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史褶里的真相》第一辑: 初期红事(17)

粟裕、叶飞差点死于刘英之手:闽浙游击区一场火并

共军总参谋长粟裕大将(1907~1984),福建省委书记叶飞上将(1914~1999),声名赫赫,谁料两位大功臣差点「牺牲」于1936年闽浙游击区的内部火并。本文资料主要源二:

一、粟裕:〈回忆浙南三年游击战争〉,载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编印《党史研究资料》第8期(1983年8月22日)。

二、刘英:〈北上抗日与坚持浙闽边三年斗争的回忆〉(节录),《刘英纪念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

一、临时省委

1934年7~8月,中共中革军委派遣寻淮洲、粟裕的红七军为北上抗日先遣队,前往浙赣边界,与方志敏、刘畴西的红十军会合。不久,「北上抗日先遣队」在开化、婺源、德兴遭到极大损失,方志敏、王如痴、刘畴西等被捕。1935年1月底,新败的抗日先遣队残部到达闽浙赣根据地。中央分局根据政治局1月15日电令,责成闽浙赣省委迅速组成「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粟裕师长,刘英政委,全师538人,长枪445条,重机枪四挺,轻机枪八挺。「挺进师」随即进入浙江,开展游击,创建根据地。这支赤军在闽浙边界进进出出,来回作战。同年4月,开辟出以仙霞岭为中心的浙西南游击区。

10月,刘英(1903~1942)、粟裕的浙南「挺进师」与叶飞的闽东「独立师」在闽东北寿宁县境不期而遇,会师的联席会议上,针对国民党组建「闽赣浙皖四省边区剿匪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四省国军对付红军游击队,而各红色游击区自从失去与中央分局及闽浙赣省委联系后,各自为战、互不联系,很为不利。[1]如果浙江、闽东、闽西三区取得密切联系,哪怕只在战略上配合一下,有所策应,也会有利得多。在实际斗争的需要下,双方领导人很快取得一致意见。刘英提议由闽北的黄道同志任三块根据地的书记,黄道乃1923年入党的「老资格」。但因一时联系不上黄道,先成立「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共11人),来自中央苏区的刘英任书记,粟裕组织部长、叶飞宣传部长;并相应成立闽浙边临时省军区,粟裕司令员,刘英政委。由于各游击队电台都已破坏,失去与中央与上级的联系,甚至都不知道遵义会议,「临时省委」只能日后再报中央与上级核准。

临时省委成立后,立即着手开辟新的游击根据地,重点放在开辟浙南游击区。叶飞看到刘英、粟裕离开浙南根据地没有后方,回旋余地太小,主动将闽东四块游击根据地中的鼎平根据地让给刘英;同时见突围后的挺进师仅剩200余人,再将鼎平独立团划给挺进师。「临时省委」初期合作相当愉快。

二、产生分歧

此前,浙闽两地红军游击队基本沿用中央苏区的方法:打土豪、分田地;公开建党建政。这套苏维埃运动策略,虽然有利于发动群众,迅速打开局面。但从长期来看,「打土豪、分田地,打击面大,不利于团结和争取其它社会阶层。」此外,浙西南红区距离铁路不过数十里,白军以几十倍的力量压下来,一块小小红区,目标非常突出,难以经受白军反复持久的打击。为此,粟裕想在民族矛盾日益加剧的形势下,从实际出发,适当调整政策,团结中间阶层,对上层也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以增加对敌斗争力量。当粟裕向刘英提出上述意见,刘英认为是对浙西南工作的否定,十分反感,从此与粟裕产生思想上的分歧。[2]

1936年3月,国军罗卓英部经过几个月围剿,主力集结于城市与交通干线。刘英判断国军「围剿」已结束,要粟裕率「挺进师」返回浙西南。粟裕则认为国军主力虽集结城市与交通干线,但仅凭这一情况还不能判断「围剿」结束,「挺进师」主力应仍坚持在广泛区域打游击,何时进入浙西南中心区,应在进一步了解敌情后,相机行事。因粟裕持异,刘英即以省委名义作出主力进入浙西南的决定,并派许信焜任「挺进师」政委。

