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她的遭遇

她也是阆中人,她的家族与家庭已在第一章2、3节中有了介绍。她于1941年12月25日(阴历辛巳年冬月初八)出生。这时家住阆中机房街通江边的小巷内属于沙河街的自有小院,院内有三间茅屋一块小园。出生时家中只有父母和外祖母三人,全家靠自做小吃油茶,每天早晚挑担子到太平寺卖为生,父亲原名陈兴财,抱到贺家后改名为贺兴海,外祖母贺陈氏只养下两个女儿,大女儿贺秀云出嫁到沙溪乡刘家,二女儿贺清贞就是她的母亲,从小学缫丝,没上过学,当时在鸿泰丝厂做工。她六岁多时,1948年,父亲在鸿泰丝厂做工,压茧筋时跌成内伤吐血致死,母亲为照料父亲也失业在家,1949年冬天阆中解放,解放后母亲做临活,后来招失业工人,又才进了国营阆中丝厂,却是地道的工人家庭。1953年外祖母病逝,她与其母相依为命。她在机房街张六卿处上过私塾,这时除读旧书外也读新课本。后来,她又上了城东小学(即后来的阆师附小,一度叫过东方红小学),对她印象较深的是班主任李朝棣老师(不知为什么原因这位好老师后来就没有在学校了),她语文成绩较好,不喜欢算术课。母亲没文化,不支持她读书,常常不让她去上学,但她却很想读书。1958年母亲把住的草房卖了,添上省吃俭用的钱,在管星街买了任寿之家的靠街三间瓦房住(后来,我们结婚后也在此住,再后来母亲把此房产给了她一半,1987年我们到德阳后,将此房卖了6500元,又花8000元在德阳买了现在西小区的住房,此房还要留给下一代呢)。后来听说办了工农中学,不交钱也可去上学工学农,以后还从这儿招工呢,母亲便送她进了这工农中学,分在农业班,在她的印象中每天就是下地去给棉花打芽。1958年召兵时,她热情地去应征,什么都合格,仅仅因为身高差了半公分,没有去成。不久,阆中县邮电局来召工,党的通讯事业需要接班人,当然要选成份最红,表现最好的,这就选中了她,于是,她还未满十七岁,1958年10月就进了阆中县邮电局,1959年2月转正,这在当时是多么令人羡慕的啊。

她到阆中邮电局便分在机要室工作,热情肯学,认真负责,谁都喜欢,(还有几个小伙子追她呢,实话说她都没看起),当时担任邮政组长的王桂珍(是不脱产的,她在邮件封发室),首先就羡慕她这个工作,王千方百计巴结领导,事情得从一件小事说起,这位姓王的小姐,年龄比她大些,是从农村供销社调来的,文化不高,是少数民族(回族),长于心计,善逢迎,颇奸滑,又与当时当实权的领导黄兴贤(收编的国民党部队投降人员,后在解放军部队时混入共产党,后转业才到阆中邮电局的,其妻是丝厂工人)关系暧昧,有次她冲进领导黄的房间(当时都是办公室兼寝室)问事,正撞上此二人密切接近,二人一惊松手,她立即退出,(谁知这就会大祸从天降呢!)此后什么也没有说,事发后不到一周吧,就把王换进了机要室,把她换到封发室工作,封发室的工作虽然要脏要累一些,但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由于家中只有一个母亲又在丝厂当工人(这在当时的阆中更是头等好工作),生活也好,无忧无虑地过着日子,,仍然努力工作,并且还入了团,对人处事,毫不设防,谁知这就在无意中闯下了大祸。过了许久趁局里主要负责人(局长和书记)都外出,局里全权由黄(职务是工会主席)负责时,王在黄的支持下一手编造了一个假案,利用了她年青、文化不高、家中无人说话,趁党国不讲法纪、昏官太多之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于1961年4月,平白无故地,把(时仅十九岁的)她送进了监狱,这真是当代的“六月雪”。(详见《民间历史》网刊:《一份材料——一个女工的申诉》http://mjlsh.usc.cuhk.edu.hk/Book.aspx?cid=11&tid=189)

就这样她就平白无故地进了监狱,并且一去就是五年,(1961年4月到1966年4月)在社会主义的文明的中华大地(还没有文化大革命,也不因什么运动)的光天化日下,一个工人家庭的女孩,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女工,一个刚入团的共青团员、从十九岁多到二十四岁多的宝贵岁月竟在冤狱中渡过。平心而论,妇女间出于忌妒、防范、猜疑,互相计较、加骗、陷害是不足为奇的,但这么容易地得到了组织、领导、甚至政法机关的纵容,闪电般地草率地从重处理,却发人深思,这样地草菅人命,只说明这个党、这个制度和政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实质,只说明中国当时的人权状况。

服刑期间她先在苍溪五龙山劳改农场劳动,在这大山深处采药、制药,后来又转到南充大北街劳改工厂织布。1966年叫她回阆中时,考虑到回来后没有了工作,生活无着,她宁肯留厂就业,也不愿回家的,但领导不同意,说要表现不够好的才留下就业,你回去后属于人民群众,可以在当地就业的。没有办法,她只好于1966年4月回到了阆中。

回阆中后住在家里,这时她母亲早已退休每月只有十一元退休金,还要替别人带孩子补贴家用,她只能先在居民组织内作义务服务或劳动,搞了几个月后,见她表现好,才介绍去参加城东服务社,这也是一个居民的临时工组织,有人雇用时便去干活,女工每天挣一元,服务社提成一分,自己得九角九分,没活时在家休息,没有收入,平时吃每月25市斤口粮,干活时按天数补口粮。就是这时候,1966年秋冬,她被派在我家院墙外做红海洋干活,我们认识了。

遭迂这样严重的致命地打击,致使她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并且这种伤害时时还将继续着发生,以致与她终身相伴。俗话说:“一次遭蛇咬,终身怕井绳”,从此她对人际交往总心存余悸,深感人世险恶,只好将自己紧紧地封闭起来,文化大革命闹得那么凶,她什么也不相信,什么也不参与,只说埋头干活,找碗饭吃,可这无情的现实是,连活也不好找呀,正式工作自然是没有的,咱也不去想它,只求有点临活干,这临活就多是卖劳力的活,她劳力又不强,更不愿、也从不会去巴结或逢迎人,所以仍然是时时没活做,有一天自带工具到砖厂去背砖胚,从下面料场背上坡窑上,每块(六市斤以上)一厘钱,她不停地背了半天(四小时),到中午结帐时,才二角八分钱,(另一个男工叫张学川的,原作过小学教员,还教过她,同样背了半天,得钱五角六分),那时在街上吃一碗(二两)面条也要一角五分,这活只干了半天便另找了。一般地,她每天若有活做可得九角九分,每月给母亲交28元,若能有活没休息地干上三十天或三十一天,这月便可以余下二元多自己支配。经济上是如此,在生活上还得过着让那些长舌妇人说三道四的日子。

(待续)

转自民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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