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艰辛的家庭(一)

本节记述从1966年冬天与她相识、1967年成家到1978年冬天到阆中师范学校任教为止的十二年间(从30岁到42岁)的生活。

一、恋爱与结婚

从1966年冬天我们开始认识以来,每天收工后我都盼望着快快地回到家,匆匆地吃过晚饭,就望着门口,希望她的身影能够到来,有时一连两三天,她天天都会来,但也会有一连几天都不见她来,来时多数是她独自一人,也有时是她和同伴许永莲一道来玩,我们在一起多是谈谈个人的往事,也有时是讲些当时人们传说的街市新闻,都是我的话多,她的话少,这样我们一天一天互相了解了,我只感到她比较单纯、扑素,从不好吃穿,听说是因为在邮电局工作时,拿了包裹中寄的饼子而犯错误受处分的,在那时节生活紧张的年月拿点吃的东西,已是常事,共产党对轻罪重判,甚至无罪加判,都是尽人皆知的正常现象,老百姓对遇上了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了,有什么办法呢,有冤无处伸,不讲还稍好点,若讲了落个“给社会主义抹黑”之罪,谁受得了呀,只好“向前看”了,我不仅从不提这些事,而且尽力回避,只感到她十分忧郁,总是设法往好处想吧。她对我也是如此,因为在当年鸣放时,她也当过积极分子,去动员别人讲话,后来,她看到有人讲了买锅魁还得排队的话后竟被斗争的事,深感不安,便不愿去了。那时街上闹革命十分热闹,我有时也跟着去看过热闹,但她却从不去看。这个冬天修缮社革委会带领群众造反,获得批准招了一批男女青工,我小妹贺淑群也被招进来学木工,这一批青工非常单纯可爱,她们把我叫“贺师傅”,更多时叫为“贺孃”。1967年春天我俩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这样我母亲才托了同街住的好友殷瑞兰(我们称她为马大孃,与子华的母亲同是丝厂退休工人)作媒正式向她家求亲,因为我方条件太差了,自然没有得到她母亲的同意,这使我十分伤心,但她却表示了同意,这又使我有了希望。我俩还是好了下去,并且更加密切地往来,开春后还常到江边去散步,这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这年3月9日,是我们恋爱路上一个永远的纪念日,那万分激动的期盼、渴求、恐慌、惊奇与颤粟使我们终身难忘,从来也没有这样近距离地在耳边听见她轻声地呼唤着我的名字,……,从此,我灵魂深处时时都映着她的影子,次日,神情恍忽地等了她一天,傍晚见到她有一个异样地感觉,我们变得不可分离了。

后来在南门口供销社花26元买了一张三抽柏木条桌,工艺粗糙但却结实,将其暂寄放在修缮社(我们的家还没有地点呢),为我们的家置办的第一件“家产”(它一直保留到94年儿子结婚时),后来,抽休息时整修了旧街门,得了一点无用旧木,又东拼西凑一些,请同社木工谢秃子做了一个单门小衣柜,这就算是为我们的家置办的第二件“家产”(它一直保留到现在),这时我同何朝发一起正承接了文成东风社的工程在做,只有每半月才回城休假一次,趁休假时7月2日我们到城关镇民政领取了结婚证书(只付证书工本费一角七分,办理人是王国成),此后又花了52元在日用品木器社买了一张车棍子双人木床,这就是为我们的家置办的第三件“家产”了(它一直使用到96年以后)。

现在最犯愁的是四处找房子了,我家原有住房机房街的早卖了,上华街的被合营副食品商店占用了,现住的是李家的又被日用社换到这儿的两间住房也不够住,为此父亲去找过副食品商店,他们曾指过下新街马胖子酒店后一间公厕旁的小房,看了一下,实在不能住。后来,又去找了修缮社,修缮社有个石工叫孙绍正,两夫妇住的是妻子娘家马家留下的位于中新街的一间自有房,妻子在阆中丝厂工作,65年阆中丝厂支援云南曲晴,他们全家都去了,便将此房让给了修缮社,修缮社就安排了农村工人杨兆云住,此时文革中混乱,工程稀少,杨兆云早回了农村家里,此房便空着,我去向社里说后,社里便同意了租给我此房居住,但是这空房的开门钥匙还在杨兆云那儿,我们要用房子,就必须到距城六十多华里的朱镇的杨兆云家里去拿钥匙。

