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共产专制受害者的自述

今年11月9日是柏林墙倒塌三十周年。自由世界对此进行了隆重的纪念。隨着柏林墙的倒塌,兩年之间苏联灭亡,东欧获得自由,共产主义阵营土崩瓦解,这是上世纪人类最伟大的胜利。与此同时共产主义受害者纪念碑,也于此前在美国落成揭幕,受到亿万人民的关注。回首二十世纪人类遭受到的兩场大劫难,一场是德、日法西斯对世界的蹂躏;另一场就是共产主义对人类的禍害。而今前者已完全成为了历史,后者却在奄奄一息后又死灰復燃。还在禍害我们这个地球。个人作为千百万共产主义受害者中的一员,从20岁遭受迫害,历经六十餘載,九死一生,而今已至耄耋之年,不仅倖存下来,还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因而觉得有必要为这段历史作个見证人,以便为历史的正义法庭,贡献一点微薄之力。

(严家伟,图片转自公民运动网)

(一)

本人名叫严家伟,四川成都人。1937年生于一个世代书香之家。一九五七年一月,在我故乡的成都有个新刊物问世名为《星星》诗刊,当时由于前苏联在赫鲁晓夫领导下,大刀阔斧进行革新,中共受其影响,它的文化专制也出现了一些松动的迹象。所以这个以白航、石天河、流沙河等为主力的诗刊,便以崭新的面孔出现在广大读者的面前,不再是过去那些老一套的“歌德”(歌功颂德)式的作品。它宣称“大江东去的豪放欢迎;晓风残月的清婉也欢迎”。这对铁桶似的文化专制显然是个挑战。就在这期创刊号上,流沙河的散文诗《草木篇》可算是一大亮点。若站在今天来看,这样一首咏物言志的诗,可说是普通极了。然而对于“万岁文学”、“歌德作品”已经读厌烦了的中国人,一读到这样的诗,犹如饿极了的饥民吃到了一块窝窝头,虽然粗粝一点,但还可充饥。于是在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年中)反响强烈。大家互相传阅、传抄,虽非“洛阳纸贵”也是风靡一时了。

文化专制中,岂容如此“另类”声音出现?所以不久便有人在《四川日报》上开始发难,说这诗有问题,是宣扬什么“反动骨气”云云。在那时,乃至当今的中国,《四川日报》是所谓“党报”,它就代表中共四川省委,它上面发表的文章,就代表该“党组织”的立场。所以一人发难、层层加码。问题到了后来,根本不谈诗的本身,而是变成了对作者的人身攻击。尤其可笑的是,《四川日报》竟刊出一篇文章,说该诗作者流沙河是金堂县地主余家的九少爷,还请出一位农民来“控诉”。

(二)

当时二十岁的我,正从学校毕业在石油部门工作,用今天的话来说是个“文学青年”。对《草木篇》一诗很有好感。看到我喜欢的作品和作者,被人如此糟塌,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后来本单位更传达了毛泽东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要大家帮助共产党整风,有什么意见尽管提,讲錯了也不要紧。并说这叫“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甚至还说:我们今后是要团结五百万知识分子。我们要通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把广大知识分子,包括那个写《草木篇》的,都要团结起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相信了毛的话,更相信当时的宪法上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于是拿起笔来就向《四川日报》写信投稿,为《草木篇》鸣不平。结果,最后成了“向党进攻”,因此我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

(三)

在毛年代一个人一旦被官方定为政治异类,同事、友人都会赶快与你来个所谓“划清界限”,也就是对你平日的一言一行都要“鸡蛋里挑骨头”一般地进梳理分析,然后检举告发。所以我被打成“右派”之后不久又被人检举出了一个在当时更是“大逆不道”的“罪行”——“收听敌台”。现在的人别误认为我是在当“特工间谍”。根本不是!就是收听了一下国外的广播。就像今天上网“翻牆”去登录浏览一下BBC或CNN之类.当时没有互联网,只有收音机。

