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是什么人?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左派知识分子”,是“无产阶级”,他不是“蓝色”、也不是“绿色”的,而是“红色”的。2005年3月30日,《人民日报》曾发表一篇对李敖的专访,当记者问及他多年来写文章都是不讲情面,批评人家毫不手软,包括美国,“但从未批评过我们共产党,可以感觉到你对我们党蛮友好”时,他回答:“我对《毛选》、《邓选》(《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和《列宁选集》掌握最熟。这跟小的时候有关,我在北京时就痛恨国民党,向往共产党,对左派刊物比较感兴趣。所以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梦,就是希望中国强大起来,繁荣起来,跟资本主义斗。我们这代人比较爱国。我在台湾不是蓝色,也不是绿色,是红色,我不掩饰这一点,就像西班牙的大画家毕加索一样。”

当记者问他既然你批评“中华民国”是“伪号”,为什么还要当这个伪“立法委员”时?他回答:“他们是伪的,我是真的(笑)。所以,我现在是无产阶级参加资产阶级议会,是要颠覆它。”

1996年,台湾海峡发生导弹危机,李敖在香港《明报》发表《草蜢的尊严》一文,认为台湾不过是一只在“大公鸡”面前乱跳的“蚱蜢”,随时都会被吃掉,没有什么尊严可言。2000年,他代表“新党”参与大选,公开主张接受“一国两制”,他的口号就是“出卖台湾,买回大陆”。在“凤凰卫视”的一次“李敖有话说”节目中,他甚至直截了当地鼓吹大陆武力攻打台湾,说自己的好朋友李庆华为他收集了台湾高压电塔的资料,打什么地方最有效……。今年3月,北京通过《反分裂法》,震惊台湾朝野,“立法院”开会时,来自不同党派和无党派的二百多名“立委”都表示反对,只有李敖一人不反对,因为“立法院”对外宣布说“一致反对”。李敖抓住“一致”二字不放,说自己和他们不“一致”,一直到法院控告全体“立委”,说他们忽视他的权力,要每个“立委”赔他一块钱。这件事大陆的媒体也曾有报道,最后没有下文。

在连、宋登陆之后,李敖接踵而来,无论是清华大学演讲时,女主持人称他为“归队的老同志”,还是《人民日报》高度肯定他在台湾支持祖国统一的贡献,称他为“旗帜性的人物”都不是偶然的。他在台湾穿红衣服,处处显示自己“红色”的一面,以红为荣也不是偶然的。他高中时代有个叫严桥的老师就是共产党,对他影响很大,他曾答应加入共产党、偷渡大陆,后因严桥被捕未遂。李敖自述他的“左翼式狂热”来源于严桥的人格影响。

上个世纪70年代,李敖因为支持台独而身陷囹圄,其时海峡对岸也在专制统治之下,“台独”是一个禁区,玩世不恭的李敖踩了地雷。曾几何时,他又摇身一变,成了“一国两制”的坚定拥护者,为了祖国的统一大业,而在台湾“立法院”孤军奋战。我们禁不住感叹此一时、彼一时也。

李敖是什么人?至今包括一些媒体称他是自由主义者,但他宣誓要放弃自由主义。其实,要说他是“自由主义者”,曾为言论自由奋斗过,大概也只有“文星时代”可以算得上。他在《文星》以挑战权威,激烈批判传统文化的姿态出现,追随胡适、殷海光等自由主义先辈,主张全盘西化,挑起中西文化论战,在《自由中国》被封、雷震锒铛入狱的年代,《文星》异军突起,成为专制沙漠中的一泓清泉。青年李敖生逢其时,受到萧孟能的赏识,登上文化思想的舞台,尽情地展现他的才气和狂气。这是他一生最有光彩的时期,我并不一概否定他的这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之后,特别是1986年蒋经国晚年开放“报禁”、“党禁”,台湾发生重大变化之后,他的作为就离自由主义愈来愈远、乃至背道而弛了。他逢美必反,利用台湾今天的民主、自由,处处与民主社会作对,极尽吹捧海峡对岸那个专制政权之能事。一句话,他只反对可以反对的政权,对于不能反对、不容许反对的政权,他只有献媚和赞美。当他打着胡适的旗号,招摇过北大时,他身上已没有任何自由主义的气息。

1995年冬天起,他在“新党”背景的真相电视台开讲“笑傲江湖”,以“名嘴”的面目重出江湖,正是在这档节目中,他将自己的游戏、玩世本色展现得淋漓尽致,整天把极为下流的、不堪不耳的生殖器语言挂在嘴上,他处处利用今天台湾已有的言论自由,亵渎言论自由,比如1998年有一次他如此攻击当时的“法务部長”马英九,在说到狱政改革时,他大谈自己坐牢的经验之余,警告马英九,“你小心点,不要行差踏错,如果掉进牢房里,你这个小白脸,一天要被別人操几次!”

