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系列小说《学潮春秋》节选)

五、组救国会 南方初串联

六、建杂志社 东斋首分工

民国七年十月五日,星期六,傍晚七时半。

北京东城汉花园(后名“沙滩”),北京大学东斋学生宿舍,一间小会议室。

十七名学生在此聚会,他们是国民杂志社筹备组的十五名成员:段锡朋、易克嶷、许德珩、邓康、张国焘、鲁学淇、谢绍敏、黄建中、陈钟凡、廖书仓、黄日葵、胡致、熊梦飞、刘庆平、夏秀峰,和学生救国会的两位外地代表——当天下午到京的天津高工谌志笃,昨天上午从上海抵达的留日归国学生阮湘。

会议仍由段锡朋主持,笑道:“先欢迎津沪发起人代表志笃和阮湘君正式来我们筹备组指导。两位要说几句吗?”

谌志笃哈哈一笑,“不必客套。我就不说了!”

阮湘说:“我代兑之君说两句。我实际上算留日学生代表,他才是上海代表,但因学业故不便请假前来,特地请我说明,愿为国民杂志社出力,负责杂志社在沪发展社员和发行事务,并先交五十元大洋,可充十名社员社金及年捐,名单不日补来,如人数不足则其余为其特捐,我已带来,请问哪位负责收款?”

段锡朋说:“先谢阮湘兄引介兑之君了,收款事待会后办理。听德珩君说过,兑之君先父为晚清名臣瞿鸿禨,湖南善化人。克嶷君曾坚称瞿家父子为长沙同乡呢!“

易克嶷笑道:“我是就民国区划而言,民初就撤了善化县治。好吧!锡朋兄说他世称瞿善化而非瞿长沙,当然有理。此公以廉洁奉公曾为清流之首,外务部首任尚书时世传为曹汝霖恩师伯乐,曹某后来追随袁世凯实为卖师求荣,因瞿善化是遭袁和庆亲王奕劻忌恨合谋陷害而罢官返乡的。袁复辟称帝时,据传曾以政事堂参议官职礼聘,瞿善化坚拒不就,风骨依旧!”

许德珩叹道:“是啊!我也一向敬佩,可惜瞿公于今年初病逝,我去上海时已晚,只好向兑之君深表遗憾和慰问,去瞿家灵堂祭奠了。兑之君文史俱佳,热心社会服务,交游甚广,委以上海社务足堪胜任无疑。”

段锡朋说:“人事分工为此次会议最后议题,我们现在就开始会议正式议程了,共七个议题:一,社员报名;二,成立大会,会场和时间;三,大会议程;四,大会来宾;五,大会演说人;六,社章提案稿;七,职员候选人。各位手头都有议程和各议题的草案抄本,先议决议程,有疑问或者不同意意见者发言先举手发言。”

阮湘举手经段锡朋同意后发言:“我们外地社员到会比较困难,建议允许通信投票或者委托代表投票,因此需要补充一个提案议题:八,投票办法。”

许德珩和谌志笃同时举手说:“附议!”

段锡朋问:“有反对加入这个议题的吗?”见所有人都摇头,就说:“主席裁定补入议程。还有其他人要发言吗?……

“好,开始表决,同意者请举手!……

“一致通过!……

“现在进入第一议题,由张国焘、鲁学淇、谢绍敏三君先报告社员报名情况,此议题不需要表决。请阮湘兄与两位附议者坐到一起商量,补充一个第八议题的简短提案稿。”

张国焘站起来报告:“他们俩推举我来报告,如有遗漏请补充。截至会前,包括外校外地提供的社员报名名单,目前总共登记在册者总共一百零四人,每人都交了入社费和捐款至少五元大洋。请诸君传阅名单,有否问题尤其错漏。”

段锡朋说:“国焘请坐下。为节省时间,现在可以进入第二议题,因这个议题目前还需要外部协商,因此也暂不表决,由德珩君报告。”

张国焘坐下后,许德珩站起来说:“先报告一个不大好的消息。成立大会会场原已通告借用北大法科礼堂,在八天后十三号九点到十二点召开。不料,今天锡朋君接到通知,说是昨天下雨时,法科校工发现礼堂房顶漏水很厉害,校方担心房顶结构可能已经有严重损坏,要在下星期检查出结果后,才能确定是否有房顶落物甚至崩塌的危险,若有危险就暂停使用,因此最迟要到下星期四才能通知我们结果。这样一来,我们就要做好不能再用的准备。因此,我们下星期就需设法另找会场,甚至可能大会还得延期。各位有找到替换会场的门路吗?”

