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天命与人事

引言:从秦始竽开始使用的“传国玺”刻着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二、有民斯有土

引言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103个郡、国(郡级政区)的登记人口是59594978人。这是史学家一致认为可以接受的比较准确的数据,也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个中原王朝全国性人口统计数。在这以前,虽然没有留下确切的人口数据,但据估计,在战国中叶已有二三千万人口。

从史料中大量大规模战的记录来看,这一估计大概不会离事实太远。到太平天国运动爆发的前夕,清朝的登记人口已达到四亿三千万。

当然,人口数量与一个国家的疆域大小并不存在直接的比例关系,人口的多少同一个政权的扩张愿望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统一和分治、分裂的过程中,人口并不是一个无关的因素,却是毫无疑问的。

亿兆斯民

秦朝以前各国的疆域扩张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以武力夺取别国的领土,一是开发无人区。从西周时数以千百计的诸侯合并为战国七雄就是这样进行的,而其中战争是主要手段。

人力在古代战争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战争的胜利又会带来俘虏、土地、人民,直接增加人口,或者为增加人口准备了条件。即使是付出极大人力牺牲的战争,只要获胜,对方的人口必定会减少更多,相对的人力优势还是存在的。当时尽管已经出现了数以十万计的城市和人口稠密地区,但总的说来还是地广人稀。所以,不仅中原周边的诸侯国有很大的扩张余地,就是在黄河中下游这样的中心地区,国与国之间也还有不少无人居住的空地,有时一支数万人的大军行程千里却会无人知晓。各国周围未加开垦的“草莱”就更多了。以开垦方式扩展国土同样需要人力,因而各国的君主,如孟子所见的梁惠王,无不关心“寡人之民”与“邻国之民”的消长。应运而生的上计制度就是要求县一级的地方官每年向国君汇报全心全意辖地内人口的增减,到战国时期各国已普遍实行这项制度。

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就采取了招徕邻国人民及增殖人口这两方面的措施。招徕人口只是引诱邻国人民逃亡或强制迁移被占领地区的人口,对总人口的增加并无影响。增殖人口的措施却产生了颇大的作用,并且对汉代人口的增加也有积极意义。

具体的办法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即用加倍征收赋税的办法迫使已有成年儿子的家庭分居,以便让青年及早负起家庭的担子,及时组织新的家庭,生儿育女。因家庭贫穷,无力让儿子分家结婚的,就只能让儿子给人家当赘婿。

这一政策的核心是用强制的和习惯的压力使男女青年早婚早育,从西汉沿用这一传统来看,它对人口增殖显然是起了不小的作用。

秦朝以后,人口数量对中原王朝的疆域扩张也具有重大作用。因为除了少数军事据点可以不考虑人口条件外(但长期的军事据点也必须考虑粮食和物资的补给),其他作为版图之内的地区都必须有人居住,才有实际意义,否则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设立政区。而新开拓的地区的人口来源无非是两个方面:本地尚在的原有人口和外来移民。

中原王朝的人口的绝对数字,在当时都是世界冠军,公元初的西汉末有六千万,2世纪中叶的东汉不少于此数,8世纪中期的盛唐估计有八千万以上,12世纪初的北宋已经超过一亿,17世纪初的明朝接近二亿,19世纪50年代的清朝达到了四亿三千万的高峰,绝对数量都非常大。但由于幅员辽阔,人口密度还不大,所以在明末以前,除个别地区外还没有形成相对饱和,一般不会产生寻求疆域扩张的人口压力。

移民实边

从秦朝开始,在其疆域内已经有了一部分非华夏(汉)族的聚居区,如今浙江南部和福建是东越、章法虎人的聚居区,岭南今广东、广西是南越人的集中地,今四川西部和南部、贵州、云南是“西南夷”的基地,其他民族聚居地区还不少。这些非汉族聚区虽然已经归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但与汉族聚居区有很大的区别。有的还是以渔猎为主,有的虽从事农业,但耕种相当原始落后。这些地区大多未充分开发,地形崎岖,环境闭塞,交通困难,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或部落残余依然存在,人口密度很低。

