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随笔(之九)

2003年后几个月,国内有几家知名报刊重新发表1945年7月黄炎培在延安窑洞同毛泽东的一席谈话。黄炎培提问:历史上一些新兴政权,一开始“其兴也勃”;到后来“其亡也忽”。怎样才能跳出这个周期率?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毛泽东的“窑洞对”早已脍炙人口,国内报刊旧事重提,无非是想敦促执政党实现毛泽东没有兑现的承诺。可是,人们似乎没有考究过黄炎培提问的原意。黄炎培提问的出处在《左传纪事本来》记载的春秋中期鲁国大夫臧文仲对鲁国国君的警示,原话是:“汤武罪已,其兴也勃;桀纣罪人,其亡也忽。”黄炎培大概是深恶蒋介石只责备别人不责备自己的专制独裁;也看到毛泽东标傍自己一贯正确的迹象,才引用臧文仲的话来提出问题的。

“罪己”还是“罪人”,对于一个政治领袖来说,是关系到他的政权兴衰存亡的大问题。一个政治领袖责人宽责己严,才能保证自己少犯错误和犯了错误能够知错改错,才能感召和团结他的臣民跟着自己防止和改正错误,以取信于广大人民。如果只知责人不知责己,不仅会屡犯错误,一错到底,而且会使无力纠正他的错误的臣民,越来越害怕他、仇恨他,同他离心离德。

中国上古的君主是有“罪己”传统的,至少在理论上、道德规范上是这样。翻开中国现存最古老的典籍《尚书》来看,尧、舜、禹、汤、周武王、周成王的诏诰或誓辞中都有“罪己”的内容。还有一种专门颁发的“罪己诏”。说什么“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朕躬有罪,罪在一身。”这至少说明:那些君主对自己的罪过以至整个政权的罪过,是负责任的。

毛泽东对于防止和惩治他的干部队伍的腐败,是很重视、很下功夫的。他不断发动政治运动来整顿干部队伍,例如:“三反运动”、“反五风运动”、“四清运动”以至“文化大革命”等等。可是,他始终是以反腐败来加强专制,始终是“罪人”而不“罪己”。对干部整得很残酷,他自己却是“老和尚打伞”,不受任何法律、道德和他自己发动的运动的约束,而且干部执行他的错误决策造成的恶果要由干部队伍去承担,他自己却老是“一贯正确”,从不自以为非。

网路文摘——678 Mar 17, 2004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