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丽丝,昨夜聊得很开心,你说度假营的生意越来越好,名气越来越大,现已组成一个踢踏舞艺术团,我为你高兴。之所以生意兴隆,我认为:一是你与老公的经营能力强,二是婆罗洲皇后的光临起了广告效应。你后来问我目前的生存状态,有无安全感,因时间关系,再加上我不愿破坏谈话气氛,没跟你细谈,今天粗略地跟你说一说。

说实话,活在夜郎的人,安全一直是个问题,这个不管是谁,哪怕是动车乘客、达官贵人都可以说朝不保夕,有的因为车祸,有的因为失势,甚至幼女小学生一不小心也给校长捣坏了处女膜。为此叶海燕叫板,结果他们设计,将其送进了牢房。圣女艾晓明教授大义凛然,忍无可忍,声援叶海燕。看了她赤膊上阵的照片,让我泪水横流。

当然不同时期不安全感仍有强弱之分。下面说说我的不安全感。记得第一次感到不安全感是在读初中时,衙役当着我面,把我父亲请进派出所,关了一星期。说他是强奸嫌疑人,因有一半老徐娘夏天乘凉迷糊之际给人睡了,怀疑我父亲下手。后来证明作案者是受害人的公公,才放了他。那几天父亲不见踪影,病瘫的娘板着脸整天不说什么话,我惶惶不可终日,如同天坍了似的。第二次感到不安全感是在文革时期,那时候县工人纠察队随时在大街上抓捕插青,甚至登堂入室查我们户口,随心所欲,不需要理由。若是责问,他们也总能找到理由,比如:倒流回城,没报户口;衣服穿得好的说流氓,反之则是小贼。当时捉进去,不注重笔录,只是查问姓名住址和插队何地,也不需要签字按手印,工作重点都放在如何折磨你的肉体上,打耳光、打屁股、顶墙头、扁担绑……玩够了或者关牢房,或者赶出去。有一次我被查户口,刚好其中有个熟人才放过了我。还有一次被人诬陷,在城东派出所被关了一个月。详情请看我的小说《细麻绳》。粉碎四人帮后,不安全感几乎消失,因为我已成家,生活安宁,亦循规蹈矩,不是他们的严打对象。即便“六四”流了那么多的血,死了那么多的人,由于是旁观者,未身受其害,无切肤之痛,也没有强烈的不安全感,但谁知道居然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常驻心头。也许一个政府没有底线,在光天化日下杀人,杀学生,超出了我的生存经验和历史知识,才让我毛骨悚然。后来衙役扬言执政发生危机,就活埋二百个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我信以为真也是这个原因。因为既然有勇气白天杀人,当然有本事黑夜活埋,尽管到了危机关头,可能没有时间没有人愿意去执行后果绝对是上绞架的任务。第三次不安全感是自已造成的,忘乎所以,乐极生悲,违法乱纪,忘了作家的身份,半夜赌铜钿,被联防队夜闯私宅,当场擒获。详情你可看我的文集有关捉赌的一组文章。当时给我感觉,政府比较通情达理,没有小题大做,能放人一马,理性处理。第四次不安全感,是电信局一个姓王的造成的。电信经常屏蔽断网,我被迫注销网线,办注销手续时,被此人脑门上打了二拳,当即倒地。出手蛮重,肿块一星期后才消失。奇怪的是,为朋友强拆迁事,现场鸣不平,被抓进城北派出所,关了几个钟头,倒没觉得不安全感。大概阅历多了,已有一定的心理承受力。

朝廷一位发言人曾一语道出夜郎屁民无安全感的真相,他说:法律不是挡箭牌。我一下子顿悟,晓得完了,不安全感今生如影随形了。就此晓得夜郎本没有法律,很多人学了法律,误认为此地有法律。比如有律师,凭着事实与法律知识,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法官恼羞成怒不演戏了,就将其捉了进去。夜郎没有法律,这个观点我相信至少林昭、余杰、王实味、刘少奇、高智晟、杨天水、刘士辉、唐吉田会同意的。

我就是从那一刻起,跳出了小我的局限,来看夜郎的苦难。我觉得这儿的人都在受苦,都是以自相残杀的方式在受苦,比如杨佳,去上海玩,衙役没事找事,杨佳无处诉冤,自己复仇,结果殃及了闸北分局那十个衙役。薄书记王教授整人方兴未艾,可自已紧随着进了牢房。毛润芝权术玩得起劲,躺进水晶棺,老婆就吃了官司。邓贵大寻欢作乐,想强奸邓玉娇,结果却死在邓玉娇手里……

我发现不安全感追逐每一个人,以前追逐地主反革命,后来追逐右派资本家,再后来追逐四类分子走资派。严打时期追逐“流氓犯”,1989年紧盯着六四师生,八九之后,捉赌抓嫖,又咬住了异教徒,现在把股民当成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对象,又揪住上访户、强拆户、失地农民、维权人士、异议作家。说老实话,这个执政党几乎得罪了所有的人,否则经济状态尚过得去的情况下,为何如此民怨沸腾?

让你有不安全感的,主要有以下手段:敲掉你的饭碗、切断你的财路、叫黑社会打你、扮黑社会打你、衙役动手打你、传唤、软禁、监控、诬陷、设局(野夫案、刘水案)、借刀杀人(毛左骚扰茅以轼、挑动群众斗叶海燕)、离间、造谣、孤立、抄家、拘留、劳教、酷刑(高智晟、余杰)、判刑、关黑监狱、送精神病院(潘露),以及株连家属。有的有罪名,有的一笔糊涂账。有的罪名其实是政治问题当经济问题处理,比如郭飞熊、李必丰。有的罪名则是非法集会、泄露或出卖国家机密、破坏社会治安、妨碍执行公务、煽动颠覆或颠覆国家政权。

菲丽丝,我确信不安全感将伴随我的一生,它或许就是无孔不入的蚂蝗,或许就是夜郎生存的代价,躲也躲不过,避也避不了,你哪怕将所谓的法律背得滾瓜烂熟,遇上衙役也秀才碰到兵───有理讲不清。而且现在捉人的理由五花八门,你进了拘留所都不知道触犯了哪条“法律”。比如,4月29日,你要是给林昭扫墓,也有可能被衙役控制。有一个没违什么法,居然不准其聚餐,现在还取保候审。要求权贵财产公示的十君子现在还在吃牢饭。就拿现在衙役常用的“非法集会”这罪名来说,三人以上在广场公园大街聚会,可罩此罪名,哪怕在饭店或家里几个人一起吃饭,也可以说非法集会。因此可以说接受邀请去吃饭,你都要冒着非法集会的风险。

滑稽的是,若是你刚巧路过城管打死摊贩的现场,驻足围观,这是名副其实的非法集会,衙役大概焦头烂额手忙脚乱,又不以非法集会的罪名将在场者一网打尽。所以你尽可以现场围观,当然你仍要冒“现场指挥者、幕后策划者”的风险,就像藏民自焚,都归罪于远在天边的达赖喇嘛一样。

今天就写到这儿,菲丽丝,吻你的手!代我向婆罗洲皇后问好!

江苏/陆文
2013、6、1

文章来源:博讯陆文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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