对这些地区,统治者一般采取两种治理方法:一是基本维持原状,委任原来的部族首领为地方长官,或者完全承认原来部族首领的权力,只派遣监护或督察的官员而不派遣行政官员,不征收赋税或仅征收象征性的贡品。一是设置郡县,划为正式行政区域,与其他行政区实行基本相同的政策。采取前一种方式比较容易为当地民族的接受,一般只须派遣少数军队或人员,甚至不必保留常驻人员。但王朝的统治只是象征性的,经济上无利可图,反而会增加财政支出,因此只是在力不从心的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采取后一种方法容易招致当地民族的反抗,但对王朝的经济有实际作用,所以只要有可能就会乐意采用。这就需要派驻一定数量的军队,更重要必须有足够的移民。因为军队不可能久驻、多驻,否则会增加供应的困难。

武力也不宜滥用,如果将当地人斩尽杀绝,或者全部赶走,得到的只是一块空地。

除非在人口压力很大时才会有这种需要。移民则既可以进行开垦,就地繁殖,增加中原王朝的统治基础,确保粮食供应,也可以同化当地民族,达到“变夷为夏”的目的。

但是组织移民并不容易,一般地区的人口并未相对饱和,不存在剩余人口。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小农经济造成了人们对土地的依赖,加上宗族观念、乡土观念的影响,安土重迁早已成为传统。所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是不愿意离开故土的,即使在天灾人祸严重时被迫流亡,大多数人还是要千方百计返回故乡。人们对中原以外的地区往往存在恐惧感和鄙视感,所以对新开辟的异族地区几乎不会有自发自愿的移民,而只能用强制手段迁入罪犯或身分低下的民众,或者利用天灾的机会遣送流民。

“迁虏”与“谪戌”

从秦始皇开始,统治者就不断采取这一政策。秦时曾经将大批“山东迁虏”即六国的俘虏迁往蜀地,从云构出土的秦简看,蜀地的边县还是遣送安置罪犯的地方。这些来自中原的人口,对于同化土著居民自起了很大的作用。正是这种长期迁移,使蜀地的汉人以及受汉人同化的人口占了压倒的优势,成为西汉时对“西南夷”地区(今四川西南、云南、贵州)开拓的基础。秦始皇又曾将有罪吏民迁至今浙江绍兴一带原来由越人聚居的地区,而对五岭以南新占领的越人地区,也迁入了数十万曾经逃亡过的贫民、罪犯、赘婿和商人。

这类迁移是强制进行的,但由于迁入地区一般都适宜农耕,地广人稀,开发程度较低,移民容易获得土地,维持生计。有的地方还有其他有利条件,如四川有铁矿,移民因此而得以致富。这些地区移民的定居比例很高,回流较少。加上移民中来自中原发达地区,生产技能、经营能力和文化水平一般高于当地人民,集中迁移又使他们能够形成数量上的优势,很自然地成为当地的主要居民集团。原来的居民在这一数量、质量上都占优势的外来的面前,反而降到次要地位。有时移民数量虽不如土著,但由于他们集中在当地政治、经济中心如郡治、县治、关津,地位举足轻重,而土著则散布四周,相当分散,显得微不足道。

自发移民与战乱移民

强制性的迁移以外,还存在着不断的自发性迁移。这类迁移往往不见于史书记载,找不到直接的文献依据。这是因为官方对这类迁移大多是禁止的,有时无法控制也只是默许而已。只有在少数特殊情况下,如天灾严重无力赈济时,才会给予鼓励资助。

迁移的对象基本都是无地贫民、抵刑期或逃亡的罪犯、逃荒的灾民,全心全意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和其他要求,所以尽管绝对数量并不少,却相当分散,对迁入地的影响不大,留下的记载相当少,从而给后人造成不存在这些迁移的错觉。这类迁移一般都是由人口稠密区流向稀疏区,由经济发达区流向落后区,由中原流向周边地区,由汉族区流向非汉族区。移民的目的只是为了维持生计,只要有地可种就会留下定居。新开发区或边远地区地方官的治理,一般不如中心区严格,也乐于招徕民户增加垦地以显示自己的政绩。地方豪强、世族大家不多,所以移民境遇有所改善,少数人还可能上升为地方的中上层人士,自然会“乐不思蜀”,“且把他乡作故乡”了。一些难以立身的移民会继续迁移,直至安家,绝少返回原地。

西汉末年开始,在黄河流域陷于动乱时,发生过多次大规模的人口南迁,如西汉末、东汉末、西晋末、唐中后期及五代、南宋初。这类迁移不但人数多,时间集中,而且阶层广--从皇室、贵族、文武大臣、官吏、学者、商人,到工匠、僧尼、士卒、奴仆、农民--几乎代表了整个社会。由于统治阶级的上层人物及其附属人口占很大比例,出于政治、军事、文化、经济诸方面的考虑,移民的定居地区,都是原来已经有一定经济基础、统治巩固、汉人占绝对优势的地区,不会深入边远地区。一旦新一政权中心确立,移民中的上层人士更会向那里集中。如西汉末年的移民,集中在会稽郡北部(今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和江淮之间,西晋末年的移民主要分布在长江下游,其中又以今江苏南部和浙江绍兴一带最为集中。

