学的教务长的一个调查表明,29%的教师受到过“保守网站和政客”的攻击,这种攻击往往发展为大规模的骚扰(Tiede, 2019, April 11)。这些骚扰的目的是为了让这些教师闭嘴或者自我审查,这样他们在课堂和做研究时就可能会规避一些可能引起争议的话题。

2016年大选结束以后,一个名叫Turning Point USA的保守机构马上建立了一个Professor Watchlist,声称目的是列出其认为“歧视保守学生、推行反美国价值观和在课堂上鼓吹左派意识形态”的教授(“Professor watchlist”, n.d)。据Hans-Joerg Tiede博士讲,很多在名单上的教授甚至没有在课堂上上过课。所以他们的名单不仅不准确,更大的目的是为了恐吓这些教授、进一步威胁学术自由(Tiede, 2019, April 11)。

美国历史上,对不同意识形态的学者和公民进行迫害最著名的年代是麦卡锡时代,当时政府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指控他人颠覆国家和叛国罪。不少美国人被打成共产党人或共产党的同情者,造成了全社会的白色恐怖。但很少有人知道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也迫害了很多异见者,只是比麦卡锡时代规模小一点。

Hans-Joerg Tiede博士以布法罗大学的校长(chancellor)Samuel P. Capen博士的话结束他的演说。我也想在此引用Capen博士在1935年的话:“(大学)总是处于火力的前线….有时处于严重的火力下。在公共情绪被调动起来时、当很多人充满恐惧时、当社会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由一部人积极推动而另一部分人执拗地抵制时,这种攻击总会发生。现在就处于这种时代。社会在改变而基本上所有的民主国家都充满恐惧…基本上每周印刷媒体都会刊登对大学学术活动的攻击。这些学术机构被指控为姑息危险的激进分子、讲授社会主义、和平主义、无神论、共产主义或者兼而有之。这些教授受到了立法的威胁或者被一部分人抵制。或者是一些人要求遣散这些教授,因为他们自己的观点与(教授)讲授的不同。”

Hans-Joerg Tiede博士讲述的1935年和现在有很多相似之处。希望人们能够吸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历次运动的教训,更加明智地面对社会变革,不要将历史的愚钝延续到现在。

参考资料:

Nwanevu, O. (2019, March 22). Trump’s free-speech executive order and the Right’s fixation on campus politics. Available: https://www.newyorker.com/news/current/joe-biden-out-of-the-past-and-into-the-presidential-race

Post, R. (2017, December 31). There is no 1st Amendment right to speak on a college campus. Available: https://www.vox.com/the-big-idea/2017/10/25/16526442/first-amendment-college-campuses-milo-spencer-protests

Professor watchlist (n.d). https://www.professorwatchlist.org/

Robertson, A. (2018, October 17).James Damore is moving his lawsuit against Google out of court. Available: https://www.theverge.com/2018/10/17/17989804/james-damore-google-conservative-white-male-discrimination-lawsuit-arbitration

Segarra, L. M. (2017, September 26). Colleges are an ‘echo chamber of political correctness.’ read Jeff Sessions’ speech on Campus Free Speech. Available: http://time.com/4957604/jeff-sessions-georgetown-law-speech-transcript/

Tiede, H.-J. (2019, April 11). Academic freedom in the age of Trump. Miami University, Oxford, Ohio.

Vile, J. R. (n.d). Sweezy v. New Hampshire (1957). Available: https://www.mtsu.edu/first-amendment/article/16/sweezy-v-new-hampshire

作者简介

李红梅博士是迈阿密大学 (Miami University)的终身教授、战略传播学专业主任。她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英语系,并辅修法律学位。她在美国南加州大学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获得大众传媒博士学位,在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做了两年博士后,博士后的资助(奖学金)是最有名望的George Gerbner Postdoctoral Fellowship。她曾经在美国南加州大学传媒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传媒学院、佐治亚州立大学(Georgia State University)传媒系任教。李红梅博士对中美文化、政治、传媒、历史和法律有深刻的理解,在国际顶级传媒期刊和图书中出版多篇学术论文,并著有 《中国的广告与消费文化》、《新兴社会的中产阶级》等专著,是本专业领域非常有名望的学者。李红梅博士受邀为国内外很多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做过专题和主题演说,包括宾夕法尼亚大学、莱斯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等等。

李红梅博士关注亚裔社区发展,曾经担任多种领导职务。在南加州大学读博士期间曾经担任北大南加州校友会的副会长和理事(2001-2005)。在佐治亚州立大学任教期间,广泛地参与亚裔事务和亚洲事务,并担任亚洲研究中心的联合教授 (affiliated professor)、是位于亚特兰大的中国研究中心的正式会员(Associate of China Research Center based in Atlanta)以及国际传媒教育研究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Media Education)的副主任,并在中国传播协会曾经担任职务。近几年来,她广泛地参与有关亚裔社区和维权事务和中美国际事务研究,希望为中美两国关系发展和建立更公平的社会出一份力。

撰文:李红梅
编辑:Jessica
本文由作者授权原创首发于《美国华人》公众号

美国华人
客观、理性、包容

微信公众号:ChineseAmericans
微博:@华传媒
网站:ChineseAmerican.org
投稿/转载:[email protected]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