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进两出,指是在中共陕西省委的两进两出。第一次出来,是被打倒扫地出门的。第二次出来,是政见不合,被迫出来的。
“四人帮”覆灭之后,华国锋提出“抓纲治国”的方针,就是要抓住“揭发批判”“四人帮”这个纲来治理中国。邓小平,胡耀邦主张废除“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不赞成“以揭批‘四人帮’为纲”;他们提出了“拨乱反正”的方针,就是要把被林彪“四人帮”颠倒和搞乱的政治是非,思想是非和理论是非再颠倒过来,返回正常状态。具体内容,就是: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反对两个“凡是”,突破毛泽东后期的思想禁锢和理论错误,平反“文革”及其以前政治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实现人身及其名誉的解放。
揭批林彪和“四人帮”两个集团,在当时自然非常必要。但是,这个“纲”抓得并不理想。除了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这些大头目和一部分省、部级,问题非常明显的领导人,如中央文化部的于会冰、浩亮、刘庆棠,教育部门的迟群、谢静宜,国家体委的庄则栋,辽宁省的毛远新,安徽省的宋沛璋,河南省的刘建勋,北京市的李雪峰和上海市的一帮人以外,多数地区和部门把主要矛头针对着“造反起家”后来并无实权的年轻人,造反派头头几乎无例外地受到清洗和惩办,而那些在各级所谓红色政权中掌握实权的老干部出身的“造反派”,受到应有惩办者很少很少。以陕西省为例,在“文革”中建立的中共新省委和省革命委员会,掌握实权、作恶多端的是名为二把手实为一把手的支“左”干部胡炜和一把手李瑞山,书记处书记兼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肖纯。他们制造的“冤、假、错案”数以十万计;他们直接间接杀死和逼死的人命数以千计。可是胡炜在中央军委副总参谋长的位置上受了几年审查,未受法律和纪律制裁,而是按军级干部的待遇离职休息。李瑞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组建的陕西省委给以党内处分,中共中央没有批准那个处分,反而安排他先后但任国家经委副主任的职务。肖纯,陕西省委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中共中央没有批准,反而安排他担任了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第一书记。“文革”前接替胡耀邦担任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的霍士廉,在“文革”中因为支持造反派很早就被“结合”为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省委书记。
作为很早结合的陕西省级党政领导干部,在推行反动路线、迫害干部与民众方面,他也有次要的责任。但在“四人帮”覆灭以后,他先后担任宁夏、山西的党委第一书记和农业部长,未受任何处分。类似陕西省的情况是不少的。
原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在“文革”初期曾经红火了一阵,他先后担任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和中共中南局第一书记。“文革”中期,不知什么原因,被打倒了,流放到陕西杨凌省农业科学院安置。当时,陕西省可能是毛泽东和“四人帮”比较放心的地方,流放到陕西安置的有彭真、王任重、周小舟、杨献珍、赵毅敏等人。1978年4月至12月,王任重代替李瑞山主持陕西工作。王任重对于平反“冤、假、错案”是积极的,(我也是在他手里解放的),在陕西民众中赢得了“王青天”的称号。但是,和他同来改组以李瑞山为首的“文革”领导班子的三个领导人,都来自中南地区,而且都是保守的。1978年底,王任重调北京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农业办公室主任以后,其他三位中南干部继续留在陕西,而胡耀邦推荐继任陕西省委第一书记的马文瑞,也是守旧的。马文瑞调来主管组织的副书记和主管意识形态、主管农业的两个常委,也都是保守的。省委领导班子中,只有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第一书记陈元方是思想开放的知识型的领导干部,但他在省委领导班子中是孤单的,1981年就受到第六次错误的批判,并被免去西安市委第一书记的职务,在省上专管编纂地方志的工作。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我又经历了三次争论。第一是关于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争论。当时兼管意识形态的陕西省委常务书记李尔重是一个极左派。当邓小平和胡耀邦已在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方针和理论的时候,他仍然大讲斗争和专政。
书记和常务书记对理论务虚会不以为然。因为常务书记李尔重是兼管宣传文教工作的,我同他谈理论问题多一点,他不便点胡耀邦等人的名,却点出于光远来说,“你不要听北京那些理论家的话,于光远我熟悉,他们这些人脱离实际工作,缺少实践知识。”当面谈不拢,我就给李尔重写了一封信,同时送第一书记,委婉地表示李尔重的一些观点不妥当。李尔重不直接答覆,却在会议上引证列宁和毛泽东那些严酷的观点来坚持他自己的观点。迫于无奈,我只好把我同李尔重之间的争论报告中共中央和中央宣传部。下面把我的那封信做摘要。
给陕西省委常务书记的一封信
中央宣传部并中共中央: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直接、间接听到陕西省委常务书记李尔重同志的十余次讲话。(有些是看纪录稿)尔重同志很早就提出实现“四化”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要注意原有企业的革新、挖潜、改造,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这在当时,我们就认为看的准、讲的好,是很拥护的。另一方面,尔重同志也讲过一些值得商榷的论点。这些论点如果出自一般领导干部之口,无妨作为一家之言,从容讨论。但出自省委常务书记之口,讲话的口气又很武断,有时甚至是训斥和挖苦别人,而且当小平同志在党的理论务虚会上的精神传达之后,在四月五日,省贫协还把尔重同志那个包含一系列极左论点的讲话,印发全省。尔重同志还说:胡耀邦同志在理论务虚会上的结束语同小平同志的讲话“不完全对路。”周扬同志在纪念“五四”运动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冯文彬同志在《宣传动态》上发表的文章,我们认为很好,尔重同志却不以为然。尔重同志口头上也讲对小平同志的讲话不能各取所需,实际上他本人就在取其所需。我认为尔重同志这种指导思想如不迅速扭转,对陕西的思想理论工作和实际工作,都是有影响的。因此把我的意见同时送陕西省委马文瑞、李尔重同志。再向中央和中宣部反映一下。
