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看乡企——清华大学乡镇企业转制问题调查研究报告(一)

改革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被国际上公认为“奇迹”,而中国改革发源于农村,迄今取得的最惊人成就也在农村。在农村改革中,乡镇企业的崛起又是最突出的现象。如果说“家庭承包制”农业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视为传统“小农家庭经营方式”的延伸的话,那么乡镇企业则完全是一种现代化过程中的现象。而正是这种现象不仅根本改变了它所兴起的那些乡村地区的社会经济面貌,而且也导致了(或正在导致着)整个中国经济格局的根本性变化。用通行的说法:乡镇企业在80年代初“从无到有”,到80年代末它已在中国工业中“三分天下有其一”,而到90年代中期它已占有“半壁江山”。照此发展下去,不久之后乡镇企业在中国工业中成为“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大头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难怪会有“中国奇迹在农村,农村奇迹在乡企”的说法。

然而这一“奇迹”来源何在?应当说,正如“乡企奇迹”在“中国奇迹”中的突出地位一样,对“乡企奇迹”的解释在当代中国诸经济现象中也是最为多样而歧义的。从乡企出现之日起就有关于乡企发家靠的是歪门邪道、假冒伪劣、钻空子、挖墙脚之类的说法,如今这类全盘否定乡镇企业的论调少了,但并未消失。而在肯定乡企成就的人们中对这些成就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市场经济的倡导者以此赞叹“看不见的手”之伟大,公有制的拥有者以此证明“集体主义”之优越,“后现代主义者”从中看到了“非都市化”的健康发展道路和“后福特主义”的先进生产方式,而传统文化的弘扬者则从中发现了“乡土中国”的神奇魅力和“东方救世”的灿烂前景。而国外的研究者更是众说纷纭,有把乡企奇迹归之于“集体资本主义”的,有归之于“私营社会主义”的(见阪本楠彦:《中国农民的挑战:私营社会主义的兴起》,东京1986年),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另一方面,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在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已出现了许多问题。除了“村村点火、处处冒烟”造成的布局分散、要素配置不合理、污染、违规运作等可以以发展初期队伍不规范来解释的问题外,更深层次的问题是:

——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随着乡企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经济的升级,90年代乡企在产值继续快速增长的同时,用工的增加却出现了明显的停滞。80年代末全国乡企每年吸纳的劳动力上千万人,90年代已降了一个数量级,每年只吸纳上百万人。这对通过乡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的设想而言是个严峻的挑战。

——部分乡企染上“国企病”。机构重迭、人浮于事、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责权利未理顺等国企中存在的“体制病”,同样在这些乡企中表现出来,并影响其进一步发展。

——“游击队”式的经营在日益正规化的“商战”中逐步显露出局限性。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和私营经济的成长,国营企业“老虎下山”、私营企业“猴子上树”,对乡企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

——经济水平的提升与改革的深化使乡企发展初期的一些有利条件逐渐弱化并趋于消失。如农村经济要素市场的形成使得乡企原来享有的“廉价劳力无价地”有所变化,劳动力价格上升,“地租”进入成本,“以份地代替社会保障”的模式逐渐失去合理性。

——乡企经济中的非集体部分也面临规范化问题。过去大量存在的“戴红帽”企业如今弊端渐显,纠纷不断,而“合伙”企业在壮大之后发生“家庭纠纷”乃至“分家”危机更是时有所闻。

——与国营企业中“企业办社会”类似,乡镇企业中“企业办社区”的历史合理性也在消失。早期乡企由于产权不明晰而造成的厂村关系、主雇关系、本村职工与外来工关系、本村职工与非职工村民关系中都留有许多问题,这些关系不理顺,即使企业经营正常,也可能出现社会学意义上的危机,而在企业经营困难时则更容易使危机延伸到经济以外的社会领域。