这些迁移对周边地区和非汉族地区影响,往往只是间接的,即由于这些上层移民的到来导致土著向更边远的地区迁移,或者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与边远地区的距离相对缩短,因而增强了辐射能力,带动了边区的开发。但由于统一的中原王朝的政治中心都在黄河流域或更北,所以一旦黄河流域重新获得安定,相当一部分官僚地主、文人学士还会流向中原。西汉末、东汉至三国的动乱和分裂时间虽长,但隋唐的政治经济中心仍在北方,也吸引了不少移民北归。五代以后,南方的经济、文化实力已经超过北方,加上唐中后期至五代、南宋的时间较长,回归的吸引力便基本消失了。

对每一次南迁浪潮的大量平民来说,他们虽然不能完全摆脱对故土的眷恋和宗族观念(在举族迁移或故乡的宗族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这恰恰成了移民定居的积极因素),但一旦他们享受到了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相对宽大的治理的恩惠之后,北方故乡就不再具有什么吸引力了。这些移民往往会真正深入边区,对经济开发、中原王朝政区的扩大和稳定起着积极作用。

内聚移民

在中原王朝向周边扩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种逆向的强制迁移,或者称为内聚型的迁移;即被占领地区的非汉族人口全部或部分迁往中原或其他便于控制的地区。采取这一措施的原因大致是因为:当地的民族反抗激烈或难以治理,少量驻军不足以镇夺,增加驻军又遇到交通与供应上的困难;当时没有适当的移民来源,或者缺乏组织移民的权威和财力;或者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同时并存,统治者准备放弃已获得的地区。

这类移民由于被置于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汉人包围之中,加上统治者严密控制,最终会被汉人彻底同化。如汉武帝曾将今浙江南部和福建的越人全部迁到江淮之间,而不是安置在与这毗邻的会稽等郡,就是出于加强控制的目的。这十余万越人中,有的曾被转迁到今山西的西南部,但以后再也不见这批越人的记载了,显然他们已完全融入汉族。唐朝前期也曾将数十万高丽人迁至内地,以后的史籍中再也没有提到这批高丽人,结果应该与越人一样。

这种逆向迁移往往导致弃地,如汉武帝将越人迁出后,“其地遂虚”。在今天浙江南部到福建这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不设任何行政区,仅留下少数逃脱了迁移的越人。直到西汉后期,才在今天的福州恢复了一个治县,东汉中期又在今温州设了永宁县。但直到东汉末年,在当时人的心目中的这一地区还不是“汉地”。

这种措施对当地原有民族是一致命打击,如东越、闽越、东瓯作为一民族就此被消灭了。对当地的开发也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至少大大推迟了文明的进程。但是比之于那种反复用兵,大规模镇压,以至从肉体上将土著民族消灭,这还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办法。

移民和民族融合

中原政权、汉族政权对周边地区的扩展的成功与否,或速度快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成功地实施移民,以及最终能使多少移民稳定地居留。因为军事征服自不用说,聚合是开发性的占据也必然会引起当地民族的不满,没有相当数量的汉族移民的支撑,新的地方行政机构就必然无法存在。更主要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移民能够交纳赋税,维持地方官府和驻军的需要,而不必由内地调拨粮食等物资,不至于成为朝廷的负担。如果条件适当,移民达到一定的数量,粮食还可能有一定的剩余,为向更远地区的开发提供物质支援。

从战国末年到西汉,尽管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扩张已经远达今越南中部,但在长江流域以南往往只占领了点和线,即一些郡、县治所四周及交通线,而对其他地区实际上还是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有的地方是郡县与当地部族的王侯君长并存,郡县只能治理汉民,管不了部族居民。

由于南方适宜农业开发,逐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汉族移民。移民人口的增加必然使开垦区不断扩大,由县城向四周扩展,由平原扩展到河谷、丘陵,当地民族的生存范围日益缩小,必然进行抵制或反抗。东汉以前对南方“蛮”人的记载很少,东汉开始却出现了各种蛮族的名称和一次又一次的“蛮乱”。这类冲突和战争进行了相当长的时间,在人数越来越占优势、经济文化又相对先进的汉人的压力和影响下,在官府的军事征剿与绥抚的交替作用下,当地民族一部分迁往更加僻远的地区或地形更加险恶的山区,一部分与汉人杂居并逐渐与之融合。

