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几天程律师又来了,这次身后跟着一个近五十岁的人,他介绍此人姓钱,松江府政法委的处长,后来谈话中他一直称之谓“钱处”。在我印象中此类人相当于古时的监军、明代的东西厂锦衣卫,背景复杂有权势,可以说是夜郎司法系统的太上皇,难怪程律师说话不像往常那样流利潇洒,有点看人眼色仰人鼻息的样子。钱处像武官,没有文职人员气息,矮胖半秃,额亮鼻大,手指特粗,两道眉毛贼浓,目光似闪电,面相似乎匈奴人的后裔,要是那天北闸警察分局遇到这种警察,不刺中喉咙他是不愿倒下的。

程律师说天冷了,给你买了两套衣服。我说谢谢,老是让你破费。看了一下衣服,两条深色裤子,两件T恤衫,一件长袖、一件短袖。二审我就穿了他的长裤和天蓝色的短袖衫。他还带来一盒牛奶、六只包子。蹲过拘留所的母亲说,监牢不许送食物,一则生怕有毒出啥意外,二则防止夹带字条通风报信,三则保护监狱商店生意。程律师把食物带进牢房,显然经过有关方面的批准。

一边狼吞虎咽吃包子,一边漫不经心听程律师跟钱处聊家常,主要谈我的案情与目前的处境,好像是说给我听的。谈到监狱待遇,他指着我的脚镣,对钱处说,能否换副份量轻一点的,这儿戒备森严,插翅难飞啊。钱处说,是啊,隔一会我跟他们说一下。

戴重镣并非担心越狱,而是表示此人是重犯。这脚镣十公斤重,链条极粗,套在脚踝上的铁圈也极厚实,我在牢房提着链条蹦蹦跳跳炼身体,不消五分钟就出汗。

聊了一会,程律师从牛皮包里掏出一张A4纸,说,小牛,看一下,选了三位律师,钱处已过目,说都出类拔萃,你任选一位,免费的。我说,不让老妈请律师,我让老爸请,不行吗?程律师不耐烦说,老是钻牛角尖!娘请爷请官府请还不是一样?这次他总算没唠叨“判决早已内定,官府铁心把你当鼠疫非典隔离”,大概姓钱的在场,说话不能过于露骨。

A4纸上介绍的三位律师,身份非同小可,两个西林党党员,一个花瓶党党员。有一个大学教授,法律系系主任,还拿朝廷特殊津贴,曾获得“五个一工程奖”,亦不知他造桥盖房还是挖隧道有功才获得此项大奖。且是大学法律教材的编委,懂八种语言:英语、德语、法语,还有葡萄牙语、印地安语、婆罗洲语,以及藏语、非洲土语;有个女的,三八红旗手,普通话一级,有证书,经常电视台亮相,客串电视台主持人,还多次担任竞赛评委,且是松江律师协会的秘书长;还有一个叫瞿剑的,普通话一流,是松江“优秀律师”,且是“新长征突击手”,曾背着铺盖干粮袋,像红军那样爬雪山过草地,以脚步丈量泸定桥到腊子口的距离,还被誉为“东方大律师”,称他的强项,对付刑事大案披荆斩棘。我想见见何谓“东方大律师”,他如何“披荆斩棘”从泸定桥走到腊子口的,就像饭店点菜那样点了他。

9月23日这位律师与他的助手跟我见了面。助手叫周建亲,北方口音很重,像是我的同乡,不值一提,就像瞿剑的打工仔童养媳,后来的表现,跟我的印象基本一致。瞿剑给我的印象:肥头大耳,油水十足,应变、吸金能力强,是老江湖。那天,他见我蹦蹦跳跳像青蛙那样跳进接待室笑了起来,主动搭话说,你身体不错啊,这么凉的天,还穿短裤T恤。我说,身体是父母给的,可母亲很可怜,很辛苦地养我,而我却没有机会养她了。他接着说:一失足千古恨啊!

“根据法律规定,一审的死刑结果,二审一定要有辩护律师,法律援助中心找我为你作二审辩护,但我不愿这样。因为我很清楚,在关注度这么高的情况下,任何带官方色彩的行为,都会受人质疑。所以希望你考虑。老实说:做律师到现在,让当事人面试,却是生平头一遭,平时我要看案子情况决定接不接,被人挑选还是第一次。”

我笑了起来,明白何谓既要偷汉子又要竖牌坊,就是强迫你接受官府指定的律师,又要说自愿选择的。不过,我没有对他说,你用不着委屈自己,接受当事人的面试,既然官府没有强迫你,你有何必要接受这案子呢?再者,没有指派,你凭什么进看守所会见我呢?

委托书上签字之后,我问他辩护思路。他说:“像这样的案情,不要说幽州的律师来辩,就是美国的律师来又能怎样呢?即使查清你被打得头破血流,但你在警察所被打,你杀到警察局去,都不能构成法律上对你从轻的理由。但你如果是病态,却要另作考虑……我想跟法官说你汕西那次伤的很重,有轻微脑震荡,会对被告造成气质性影响。”

瞿剑的思路跟程律师差不多,想叫官府重新对我精神状况作鉴定,以检测我有无刑事责任能力。他说,“你的长相也是专家评定你是间歇性精神病的依据,两眉间距超大,这是临床判断精神病的重要线索,神经科医生不会不熟悉。”我说,警察看我的长相像偷自行车的,你现在看我的长相像间歇性精神病人,我想叫打我的几个警察当庭对质,看谁是神经病。

瞿剑没有接我的话茬,沉默一会才说:没用,他们不出庭,就拿他们没办法。我真没想到:一个律师竟然不理会当事人的请求!明摆着提出对质对我有利,他们不出庭对质是一回事,当事人提不提出对质又是一回事。

看看二审法庭上,瞿剑律师是怎样引我走向困境的。

他开始给我辩护就一锤定音: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定罪,本辩护人不持异议。这吓了我一跳,他明知我否认故意杀人,程律师的辩护词也是“故意杀人”辩为“故意伤害致死”,他居然自作主张,以我的辩护律师的身份捅我一刀。再看他以下的表现:

瞿剑问: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我答: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

法官问:为什么你认为他们不是无辜的?我笑咪咪地反问:“我可不可以拒绝回答?”