一九五六年在波、匈事件发生时,有天晚上,我无意中在拨弄一台收音机时,忽然听见一句“伦敦BBC广播电台现在报告新闻。”我出于好奇便听了下去,谁知这“一念之差”,便注定了自己日后要被钉上“十字架”的命运。虽然干扰音不断,但由于那台晶体管收音机质量不错,基本还能听清。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原来世界上竟有那么多我们一点也不知道的重要事情,原来这些事情的真象竟被谎言完全颠倒。若干年后,通过历史资料大解密,终于证实当年那些“老外”确实比我们的记者诚实。例如朝鲜战争的发动者,确实是北韩的金日成,而非“美帝国主义”,又如1956年波兰、匈牙利人民是在反对前苏联帝国的压迫,而不是“反革命动乱”。当一个人知道自己被人欺骗后,只要他正义感未完全麻木、便会感到恶心、愤怒,于是便想倾吐,何况年少气盛的我。于是便在私下闲谈中,朋友私人通信中,有意无意地吐露出来。一成右派,自然要深入揭发批判,落井下石者,纷至沓来,“有关人员”乘胜追击,最终便坐实了“收听敌台”之“罪”。1958年8月31日我获得当局的“宽大处理”——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1958年9月6日,我被送进了四川省泸州专区监狱。这在当时已是皇恩浩荡。据说人家是看我还年轻,还可以“改造”得过来,才如此高抬贵手——然而他们终究没有料到,我的思想、我的信念,他们是永远无法加以“改造”的。——用他们的话就叫“坚持反动立场”,用古人的话,则叫“匹夫不可夺志”。

(四)

任何不怀偏见的正常人也不难判定,就这么鸡毛蒜皮大点的事,不仅不是什么“犯罪”,就連錯誤也談不上。放在一个民主宪政的文明国度里那完全是公民应有的正当权利。即便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就按中共1954年版的“宪法”也明文规定属于公民应有权利的范畴。然而中国的事怪就怪在庄严神圣的宪法条文,还不如当局制定的一个什么“条例”,甚至高官的一个什么批示、指示、内部的讲话等等。他们就依据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便可给人定以“重罪”,判处长期徒刑。形同儿戏般地毀掉一个人的一生。十五年有期徒刑,我的青春、事业、理想、爱情……就被他们这样隨心所欲地毀掉了。然而在中国更可怕的是,即便按他们隨意定性给别人定的所谓“罪”,判的刑,按世界法学理念讲,别人服满了刑期,这件事也就完了。这还是指一般刑事犯,真正有罪的人而言。至于政治问题,此人出狱以后,竞选议员、总统都大有人在。比如曼德拉、金大中,都是人尽皆知的。可是在中国一旦被当局視为政治“反动”以后,此人将终生成为政治上的“贱民”一族,歧视、打压将会终生与你为伍,这样极具“中国特色”的残害,才是最令人不寒而栗的赤色恐怖。

(五)

所以当我终于把“牢底坐穿”,十五年刑滿后,事情却远没有完。他们更来了个“法”外施“威”给我戴上“反革命帽子”,强迫“留队改造”,取了个莫名其妙的怪名叫:“就业人员”。本来“就业”是个好事情,尤其对“失业”而言,更算是喜事。可人家不是这意思。他们所谓的“就业员”其全称是“刑滿釋放留场就业人员”。此处的“场”是“劳改(或“劳教”)场所”的简称。所以他们的意思就是说,你虽然刑期服滿了,仍是留在监狱(劳改)场所的人员。而这种人员实际上除了能拿少得可怜的几个工资外,一切几乎与犯人差不多,他们内部甚至叫“就业员”为“劳改释放犯”,把囚犯与“就业员”合称“两类人员”,甚至进出劳改场所大门,就业员必须立正、脱帽,放下手中东西,向站岗的所谓“武警兵“高声喊道:“报告公安员,就业员XXX请求出去”或者“进来”,那兵叫你走,你才敢走。遇到个别的兵痞,偏要捉弄人,他看见门口站了一大堆人时,他就要摆“威风”,叫你一次、二次重新报告,等大家像看“稀奇动物”一样“欣赏”你,他在上面洋洋得意地笑了。更有恶劣的是,遇到毒日当头,或下大雨时,你站在那里既不敢戴斗笠,更不敢打伞,把你晒个够或淋个够,他才放你走。甚至“就业员”要想找对象结婚,也要受到种种刁难,我妻子和我结婚前,干部把我妻子和丈母娘叫去说“你们知不知道严家伟是反革命,现在还戴有帽子,也就是四类份子、管制份子,你要是和他结婚,你家里人今后想要参军都不得行,你们一辈子都‘伸不到皮’(四川方言,被人看不起之意)”。这一切对于已进入文明社会的人听起来,真无异天方夜谭上的故事。如果说那些人可耻、卑鄙、不算刻薄吧!善良的人们应该由此不难想象得到,当局对政治异议人士的这种打压、迫害是何等的野蛮,何等的缺失人性?!