这种融合并不是自然产生的,对当地少数民族来说,始终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上被迫接受的。但另一方面,汉族先进的文化又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对少数民族中的上层人物尤其如此,从而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历史现象。南方的少数民族家族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政治地位以后,无不为自己的祖先编造出一段出身汉族的历史,用以证明自己的汉族身分,以便取得与汉人家族平起平坐的地位。编造的方法一般是请文人、甚至第一流的名人修族谱或家传,将第一代祖先附会为谪居的官员、流寓的文人或征蛮的将士,以此为媒介进一步与中原的望族挂起钩来。尽管这种杜撰的家史漏洞百出,但在民族歧视的影响下,人们却深信不疑,完全能起到自欺欺人的作用。因为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出自名门望族的汉人,才能取得宣赫的地位,才能繁衍出兴旺发达的家族,才能培育出一流人才。而这些并非汉人的“汉”,也同真正的汉人一样歧视自己的同胞,使他们也只能步自己的后尘。

只有透过这一层历史的迷雾,才能看清中原王朝的实际疆域随着移民的增加而扩展巩固的事实,才能看清少数民族不断融合进汉族的事实,才能充分认识各民族对中国历史发展所作出的共同贡献。

但是如果汉族移民太少,过于分散,也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如战国后期楚国将领庄骄率领一支军队进入滇人(今云南滇池一带)地区,因归路被秦军断绝,庄骄就留下当了滇王,部众成了移民。但由于与土著民族相比处于少数,这些人最终融入了当地民族。又如东汉末年在江南分布颇广的山越,其中相当一部分实际上并非越族,而是进入载族聚居区的汉人。这些汉人都是为官府或生计所迫,在汉族地区无法立足的贫民,进入山林中的越人区后就接受了越人的生活方式,成为“山越”的一员。与前者相比,这些当然是不多见的例外了。

还有一些地区由于汉族移民太少或根本没有,中原王朝的地方官又贪赃枉法,治理无方,激起了当地民族的强烈反抗,行政机构无法维持,不得不撤退,土地不得不放弃。如海南岛,尽管早在公元前2世纪末的西汉就设置了郡县,但并末进行过有组织的移民。而邻近的大陆本来就地广人稀,加上渡海的困难,自发移民即使有的话也必定极少。贪婪残暴的地方官甚至要搜括当地的百姓的头发,当然会激起他们一次次的反抗,迫使汉朝的郡县全部撤离。直到隋朝争取到了黎族首领冼夫人的忠诚,才将这个黎人聚居的岛屿重新纳入中原王朝的版图,正式设置了行政区域。

在今天的越南北、中部,尽管中原王朝设置郡县的历史长达千年,却一直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移民。战乱时的难民虽也到过这里,但大多是临时居留,稍安即返。

自发的移民一般的流向是自北向南,到唐朝末年开发的南界一般还只是到达湘江流域,到达岭南的已属少数,所以当地的居民还是以土著民族为主。尽管他们已经接受以汉族文化,民族意识却依然非常强烈。在地方官举措失当,民族矛盾激化,中原政权又无暇旁顾的情况下,终于脱离了中原王朝而独立。

总之,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扩展虽然到西汉初年已经基本定型,但由点及面的开拓却是随着汉族移民的逐步南迁而进行的。由于多数地区适宜农耕,移民能很快定居繁衍,行政体系有了比较稳定的基础。同时南方原有民族大多从事农耕或渔猎,基本定居或仅在较小的范围内迁徙,没有外来民族的补充,对中原王朝不会构成大的威胁。所以尽管也曾不断遭到当地民族的反抗,疆域基本是稳固的。在这一过程中,大量非汉族人口在政治经济压力和文化薰陶的共同作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融合进了汉族,为中国南部疆域的巩固和发展共同做出了贡献。

由于这种融合并不是当地民族的自觉行动,因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不仅包括生命财产的惨重损失,更伴随着一些民族文化的消失。春秋战国时一度主宰今宁(波)绍(兴)平原的越人,到西汉时在当地已不再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到东汉的袁康作专门记载越人历史的著作《越绝书》时,对他们的语言已经是一知半解了。当然,在融合他们的过程中,汉人也吸收了他们文化的精华,如水稻栽培技术最初是受益于越人的。