1967年夏天阆中特别热,7月份最热,这时我们正在文成东风社修厂房,工程正进行到屋面铺瓦,必须抢在大雨之前完成,每天冒着烈日在这东河口河滩地的屋顶上战斗,这并不小的工程,又只有我与何朝发两人(因为那时活不好找,不愿把人找多了,两个人干,可多干一些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很长,人都晒得又黑又瘦,但却很高兴,因为可以挣到点饭钱了,忙碌到7月底终于可以歇口气了,何朝发患眼疾,我脚生疮,从8月1日休假起,我们便停工了(一直停了二十天),在家休息。她母亲是坚决反对我们的婚姻,从7月31日起就不同意她在家吃饭了,她就交了钱粮暂且在我家吃饭。这使我们必须尽快找到安身之处,到8月12日我脚也早好了,于是我俩决定一道去杨兆云家里拿钥匙,天亮就出发,背上一个从她的朋友夏秀芬处借来的铝水壶过江往朱镇,沿途青山绿水,两人结伴快乐地前行,时而把水壶递过去她吸一口水后,又递过来给我吸,就这样不停步地走了六十多华里,中午时分便找到杨兆云家里,取了钥匙这后,稍事休息便告辞,出来之后才觉得该吃点东西了,便到朱镇场上,找了食店吃午餐,在这里还意外地吃上了久违了的香肠,饭后高兴地抓紧向回转,这太阳下山可真快啊,赶到马哮溪渡口天刚黑了下来,要是平时这时也还可以过江,可这天城内武斗激烈,早就封了渡,说好话也不行,我们只好抱着试一试的心思,顺着河边向南津关渡口走去,这才感到了格外疲乏,到了南津关仍然过不了河,这时因武斗紧张,社会特乱,一男一女更不敢在外久留,在南津关街上一户户地打听,终于找到了这个唯一的旅店,是在一间理发铺的内间,这时理发铺内什么东西都收拾走了,只剩下两把木椅,从此间穿过,到后面半间就是旅店了,里面只能放下一张大木床,床上草垫上铺着席子,此外什么也没有了,洗脸等只能到江边去进行,好在这是夏夜,我俩就在此过了一夜,付给住宿费四角。这可以说是我平生住过的最简陋的旅店了,次日天刚亮我们便到河边洗了脸就上船过江(这是当天过江第一船),待船一靠岸我俩上坡就到了中新街去开门,进门后把室内一张竹凉板打扫干净让她休息,我便回家去弄饭来吃,然后自然是忙着打扫、搬家、布置起来,东西不多,很快便搞好了。

次日,1967年8月14日我俩就在这儿结婚了,这天我母亲称病休息去了,她母亲一开始就不答应这门亲事,可以说已为此将她逐出家门,她只用一只背娄将她的被子和几件衣服背了出来,我家四弟帮我搬了家还去买了一张票的肉(那时肉是凭票供应的)来做了午餐,小妹淑群也同修缮社的青工们来表示祝贺,修缮社的干部和工人们也来了,还送了一些喜庆的画图,我们也只有一些烟茶、糖果招待,在那个年代,在那个条件下,这也是很可以了,不多的亲友们也送来了一些纪念礼物:马大孃送了花搪瓷汤钵,邵群华送了一对花搪瓷杯子,杨医生送了两对花玻璃茶杯,两个姐姐合送了被面,四弟还送了一床棉絮……,真是礼轻人义重。

我们就这样开始了新的生活。

二,自己的家

阆中城南门外,沿嘉陵江有一条民国时期商贩云集十分热闹的新街,从南门口向西叫上新街,向东叫下新街,在下新街中部有一条向南通江边的小巷,长不过五十米,宽不过两米,两边都是一间间密集小铺房,从前这些小店铺十分热闹,这就是中新街,到六十年代,这儿已没有一间店铺了,都一家家住着些穷家小户,我的刚成立的家就在此巷中间门面朝西,这原是马高德家一间铺面后由其女继承,其女迁云南后,此房便让给了女婿所在单位阆中房屋修缮社(该社就在中新街口的下新街上),我又从修缮社租来住的。这个家,只一间房,宽约三米,长约九米,隔为三段:前段靠街长三米多只放了一个水缸、水桶及杂物等;中段长三米多上面有木楼板,楼口处有一方孔安上两片亮瓦就是采光了,这就是我们的居室,刚好放下一张床,床上蚊帐架上有一张木板可放衣物,床下架有一张木板可放鞋子,床边放一三抽长桌子,这桌子靠床一端就当床头桌用,靠外一端正好在亮瓦下,就作餐桌用,站在这餐桌上刚好可拿取楼上放的引火柴禾,床的另一边即进门处便放着小衣柜,上面刚好重着放两只小箱,另外有一把椅子、一个长凳,这就是我们的全部家当;后段长不足两米,实际上是从原屋后接的一点作厨房用的小房,再出后门就是一个宽仅二尺的长长的可通江边的夹壁水沟,门口有一张石板在水沟上,各家在沟边自隔一个小坑作厕所(我家没有就权用邻居的)。