直到今天,李敖仍到处吹嘘自己两次坐国民党的黑牢,目的就是要告诉世人,他是一个为争取言论自由而屡受迫害的“英雄”,可是他在《我写北京法源寺》中只是含糊其辞地说:“自1971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十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十足关了六个月,一共十足关了六年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四个月。”他自称“大坐牢家”,我记得有本书就叫“坐牢家爸爸给女儿的十八封信”。其实,他第一次坐牢不是因为言论问题,而是协助主张“台独”的彭明敏偷渡出国,最后因涉嫌“台独”、以“叛乱罪”而入狱。第二次入狱更是与言论自由毫无关系,罪名是“侵占财产罪”,他侵吞《文星》创始人、相交18年、对他有知遇之恩的萧孟能委托他处理的数千万巨额财产,被告上法庭,最后败诉而判刑。今年5月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范泓的专著《与李敖打官司》以大量详实可靠的史料叙述了此案的来龙去脉。这一事件在台湾、香港曾轰动一时,当时舆论无不认为李敖欺世盜名,见利忘义。经此打击,李敖臭不可闻,很长时间没有缓过劲来,从1987年到1995年,在台湾民主化进程的关键年份,他无所作为。大陆读者不明就里,只读过李敖一个人的书,听信他的自我独白、片面之词,把他说的一切当真,上了他的当,先入为主地把他看作是反专制的“斗士”、“大师”。他们心目中的李敖不是那个现实中的李敖,而是书中虚构或者说半真半幻的李敖。

这次李敖在北大讲坛上自我炫耀,弄了一张比他个子还要长的所谓“禁书单”,说什么“我写过一百多本书,有九十六本被查禁。”说什么“全世界古往今来”没有人比他李敖写过更多的禁书,因而赢得了一片掌声。事实是,他的书确有被查禁的,但并不像他夸大其词所说的,他的书被禁大部份是在1981年到1987年间,除了《蒋介石研究》、《孙中山研究》之外,至少有70多本是他办的《千秋评论》、《万岁评论》等杂志,其中收入了许多别人的文章,不能算是他个人的著作。

我们所看到的李敖只是他自己用嘴和笔塑造的李敖,是娱乐明星的李敖,是善于表演、以表演为人生最大乐趣、以骗倒芸芸众生为能的李敖。站在舞台上,他开怀大笑,如入无人之境,将天下万物玩于股掌之上,自以为是舞台的绝对主角,风光八面,顾盼自雄,然而他扮演的到底是什么角色?

鲁迅《准风月谈》中有一篇《二丑艺术》的文章,就是专指李敖一类角色。文章不长,节录如下:

“浙东的有一处的戏班中,有一种脚色叫做‘二花脸’,译得雅一点,那么,‘二丑’就是。他和小丑的不同,是不扮横行无忌的花花公子,也不扮一味仗势的宰相家丁,他所扮演的是保护公子的拳师,或是趋奉公子的清客。总之:身份比小丑高,而性格却比小丑坏。

义仆是老生扮的,先以谏诤,终以殉主;恶仆是小丑扮的,只会作恶,到底灭亡。而二丑的本领却不同,他有点上等人模样,也懂些琴棋书画,也来得行令猜谜,但倚靠的是权门,凌蔑的是百姓,有谁被压迫了,他就来冷笑几声,畅快一下,有谁被陷害了,他又去吓唬一下,吆喝几声。不过他的态度又并不常常如此的,大抵一面又回过脸来,向台下的看客指出他公子的缺点,摇着头装起鬼脸道:你看这家伙,这回可要倒楣哩!

这最末的一手,是二丑的特色。因为他没有义仆的愚笨,也没有恶仆的简单,他是智识阶级。他明知道自己所靠的是冰山,一定不能长久,他将来还要到别家帮闲,所以当受着豢养,分着余炎的时候,也得装着和这贵公子并非一伙。

二丑们编出来的戏本上,当然没有这一种脚色的,他那里肯;小丑,即花花公子们编出来的戏本,也不会有,因为他们只看见一面,想不到的。这二花脸,乃是小百姓看透了这一种人,提出精华来,制定了的脚色。

世间只要有权门,一定有恶势力,有恶势力,就一定有二花脸,而且有二花脸艺术。……“

李敖在北大讲坛那一幕就是“二丑艺术”最精彩的表演。他列举世界各国政府向本国老百姓开枪的例子,其中蕴涵着暧昧的暗示,就是为统治者杀人辩护,虽然他也骂各国政府这时候都是王八蛋,但他舌头一转就把责任归结到人民头上,是你们逼的。他愿意共产党统治一千年,要求人们拥抱它、忍耐它。另一方面,他又要引用毛泽东的话,来上一段“摸老虎屁股”,还要来几句毛语录,“凡是在历史上发生的,都要在历史上消灭,因此,共产党总有一天要消灭”等等。这正是“二丑”的特色。大凡读过鲁迅此文的人不难看穿这套拙劣的把戏。

关于李敖,再说下去真是有点恶心了,还是谢泳在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说得好:“一个正派的知识分子不能只讲利害,而不顾是非;一个正派的知识分子,不能享受了民主的好处,而处处以和民主作对为自己的基本行为方式;一个正派的知识分子,不能时时以自己在一个变动社会中的遭遇来评价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台湾一度伤害过这个人,这是事实,但台湾的进步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一个正派的知识分子不能时时以自己的不幸遭遇来一味向社会索还;一个正派的知识分子应当对女性始终保持尊重,而绝对不能炫耀自己玩弄女性的经历;一个理智的社会,不会对一个无聊的知识分子如此感兴趣。”李敖大陆行所引起的反应表明,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离理智有多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媒体和网络出现的信息往往是不对称的,对李敖的吹捧背后是因为强权的需要,当然也有其他复杂的原因。无论如何,“凤凰卫视”的商业操作成功了,李敖的二丑艺术表演成功了,而中国依然在苦难的深渊之中。

(本文在写作时参考并引用了金钟先生新作《一个“匪谍”在台湾的故事——你不知道的李敖》的材料,特此感谢。)

(民主中国20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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