一、关于政治和政治工作、政治运动
尔重同志说:“我看在阶级斗争存在的情况下,政治工作就是抓阶级斗争,抓政治上、思想上的阶级斗争,离开阶级斗争,当前的政治思想工作还抓什么东西?我说,只要有共产党存在,你就得天天搞政治运动。”
我以为关于政治,列宁和毛泽东同志早就作过全面的论述。一九二零年,列宁《在全俄省、县国民教育厅政治教育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反对世界资产阶级而争取解放的无产阶级的态度。”接着列宁又说:“我们的斗争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要粉碎资产阶级制度的殘余。粉碎全世界资产阶级屡次想要消灭的苏维埃的行动。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这个任务上,妨碍了我们的注意力另一方面的任务—建设任务……我们战胜白卫分子的每一步都会使斗争的重心逐渐转向经济方面的政治。
一九四二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政治,不论革命和反动的,都是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不是少数个人的行为。”
一九五八年,毛泽东同志在《工作方法六十条》中又说:“同阶级敌人作斗争,这是过去政治的基本内容。但是在人民有了自己的政权以后,这个政权同人民的关系就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的关系了,采用的方法不是压服而是说服。这是一种新的政治关系。”
对列宁和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可否这样理解:政治是阶级对阶级的斗争,政治是阶级和群众需要的集中表现。在无产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以前,无产阶级政治的基本内容,就是同国内外资产阶级作斗争。在无产阶级建立和巩固了自己的政权并实现了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除发生大规模的外敌入侵,无产阶级政治的基本内容,就是从事国家建设的政治,从事经济方面的政治。这也是国内外阶级斗争的大局所决定的。在工作重点转向经济方面的政治以后,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这时政治工作面临的任务,“就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的关系了。”对于客观存在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忽视,不过这时的阶级斗争已经处于从属地位。这是由于:1、作为公开的完整的剥削阶级已经不存在了,我们现在是在同“反动阶级的残余”(这是毛泽东同志在1962年1月的提法)和“新的剥削分子”作斗争。2、现在的阶级斗争是围绕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基本任务去进行的,是为这个基本任务服务的。至于“只要有共产党存在,你就得天天搞政治运动,”这个话更不确切。政治运动和政治工作似乎不是一回事。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和进行三大改造的斗争中,也不是天天搞政治运动,而是把集中突击的政治运动和细水长流的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在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候,党中央明确指示:“不搞什么运动,不要提中央没有提的什么运动。” 尔重同志怎么还要说“天天搞政治运动”呢?
二、对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提法
尔重同志不止一次地说:至于说三百年、五百年后我们进入了共产主义,消灭了阶级,那是另一回事。
我以为这个问题有两点值得商榷。
第一、消灭阶级和进入共产主义是不是一回事?
列宁说:“消灭阶级—这就是说,使全体公民在同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处于同等的地位,这就是说,全体公民都有利用公共的生产资料、公共土地、公共的工厂等进行劳动的同等权利。”这段话指的是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
列宁又说:“为了消灭阶级, 不仅要推翻剥削即地主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段话指的是消灭一切阶级差别。
按照前一种要求,消灭剥削阶级,显然用不着等到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按照后一种要求,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是否需要等到进入共产主义的时候?这是正在研究的一个问题,不宜早作结论。
第二、即使把消灭阶级和进入共产主义看作一回事,是否就需要三百年、五百年?马、思、列、毛都没有讲过,也不可能讲,因为马克思主义者并不是早知五百年的神仙。
尔重同志还一再地批评“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的想法。其实“四人帮”制造矛盾、制造斗争,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试问“老干部=民主派=走资派”,不是人为制造的吗?“党内资产阶级”不是人为制造的吗?大量的“冤、错、假”案,不是人为制造的吗?如果说“四人帮”所抓的阶级斗争都是客观存在的,那人家就抓对了,我们还揭批“四人帮”干什么呢?