游牧民族的贡献

北方的情况与南方有很大差异。

战国后期,北方的赵、燕二国的北界已经推进到今内蒙古的阴山山脉和东北的辽河中游。秦朝将其西北界推进到了今宁夏、甘肃的黄河一线,西汉进而扩展到河西走廊和河、泊地区。直到清朝以前,中原王朝的正式行政区域除了隋唐一度到过今新疆东部外,大致没有超出这一界线,即使在实际控制区已经超出这一范围时也是如此。但以东北或北方为基地的政权如渤海、契丹(辽)、金、蒙古(元)、后金(清),却可以在蒙古高原至松花江流域设置州县。这一点显然无法仅仅用地理条件和产业分布来解释,而只能从该政权的统治对象来寻找原因。

北方阴山以北至蒙古高原,历来是游牧民族的活动基地。这些民族由于基本生计是牧业,只能逐水草而居。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除了正常的季节性迁移外,还要作更大范围的迁移。由于他们流动性大,行动迅速,活动范围广,所以对中原王朝构成的威胁最大。游牧民族在自然灾害和强敌面前都以迁移来对付,因而蒙古高原几度易主,匈奴、鲜卑、突厥、回鹘、契丹、蒙古先后称雄漠北。一次新的民族迁移发生后,往往可以使人口发生数万甚至数十万计的变化。正因为如此,历来的中原王朝的防御重点是北方,能够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也都来自北方。

秦以后的中原王朝都实行郡县(州县)制,即在中央政府之下,设置二至三级政区。每一政区有固定和管辖范围和相对稳定的人口,行政长官通过户口登记、征收赋税、征发徭役,为朝廷提供维持其统治所必须的财力和人力,并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各个政区逐级由于一级政区管辖,直至朝廷。定居人口和稳定的农业,尤其是农业生产,是这种制度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游牧民族恰恰不具备这两项条件。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原王朝聚合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也不会在蒙古高原上建立郡县制政区,而只是设置都护府这类军事性的监护机构。因为中原王朝所占领的或者只是人畜走尽的无人区,设置郡县将会没有治理对象;或者留下了一些桀赘不驯、迁徙无常的部族,非郡县所能约束管理。

唯一能够在北方推进郡县制、设置正式行政区域的途径是移民。事实上,为了巩固边防、保障政治中心的安全,历来的中原王朝几乎没有不向西北和北方进行大规模的、强制性的移民的。尽管统治者三令五申,不惜耗费大量物力,但这些移民大多并不成功。究其原因,无非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移民征集不易。前面已经提到过,明清以前一般还不存在人口相对饱和或过剩的情况,只有在一些人口稠密的地区才会有合适的迁移对象。但这些地区又是经济发达、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而迁移的目的地北方或西北却是人们视为苦寒、荒凉、危险的戎狄之地。因此,除非发生灾害,再采取募集和强制手段,才能征集到一定数量的移民。但无论如何劝募或是强制,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强有力的控制,任何一个王朝要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时候实在并不多。汉武帝这样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拥有几代积聚起来的巨额财富和战胜过匈奴的庞大军队,但为了向西北移民七十二万而耗资亿计,弄得国库空虚,天下骚动。

第二,移民的安置地区有限。移民来自农业区,绝大多数是农民,到目的地后自然还是从事农业。北方和西北虽然地域辽阔,但要寻找既少军事威胁又便于控制,也容易开垦的地方却并不容易。这些地区既不能离开军事据点和交通线太远以免失去依靠,也要有较好的土壤、气候和灌溉条件,所以一般都在河西走廊、河套地区,不可能太多太远。

第三,移民的定居更难。移民到达后必须获得起码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如住房、种子、农具等,才能自立。但开垦处女地不可能一帆风顺,一旦规划不善或遭受自然灾害、敌方掳掠,就得依赖官方的维持,否则移民必然会逃亡或回归,移民中的大部分本来就不是出于自愿,在无法安居乐业的情况下,只要政治压力消失,就会返回原地。如果失去军事庇护,移民又成为游牧民族的掳掠对象,如匈奴中的汉人大多是秦和汉初时迁往北方的移民及其后裔。

