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者注

按秦晖先生本人意图,特将其关于“秦王之争”中给王小东及卢周来的说明性信件,推荐在贵站发表。

编者说明

王小东先生的大作《盗版有理》发布以来,在网上已经引发了好几轮的论战。相关资料可参见“争鸣回应”栏目。秦晖先生在大作缠足、隆乳与“文化”比较中表达了对一些流行观点的不同看法。下面的争论即围绕此展开。

◎卢周来先生发给秦晖先生的mail

秦晖先生:

最近看了您《缠足、隆乳与“文化”比较》,很是为您在一个杂文中以调侃的口气批评王小东《盗版》一文感到吃惊。我也不同意极端民族主义,但《盗版》一文是远够不上这种级别的。知识产权到底应该如何保护,发达国家到底要在此问题上为发展中国家设立多高的门槛,这是时下发展经济学领域讨论很热烈的一个问题,包括美国不少学者在此问题上都对发达国家无限抬高知识产权要价表示不同意见,世界银行发展报告在此问题上专门批评发达国家,这足以证明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重大的却一般性问题,甚至与民族主义无太大关涉。几篇有关文献我已在附件中列上,您如果有时间请您能看看。所以,不少人怀疑您实际上是不清楚《盗版》一文实际想表达什么的情况下就以您如椽大笔开始了批评。

一直都很敬佩您为改革中公正问题鼓与呼,并对您的“第三条道路”的理念深以为然。所以,在犹豫了很久后还是直言对您《比较》一文的看法。如有不对,请恕冒犯。

卢周来

◎王小东先生就秦晖先生一文发给黄平先生的mail

秦晖前面讲的我赞同,但涉及到我的部分就有些奇怪了。秦晖是没看懂我的文章,还是故意要贬损我一下?这就没意思、有些下流了。我的那篇《盗版有理》与民族主义没有任何关系,所谓“民族主义最强音”是一个怕自己的生意受损的软件商给我扣的帽子。另外,给民族主义、给“说不者”随意扣上不能容忍民主、自由的帽子只能说明秦晖本人的“自由主义”还不及格,或者说心术不正(是的,我是要这样说,因为把别人莫须有的观点强加于人,然后加以批判绝不是一种正当的做法)。

王小东

◎王小东先生就秦晖先生一文发给吉安先生的mail

秦晖这个人自称是自由主义者,在国内很有名气。因为他曾积极地抨击腐败现象,虽然他总是在那里“敲打”我,我对他是非常善意的,我曾对很多人说过他的好话,包括那些有权治他的人,我极力劝他们要容忍秦晖。但秦晖是个极端亲美派,谁要是说了美国什么,他是要跟你拼命的,这次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这说明了秦晖这种所谓的“自由主义者”的“自由主义”根本不及格:他们根本不懂在现实的国际关系环境下,应该如何使用自由主义这个概念(关于这个问题,我在《自由主义与霸权》一文中做过一定的阐述)。昨天有一位也自称是“自由主义者”的年轻人赵晖跟我说,哈耶克曾经说过:自由主义对于国际关系领域是无能为力的。我回家后查了查哈耶克的书,没有查到这段话。如果真是哈耶克说的,那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功课确实要比秦晖好一点。

关于“隆胸”和“缠足”,坦率地说,我一样都不喜欢(秦晖是比喻,我也是比喻),但不管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即无强制别人的能力,也无强制别人的意愿。

再者,关于当《中国主义》杂志编辑的事,因为我在国内,当了反而会影响杂志的自由度,故此还是做无名战士吧。

小东

◎ 秦晖先生就此事给友人的答复

一天之内接连读到王小东先生三次骂我的文字,从“下流”,“心术不正”直到“自由主义不及格”,是个只知为美国“拼命”的“极端亲美派”,好家伙!王兄真有点失态了。早就有人说我不知好歹,常常因为批评那些曾经表扬过我的人而开罪了他们,如李泽厚、张曙光先生等——98年4 月和8 月两期《21世纪》杂志上李泽厚对我们褒贬截然相反的态度大家都知道——如今轮到王先生了。