此外,为了说明阶级斗争的存在,尔重同志多次讲“还有党内野心家在干什么”“党内再不出野心家,我就不信”。当然从理论上讲,在下一代或者下几代,很难保证党内不出大的问题。但是,在粉碎“四人帮”两年多之后,在党和国家的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的今天,一个省委书记再三再四地讲这个话,尽管主观上不一定有什么意思,客观上的影响似乎不好。
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
尔重同志说:“什么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也不行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不是毛主席发明的,是我们老祖宗马克思发明的。”接着,尔重同志引证了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的几段话,如:“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正是通过阶级斗争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治。”“公社可能引起激烈的反动和同样激烈的革命。”等等。其实,“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不是马克思的发明。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讲的那几段话,不仅没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提法,也没有那样的意思。马克思只是说公社建立以后可能引起资产阶级激烈的反抗和无产阶级激烈的革命,因而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还要通过阶级斗争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而“四人帮”鼓吹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指的是所谓“无产阶级革命派”向所谓“党内走资派”夺权。两者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即使我们今后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做出新的解释,估计也不外乎三中全会公报上指出的:“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等等。而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讲的那几段话,指的是政治领域的革命和阶级斗争,指的是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似乎也不能作为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做出新解释的根据。
五、关于“四人帮”路线的性质问题
尔重同志在传达邓小平3月16日讲话的大会上说:什么‘极左’路线?林彪“四人帮”有‘左’也有‘右’。
我觉得这个说法,也值得商榷。就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复辟法西斯主义的罪行来说,他们是反动派、反革命,谈不上什么“左”和“右”。但是,他们为了篡党夺权而推行的路线却是极左的,这已是全党公认的事实。在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上,似乎不应该有什么怀疑了。
林牧
1979年4月
我的信送到中央以后,习仲勋认为李尔重的观点是错误的。耀邦不表态,他不仅没有批评李尔重,反而同意调他到河北省担任省长,由副省级提为正省级。李尔重到河北以后,仍然固执己见,并同河北省思想开放的第二书记江一真闹得不可开交。河北省在中央工作的一批省、部级干部大多反对李尔重的观点和作风,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见,中共中央才把李尔重调离河北,让他回湖北省去。(李是河北人,长期在湖北工作)可是,耀邦并未指出河北省领导干部中的争论谁是谁非,江一真很不理解,我当时也不理解。1982年6月,我陪马文瑞到北京301医院去看王任重,才知道王任重是支持李尔重的,他说:“河北问题本来不是什么问题,都是在北京的河北干部闹的。”王任重这个人,在陕西平反“冤、假、错案”得到一个“王青天”的名声,调到北京以后,不论在担任副总理主管农业的时候,还是在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和宣传部长的时候,都暴露出他在“文革”前就存在的“左”的倾向。
他不赞成农业生产责任制,也不执行耀邦在中宣部提出的“创作自由”、“学术民主”和“批评与反批评自由”。他庇护李尔重,不仅由于政治倾向上有某些共同点,可能还由于李尔重在河北和湖北工作时,是他的老下级。不过,王任重不是极左派,他和胡乔木、邓力群之流是不同的。李尔重却是十分顽固。上世纪90年代,他和马文瑞都参加以邓力群为首的极左派的活动,他们不仅反对胡耀邦、赵紫阳,就连邓小平的一些观点,他们也是反对的。
李尔重调离陕西以后,我赢得了一些工作空间,较为放手地做了几项工作:
一、建议省委开展了“真理标准讨论”的补课。在此以前,陕西省没有进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二、利用我担任省委常委学习秘书的身份,在一段时间内,省委常委坚持了每周半天学习日的制度。在学习日,由我先向省委常委会议汇报一周内本省干部和民众的思想动态,选择干部和民众中提出的问题,请省委讨论。尽量做到上情下达。