在这样的背景下,自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揭开又一波改革之潮以来,“乡镇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日益成为受关注的话题。1993~1997年间浙江农村“乡企转制”普遍推行,而从1996年到目前,“转制”之潮又波及江苏,截至我们调查时江苏乡企的规模“转制”仍处于“现在进行时”。虽然尘埃尚未落定,但给人印象深刻的趋势是:80年代特色鲜明的不同乡镇企业发展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深化的背景下逐渐趋同,用当地一些基层干部的话说,就是“苏南模式温州化,温州模式苏南化”。虽然这并不能消除各地区乃至各企业的个性特征,但它毕竟是个令人深思的历史性现象:如何认识这一现象,首先关系到对“乡镇企业奇迹”的解释,其次关系到对乡镇企业未来走向的预期:它将在保持原有特性的同时继续发展其锐气,最终创造一种“独特的”现代经济类型?它将在经济总量继续扩大的同时改变其特性,逐渐融合于“常规的”市场经济之中?抑或它将作为一种过渡性现象逐渐完成其历史使命,在“原始积累优势”消退之后日渐淡出经济竞争的大舞台?最后,“乡企转制”的经验与教训对目前正稳步推进的国企改革也有重要借鉴意义,乡企与国企的转制都循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大方向,而乡企的“旧体制包袱”一般认为轻于国企,因此乡企转制的成功之处或许可以对国企具有“先行一步”的意义,而如果某种变革连乡企也难以承受,则国企更应慎行。

总之,正在进行中的乡企转制是意义重大而且在理论上具有前沿性的课题。我们在清华校团委与人文社科学院的支持下对此展开了调查。在学理上,社会经济统计调查中的“预算研究”学派重视案例分析,而“动态研究”学派重视面上的抽样调查与统计分析。结合这两者的特长并发挥清华的优势条件,是我们在方法与方案设计上的主要考虑。

清华大学本年度在校本科生中共有2050名来自农村。这些农村籍同学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与密切的社区联系,为此,我们通过团组织系统向这2000多位同学发放了乡企状况与转制问题调查问卷,请他们在1997年初寒假期间回乡填写,以便通过这1000多个社区了解乡镇企业在全国范围内“面上”的情况,尤其是收集可供对面上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之用的数据信息。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工作,是组织部分同学对“面上”的工作作进一步的强化。我们从这2000多位农村籍同学中选定109位来自特定地区(乡企经济发达的江浙二省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广西、湖南、陕西三省区)的志愿者,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初步的背景知识与社会调查要领,并且要求他们除与其他同学一样填写乡企调查问卷外,还进行乡企背景与社区一般状况的补充调查及访谈,使他们的寒假调查比其他人做得更深入一些。

第三步,在上述强化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一些“点”,结合我们过去(1995年调查)已有过工作基础的那些对象,于今年2月与4月间组队进行驻点调查。选点都分布在乡企最发达、转制最具代表性的江浙二省。

无论是社区内普查还是类型选点,我们都回避了那些已被传媒炒热、在接受调查方面已经程式化的“明星企业”,调查者则主要是熟悉当地民俗、语言的本县或邻县籍清华同学(为保证客观,实行对原籍村回避)。调查方式为:1.入户访谈,对每一企业尽可能访到下列人士:①企业转制前原负责(承包)人;②转制后负责人(厂主);③企业原隶属社区(村、乡等)领导;④行业主管(镇工办、乡企局等);⑤本村职工;⑥外来工;⑦不在该企业工作的本村村民;⑧社区中的“旁观者”(如小学教师等)。对于转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分歧的,当事各方都要访到。2.搜集转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案册,如资产评估表、拍卖协议书、租赁(承包)合同、股份制章程、股份协议书、职工(股东)会议记录、诉讼(调解)案卷等。

通过这三阶段的工作,我们从“面”到“点”,从问卷数值统计到个案分析,对乡企转制问题有了初步了解。

改革 1997 年06期 P 105~115

www.sanhaowu.net 2003-8-23 三好坞

文章来源:秦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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