瞿剑关门打狗:“六条鲜活的生命因你而逝去,你现在觉得做得过分吗?”我答:“不过分!”瞿剑既然用上“鲜活”这形容词,那么休怪我也用上“关门打狗”这形容词。

瞿剑问:“你感到愧疚吗?”我答:“不愧疚!”

瞿剑问:你是否同情死者?我答: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

瞿剑这一招挺厉害,如果我答“愧疚、过分、同情、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则是当庭服罪,出自己洋相,再流几滴泪,就可以赚三万元,从而实现官府的意图,反之,则是死不悔罪。我不让他们成功,开始就说“我要求打人者出庭对质,我不是故意杀人。”在最后陈述中说:“我没想杀死人,人死是我没有预料到的事情,那天我是去申诉的;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此外,对七月一日发生的事,都说记不得;还说,录像上出现的带面具的人,怎么证明那人就是我呢?并否认在证物清单和证物照片上签过字。

二审是在10月13日上午举行,那天没像上次那样给我打针,也没有给我喝性质不明的牛奶,也没有给我戴头罩,甚至还给我换了副轻许多的脚镣,尽管依然戴了手铐。

车子减速转弯到达法院门口前,突然听到“打倒法西斯、打倒西林党”的声音。望窗外,路边黑压压的人群,有几个居然穿了印有我肖像的白色或黄色的短袖T恤衫,把我当成格瓦拉了,还有三个举起了“刀客不朽”的旗帜,其中一个是保根,我眼睛湿润了。那旗帜长条形,旗面蓝色,字红色,除了“刀客不朽”,右面还有几个字,我没看清楚。

更让人高兴的是,在法庭看见我的父亲与姨妈,我笑了笑点点头,他们也微笑点头。四处张望到处搜索,就是没看到我的母亲,心沉了一下,又为母亲的安危担忧起来。

几年不见父亲老了许多,满头灰发眼囊下坠,眼睛亦无神,想起四年前父亲对我的教诲,我赌气而走的事,至今后悔。父亲叫我忍耐,应准确看待单位人际关系的复杂,并告诉我“吃他一碗凭他使唤、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后来我问自己:要是仍问父亲拿生活费,我还会对他耍态度吗?姨妈还像以前一样有精神,衣着比较鲜艳,好像希望我在人群中能一眼看到她。唉,门庭冷落的日子里,只有姨妈是我家的常客,我妈的安慰啊!

旁听席上坐了一百几十人,媒体记者来了三十多位,其中还有外国记者,摄像机架了好多台,我进门记者就咯嚓咯嚓照个没完,有几个记者走近我还想直面采访,都被警察挡了回去。我极其亢奋,猜测可能有啥舆论压力,或者官府低估了我,今天才摆出公审的样子。机会真是难得,今天不开口,可能今后再没机会说话了。

就像刚才所说,瞿剑法庭上没有要求殴打我的警察出庭对质,反而说我情绪比较冲动,对警察正常盘查的反映过激,还骂警察“他妈的”,也没要求知情人──我的母亲出庭作证,向法官询问我母亲的下落,他只是认为警察打了人。

后来他唠唠叨叨说我具有“偏执性人格障碍”,“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对侮辱和伤害不能宽容,长期耿耿于怀;具有过分自负和自我中心的倾向,总感觉受压制、被迫害,甚至上告、上访,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并例举了我的表现。比如,我说伙食不错,跟单位吃食堂没啥两样,在看守所和在外面没啥两样,一点儿也不受罪,外面大监狱,里面小监狱;明明买了一千只信封、一千张邮票,一箱A4纸准备申诉,结果虎头蛇尾,又到松江警察分局行凶故意杀人。

开庭时,起先也像一审那样先是没完没了的公诉,然后鸡零狗碎地辩护。检察官特地问:“下身有没有被打?”看来为了官府面子,他们借此机会专门“辟谣”。为了瘦子的安全,我只得笑着说,“你指阴茎?没有。”

瞿剑辩护之后,法官问我你精神有问题吗。我说“我没有精神病,你们才有精神病呢。你们要没有精神病,那就警察有精神病,如果警察没有精神病,那就是全国老百姓有精神病……我认为我是无罪的,是他们先打人,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果,而你们一级级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七月一日发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我不后悔”。“法官又问我是否故意杀人,我说:”去的时候也没想到有这样的结果,详细经过全不记得了。我记得的都说了,不记得的只能说不记得,信不信由你……警察集体作伪证,在法庭说谎,你也信?“我原想揭露监狱里的肉刑,以及非人的待遇,但考虑到报复,母亲因此有个三长两短,才没有深入说下去。

(未完待续)

江苏/陆文
2008、11、18

文章来源:博讯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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