三、利用我在省委宣传部主管理论工作的职责,应机关学校的邀请,向干部知识分子作报告,解答大家在理论和政策方面提出的问题,宣传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思想和其他“左”的思想。由于我的讲话容易带上对阶级斗争、“文化大革命”和极左分子的愤恨的情绪。有些听众反映“讲的是好,就是火气太大了。”讲话容易情绪化,不是那么心平气和,这确实是我的缺点。
四、1979年,在奉命取缔自发刊物(官方叫非法刊物)时,陕西省的自发刊物虽然很多,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延安都有,有油印的也有正儿八经铅印的。但在不得不取缔时,没有抓一个人,大多没有进行组织处理。这不是一人之力,我也做过一些工作。
1980年,以推广“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改革开始以后,陕西省党政机关的斗争又激化了。在这个问题上,陕西省党政机关一度产生“三国四方”的说法,所谓“三国四方”,即:以分管农业的副省长白纪年和农办副主任王伯惠为一国一方;以省委宣传部的林牧为一国一方;以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分管农业的专职常委和省委研究室主任为一国两方。前两方是赞成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后两方是反对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其实,岂止三国四方!省委第一书记和省长都反对家庭承包责任制。可以说,反对责任制的在陕西党政领导机关是主流,是绝对强势;赞成责任制的是支流,是绝对弱势。
其实,对于农业生产包产到户,我是后知后觉。1962年,当全国不少地区的农民自发实行包产到户、党内高层和中层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争论的时候,我持中间态度。当时,我认为“包产到户”是农民在“三年大饥荒”中进行生产自救的权宜之计;从长远来看,农业集体化的方向不能动摇。1962年,我对陕西户县农民思想家杨伟名主张实行单干和自由贸易、节制资本的“万言书”没有支持。文革初期,我还揭发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一度提倡包产到户后来又把责任推给别人的做法。“文革”后期,我被下放到陕南山区镇安县梅花公社梅花生产大队劳动。那几年的下放劳动同我当权时下乡蹲点根本不同。当权时下乡蹲点,一是享有特权,二是带有中央和省委文件规定的框框,看不到也认识不到农村和农民的真实情况。“文革”后期下放劳动,是以没有政治权利的“负罪之身”下去接受劳动惩罚,感受就大不相同了。那时候我才认识到:所谓“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当权的干部所有制,普通社员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都没有任何权利,谁都不是生产队的所有者,谁都不是生产队的主人公。同时,由于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搞一次运动就要整一批干部,换一批干部。因此,除了现职干部以外,下台干部也不是生产队的所有者,也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的观念。我还体会到:“农业学大寨”运动,就其成果来说,不可完全抹杀;就其形式和手段来说,无异于奴隶劳动。
正是因为我在农村基层有这些新的感受和认识,所以,1978年11月,在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耀邦指出:“笼统地说集体经济就是好,是抽象的分析方法,如果集体经济办得不好,就不能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就没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由衷地表示赞同。后来,中共安徽省委支持和推广安徽小岗村等地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经验,胡耀邦又把它命名为“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我都积极赞成。1980年春天,为这个问题,在陕西省委一次常委会议上发生了一次激烈的争吵。
1980年2月下旬,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政治局常委,并成立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总书记,万里等人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一个月后,1980年4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肯定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文章。文章指出:“定产到田,责任到人(即包产到户)是联系产量计算报酬的一种形式,是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实行包产的个人岗位责任制。”文章认为:安徽实行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四川实行的包产到组和将自留地扩大到总耕地面积的15%,“这是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初试验。”熟悉中共党内运作方式的人都不难看出:人民日报这篇文章是中共中央新的领导班子实行农业改革的倾向性的提示。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对这种农业改革是热烈欢迎的,不少地方自发地干起来;可是,不少省一级领导机关都采取怀疑、拖延以至抵制的态度。中共陕西省委是拖延和抵制时间最长的少数几个省份之一。