不过细读此文应该清楚,我实际上并没有冲着《盗版》本身发表什么意见,只是指出那种把商业性流行“文化”(我并没有说那是好东西)当成“文化霸权”来反的态度会导致荒谬的逻辑陷阱(正如我前文讲到的“饮食悖论”一样),以至按照这种逻辑连王小东这样的民族主义者都会有“汉奸”的嫌疑!我并没有误读王文,也没有就王吴之争论对错。王吴二位都是把外国版权持有人当作商人、而非“传教士”看待的。王认为这一持有悖理,主张“盗”之,吴认为这一持有合理,主张买之。无论谁是谁非,仅就获得这些“文化”的迫切心而论,王当然更突出。如果这些东西的流行就是“文化霸权”,王岂不是比吴更难辞“引狼入室”之咎么?至于《盗版》一文本身与民族主义有无关系,根本与上述逻辑分析无关。我批评那种荒谬逻辑,也没有说这个逻辑来自《盗版》。但只要这种逻辑确实存在,而王小东又确实自称为民族主义者(不管是不是在《盗版》中自称),我在指出这种逻辑可能会悖谬地伤害民族主义者时举王为例,就没有错。王先生认为我在这种口气揶揄的行文中举他为例就是“贬损”了他,因而生气,这可以理解。在他已经表示对这种逻辑不认同的情况下,我正式发表此文时也可以换个例子,这并不影响我的论证。不过“下流”云云对我是更大的“贬损”,也请王先生收回。

我并没有说王、更没有泛指“民族主义者”反对自由、人权,至于《说不》一书,它对“‘西方的’自由、人权”持何种态度,王先生真不知道?正是该书把好来坞等商业流行“文化”的中国欣赏者辱骂为“太平犬”,如上所述,这种逻辑甚至有把主张“盗版有理”的王先生也弄成“汉奸”的危险!不是靠盗版,中国会有这么多的“太平犬”吗?这不是我“把别人莫须有的观点强加于人,然后加以批判”吧?王先生对我的举例大为气愤之余,怎么反而为他们辩护呢?

我的文章是针对那些把自由民主人权说成“西方文化”、“殖民话语”、“西方中心论”,并把“民族主义”定位在“不许把西方人权标准强加于我们”基础上的人。并不是在评论王先生的民族主义,更不是对一切形式的民族主义。不过既然王先生反应如此强烈,我倒觉得有必要正面对王先生的民族主义作一商榷。这稍后再说,至于“极端亲美”、为美国“拼命”之类的攻击,不值一驳,我在5 ·8 后第一时间发表的《抗议强权,促进改革》一文,足以说明一切。

◎秦晖先生答复卢周来的mail

卢周来先生:非常感谢你提供的资料,诚如你所言,一些问题如果心平气和地讨论,大家都会受益的。拙文的问题上面已经说了,请你继续批评指正。至于“盗版”之争,我看批评知识产权制度的主张可以归纳为四点:一是从道德上讲,知识产权的持有者是剥削了他人知识劳动成果的,因而是不义之财。二是从法律上讲,这些告人盗版者自己也有盗版行径。三是从南北关系上讲,知识产权制度利于北而不利于南。四是从效果上讲,知识“产权”壁垒实际上阻碍了知识生产。

我的感觉(“感觉”而已):第一点实际上可以用于一切资本主义产权(不止是知识产权)的批判,它不是没有道理,问题是比资本主义更好的制度人们并没有创造出来。第二点只能就事论事,对贼喊捉贼者的为贼行径进行追究(这里有时会碰到“不告不理”的无奈或其他法律漏洞)本身似难成为反对“捉贼”的理由。第三点也是事实,问题在于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南方很难使北方接受一种只有利于南方的制度安排,何况南方的知识产权持有者(国内如吴君,国际上如印度)也不会合作。因此第四点是最为重要的:如果知识产权阻碍了知识生产,那就会影响全人类,而且首先影响到如今居于知识生产中心地位的北方国家。仅这一点就不仅有理由、而且有可能导致制度的修改。但正是这一点需要有说服力的实证研究支持。凭感觉相信人们都会同意:完全不承认知识产权和过分制造专利壁垒都不利于知识生产。其间的“度”如何把握,真是一个问题。

思想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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