「挺进师」抵达浙西南周边,了解到经过几个月「围剿」,浙西南根据地主要领导人黄富武已牺牲,其他领导干部除个别人走失,也已先后牺牲,保留下来的少数基层干部与部队,化整为零隐蔽起来。白军堡垒工事布得像围棋子一样,保安团队及地主武装仍在继续「围剿」,敌情仍很严重。这种形势下,「挺进师」如主动钻进国军包围圈,人家求之不得。「挺进师」政委许信焜坚持要执行刘英的决定,但粟裕只进入浙西南地区进行几次奇袭,随即转入更广大地区打游击,未「坚决执行」刘英指示。如此这般,加深了刘粟之间裂痕,并在临时省委及部队领导层传扬开来。

在与闽东领导人叶飞的关系上,刘英希望借重闽东独立师恢复浙南根据地,叶飞则认为独立师的首要目标是坚持闽东各区斗争,逐步恢复闽东根据地,再向外发展。此外,刘英提出内部肃反,派政治保卫局到闽东各根据地。叶飞最初不明白「肃反」怎么一回事,很高兴政治保卫局前来帮助工作。但政治保卫局的「肃反」很快扩大化,一些深受当地民众拥护的积极分子,甚至带头闹红的共产党员都被杀了,闽东群众一片愤怒,许多乡村爆发追杀政治保卫局人员事件,叶飞不得不紧急叫停「肃反」。刘英与叶飞的关系也出现重大裂缝。[3]

三、吃掉叶飞

在失去与中央及上级联系的情况下,浙南、闽东两地游击区都有些本位主义、山头主义。浙南方面还以「主力」自居。同时,因不知道遵义会议精神,受肃反扩大化影响,互相都有抓错人、杀错人等误会,因此双方都有气,以致产生矛盾。临时省委本应妥善处理矛盾、协调关系,但刘英却想「统」掉闽东,几次提出叶飞留在临时省委工作,借以调虎离山,使叶飞脱离闽东。粟裕不赞成,认为这样不利于闽东游击根据地的工作,亦不利于协调两个游击区的关系,而且也不符合成立临时省委的初衷。同时,对刘英派员出任闽东独立师政委,粟裕认为人选失当,不利于团结。但刘英拒绝了粟裕意见。

临时省委成立后,刘、粟、叶三位主要领导经常分开活动,省委工作实由刘英一人主持。刘英常常强行贯彻个人意见,引起闽东方面疑虑与反感,粟裕很为难,「我是经常在外面打游击的,对于这些问题只做了一些调解工作,也没能收到什么效果。」[4]

1936年2月间,粟裕正转战浙闽边境,碰到闽北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便写一信托他带给黄道,希望威望很高的黄道同志出面召集会议,商讨三地游击区的协调配合。黄道(1900~1939),北京高师生,参与南昌暴动,1928年春弋横暴动领导人,创立红十军,历任赣东北苏维埃主席团秘书长,赣东北特区委组织部长、闽赣省委主要领导。[5]刘英也曾给黄道写信联系过,对粟裕致信黄道十分不满,并引起恐慌。3月,刘英函示叶飞,宣布临时省委调叶飞兼组织部长,闽东特委设副书记一人,再次要叶飞来省委。此时,粟裕是组织部长,「这个决定无论在事前或事后,我都不知道,说明刘英同志既想把叶飞同志调离闽东,又想撤掉我这个组织部长。」

1936年2月,叶飞在福建政和县见到闽北领导人黄道,向他介绍了闽东、浙南的情况,也谈到闽浙临时省委的分歧。叶飞提议成立闽浙赣省委,请黄道任书记,统一领导闽北、闽东、浙南三块游击区。黄道对采取统一行动表示赞赏,但提出一项条件:闽浙临时省委必须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并恢复浙省根据地,然后才能成立联合的闽浙赣临时省委。叶飞回来后,在刘英召集的闽浙临时省委上,汇报了与黄道会面的经过及其意见。这无疑是对刘英的打击,一直谋求建立三地省委的刘英此时改口:

我们现在不是很好吗?已经建立了闽浙临时省委,又何必去建什么闽浙赣省委?有错误我们自己会纠正。如果你们有意见,那叶飞来当书记吧。

叶飞很惊愕,促成三块根据地的联合,绝不是为了个人权利。他生气回绝了刘英的嘲笑,临时省委会议不欢而散。

1936年6月,刘英以省委名义取消闽东特委,将闽东特委属下的三个办事处上升为特委,调叶飞到省委工作。这一决定遭到闽东特委一致反对,决定不执行刘英此令,叶飞仍实际领导闽东特委。刘英越来越感到叶飞对他领导地位的威胁,终于下决心除去叶飞。