1982年秋季,陕西省省长于明涛在中央一次会上讲的是:“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陕西迟了两年。”1980年6月前后,陕西省委第一书记有事去北京,省长于明涛和常务书记召集了扩大的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农村政策。我根据自己在陕西汉中地区几个点的调查,说明一些自发展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确实取得了增产增收的效果,省委主管农业的专职常委同我进行激烈争论;另一位1927年加入中共、曾经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的资深常委对我进行了粗暴的批评,我抗议说:“讨论问题要以理服人,你们不能以势压人。”那位资深常委竟然说:“我们引蛇出洞,要真是蛇,不光要以势压人,还要打蛇呢?”我拍案而起,声色俱厉地说:“中央已经废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你们还要‘引蛇出洞’,我什么打击都经过了,你们就继续打吧!”省长于明涛把话题引开,并在会后对我进行了婉转的批评。省委主管部门把会上的争论向尚在北京的第一书记报,第一书记强调巩固集体经济,反对包产到户。此后,我在陕西省委宣传部就没有任何分工了。下面干部提出意见,分管宣传工作的常委说:第一书记交待过,林牧的主要任务是代省委起草文件,宣传部不要给他分配什么任务。可是,在“文革”以前,我是陕西省委起草文件的主力,还兼管宣传文教工作。在我同省委领导人发生争吵以后,省委的主要文件,特别是涉及农村政策和其他改革开放工作的文件,我都不能参与了。可见说什么要我专门起草文件,只是一个借口。
1980年9月,陕西省的媒体要我写一篇反对保守的文章,我考虑到省委忌讳反保守,就不用那样的题目和语言,写了一篇“稳中求快”的短论。文章中讲到当时流行的一句话:“摸着石头过河”我说:摸着石头过河,就要先下水,站在岸上空喊是摸不着石头,弄不清水深水浅的。讲到这里,我举出彭文应所写的一个童话故事。那个故事说:小马要过河,不知水深浅,就去问大象,大象说那条河很浅很浅,连我的大腿都淹不到。小马又去问老鼠,老鼠说,那条河很深很深,我的同伴都被淹死了。小马不知道谁的话对,就去问他的妈妈,妈妈说:你下水去试一试就知道了。小马下了水才发现,河水并不像大象讲的那样浅,也不像老鼠讲的那样深,小马完全能够走过去。
当时陕西省委的第一书记姓马,主管农业的常委就向第一书记告密说:林牧对省委不满,发表文章影射攻击第一书记。第一书记派人查我。还好,第一书记的两个秘书找出我的原文和彭文应的童话,力陈林牧没有影射攻击。
这位农业常委诬陷的人不止一两个。陕西省的文学刊物《延河》发表了讽刺一个思想保守的老官僚的短篇小说,其中有一句话说那个老官僚“长得很富态”。农业常委认为那篇小说是影射攻击陕西省委第一书记的,因为省委第一书记就是“长得很富态”,他要求西安作家协会和《延河》编辑部查处。查的结果:那篇小说的作者是外省人,没有到过陕西,不认识陕西省委书记,自然不可能攻击他。农业常委还诬陷过省委宣传部主管新闻出版工作的副部长老吴和省广播电台,都被受诬陷者当面加以揭露。我感到省委这位常委已经成为“公害”,就给几位书记写了一封信,要求省委查处那位诬陷成癖的常委,如果省委不能解决,我就到中央去谈。省委常务书记章泽在我的信上批了一段话,大意是:同志之间的不同意见,可以在一起谈一谈。其它书记没有表态,也没有哪一位书记召集会议,让受害人同那位农业常委一起谈一谈。写到这里,就不能不讲一讲当时陕西省委领导班子的构成情况。当时的省委第一书记和那位同我公开发生激烈争吵的资深常委,论人品,还是比较正派的,论历史关系,同我也比较亲近。但是,他们的政治倾向很保守,他们配备和重用的主管农业,主管组织、主管宣传和后来取代思想开放的西安市委第一书记陈元方的几个领导人,都是思想保守、人品也不大好的人。这四位先生的姓名中都有一个字由H打头,我把他们称之为四个H。其实,第一书记也觉察到那些人的品质不大好,但是,因为政治倾向相同,四个H又善于逢迎,他仍然信任他们。
在这样一个领导班子控制下,根本没有我们这种人的生存空间。所以,我一再给北京的老上级写信,要求调离陕西。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其他部门先后商调三次,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都加以拒绝。为什么拒绝?第一书记每次提出的理由都是:陕西省委需要这样一个写文章的人。这个话,有部分真实性,因为第一书记在报刊上发表的官样文章都是由我执笔的,决策性的文件是不让我写的。他要用我的文笔,却不用我的观点。还有一种心态,就是:像我这样的异己份子,只能由他当作一个文字工具来控制使用,不能让他所反对的开明的领导人去使用。我亲身体会到,改革和反改革,民主和反民主,也是一种你死我活的斗争,它同私人关系的亲或疏没有多大关系。
我既不能离开陕西,在省委又没有多少事可做,就只好不断地下乡。值得记叙的是三次下乡。