邓康说:“我可以今晚回家去问问父亲。要能容下一百五十个人,最好是离北大不太远,还有别的条件吗?”

易克嶷笑道:“当然最好是,既可借用,又不要我们出钱!”

段锡朋说:“这个问题让大家了解即可。现在进入第三议题。仍由德珩君报告。”

许德珩继续说:“各位手头都有抄本,比今天的议程还简单,也就是先推选大会主席,我当仁不让为候选人,大会通过议程后,就是来宾代表演说,社员代表演说,议决社章,选举各机构职员和负责人。请主席锡朋君以无异议方式通过这个议案吧?”

段锡朋说:“好!有异议的举手!……

“无异议通过!德珩兄请坐下。现在进入第四项议题,请克嶷君报告。”

易克嶷站起来说:“各位手中也有特邀来宾建议书。当然是遍邀北大各科学长、文科各门主任、国门文全体教职员、北京各大报记者。特邀:校长蔡元培,文科学长陈独秀,国文门主任沈尹默,校长秘书兼新闻学教授徐宝璜,《京报》创办人兼主笔邵飘萍,上海《申报》驻京记者徐彬彬。不过,陈先生和沈先生都回复说:他们办《新青年》事务繁多,已多有拖刊,恐无法拨冗出席。蔡校长及其他三位已经确定必到会祝贺。”

许德珩举手发言说:“陈先生一向支持我们学生运动,此次推托恐受小人挑拨所致,据说他对我们决定办刊不用白话文略有微辞,已疑心这是有意与他和胡适先生以《新青年》为阵地发起的白话文运动作对,为此对同在国文门的傅斯年和英文门罗家伦等正筹备的新潮社更支持得多,只因为他们追随胡先生推动白话文,要办一个完全白话文的《新潮》月刊,摆明要与我们的文言《国民》月刊唱对台戏,因此也得到《新青年》的全体教授讲师们支持,沈先生显然也是这个原因而推托。”

黄建中接过话头:“我虽年长两岁,但去年毕业留校做哲学门讲师兼研究员,听过适之先生的欧美哲学讲座,既是他属下也算半个学生,相处还可以,因此已经答应加入新潮社。可是,我不看好用白话作文,如果《新潮》只用白话,那我就无文可发了。不但如德珩所言,《新潮》得到文科教授们更多支持,而且还争取到校方几乎全面支持,据说不但文科办公处在红楼免费提供房间用作《新潮》编辑和活动室,而且校方还每月捐助四百元大洋。而我们《国民》经费完全靠社员自力更生,是否也该比照《新潮》向校方争取点赞助?”

段锡朋说:“争取社外赞捐的问题不在本次会议议程中,以后再说吧?建中先生的意思是否希望也特邀适之先生呢?”

黄建中答:“有这个意思,如果各位同学赞成,我可试试看,只是没有把握。”

段锡朋问大家:“对加上特邀胡适之先生有异议吗?……

“好,没有异议!……

“对全部特邀名单还有异议吗?……

“无异议通过!现在进入第五项议题,仍由克嶷君报告。”

易克嶷说:“大会演说人分两部分。首先是来宾代表,也就是上个议题中的“特邀来宾”名单,现在已经确定了四位:蔡元培校长,徐宝璜教授,邵飘萍主笔,徐彬彬记者。陈、沈、胡三先生若有能出席者,也列入演说人名单。其次是社员代表,目前已确定的是克嶷本人,其他建议现场报名,由大会主席根据情况临时决定。”

段锡朋说:“好!有异议的举手!……

“无异议通过!克嶷兄请坐下。现在进入第六项议题,请大酉君报告。”

法律门四年级学生廖书仓站起来说:“各位手中都有社章,也就是《国民杂志社组织大纲》草案,请审议。”

黄建中举手发言说:“第二条和第四条中关于社员来源定为‘学生’,是否意思是我这种已经毕业者就失去了入社资格呢?”

