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河北省最近曝出的两则新闻,我都快忘了还有政审这回事。隆尧县东良乡冯先生的女儿今年高考后,填报了警官学院,必须经过政审关才有希望被录取。政审中的一个关卡是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告诉该女生说,他父亲3年前因上访被拘留过三天,所以不能在她的政审表上盖章。

廊坊市村民扈先生的女儿报考了军事院校,也遇到同样的情况,不同的是他两年前被拘留的原因是和邻里发生纠纷。

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冯家的事很快得到了解决,县公安局专门召开了会议,确认父亲的案底不影响女儿的政审,还派专车送她去完成表格,赶上了学校最后一天的面试。听起来,这是一个大团圆结局。其实,冯家何尝需要这个专车的待遇?又何以凭空被领导施恩一回?县公安局的会议也够荒唐,就相当于先把一个人抓起来,然后开会确认没犯事就不该抓他,再用专车把他送回去一样。

不过廊坊扈家连这个无中生有的待遇也还没有享受到。至今没看见事情的进展,只知道民警郑某说:“只要我在这一天,就不给你盖章。”两年前的邻里纠纷,似乎变成了如今的警民恩怨。

公众更容易理解的警民恩怨是头一个案例中的上访。冯先生上访的理由是,十年前村里借了他3万元钱,其中1.5万元一拖再拖,不肯归还。期间村委会多次变更,乡上也未能帮忙解决,他才到县里、市里和北京去上访。和很多上访者一样,问题没有解决,他却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上访的原因,是基层的公权力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上访的结果,是公权力更多的乱作为,而且和个体的结怨。人们普遍认为,对冯家女儿的刁难,就是公权力对冯家的报复。

不过,当人们这样讨论的时候,忽略了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假如父亲真的作奸犯科了,儿女该不该受到株连?即便是在警校和军校范围内,政审在哪种程度上才是合理的?

在我小时候,政审是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假如你写了入党申请书,而组织上又看得起你,就可能会有一个政审小组煞有介事地驻到你家里、村里或单位来调查,了解你的家庭背景和你本身的政治问题。到了我上大学的八十年代,血统论和家族株连在舆论上已经臭不可闻,可是“家庭出身”还是赫然印在各种表格上。但是,它不过是还没有痛到需要摘除的政治阑尾罢了,没有人把它当回事。而且,虽然“文革”未曾得到过彻底的反思,但是那时候很多人还是以“文革”作风为耻,因此公然用政审来刁难人会受到鄙视,那些在学生政审档案中做手脚的人,多半只能靠偷鸡摸狗的作派。如今基层政治和利益大言不惭地站在一起,用政审来报复也可以这样大行其道了。

好在对政审严格要求的高等院校并不普遍。这两则新闻中的院校,都是警校和军校。这里不便讨论警察、军队和政治及政党的关系,但是就算认同它们对考生的政治审查可以严格一点,是不是就要认同它们有关家族株连的规定呢?从媒体披露的《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中可以看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和接收:“一、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三、组织、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绝食、罢课等活动的”,“五、……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七、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的”,“十、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或其他直接抚养者中,被判刑或受过组织处理,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的”。

廊坊扈家女儿的前途,取决于上述第十条规定,关键在于本人的态度。该女生表示,自己能够“正确对待”父亲因邻里纠纷被拘留的往事。不知道这个“正确对待”的评判标准是什么,要是再早三十年,她可能得和父亲划清界限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也许会有人说,假如不认同这些规定,你可以不选择报考这样的院校嘛。这个说法听起来有道理,其实忽略了公民的权利问题。

作为一个公民,他生来就有和其他国民一起分享国家的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权利,也有向政府提意见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因为他行使后一个权利而剥夺他前一个权利。同样的道理,如果警校和军校掌握了一定的公共权力和资源,那么它们就不能以超过限度的规定来剥夺公民进行选择的权利。

倘若有一个民间组织,它的戒律令你不能接受,那么你大可以掉头就走,从此不再理它。如果大家都这样做,那么这个组织就得不到支持,无法延续下去了。但是,假如这是一个公权力组织,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人们只管纷纷掉头而去,它就很可能沦为少数人的特权俱乐部。

网易2009-06-29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