1981年春节,我用将近一月的时间走了陕北延安、榆林地区的许多县、社和生产队。当时,陕北许多县、社、队自发实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联产承包的生产责任制,走在陕西全省的前面。但是,由于省上不开绿灯,基层都涂上一层保护色。例如,子长县提出的口号是:“统地包山”,就是川地实行生产队统一经营,山地实行包产到组或到户。可是,我到了子长县三个最穷的生产大队,看到的是,不论山地川地都在包产。甘泉县向上 汇报的是70%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我看到却都是包干到户。子洲县绝大部分生产队都在实行包干到户,对外介绍却是集体经营加包产到组。联产承包确实“一包就灵”,陕北那个干旱、寒冷、四处荒山秃岭的穷苦地区竟然出现了甘泉、志丹两个人均户粮千斤的县。我住过的几个最穷的生产队,当年春节家家杀猪、炸糕、酿酒,年茶饭可以吃到阴历二月。佳县的一位老农民竟然问我:“干部们说的共产主义是不是已经到了?”但是,在佳县、吴堡县和榆林地委,干部们问我对包产、包干到户的看法,我都不敢表态,直到结束调查以后,延安地区一些负责人要我对干部作一个报告,我才在干部会议上报告了我的调查结果。在报告中,我对那些名为包产到组和“统地包山”实为普遍包产、包干到户的县,仍然按照县上自己的说法,加以肯定;如果说破了,省上就会下令加以纠正。我只对个别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生产成倍增长的经验加以充分肯定。
这在当时的陕西已经出格了。回西安以后,我以《陕北见闻》为题,给省委第一书记写了一个报告。第一书记把我的报告压了一个月零四天,才写了几句批语,要我以个人名义“投报登载”。当然,这对省委的决策是不起作用的。
1981年夏季,我又到陕南商洛地区调查。有一天,我的老友商洛地委第二书记白玉洁陪我到山阳县中村区去。原来只是随便走走,却遇到中村区妇女干部张玉娥向我们告状。她告的是中村区会计谢家富贪污杀人,受到区委书记和县上一些领导人的庇护,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案情相当曲折。白玉洁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案情又涉及县委副书记和区委书记,他作为新任的地委书记有责任管。我当时反正无事可为,也对那个案子有兴趣。我们就一起到山阳县,用六天六夜时间找人谈话和查档案,找线索,终于破了那个名闻全国的杀人贪污案。我还为那一案写了一篇报告文学《银河激浪》。事后有人说:秀才办案,不务正业。其实,我那时几乎没有什么正业,只为自己找些事来做。
1982年5月,我的共患难的朋友,原陕西省委秘书长陈元方遭遇到第六次打击,被中共陕西省委开了一周批判会后,免去了西安市委第一书记的职务。陈元方和他的对立面H2
这两个人很值得说一说,陈元方在中共党内是一个有学识 、有良知、有骨气的中层干部。他一生受过六次打击,其中两次的对立面都是那个善于投机钻营的老朋友H2。第一次是在延安整风审干期间,当时陈元方在中共西北中央局工作。整风前,他办了一个墙报叫《西北风》,这个墙报上发表一些揭露延安阴暗面的文章,整风中,西北局书记高岗派人把陈元方用五花大绑从乡下抓回来,关在边区保安处监狱。整风转入审干以后,曾经同陈元方在中共陕西省委(地下)共事的H2。承认自己是国民党特务,并揭发陕西省委是“红旗党”,即“打着红旗反红旗”的特务党。H2先生由于坦白揭发有功,被康生等树立为特务投诚的典型,戴上红花四处讲演,绘声绘色的编造他进行特务活动的故事,动员其他人也出来“坦白”。有一天H2到监狱去对陈元方劝降。他说:“元方,我已经彻底坦白了,组织上对我很好,每天吃猪肉、戴红花,你也坦白了吧。”陈元方问:“坦白什么?”H2说:“就是咱们一起当特务的问题嘛!”陈元方大骂:“王八蛋,你是特务,我不是特务。” H2假坦白,一时成为延安的风云人物;陈元方不说假话,却坐了三年半监狱。延安审干以后,H2在干部中臭不可闻,但仕途却扶摇直上。在解放战争中,他才是西北野战军政治部的一个副科长,建国后,却成为中共甘肃省委的书记处书记,在两次“反右”和大跃进中,左得出奇,他是造成甘肃省死人100余万(超过当时甘肃人口10%)的罪魁祸首之一。1962年,在中央工作组整顿甘肃省委时被撤消职务;无人敢用他。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作了“东郭先生”,把他要到黑龙江去做了一个副专员。“文化大革命”中,他带领所在专区的造反派到哈尔滨去造欧阳钦的反,又一次身败名裂。“文革”后期,他又投靠曾经共事的石油部长做了一个局长。
1959年的连续两次打击都在西安市委,当时他是中共西安市委书记处书记,分管城市建设和财贸工作。1958年到1959年,中共陕西省委同西安市委之间发生了“省市关系”的斗争。挑动这次事件的是陕西省委工业书记W。W是一个权力欲很强的阴谋家,他要把原来由西安市管辖的一批大工业收到省上管理,西安市委有所抵制。W就找题目整西安市委。当时西安市所属的国棉五厂开展了一个“扩台扩锭”活动,就是一个工人可以操作更多的纺机和纱锭。西安市委在全市推广这个经验。陕西省纺织工业管理局和省工会不赞成西安市的做法。省委工业书记W把争论的两方召集起来向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张德生汇报。据W说:张德生作了八个字的结论:“积极支持,暂不推广”。西安市委却在继续推广,违反了省委的决定。据西安市委说:张德生只讲了“积极支持”,没有讲过“继续推广”。据张德生自己说,他记不得他讲过八个字。但是,W却让他直接领导的省委工业部长拿出个人的笔记本,证明张德生讲过那两句话。W不断激化那场争论,最后,把这个争论作为1959年1月中共陕西省党代表大会的一个议题,对西安市委书记处书记冯直、陈元方和专职常委丛一平进行批判。由于主持那次党代会的陕西省长赵伯平,建国初期是西安市委第一书记,他不便保护西安市委,以至批判的调子上升到“反党”的高度。