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跟你说过,律师不仅帮当事人打官司,还担任协调中介的角色。今天直白跟你说,官府叫我跟你协商。不知怎的,官府中人跟你见面羞答答的,都不愿和你直接打交道,于是叫我做马前卒。你想想,除了被迫出场审讯你的,有几个愿意与你打交道?牢里看守也没找你麻烦吧!估计担心此事日后有反复,他们才竭力摆脱干系置身事外的。最明显的是,头面人物不参加死者追悼会,且没有对此事作出明确表态。

官府对你一审时的表现比较满意,尤其闭口不提生殖器问题,这让他们松了口气,也减弱了你的姑苏朋友──郑潇英文章的影响与危害,结果救了他。目前此人罚款二千元已释放,罪名就是散布虚假不良信息,引起严重社会后果。要是你在二审法庭上旧事重提,官府就再抓你的朋友作为报复。

据说你朋友承认造谣很痛苦,他是24小时不给吃不让睡,再逼着连续下蹲直立200次才承认的。警察说,不屈服,鼻头灌辣椒水!事后,警察安慰他,为朋友两肋插刀够朋友!不过,犯不着为朋友吃三五年官司,因为吃官司对朋友的病情与处境一无帮助。此外,父母六十岁了,你独苗苗,老人也希望儿子早点回家。只有承认造谣,并保证守口如瓶才可出狱。承认造谣,就是救了自己救了朋友。朋友的毛病早晚痊愈,用不着你费心……

我听了很高兴,因为瘦子入狱是我的心病,我插嘴说,只要朋友没事,我决不在法庭上提起此事,就当这件事没发生。况且,不瞒你说现在正常了。程律师呵呵笑了,他说,你现在才跟我说,其实他们早知道。我早跟你说过,毛病可能精神性的,不是功能性的,也许隔几天就好了。

小牛,官府跟你协商,希望配合。他们酌量减轻刑罚,即使形势不允许仍判处死刑,也给你特殊待遇打针安乐死,并适当经济补偿,补偿三万,并且决不为难你母亲。具体说,你在二审法庭上表示悔罪,最好自打嘴巴、痛哭流涕,给官府一份面子……

这没啥难为情,李秀成被曾国藩擒获写了《自述》;瞿秋白临刑写了泄气的《多余的话》;布哈林,还有那些老布尔什维克,为了党的利益,都勇于在法庭上低头认罪,献出自己的生命;有个契卡头头,法庭上骂自己是条狗,还一股劲地要求“枪毙我枪毙我”,那急迫的样子,好像一天都不想活。你低头认错,官府有了面子,死者得到安息,你有钞票进账,心理上是平衡的,何况官府并不要求你骂自己是条狗……母亲抚养你到这么大,临死前赚笔外快,也可奉献一份孝心。你是待业青年,该晓得钞票难赚,三万等于两年的工资收入。掉几滴眼泪,认个错,赚三万,这活儿谁都愿意干……

再说,杀了人向人家认个错、赔个罪也是应该的。我个人认为,杀那么多人太过分了,因此给你辩护时理亏心虚底气不足。说实话,法庭同意给你重做精神鉴定,放你一条生路,我就满足了。我时常想,你怎么下得了手?刺得都是要害部位,颈啊,心啊,肝啊,肾啊,你总是与这些关键器官过不去,让医生抢救都来不及,救护车没到医院有的就死了。生命只有一次,死者没有一个打过你,在家里他们也是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他们的妻子怎么会想到丈夫离家之后,再也不会活着回来呢!

我探望过伤者,他们脸如死灰,心有余悸,眼神一无生气,精神显然击垮,活在世上也是废物,也是行尸走肉。你所谓的水果刀,将成为他们余生的梦魇、心灵的创口!永远的紧箍咒、眼前的断头台!

我还出席过死者的丧礼,家属哭声震天,首领哽咽欲泣,悼词念不下去,老警察都流了兔死狐悲的泪。有个老警察说,早晓得这样当初放赤佬一码……凄惨空前绝后,哀荣无与伦比,可对长眠的死者而言,那歌功颂德的悼词、泪如雨下的哭声,堆积如山的花圈,连篇累牍的祭文,都不能让他们起死回生!

出于同情,起先我象征性的掉了几滴泪,没想到那要命的哀乐,悲伤的氛围,让我最终泪流满面,整个追悼会我用了二小袋餐巾纸,眼睛都哭红了。平生我参加过三次集体婚礼,从未参加过一次集体丧礼,这次给我遇上了。

死者化了妆,秃顶的戴了假发,脖颈坏了的,套了高领羊毛衫。他们个个面孔红嫩,神情安详,就像睡着了一般。躺在鲜花翠柏丛中,似乎享受尘世的荣耀,笑纳战友由衷的膜拜,其实魂飞魄散,徙剩一具残缺的躯壳。躯壳成了腐肉,散发难闻的臭气,慢慢溃烂,眼看成为焚尸炉的燃料。简而言之,唁客赞颂死者的成绩与功劳、为人与处世,都成了空洞的捧场,廉价的马屁,因为下个月工资单就没了他们的名字,不消几年大家忘得干干净净。

不知你出手太快,还是他们倒下太迅速,这些死者连个烈士都没评上。这么一来,家属就得不到满意的抚恤金。也怪那个死鬼临死前出卖了战友,坏了警察名声,弄得官府颜面扫地。知府都头看了那段狼狈求饶的录像哑口无言,一个师爷说,身为西林党员居然临死之前当甫志高。上面说,十个警察像十头猪,还不如八旗子弟,还好意思申报烈士!有个孩子不知趣,趁父亲倒下,不顾官府感受趁火打劫,还要求继承父亲遗志,端警察这只省力饭碗。据传,朝廷高官起初连花圈都不让送,松江官府苦苦哀求,说不送花圈,军心涣散,草民犯上作乱都朝警察动手,日子怎么过?朝廷才被迫同意。

我说,你把死者伤者形容得这么凄惨哀戚,好像命不该绝。吴玉华那天亲口说:“你把事情搞那么大,投诉就是了,最后不是你顶死我,就是我顶死你!”他所说的话,等于宣战,我一辈子刻骨铭心……为了尊严我拼死抗争,怎么会为了金钱去牺牲尊严呢?

