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震惊你 2019-10-01

往往中国人看美国,因为制度、文化的不同,常产生一些误解。比如美国的50个州,是不是可以看作中国的省呢?美国的州长,是不是对应中国的省长呢?

其实并不是这样。举个例子,特朗普上任初期对边境非法移民和难民的“零容忍”政策引起了美国社会的强烈反响,特别是人们纷纷谴责把儿童与父母骨肉分离太有悖伦理。就连8个州的州长都怒了。

纽约州、北卡罗莱纳州、弗吉尼亚州、马里兰州和马塞诸塞州等8个州的州长公开称“太残忍了!太没人道了”,纷纷宣布在特朗普结束“零容忍”政策前将不再派遣甚至会撤回4月时应特朗普要求派至边境的国民警卫队。

州长不听总统的话,这要放在中国,就是省长违逆中央,后果是很严重的。

但在美国,这太正常不过,因为州长是各州选民直接选出的,不是总统任命的,TA只能选民负责,不对总统负责。这是由宪法载明的。所以,宪法赋予州长的权力很大,大到可以不服从美国总统的政令。

州长和总统是什么关系?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自治,50个州(state)实际上就相当于50个国家,除外交、国防等少数权力归联邦政府以外,各州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有自己的宪法和议会。

说白了,整个美国就象五十个股东成立的一大公司,各州是股东,宪法是公司章程,参议院是股东会,众议院就是工会,联邦政府就是公司管理层,总统就是总经理,各州州长就是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对总经理的话无需毕恭毕敬。总统和州长的关系也大致如此。

由此可见,美国的州并不能对应我们大陆现在的省,倒是有点象我国1949年以前的省市县和现在台湾的市县。所以美国总统不能命令他的州长做什么事情。

遇到脾气不好的州长,贵为一个超级大国的行政首脑、三军统帅的总统也得低头三分。

记得奥巴马总统在任时,有一次去亚利桑那州视察,刚一下飞机,就与女州长布鲁尔发生了争吵,布鲁尔丝毫没给奥巴马面子,严厉地斥责了奥巴马,弄得奥巴马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一般。但没有办法,因为他既不能撤换她,也不能处分她。

现任总统特朗普也是如此——他可以随便在推特上骂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却不敢骂自己的州长。

这一切源于美国的宪政体制和传统。

因为美国各个州之前是独立的,后来联合起来形成了现在的美国,但保留自己自治权和独立性,他们希望联邦政府管得越少越好。

由于各州州长都是由各州选民独立选举出来的,只需对自己选民负责,而不需要对总统负责。

所以,实际上,州长就是小一号的总统,他们之间更多类似于分工合作关系,而不是上下级关系。除了法定的义务外,联邦政府如果需要州完成更多的事情,要和地方沟通,甚至是利益交换,而不是下达命令,地方也完全可以随时拒绝联邦政府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要求,而总统和联邦政府却没脾气。

美国州长为什么不跟总统开会?

美国也不会出现“美国总统召集50个州的州长开大会,共商国家大事”这种情况。

因为总统管不着各州的具体事务,就不需要层层“传达会议精神”,而对于一些国际政治或外交关系等对地方政府来说比较“务虚”的事项,往往通过白宫新闻发布会就搞定了,甚至如特朗普这样的,直接在个人推特上发布。

不仅美国,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有资格参加中央政府关于国家大事决策会议的,从来都是政府内阁成员、以及总统(或总理)府的高级幕僚,像州长、省长这样的地方行政长官是没有资格参与的。除非出现了特殊情况,破例让个别州长列席参加。

原因很简单,内阁成员代表着中央,而州长则是代表着地方。彼此间的责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通常情况下是可以混淆的。

如果州长参与国家决策,那就乱套了,不仅可能出现州长架空美国中央政府的情况,甚至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这是美国宪法所不容许的,也是总统不能容忍的。

可能有人会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各州对中央的事宜一点也不能参与?

非也。

美国虽然没有州长聚集华盛顿“共商国事”的先例,但却有“两院”代表在华盛顿决定国家大事。特别是参议院,在涉及州际事务上的权力非常大。

参议院一共100人,50个州不分大小,每个州选出两名,这两名参议员其实就是州长级别的,他们代表自己的州参与国家事务。

比如在加州,最有权势的三个人分别是州长和两个参议员。两个参议员实际上就是代表加州决定美国国防、外交政策的州长,他们也是加州州长的天然顺位继承人。

因为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国防外交是各州让渡给联邦政府的,所以老百姓要选三个州官:一个在家主持工作,另外两个参议员就是本州负责到联邦政府行使这个国防外交权力的州长。当然他们不是直接行使这个权力,而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实现。

很多参议员到期后都会回本州竞选州长,甚至直接竞选总统。

但也不代表美国人不开会

虽然美国没有我们“某某精神传达大会”之类的大型会议,但美国人也经常开会,也爱开会,比如参众两院就天天开会,一年300多天都在开会(休会期间除外)。可以说,立法部门的工作方式就是开会——辩论并制定法律。

相比之下,行政部门的会议就少多了。他们主要是按着法律去做就行了。

当然有时也有不得不开的会议。比如说某部门或者某城市想修一条下水道,往往会遭到民众或各种民间组织的反对,如各类环保协会等等,这时候就会经常开会,向这批人解释说明原因,请求他们支持。

美国某州引进一个风电项目,各种论证花了5年时间,就在全部完成可以开工时,当地一个环保组织反对说,该项目可能对过往的鸟类造成伤害。随后,又做了一年论证,通过观察并详细记录后研究,该项目对鸟类影响比较小,可以建设。

这类事情在美国比比皆是,当然争议也很大。好处是社会更加和谐,坏处是效率极低,但极少出错。美国各级政府主要开会就是研究这个。我们用5年修好一条高铁,美国可能要用50年。因为中央政府决定的事项,地方可以否决。

来源:凯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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