1936年秋,活动于浙南庆元县境的粟裕,接到刘英以临时省委名义的来函,要粟裕趁与叶飞见面之机,将叶飞押送省委,并派来一支武装监督执行。

刘英手令:

你要借会面的机会将叶飞逮捕,派专人押解鼎平。这是省委的命令,任何影响命令执行的任务,都将视为对抗和分裂省委。监督执行的部队随后就到,望速决。

粟裕十分震惊,不知发生什么事,认为矛盾应在会议桌上解决,不应采取对敌斗争手段,但又不得不执行刘英命令。深秋之夜,叶飞带一个连上庆元南阳村与粟裕见面,遭到挺进师重兵围捕,即发生火并王伦式的「南阳事件」。粟裕掷杯为号,捉拿省委宣传部长兼团省委书记叶飞。

粟裕深知此时如将叶飞押至刘英处,已负枪伤的叶飞将很危险。「幸喜在途中遇到敌人伏击,叶飞同志乘机脱险。闽东同志随即宣布退出闽浙临时省委。」南阳事件导致闽浙临时省委的解体。

叶飞脱险具体细节:

叶飞随行的一个连,一部冲出挺进师包围,大部被缴械。押送途中,突遭国军袭击,挺进师迅速撤退,独立师的人乘机跑进丛岭,叶飞被挺进师执法队打了一枪,跃下悬崖倒挂半山树上,同行陈挺跑回救援,叶飞幸免一死。当他们赶回闽东独立师驻地,独立师群情激愤,要求出去与挺进师拼命。叶飞以「自己人不能打自己人」压住部属,未对挺进师采取报复,避免一场更大内讧。当然,闽东特委只能退出闽浙省委,中断与浙南根据地的合作。[6]

四、粟裕被捕

粟裕未能解押叶飞到达省委所在地,刘英立即召开缺少闽东特委的闽浙临时省委紧急会议,宣布开除叶飞、邵英平的党籍;同时提出「分裂省委」的问题,指斥叶飞、黄道反对刘英,粟裕参与其事。会上,刘英还将转战浙闽边境、致信黄道、放掉叶飞,一一说成粟裕「分裂省委」的具体行为。此前浙西南问题上的意见分歧,也是「全盘否定浙西南的工作」、「对恢复浙西南丧失信心」。刘英对闽东主要负责人进行声讨,对粟裕进行斗争。因闽东已退出临时省委,无法对叶飞开展「面对面斗争」,粟裕成为主要斗争对象,派一个班将他看押起来。

经过一周反复思考,粟裕从「不能分裂」的大局出发,被迫违心做了「声明」(检讨),斗争才算结束,获释出狱。此后,粟裕与刘英分开活动。刘英主要在浙南,粟裕则活动于浙赣线南侧与浙西南。虽然在总的方面仍然配合,但只在各自区域内活动,「互相之间心存戒备,每当必须会合时也各自带着武装,并且不住在一个房子里。」1937年2~10月间,双方完全失去联系。刘、粟、叶,各干各的,各打各的游击。

五、刘英遗文

抗战爆发后,「挺进师」编入新四军,闽浙边游击队编入新四军三支队。刘英留在浙江,任省委书记,并为浙省出席中共七大代表团团长;1938年12月,再任闽浙赣三省特派员。1942年2月,因叛徒出卖,刘英在温州被捕。5月17日,蒋介石自重庆发往浙江急电:「饬速处决刘英」。18日拂晓,刘英被杀于永康方岩马头山。

原本人逝事远,何况还是「省部级」烈士,这场人民内部矛盾也就尘封于中共党史的褶皱间。偏偏刘英同志对这一段内讧耿耿于怀,1940年夏在皖南泾县新四军部撰文〈北上抗日与坚持浙闽边三年斗争的回忆〉,对这场「路线斗争」做了有利于自己一方的陈述。该文1954年8月《闽浙皖赣边区史料》,再挑事端,引起浙南游击区一些老同志的不满,内有一段:

闽浙边临时省委第十次扩大会议……讨论了对××(按:应为粟裕)问题的处理……讨论了××同志三次声明书,并通过了省委给×同志的一封信。……解决了许多无原则的纠纷,开展了反××为首的取消总的领导机关,破坏党内团结,取消浙江工作的错误斗争,使挺进师及闽浙边全党的同志更加团结和巩固。

粟裕直到1980年才读到此文,12月28日,他致信总政、中宣部、中央党史研究室和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陈述意见:

我认为其中一些重要情节与当时实际情况不符,有一些重要观点也不能同意,而且里面违反实事求是地点了好多人的名。这篇文章的题目虽似个人回忆录,其内容却是对那一地区党的工作和斗争做总结性的阐述。刘英同志写这篇文章时没有同当时的主要负责同志交谈过,事后也没有送给我们看过,因而只能代表他的个人意见。为免研究党史的同志把这篇文章作为组织文件来对待,我要求将我的这封信列入有关档案。[7]

闻悉这场内讧,汗毛倒竖,阵阵骇怖。南方三年游击战,钻山林、宿野外,强敌环伺,每天拎着脑袋「闹红」,如此弱小还闹不团结,猜疑争权,甚至差点「你死我活」。既要防外面的「国」,还要防内部的「共」,革命确实「相当不易」。用今天的眼光,这场「起于萍末」的内部裂争,完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通过「议会道路」便可解决。从根子上,还是没有建立对待不同意见的民主机制,这才一遇「不同意见」便滑向暴力——「最后解决」。

那会儿若真「解决」了粟裕,那么此后还会有「七战七捷」、孟良崮战役、淮海战役?从这一角度看,历史书写确有相当偶然性。

这场省部级「路线斗争」,一直端不上台面,亦属「负面新闻」,不易「扩大化」,直至1980年代才一点点被「回忆」出来。

张闻天遗孀刘英回忆录中也记述一则红色负闻:1934年4~5月,中央局宣传部副部长潘汉年被抽调任杨殷县扩红队长。杨殷县乃红区边境县,赤白往来,扩红难度很大。潘汉年向中央局组织部长李维汉反映实况:不少壮丁跑往白区。李维汉一听,就说潘汉年「右倾」,把他的「扩红突击队长」给撤了。1935年2月10日,红军在贵州扎西传达遵义会议精神,谁都可以上台控诉左倾,「右倾」的潘汉年仍不敢上台,只在台下捅捅刘英(后为张闻天妻)的膀子,撺掇她上去「放炮」。[8]难讲真话,那会儿就开始了。从总结历史经验角度,政治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解决内部异见的程序设置,实在是重要之至的人文进步。

2014年,陈毅之子陈丹淮少将(1943~ )对「南阳事件」的性质有一段分析:

这里重要的问题是刘英把个人当成了党,这种错误的观点已经危害了中国共产党多年了。[9]

中共党内斗争一直延续到「九•一三」,直至今天的拿下薄熙来、周永康、郭伯雄、令计划……包括借刀杀人的长征时故意不带走的瞿秋白、何叔衡。

初稿:2013-1-6~8;补充2014-6

[1] 刘英:〈北上抗日与坚持浙闽边三年斗争的回忆〉(节录),《刘英纪念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页289。

[2] 粟裕:〈回忆浙南三年游击战争〉,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编:《党史研究资料》第8期(1983-8-20),页11~12。

[3] 陈丹淮:《叶飞与闽东六变》(下),《档案春秋》(上海)2014年第6期,页14。

[4] 粟裕:〈回忆浙南三年游击战争〉,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编:《党史研究资料》第8期(1983-8-20),页12。

[5] 陈毅:〈纪念黄道同志〉(1943-9),《新四军殉国先烈纪念册》。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编:《党史研究资料》1980年第16期转载,页3。

[6] 陈丹淮:《叶飞与闽东六变》(下),《档案春秋》(上海)2014年第6期,页14~15。

[7] 粟裕:〈回忆浙南三年游击战争〉,载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编:《党史研究资料》(北京)第8期(1983年8月20日),页26~27。

[8] 刘英:《刘英自述》,人民出版社(北京)2005年,页63~64。

[9] 陈丹淮:《叶飞与闽东六变》(下),《档案春秋》(上海)2014年第6期,页15。

原载:《同舟共进》(广州)2014年第9期
转载:《城市商报》(苏州)2016年2月24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