比较而言,对河西走廊的移民是最成功的例子。这首先是因为走廊有适宜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今天的河西走廊还可以生产供养四五百万人的粮食,在原始植被未受到破坏的古代,对数十万移民来说,可垦土地和用水量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只要开发成功,就会使移民们获得较好的生活条件,设置郡县就有了稳定的基础。西汉末、东汉末、西晋末和十六国时期,那里一次次成为关中和中原人民的避难场所,移民源源不断地涌入,其成分也已经包括官员、学者、艺人等等,素质大为提高。加上移民一直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河西走廊与中原王朝的联系一直比较巩固,即使在同中原隔断的情况下,还会保持对中原的向心力。唐朝中期后,河西被吐蕃占据,但居民的万分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到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就率领瓜、沙等十一州归唐。以后瓜、沙二州孤悬于中原之外,独立存在了二百年,到1050年才灭于西夏,其基础就是来自中原的汉族移民后裔。

东北地区的民族虽有不少也是游牧性质,但也有一部分是以渔猎为主的,有的还兼农耕。这些民族迁移较少,对中原政权较少威胁。东北平原和东蒙草原虽然气候寒冷,但土壤肥沃,便于开垦,还是有发展农业的条件的。勃兴于东北的民族大多拥有一些从事渔猎、农耕的部族,因而容易接受农业生产的方式,并进而认识到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当这些民族政权有了一定的军事力量和疆域后,就会采用招诱和掳掠的办法吸引外来人口、特别是中原的汉族农民,使他们开垦荒地,从事农耕。以这些定居人口为基础,建城邑,置州县,实行与中原王朝相似的行政制度。

久而久之,不仅建成了大片农业区,而且本民族也发生了变化。

如契丹曾是游牧民族,但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开始,就将俘获和投降的汉族及其他部族的人口迁至国内建城安置,从事农耕。有农耕区内不仅保持中原制度,有的连州县名称都仍用原地的。这些人口主要来自唐朝和五代的幽、蓟、镇、定、妫等州(约相当今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北京市),也包括渤海、党项、吐浑、女真、奚、乌古、高丽等。到辽后期,全国人口中汉人已占首位,其次才是契丹人、渤海人,所以金灭辽以后将契丹人也称为汉人。而在元统一后,在北方的汉人、契丹人、奚人、女真人已经被视为一体,统统被划为“汉人”了。金和后金(清初期)政权也都采取过类似措施,如清朝在入关时就已经有了一大片农业区和上百万汉人了。这一措施对契丹人、女真人和满人政权来说,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步骤,因为这不仅使它们有了一个稳定的后方基地,而且取得了统治农业民族的经验,为它们的扩张和入主中原以至统一中国准备了条件。

但如果站在当时的中原王朝的立场上,要将这样一大批移民安置到东北平原和东蒙草原上去,就既无必要也没有可能。

人口压力与边疆开垦

到了明朝后期和清朝,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尽管明朝的官方户口数始终在五六千万间徘徊,并且略有下降的趋势,但实际情况是,明中期的人口已经突破一亿,到17世纪初已经接近或超过二亿了。在江南和一些地少人多地区,人口压力已经相当大,大批无地贫民涌向山区开垦。但由于北方面临强敌,无法出境开拓,所以除了在辽东的少数人为后金(清)所吸引外,其他人口无法越出长城。

明末清初的战乱使人口大减,客观上减少了人口的压力。但这仅仅是推迟了、却不能阻止人口高峰的形成。事实上,到17世纪末人口就恢复了明朝的最高水平,18世纪已经突破三亿,19世纪中期达到了四亿三千万的高峰。在南方,与邻国的疆界已经固定。而在中国版图内的开垦已深入山区,开垦率已近极限,有的地区已经开垦过度,大量剩余人口不得不流向两块最大的处女地--东北和台湾。

经过初期的禁止后,清政府鉴于巨大的人口压力和巩固边疆的需要,终于变默许为开放和鼓励。数以百万计和移民使东北和台湾在短期内完成了初步开垦和设置行政机构的过程,在清末先后建立了台湾省,黑龙江、吉林和奉天三省。与此同时,大批移民从内地进入河套、河西走廊、新疆和内蒙古,这些都加快了边远地区的开发和政区的设置,增强了边区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尽管由于列强的侵略和掠夺,这一过程没有来得及全部完成,但清朝的移民和开垦最终确立了中国的版图,为统一的中国提供了人力、物力基础,一定程度上阻遏了列强对中国边疆瓜分。如台湾省虽一度沦为日本的殖民地,但数百万大陆移民奠定的基础和与祖国大陆的血肉关系是任何外力所不能破坏的,这是台湾从日本奴役下回归祖国的内因。

(未完待续)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