结婚后三天我就不得不去文成上工了,我走后我母亲就不同意子华在她那儿吃饭,好在后面有现成的厨房,我们去买了锅碗,她从文成背回些柴禾,就开起伙食来,为了节省我走后她常每天作一次饭分两餐吃。文成的工程完工后,67年冬天,何朝发、陈兆勋和我三人又在文成前面的东兴包了一个小工程,这时她在城里也没活了,便和我们一道到东兴去做工,这是位于清澈的东河边上的一个风景秀丽的水码头,我们在工棚里住,她就只好借住在场上一个大娘家里,在公社食堂吃饭,每餐虽是酸菜红苕,但却有米饭萝卜,吃得很香的,有一天下大雨了,没办法干活,我俩竟一鼓劲冒雨跑了近四十华里回到中新街家里,这是我俩的家啊!这年冬天她怀孕了,过年前我俩去看望她母亲,她母亲也接纳了我们。双方的母亲都高兴地盼着她们的第一个孙儿呢,新年过后实在不好找活做,只得到西门外去修河堤,这多是石匠活,我们就是去背水泥,从城内张飞庙把一代50公斤水泥背出西门外河堤工地约一公里多路,途中无处停歇,对一个孕妇来说实在太吃力了,没有干多久,我们只好离开,后来我找到了丝绸电厂的计时工活,五月端阳节过后阴历五月初十,1968年6月5日中午我下班回来她就腹痛不已,连忙送到县人民医院,就住院了,到下午8时,我们的第一个孩子便出世了,是个声音洪亮的男孩,早就给他取下了名字贺嘉松,嘉陵江边的劲松,这是父母对他的祝愿与期望。

这时文革中双方打派性斗争发展到武斗,我只忙着上班,下班回家快乐地忙家务,两边的母亲也多多照顾我们,中新街的邻居们也很好,我家对门住着李书隆俩老,老头在船厂作保管员,老太还与子华有远亲,我们叫她为表婶,她很关心我们,忙不过来时还帮着抱一下小孩,他家隔壁住着刘开林(在皮革厂作厂长)家,有一个孙儿叫刘洪娃那时才两岁多,常在一起玩,我家下面住着史桂兰家,她们母女原与子华母女在河边王爷庙住是老邻居,再下一家住着曹家,父亲是铁匠,母亲是丝厂工人,子女多,我家上面邻居是李家老俩口,老汉在制线社老伴在家给别人带个小孩,他俩有个小儿在上中学,再上一家是吴家二婆,大儿是军官,儿媳是丝厂工人,有一个小孙子,这些邻里我们相处都很好,常常是各自坐在门口,就等于是在一个院落摆谈,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这比起后来我们在管星街住的院子大不一样,居民也开个会或吃忆苦饭什么的,有时她带着孩子回娘家去了走一天,忘了锁门也不要紧,邻里会照应的。那时生活用水都是到江边去担,洗衣等也很方便到江边去洗,江边有一个沙窝水井,井边还有洗衣台,只是燃料比较紧张,每月按定量配供燃煤,当然粮油、肉食、糖果、豆腐等也都凭票定量供应,连蔬菜也要凭证买,我若全作计时工,每月不到三十元收入,支持家用,仅可勉强渡日,好在我们非常节省,有时当月配的肉票都无钱去买,她吃得很差,还要支持着给孩子喂奶,有时只有回娘家吃一点,为了节省燃料,每天下工我都从厂里提两瓶开水回来,常常是每月的钱用不到月终,但是孩子却十分可爱,吸着母乳常会突然放开小嘴给妈妈大笑,也不顾奶汁外泄,有一次站在门口的小人竹椅内玩,就连人带椅子滚到街中央去了,抱起来时还冲着你大笑呢,我们也常把他放在唯一的桌子前的椅子上站着玩,他就这样把全家仅有的两本书一点点地撕得粉碎,还开心地笑,有一次把大便也给拉在椅子上了,还下河去冲洗。

1969年春武斗太凶,厂里也没有多少活做了,管工的倪辅臣也是出于朋友每天给我们找点活做,那天我正在厂外河边码头作混凝土,突然河对岸枪声响起,即远处有人跑动,武斗打起来了,厂门已闭,我们也回不了厂,我只好收拾回家,当时街上也没人了,当晚我们早早地闭门休息,紧张了一夜,几天都没活干,偏偏在这时子华又发现怀孕了,实在没办法,她去开了一付堕胎的中药,那知服后反映很大,我一气之下把药给倒掉了,养就养下吧,尽力去找活干,我不信我们会生活不下去,后来又找些零活,冬天被派到老观修茧站,这时传来口信说社里一派(红派)头目扬言要抓我去斗争,当时两派对立分红派与黄派,每个单位都有两派,斗争很凶,我社当时派了一批工人去重庆一工厂做工,我小妹也在其中,我给她写信时告诉她不要参与武斗,此信被他们发现后,认为是破坏了他们革命,所以要斗争我,母亲听到后非常着急,连忙叫子华把小孩寄在她那里,专程到老观来告诉我,话说完后马上又随车回去,大冷的冬天,她又晕车,连续乘车真够苦了有孕的她,我听到消息后,心中有个准备,处处提防着点。

(待续)

转自民间历史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