(六)

这种屈辱的、如牛马般的生存境遇一直到毛泽东死亡,四人帮被打倒,邓小平重新掌权后,也没有任何改观。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当局才开始对“就业员”进行全面性的所谓“摘帽”。但正如摘帽后的“右派”在中共的眼中还是右派一样,摘帽后的“就业员”在劳改队狱吏的眼中还是就业员。在政治上仍然明目张胆地进行歧视与压制。例如,竟然专门制定只属于就业员应遵守的所谓《厂规厂纪》,其中竟然有“必须改正犯罪恶习”,“必须听从管教,不许拉帮结伙”一类的侮辱性字句。纵观全世界任何文明国家的工厂对工人也没有这种“纪律制度”。

时间来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胡耀邦主政时,四川省劳改局(现改名为监狱局)才下了一个文件,神神秘秘地向我们传达过。说他“神秘”,是他既不说文件名称,文号,也不让我们看,只是由当时监狱的一个狱吏把相关内容念给所谓的“就业员”们听了一下。该文件中我第一次听见使用了“就业职工”一词,称“就业职工在政治上与工人平等对待,在劳动上与工人同工同酬”。念后叫我们讨论,有人连忙歌功颂德,感谢党政策的伟大英明。我却在会上问道“既然和工人平等对待了,同工同酬了,那就是工人了,为啥要称‘就业职工’,莫非还有‘失业职工’吗”?狱吏听后一笑置之,不理睬我。狱吏的这种态度比之毛年代可以说是好一百倍了,但是那个文件则从来就是一纸空文,废纸一张。什么政治上与工人平等,瞎扯!什么“同工同酬”更是画饼充饥。当时我们的工资还不到同类工种工人的三分之一。工人开会,我们不许参加,吃饭都不能在同一个食堂,仍是处处遭歧视的政治贱民!

(七)

1997年,我六十岁了。按中共的政策应该名正言顺地退休了。但办理我退休手续的相关办事人员却告知我: “就业员” 不能叫“退休”,只能叫“退养”。我问他们“退休就是退休,为啥要叫退养”?他们说“这是上面规定的,我们也不知道”。又说“意思都差不多”,我说“既然差不多,就给我办成退休,或者叫离休也行,不也差不多嘛”?所谓“离休”,是中共所谓老干部的特权阶层,我故意假裝不懂来调侃他们。当然对方也明白,便不理我。最后他们把那个“退养证”小本子给我,叫我交两张一寸相片,我接过来一看那小本子,不免大吃一惊,上面除有姓名,性别,年龄外竟然还有“原判案情”,“刑期”,“何年满刑”等项目。我说“你这叫‘差不多’吗?这是和工人‘在政治上平等’吗”?”一气之下,我坚决不给他们相片,我说“我不要这侮辱人的《退养证》,你们就是强迫我要,我拿过手就给你烧了”。他们也未坚持就算了。现在我才真正后悔,当时应该拿来留着,这是多么好的侵犯公民人权,进行政治歧视与迫害的物证呀!可惜我当时太冲动而未收藏这么有价值的证据。

直到现在,我的退休金与我同样工龄、同类工作岗位者相比,只能是他们的一半都不到。因而耄耋之年的我,也只好在贫困中度日,不时还得去“爬格子”卖文来補贴生活。这对当局吹嘘的所谓“盛世中国”无疑是个辛辣的讽刺。但对此我既不悲观,更不后悔,更为我青年时代敢说真话,敢去探索世间真相而自豪!再回过头去看看当年许许多多与我相同遭遇的人,有的被杀害,有的饿死、病死的更不计其数。有的虽生命尚存,却已被迫害得半傻半痴,甚至精神失常,相比之下我又是幸运的一个。更幸运的是,我的头脑还清清醒醒,没有人能把我的思想“改造”得了一点,没有人能动摇得了我对民主、自由、人权的信念。更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我的判断也是正确的,我看到毛泽东在焦头烂额中死去,看到四人帮的灭亡、看到了柏林墙的倒塌,看到了苏联大帝国的瓦解、看见东欧走向民主、看见昂纳克、齐奥塞斯库、米洛舍维奇、薩達姆……这些暴君一个个终于被绳之以法,真是:“眼看他盖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八)

这就是历史的公正结论。它比任何“平反”、“改正”更重要、更光荣,更足以自豪。更可以让我理直气壮大声地说道:“我当年无悔、青春无悔”。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仍然作同样的选择!这大概也就是孔老夫子说的“朝闻道,夕死可矣”!仅以下面这首小诗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吧:

迫害频遭不自哀,
人权民主在胸怀。
五洲四海风雷动,
宪政曙光入夢来!

2019年12月2日

参考:

【公民运动网】严家伟访谈录:我亲历的政治迫害始末
专著:【劳改研究基金会】吴弘达:劳动教养和留场作业

议报
2019.12.10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