当时在北京开会的省委第一书记张德生听到省上批判西安,西安不好收场,才口述了几句降温的结论,即:“西安市委的成绩是主要的,某些领导同志犯了分散主义的错误。”这个降了温的结论,仍然是是非颠倒的。两年以后,当省委工业部长N调任西安市委书记处书记以后,才讲出事件的真相,原来他的笔记本上的所写省委第一书记的两句话,是省委工业书记伪造的,可见,一些阴谋家在党内斗争中整人的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陈元方在第二次打击中有惊无险,接踵而来的第三次打击就是十分惨痛的。他在1959年5月发表了一篇哲学论文《论否定》,重新阐述被斯大林删掉的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那篇论文颇有创见,引起国内哲学界的重视,人民出版社已约定出单行本。可是,那篇论文在联系中国实际时,讲到人民公社对农业合作社是一个否定,但是,人民公社是左倾机会主义的产物,还要再来一次否定。“反右倾斗争”开始以后,有人连续发表文章批判“论否定”是“右倾机会主义”的反党论文。中共陕西省委就把陈元方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撤消西安市委书记处书记的职务,贬到郊区公社去作副社长。
1963年,陈元方被平反以后,担任中共陕西省委秘书长。1965年,胡耀邦在陕西推行“解放思想解放人”和“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超前民主改革时,陈元方是坚定的支持者。那场改革被扼杀以后,陈元方和我等四人被打成“反党集团骨干份子”,由于他久经锻炼,是我们几个“骨干分子”中最坚定的一个。
“文化大革命”是对陈元方的第五次打击,“叛徒”、“死不悔改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的帽子都戴过,直到1978年才被“解放”。
1979年,陈元方担任了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兼西安市委第一书记。那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胡耀邦领导之下,陈元方应该大展洪图了吧!事实却大谬不然。反胡的政治势力,全国都有,陕西更甚。“不是冤家不聚头”。陈元方在西安市委先后遇到了两个老对头。一个是在1959年整西安市委和陈元方,在1965年又整胡耀邦和我们这一批支持者的W。
W这种极左的阴谋家和投机家,在党内总是顺风顺水。1959年,他是中共陕西省委工业书记,1960年10月中共中央西北局重建以后,他就晋升为西北局候补书记,后来,又因为在反胡耀邦超前改革中立了头功,晋升为西北局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度被打倒,后来又担任了西安市委第一书记。在西安市委,他自然是积极执行毛泽东和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在“四人帮”垮台以后,他摇身一变,又用极左的手段来清查“四人帮”。他把他的副书记、副市长和秘书长等打成四个帮派,株连了干部和工人2000余人。陈元方接手的就是这样一个烂摊子。他在平反“冤、假、错”案中,不仅平反了“文革”中和“文革”前的“冤假案”(其中由于反对“文革”和林、江而被判处死刑的冤案就有32起),同时解决了清查“四人帮”扩大化的问题,为2000多个在“文革”中造过反和担任过职务但却没有罪恶的人平反昭雪。这正表现了一个秉公执法、没有派性的政治家的风度。可是,陕西省和西安市一些明反陈元方实反胡耀邦的保守派却认为解决清查“四人帮”扩大化是错误的。陕西省委第一书记给西安市委派去一个第二书记,这个第二书记正是在延安审干中诬陷陈元方是特务的H2。这里把H2在延安审干后的经历交待一下。H2,虽然因为编造一系列特务假案声名狼藉,但在仕途却是顺风耳顺水。20世纪50年代,他就是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处工业书记,在两次“反右”和“大跃进”中左得出奇,是造成甘肃省非正常死亡100余万人(占当时甘肃总人口10%以上)的四个罪魁祸首之一。1962年,反“五风”时被撤职,无人敢用,他的老上级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却当了东郭先生,把他安排黑龙江担任副专员。“文革”初期,这个忘恩负义的H2带上本专区造反派去造欧阳钦的反,又落得身败名裂。“文革”后期,H2又投靠了石油部长康世恩,到石油部作了一个局长。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分明知道H2的种种劣迹,却把他要到陕西省,起先做副省长,后来又派到西安市委任第二书记,显然是要把陈元方顶下来。H2一到西安市,就同西安市旧有的恶势力结合起来,反对陈元方。中共中央纪委派副书记张策(当时人称当代包公)带领工作组来调查,调查结论肯定了陈元方解决“清查四人帮”扩大化是正确的。但是,制造清查扩大化的W在北京做了中纪委更高负责人的工作,把张策的调查结论置之高阁,实际是否定了。西安市的恶势力瞅准了胡耀邦对支持者过严对反对者过宽的弱点,给耀邦写信无中生有地诬陷陈元方在西安市翻“刘胡斗争”(西北人把原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洪涛扼杀胡耀邦超前改革的斗争称之为“刘胡斗争”。)的老帐,打击反对过耀邦的人。胡耀邦最反感他的老下级仗他的势,就给陕西省委第一书记批了几句话说:“我同陈元方并没有特殊关系,你们如果觉得他不好,可以免去他的职务。”陕西省和西安市的保守分子看了胡耀邦的批示如获至宝,于是就在1982年4月开了一周批判陈元方的会议,最后免去了陈元方的职务,让那位品质恶劣的H2接任西安市委第一书记。在开会以前,不知哪一位居心险恶的领导人提出,要林牧起草会议的结论。我毫不犹豫地找省委第一书记说:我不赞成开这样的会,我决不参加这个会,更不能起草会议的结论。省委第一书记只好说,那你就下乡去吧。陈元方在批判会议结束时,讲了一段掷地有声的话。他说:有人说,我在西安市翻了“胡刘斗争”的老帐,这是毫无根据的造谣污蔑。有人说:我在西安市以“刘胡斗争”的胜利者自居,不对,我们始终都是失败者。