说服你很困难,但你要想想自己的处境,不配合,他们不会善罢甘休。饿你肚皮,使用肉刑,不给你睡觉,折磨你母亲,都在意料之中。你何苦临死遭受这么多的痛苦!此外,折磨之后再将你母亲以包庇的罪名关个三五年,这也不是不可能。

官府叫我跟你谈,还算手下留情,因为他们有许多手段,一是说服贿赂,引诱就范;二是抓住当事人爱亲人的弱点要挟;三是催眠与药物注射,让人不知不觉或身不由己配合他们行事;四是酷刑,三木之下,没有达不到的目的,这已达成共识。你成了阶下囚,无路可走,只好任人宰割。幸好需要掩盖真相,这给了你讨价还价的资本,你要抓住这个机会。与其给他们用刑、要挟、药物摧残,还不如谈判,满足他们以获得利益。你有何必要逼人家行下下策呢?

母亲不知下落、生死不明,要钱何用?我死了,老妈少了累赘,也用不着这三万元。有诚意的话,首先让我跟母亲见面,然后再谈其它。否则,我只能从最坏的角度考虑母亲的处境。还有,以性命写作的“万古流芳”,怎么会为了蝇头小利在结尾处添败笔呢?最后一句我说漏了嘴,可能是药物起了作用。

不让你跟母亲见面,不等于母亲出了事。同意他们的要求,自然让你跟母亲见面,并把补偿金打到你家的帐户上。什么败笔不败笔的,你又不是艺术家,搞什么行为艺术?你的动机本身为了报仇雪恨,并非为了万古流芳。万古流芳只是你行为方式的副产品,就像娶了小姐,得了陪嫁丫头,就像研究治疗心脏、心血管的药物,结果发明了伟哥。其实不管怎样,你肯定万古流芳,不管你的动机是反抗暴政,还是报仇雪恨。你的战斗力,二十分钟手刃十个公差,啥人有本事打破这个纪录?公诉人也说松江有史以来绝无仅有。杜月笙黄金荣、李士群吴四宝、戴雨农潘汉年做不到的事,你都做到了。青面兽杨志杀个泼皮,还用了牛刀啊!而你用一把所谓的水果刀解决了六个捕快!其实,你法庭上痛哭流涕低头认罪,无损于光辉形象。人们依然同情你,甚至认为你不得已而为之。要是为了万古流芳拒绝谈判,就是为了万古流芳而万古流芳,就是脑筋进了死胡同。

我没有理睬程律师的恭维、讽刺与游说,对他说,酷刑逼供没用,即使身体吃不消屈打成招,到了大堂仍要翻供,警方犯不着冒这个险;老妈下落不明,我就不怕要挟;催眠与药物注射,总不能把犯人弄得傻乎乎的,在法庭上昏昏欲睡或者话都说不像啊!

你自己考虑,我不勉强你,官府说,说服你则公开审判,反之秘密审判。无论秘密或公开,判决都不过是走过场,拒绝的结果,你白白牺牲三万元。

你要明白,他们铁了心把你当鼠疫非典隔离,其严密程度,不要说外人,那些幽州方面的律师,哪怕你的父亲想跟你见面,看守也会说儿子不想见。这次你书面要求母亲帮你聘请二审辩护律师的请求函,官府已扔进了废纸篓,因为他们不愿为了获得你母亲的签字,再一次劳民伤财去幽州了。官府很后悔,早晓得网上有如此反响,你顽固不化,不肯认罪,现场就把你一枪崩了。

二审辩护律师看来还由官府决定。你的自由度,就是在指定的几位松江律师中任选一位。我心底认为,既然秘密审判,你娘请的律师,与官府请的有啥区别呢?上次你说不让妈请就叫爸请,我劝你死了这条心。说实在的,无论娘请爷请还是官府指定,你都不能逃脱死刑,因为判决早已内定。为了母亲,我建议你顺从官府。顺从官府还有三万元收入啊!

程律师大概觉得这些话有点生硬,给人感觉好像希望我离开人间,后来缓和语气说,不管你怎么想怎么做,我要给你一件礼物,让你临死有个安慰,网上大多数人站在你一边,有人还写了诗作《少侠行》。后期不管你如何表现,瑕不掩瑜,人家依然认为你是英雄。谁及得了你呢?历史上的荆轲、聂政他们都是小爬虫!

我不愿与程律师深谈下去。因为他的话语仿佛有催眠洗脑的效果,弄得我脑子常糊涂。真的,他说话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很难分清他每句话的目的及用意,真不明白他的屁股坐在哪一边,甚至糊涂得居然把他当成了朋友,而顺着他的思路走。拿瘦子来说,究竟有没有释放,事后想想无法确定,只好姑且当真,生殖器问题避而不谈,免得连累朋友。程律师还会小恩小惠,上次送我蛋糕,这次提包里还给我带来了一盒牛奶一袋饼干。因此我不想得罪他,他毕竟是中介,再者关在牢房里,除了他没有其它渠道获得信息。

临走时,程律师严肃地说,假如你的法庭申辩超出官府的承受力,我帮不了你。隔几天法律援助中心派人来让你选个律师,你自己看着办吧。

(未完待续)

江苏/陆文
2008、11、11

文章来源:博讯作者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