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说明:

小说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只是巧合;一些素材及文字取自于网络,出处恕不一一注明;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效颦作品男主角之口吻,其思想观念、情感倾向,还有小说名均不代表作者立场,作者不过是“人间喜剧”的书记员;该小说处于流动变化状态,欠缺失真之处,有待于补充完善。

陆文:万古流芳(小说)

引言

夜郎国“荣耻日报”讯:

“昨日9时40分,一男子持刀闯入松江府北闸县警察分局,用刀连续捅向多名警察和保安,六警察送医院抢救无效牺牲,另有三警察一保安受伤,正在接受救治。该汉子当场擒获。擒获时气喘如牛,嗬嗬作声,嚷:打死我吧,我已够本了!持枪者没有满足他的要求。警方发言人称,作案嫌疑人牛某,男,28岁,夜郎幽州府人。”

“昨日上午,牛某携带匕首、榔头、喷雾剂、防尘面具等,在北闸警察分局门口先点燃后抛投了数个用啤酒瓶自制的燃烧瓶,保安上前制止,遭牛威胁并被匕首刺伤。”

“随后,牛某进入警察分局,在底楼大厅和警察值班室用匕首刺伤四名正在办事的警察。之后,牛先后来到9楼、10楼、11楼、21楼,趁警察不备,用匕首刺伤五名警察。接到大楼保安报告,下令围捕,最终在21楼将牛抓获。”

夜郎“荷蟹周刊”综合报道:

1007年10月5日晚,牛某骑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途经松江府北闸县,遇警察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遂被带至止江警察所作进一步调查。事后,牛某向松江府警察局和北闸县警察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警察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

索赔无果,1008年7月1日,携带刀具至北闸县警察分局,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行为。关于杀人凶器,官方民间与媒体有四种说法:一是匕首,二是水果刀,三是单刃剔骨刀,四是日本料理店内处理金枪鱼的长刀,警方则称为单刃剔骨刀。

牛某单亲出身,无正当职业,孤僻自闭,好逸恶劳……松江府司法鉴定研究所鉴定,牛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一心理学家持不同观点,认为“牛某患有人格偏执症,自卑、自私、敏感、暴燥、缺乏思考、有认识障碍……由于一贯的自尊,才对所受的委屈作出了超出民工的反映。她强调说,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这件事的发生,说明警察威慑力不够……”

事件发生后,姑苏郑潇英浑水摸鱼,发布《牛某杀警内幕》一文,“虚构了牛某被北闸警察分局打伤生殖器、丧失生育能力而萌生报复杀警等内容。松江官府果断出击,批捕郑潇英。认为其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警察名誉与官府形象,其行为涉嫌诽谤罪。”

警方发言人说,“杀六个警察,意味松江五千个百姓失去保护。马斯洛说,安全感是人类仅次于生理需求的基本需求,包括对人身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胁或疾病等的需求。牛某不珍惜生命,包括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这违背了人的生存法则。”一电视嘉宾持警方相同观点,他说:朝廷理应对六个死去的警察作出赔偿,建议每人赔偿二至三百万,封烈士,亦未尝不可。

牛某的律师程先生说:当事人精神正常,法律意识强,“像牛某犯罪情节这么严重的,一般来说,量刑上几乎没什么疑问,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死刑。”

松江府原定夜郎1008年7月29日庭审牛嘉,因故延期。8月26日庭审,9月1日松江府一审判决牛嘉死刑。

文章来源:博讯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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