是的,不论就胡耀邦在陕西进行的超前改革来说,还是就他在全国进行的全面改革来说,胡耀邦和他的支持者们始终都是失败者,到今天仍然如此。
我所以不厌其烦地追记陈元方所受的六次打击,是为了说明:在中共党内那些善良正派、有良知有操守的干部,斗争多么复杂,经历多么坎坷,苦难多么深重。鲍彤先生说过,中国最好的人和最坏的人都集中在中共党内。因此党内斗争特别复杂、特别尖锐。我认为在“六四”以前,是可以这样说的。
我和陈元方始终是患难与共。就在他再一次挨整之前,北京的老上级(不是耀邦)托人告诉我:邓小平在我写的关于改革的几项建议之前批了几句话,说什么“很有见解,是个人才,请中组部考察”。陕西省委给我写的考察结论有“主观抗上 ”的评语。省委机关也有人告诉我:那个考察结论是省部分管组织的副书记H1,要他的秘书、新提拔的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勃兴写的,(此人后来做了陕西省委书记),第一书记看过,没有签字,用省委组织部的名义上报中央组织部。我觉得陕西省已经没有我的生存空间了,就给中央组织部写信要求调动。
1982年上半年,中共中央为了实现干部年轻化,要求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市年龄过线的领导干部退下来。中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习仲勋主管调整领导班子的工作,他委托中组部一位陕籍中层干部到陕西对省委第一书记说:中央准备派中宣部常务副部长赵守一(“文革”前陕西省委第二书记,是胡耀邦推引超前改革的坚定支持者)继任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希望他主动表态退下来。第一书记考虑了两天,致电中组部:“欢迎赵守一同志担任陕西省委第二书记”。六月间,中共中央书记处要求陕西省委几位主要领导人到北京商谈调整领导班子问题,第一书记指定常务书记、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和他同去,要我也跟上去。本来,此事与我毫不相干,他大约要用我起某种沟通作用。我们到北京,刚刚住进中南海,习仲勋就找我谈话,他问我:“听说××不想退,是不是真的?”我说是的。仲勋说:“怎么办?干部年轻化是中央的既定方针啊。”我说:“中央如果要求××退下来,恐怕需要在中央机关给他安排适当的职务。”仲勋说“可以嘛,把他安排在中纪委,中组部都行。”接着,他又谈起陕西的其他情况。对于陕西省委H1和H2的情况,他了如指掌,他知道H1拉帮结派的情况,也知道H2整陈元方的情况。他说,我要同××谈的,(指第一书记),“陈元方和×××这两个干部谁好谁坏,难道你不清楚,为什么要支持××去整陈元方?”我说:耀邦那个批示也不妥,那些人利用了耀邦的批示。仲勋说:“耀邦有他的难处。”他不便往下说,我也不说,因为我没有打小报告的习惯。我只是要求调离陕西,仲勋说:“我知道你在陕西待不下去了,现在各地都在调整班子,正需要你这样的中年干部,问题是××不放你。”我说:“不是真不放,其实我在陕西无事可做。”我把习仲勋答应为他在中纪委或中组部安排职务的意思,转告了陕西省委第一书记,他说“中组部有部长,中纪委有常务副书记,我去了能干什么?我只好把他还是不愿退下的意图,报告习仲勋。最后,耀邦和习仲勋还是迁就了,同意他再干两年。不过,我的事办得很快,仲勋让中组部主管部长告诉陕西第一书记,林牧同志要求调动工作。第一书记表示同意,并且让他的夫人转告我:他是爱惜人才的,你一定要走,也不好强留了。
1982年7月,中共江西省委通过中组部调我,据说是参加省委领导班子。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常务书记和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共同商量,组织书记提出:可以放人,但要提出意见,林牧只能担任省委秘书长,不能参加江西省委领导班子,第一书记同意。常务书记章泽认为陕西省委无权干涉江西省委怎样用干部,但是,这个意见,他在会上不敢讲,只私下对我讲了。据他说,陕西的干部问题,都由第一书记和组织书记两个人拍板,他这个常务书记起不了作用。不久,北京的老上级托人告诉我:不宜去江西,因为陕西省委的黑材料也会跟到江西去,不如到北京来,先到劳动人事部担任科技干部局局长,以后再调整工作,因为到了中央机关,陕西的黑材料比较容易澄清。1982年9月1日,我离开陕西到了北京。可是,到北京以后要否定陕西省的黑材料也是阻力重重、千难万难啊!这不单是权力斗争,也不是帮派之争,而是民主改革和反民主改革之争。保守派竭力阻挠民主派掌握权力,这是必然的,连胡耀邦、赵紫阳、习仲勋他们都不放过,怎么能放过我这个小人物呢?
陕西省委那位第一书记还是做过好事的。例如:1982年6月,他采纳了陕西日报主编张光(刘志丹的女婿)的建议,发动整修西安的古城墙。“六四”以后,他对有关领导人说:“对于林牧同志,你们不要把事做绝。”还要人给我捎话说:“不是什么大事,检讨一下就行了。”(我没有检讨)他还对我谈到省委组织书记指使张勃兴给我写的那个“考察材料”,他说,他们原来写的更不像话,我划掉了一些内容,最后也没有签字。也许这只是他下台以后的反思,这总比坚持错误的人要好吧,这说明,虽然观点不同,不能合作,总还有一点情义吧。
自由圣火10/27/2006、10/2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