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稿写完,自然要把它送到能够印成书的地方。处处碰壁是意料之中的,这倒不光是政治尺度过大,还因为突破了长久以来人们墨守成规的禁忌。烙进脑膜的有几个尴尬场景。一编辑朋友,睁圆两眼斥责:“你是不是吃错药啦?!这类题材也敢碰?!小说也敢这样写?!你就不怕身败名裂?”还有一编辑转述他媳妇的话:“老傅生活中是不是这样的人?如果是,那你就趁早躲得远远的,有多远就躲多远!”

我都快成洪水猛兽了!不由得就想:为何在我看来稀松平常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就是大逆不道?!

发生冲突或摩擦,当然要先找自身的原因;而且,先要冷静下来,跳出自我,客观仔细认真地找——不如此,就不知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永不能进步。

我开始找虱子一样瞪大两眼搜寻书稿中的每一个边边角角:是我将人性中兽的一面夸大了?没有啊,我这还是悠着写,根本就没敢敞开招呼!那是我把社会的丑刻意放大了?也没有啊,我见过的丑比书里所写更甚更烈,在写的时候我可真真是在克制着写啊!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最后就归结到我这个作者的基因与幼年的经历与绝大多数人不同这一点上!

上世纪六十年代,北京胡同的孩子比现在的孩子野——原因之一是见惯了抄家、见惯了批斗、见惯了打人、见惯了自杀;有“眼福”的,还亲眼见过红卫兵将人活活打死、或两个流氓团伙茬架将人打死。胡同孩子野,还因为赶上“停课闹革命”,一大帮孩子就像跑撒的羊群,整日在胡同里房上地下的瞎折腾。在这些野孩子中,自然就脱颖出野得不能再野、淘得不能再淘的野小子。

丑媳妇不怕见公婆,我就是其中“野得不能再野”的野孩子之一。一点不夸张地讲,我是在房上长大的。正因为在房上长大,才能让我站在房檐上居高临下看到过几十个家被抄(红卫兵抄家时街门口设岗不让外人进入)、人被打;看到过喝敌敌畏自杀者口吐白沫、上吊的如同槐树上吊死鬼那种虫子那样悬在房梁上,甚至透过窗口无意中至少亲见过30次活春宫——如果我只是一般的淘,岂能有此“眼福”?又怎能在书里活灵活现描述“瘦张”与“水上漂”快活的那一幕?!还有:北京胡同房顶上家家埋藏“镇宅之宝”,有银元宝、银圆、碎银子,最不济也有一把锈铜钱——如果那时我很乖,怎会知道房顶上埋藏镇宅之宝的准确位置?又怎能在书里详细讲述“挖宝”的全过程?!以后写起小说,我曾想过会有作者在小说里披露埋藏镇宅之宝的准确位置,或者网文作者在网帖里披露。可是过了四十年,却从未有人披露,哪怕是一次也没有。

类似淘气出圈的例子举不胜举,那就再举一个:“文革”期间,几乎每条胡同都有上吊自杀的。老实孩子躲得远远的、或是战战兢兢看一眼吓得扭头就跑。可我呢,却与别的胆大孩子打起赌:我敢抱着他悬空的双腿打摽悠,就像荡秋千那样打摽悠——赌注是一盒火柴。因为那年月物质极度匮乏,因为我的链子枪需要火柴棍前端的火药。那时自杀的人很多,老有一辆解放牌卡车围着“三海(什刹海的前海、后海和西海)”转,每日从湖里往岸上打捞尸体。西海,面积相当于两个足球场那么大的湖里,竟然一次就从水里打捞上岸37具尸体。其中有老公母俩(老北京话,意即:老年夫妻),打捞上岸后手腕与手腕紧紧捆绑的麻绳也没解开……

当然,书写成那个怪模样,除了幼年淘气淘出圈,见识了在我那个年龄段不该见到的东西外,也与我胎里带的基因有关。

我认识基因有个过程:幼年,只知道自己的脾气异常暴躁;以后学写小说,懵懂记住“性格即命运”;直到过了很多年后才一点点弄清,其实是基因在起决定性作用——“基因”是后来才被普遍接受并认同的词,此前一直被错以为是“性格”。后者表述不准确,就像中国人总说“心想”、“心里琢磨”一样不准确,其实是“大脑”在想、在琢磨。

至此,写作于我,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我之所以写出了《虐的快感》这部怪书,是由我的基因和幼年经历决定的!

当然,我不能把拒绝出版的责任全部推卸给出版人,其中也确有因我的基因太过怪异、从而导致绝大多数读者不忍卒读的一面——这也正是我要坚持在书的封面必须印上“作者郑重提示”的原因。我在书的封面那句话是这样写的:

“作者郑重提示:本书故事不适合心理承受力差者阅读,敬请谨慎翻阅”。

自有印刷以来,文坛上已出版太多、太多的书。实事求是地讲,其中确有好书,但凤毛麟角;绝大多数为文人所写、循规蹈矩者所著。不说声音多元、也不扯出版自由,只讲那片孕育出生命的林子——那里面可是啥鸟都有啊!有哨得悦耳的,也有哨得不那么动听的,还有专发噪音极其刺耳的。可老天却从来没有因它叫唤得难听就禁止它吼一嗓子吧?!

既如此,那就容我这个野小子在这神圣的文坛上撒一回野吧!

2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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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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