哲学门讲师陈钟凡也举手发言说:“我也有同样问题。”

廖书仓答:“哎哟!应该没有这个意思,对不起!我们没有细想,只是照用了‘学生救国会’的用词。改成‘学校青年’呢?”

陈钟凡说:“那么字面上就扩大到包括‘校工’了。”

廖书仓问:“‘学界青年’呢?”

“似可!”

黄建中、邓康同时举手说:“附议!”

熊梦飞举手发言说:“第四条规定:经本社社员五人以上之介绍,得为本社社员。比起一般社团只须二、三人介绍即可入会,似更严格得多,但实际上对本会已过百的会员而言,多找几个友人凭面子随意引人也无多大区别,但对于目前无社员或少社员的外校尤其外地者,这难度就确实大多了。建议改成:经本社社员两人以上之介绍,总务股干事以简单多数之推举,得为本社社员。”

夏秀峰和阮湘同时举手说:“附议!”

黄日葵举手发言说:“第三条的第四宗旨‘提倡国货’似无必要,更难实行,这是至少是我们留学过的人都明白的。西风东渐,势不可挡,其实首先就在国货抵不住洋货,连‘洋务派’也明白要器物文明档不住,因此才提出‘西学为用’,也就是至少要学制用洋货之法。如不先用洋货,何慕而学用洋货之法,进而推行前述三大宗旨,遑论制造可争替洋货之国货?因此,我建议取消第四宗旨。”

陈钟凡举手反驳道:“日葵君建议取消的理由,太过执着于西洋唯物论的一面之词了。常识及人格其实往往也先于器物,儒家的修身养性之道如程朱理学,也未尚不能用于提升国民智识及品格。”

黄建中也举手响应:“钟凡君驳得有理,陆王心学之于国民的人性及知性增进,连大兴西学的日本都认可,无关洋货器物。提倡国货,反而有助于国民重视本国优良传统的心理,更有利于推行其他三项宗旨。”

段锡朋笑道:“两位哲学老师已深入学术了,日葵君或已受教?否则还有附议其修正案的吗?”

黄日葵:“不好意思,我仍坚持取消第四宗旨为好。”

邓康和张国焘同时举手说:“附议!”

段锡朋继续主持:“好吧!还有其他修正建议吗?……

“既然没有了,大酉兄请坐下。现在就对三个修正案,按《罗伯特议事规则》‘后提案先表决’的程序处理。首先表决黄日葵修正案:取消第三条中的第四宗旨,赞成取消者请举手。一、二、三、四、五,赞成五票。反对者请举手,一看就是剩下全部十票反对了,否决修正。……

“其次表决熊梦飞修正案:第四条后半句“经本社……”等等,修改成:经本社社员两人以上之介绍,总务股干事以简单多数之推举,得为本社社员。赞成修改者请举手。一、二、三、四、五、六,赞成六票。反对者请举手,剩下全部九票反对,否决修正。……

“再表决黄建中修正案:第二条和第四条中的‘学生’之‘生’字,全部修改成‘界’字。赞成修改者请举手。好!这条修正一致通过。”

段锡朋在自己手中的一张稿上修改了相应的字,然后摊开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

国民杂志社组织大纲
第一条    本杂志社定名为“国民杂志社”
第二条    本杂志社系由学界青年组织而成,并为一般青年学子公共言论机关。
第三条    本杂志社抱定下列之四大宗旨:
一、增进国民人格;
二、灌输国民常识;
三、研究学术;
四、提倡国货。
第四条    凡学界青年赞成本社宗旨者,经本社社员五人以上之介绍,得为本社社员。
第五条    本社杂志每月刊行一册。
第六条    本社设评议部及干事部。
第七条    凡本社兴革事项及财政事项,由评议部议决及监察之。
第八条    评议员额数由常会临时酌定之。
第九条    评议部议事细则由评议部另定之。
第十条    本社事务由干事部执行之。干事部之组织分下列四股:

  • 总务股 综理本社对内对外之事,不属下列三股者;
  • 编辑股 主持编撰杂志及其他一切文字事务;
  • 调查股 主持关于本社应行;
  • 会计股 管理本社一切收支;

第十一条  各股办事细则由各股另定之。
第十二条  评议部设评议长一人;干事部之总务股、编辑股、调查股各设干事十人;会计股设干事四人;每股各设主任二人。
第十三条  评议员及个股干事由常会常会选举之;评议长及各股主任由评议员及各股干事推举之;任期均以一年为限;得联举联任。
第十四条  本社经费以下列四项充之:

  • 入社金 社员入社时应纳入社金四元;
  • 常年捐 每人年纳一元;
  • 特别捐;
  • 社外捐助。

第十五条  本社于京外设经理员若干人,经理京外一切社务。
第十六条  本社集会分下列四种:

  • 常会 每年举行一次;
  • 评议会 由评议长随时召集之;
  • 干事会 各股主任随时召集之;
  • 临时会 如有临时发生重要事项或社员十人以上之提议,得由总务股主任随时召集之。

第十七条  凡社外有赞助本社进行或捐助本社经费者,得由评议会议决,认为本社荣誉会员。
第十八条  本社组织大纲除第三条外,如有未妥之处,由社员十人以上之提议,经常会或临时会议决,得随时修正之。

段锡朋继续说:“最后表决经过修正的《组织大纲》草案全文,赞成者请举手。好!一致通过。……

“现在进入第七项议题,请绍敏君报告。”

法律门一年级学生谢绍敏站起来说:“各位手中都有各项分工的职员候选人意见书,事先也分别征求过各位的意见。原则上是我们筹备组成员全部作为候选人并相应分工争取当选,京外职员由各地提出,而其他大部分候选人都留到成立大会上由社员临时提名。”

谢绍敏然后把一张名单摊开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

国民杂志社职员候选人名单(部分提名)
评议部议长:段锡朋
评议部议员:胡致、刘庆平,(其他提名至少十人)
总务股主任:鲁学淇、熊梦飞
总务股干事:易克嶷、张国焘、夏秀峰,(其他提名至少五人)
编辑股主任:黄建中,(其他提名至少一人)
编辑股干事:许德珩、陈钟凡、邓康,(其他提名至少五人)
特别编辑员:廖书仓、黄日葵,(其他提名至少八人)
调查股主任:谢绍敏,(其他提名至少一人)
调查股干事:(其他提名至少十人)
会计股主任:(其他提名至少二人)
会计股干事:(其他提名至少二人)
京外经理员:日本:吴勤、阮湘
上海:翟兑之,(其他提名至少一人)
天津:谌志笃,(其他提名至少一人)

段锡朋说:“既然已事先征求过各位意见,那就请有异议的举手!……

“无异议通过!绍敏兄请坐下。现在进入最后一项议题,请阮湘君报告。”

阮湘站起来说:“本项议题主要是针对缺席者投票有效性提出的投票办法。提议案全文如下:全体社员拥有同等社员权利,包括提议权、投票权、选举提名权和被选举权。会议缺席者被选举及当选,与出席者同等有效;缺席者书面签名的提议、选举提名和投票,以邮寄通信按期提交,也同等有效。缺席者亦可通过书面签署授权书,委托一名会议出席者代理行使前述部分或全部权利,但一名出席者所代行的委托权不得超过五名缺席会员的授权。”

法科三年级学生胡致举手发言:“这个提案基本合理,只是一人可代理五名缺席会员似太多,建议减为两名。”

刘庆平举手回应:“我作为外校代表,还是希望可代理人数多一点,建议增到三人。”

段锡朋问:“还有其他异议吗?……

“那么我们就采取无异议通过的方式,只对有争议的部分投票。赞成‘一名出席者所代行的委托权不得超过三名缺席会员的授权’者举手。……

“好!九票赞成,已经过半,刘庆平君对阮湘君提议的修正案通过。其他未表决案作废。

“本主席现在宣布,全部议程已圆满完成,散会!”

七、天安门前 兴平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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