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遭遇的示威,我希望警方进行公正调查,司法机关按照香港法律作出裁决,今日不适宜评论。我相信李少光局长明白,香港是有法律的,不可以随便定性,亦不适宜靠朦胧的电视镜头,作出定性。但我作为教育界议员,我会坚持立法会:应该和平理性表达意见。

立法会会议是直播的,很多学校利用立法会会议作为通识课,学生与老师一起收看,甚至有老师经常带学生旁听立法会会议,和平理性是必须的。立法会甚至是学校的标准和楷模。因此,我不会同意立法会用掷蕉、掷樽、扫、粗口,或以侮辱性语言,表达政见和主张,这是我的价值观。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中国有句说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今日我们可以很畅快地羞辱人,但同样地,亦要面临对方的羞辱,这是没有尽期的。因此,议员要按照议会的法规作出节制。鲁迅先生有句说话,我曾经引用来评述这件事,便是:“辱骂与恐吓决不是战斗”。如果用辱骂和恐吓来达到目的,即使成功,都是以暴易暴,并非战斗。

但我当然明白,民怨实在太深,议会又缺乏民主的制度,令公众的不满和愤怒,在议会内成为影响政府的决策、实现人民愿望的平台。于是,激愤过火便由此而生。但我仍然反对暴力。就像六四,是暴力镇压,但22年要求平反六四的人民运动,坚持的却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则。22年来,力量仍然强大。从历史中可以看到,在主流的人民中,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力量是最大的,而且是世界性的。

镇压民主 始作俑者

政府应该深思,为何社会上的民情越来越激愤,为何激愤可以引来更大的共鸣,为何激愤能够点出社会的矛盾和深层的危机。这是因为我们的确存在着一个不民主的议会,存在着一个无需向人民负责的行政主导的政府。由于长期而持续地压抑民意,而造成了反弹和反抗。因此,政府镇压民主,的确是始作俑者。

当我们批评暴力的时候,我认为同时应该要批评的是政府,它要对今日激愤的民情负上责任,甚至是最根本的责任。我们共同组成这个议会,共同成为这个社会一个部分,当议会内主流民意被否决,而且是经常、持续、无道理地被否决时;当一个政府视人民的渴望和追求如无物时;甚至说得通俗一些:不见棺材,不流眼泪;不水浸眼眉,不知死;听不到洋紫荆三个字,便不让步的话。这个政府便要深思。

当前的政府和议会,是制造粗暴或暴力的土壤,但无论如何,我仍然要说,无论政治环境如何恶劣;无论民主进程如何艰难,无论我们的事业如何崎岖;无论我们的追求如何渺茫,我仍然渴望和相信,在议会和社会内外的斗争,是要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进行,这是实现我们信念和理想,最持续而合理的方式。

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2011-02-21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