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窗》发表了《防官如防盗》的评论,尖锐泼辣,一针见血,足以振聋发聩。我还想追问两句:“谁来防盗?如何防盗?”

现在,我国反腐倡廉的具体制度和法规不可谓不严;纪律检查、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贪污腐败份子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杀贪官和惩办贪官也不算少了。可是,防盗、治盗的法规、措施和力度同实际效果不成正比。今年8月22日最高检察院主办的《检查日报》有一篇评论指出,目前腐败蔓延的特点是:案件数量越反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腐败份子的级别越来越高,窝案、串案和顶风作案越来越多,腐败的层面和程度也在扩大和加深,已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蔓延,从一般行政管理部门向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蔓延!……等等。

为什么腐败越反越严重?仅仅从防官、治官的具体方法和小的规章制度去考虑是不行的。比如,《防官如防盗》一文介绍新加坡中央政府要求所有官员每天记从政日记、定期向上级报告,并由上级派人跟踪监视,以至查官员们的日记和报告同实际行为是否一致。这种办法,用之于新加坡那个人口少、幅员小的国家能够见效,用之于中国这个大国恐怕不行;而且对所有官员派人跟踪监视有侵犯人权之嫌,也不符合中国「养廉、养耻」的传统,恐非良策。

我个人认为:防止官员贪污腐败和为非作恶的根本途径有两条:一条是:改以官制官为以民制官,这自然也包括那些能够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合格的公仆同人民一起来制官。人民群众无所不在,而又最懂得、最关心自己的利益和疾苦;人民群众也最了解、最痛恨贪官之贪和酷吏之酷。只有把各级官员放在广大人民的严格监督之下,那些贪官、恶官、坏官才能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避免官员之间的互不了解和互相迁就与庇护的弊病。可是,目前,人民依照国家宪法享有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揭发的权利受到种种冷遇和压制,甚至遭到打击报复的,在报、刊、电视上也屡见不鲜。这种状况怎么能够发挥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监督和制约他们的公仆的权利和义务呢?

二是,改全能政府为高效的有限政府;根据人民和国家的真实需要缩小和限制各级官员的权限。为什么中国历史上那些开明君主不是昏君、暴君的君主统治的时代,官场经济和政治上的腐败不如现在这样量大面广?难道古代官吏们的道德素质比现在好吗?不是。现在的官场经济、政治的腐败所以量大面广,一是由于官吏数量恶性膨胀。历代官民之比,西汉成帝时是1:7,945;唐玄宗时是1:3,927;元成宗时是1:2,613;清康熙时是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是1:600;1991年《了望》周刊公布的官民比例是1:30,全国在编和不在编的脱产干部共4,000万人,现在恐怕更多了。官吏数量恶性膨胀,既加重了国家的财政开支和人民的负担,又增加了贪污腐败的人数。二是,中国现在的官员权限之大,管理事项之多,旷古未有。君主时代的府、县地方官的主要权限是征收钱粮、办官学、缉盗贼和断官司,大官们又加上用人权、打仗权。他们贪污腐败的门路只有上述的几项。现在的官员要管工业、农业、商业和其它服务业、民政、公安、安全、文化、教育、卫生、传媒、信息、交通、公用事业、银行、信贷、保险、证券、环保等等五行八作,而且要管属于老百姓私人生活领域的思想信仰、言论、婚姻。在非常缺乏监督、制约的条件下,管得越宽,权力越大,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和欺压百姓的机会就会越多。这是不争的事实。

总之,要防止各级官员由公仆变为公贼,根本的途径有两条,就是限制官权、维护和扩大民权。过去几年,反腐败的力度虽然很大,措施虽然很多,但却没有抓住上述的根本途径,以至治标不能治本。今后恐怕应该抓住限制官权、扩大民权这两项根本原则、根本措施了。

民主论坛2000.11.22 a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