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巴黎,金鸡街,早上七点钟。街上响起一连串大吵大闹的声音,怒气冲冲,又沙又哑。蒙塞太太,我所住旅馆对面另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娘,走出来站在人行道上向三楼的某个房客喊话。她的赤脚勉强塞在木鞋里,花白的头发披散着。

蒙塞太太:“贱货!贱货!别把臭虫按死到墙纸上,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你以为你把整个旅馆买下来了,呃?你就不能像别人一样扔到窗户外面?婊子,贱货!”

三楼的女人:“母牛!”

话音刚落,街两边的窗户都猛地打开,响起七嘴八舌的喊叫声,半条街上的人都加入了争吵。十分钟后,在听到一队骑兵骑马经过时,人们一下子全住了口,不再喊叫,而是看骑兵。

我勾勒出这副情景,只是为了略表金鸡街的韵味,倒不是说那里除了吵架就没别的——话虽如此,我们还是几乎每天早上都少不了听到上述那种吵闹,说来就来,至少会有一场。吵架声,街头小贩有气无力的叫卖声,在鹅卵石街道上抢橘子皮的小孩儿的大呼小叫声,还有垃圾车的酸臭味,这些构成了这条街的氛围。

这条街很窄——一道峡谷,两边都是高大而丑陋的房子,奇特地互相凑着,像是正要塌掉,却全被定了形。这些房子都是旅馆,房客住得满当当的,主要是波兰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馆楼底是小酒馆,可以花相当于一先令的钱买醉。星期六晚上,这一带的男性居民中有三分之一都会醉掉。会为了女人打架,住在最廉价旅馆里的阿拉伯苦力经常莫名其妙地结仇,用椅子来解决,偶尔还用上左轮手,现在应该把枪。夜里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只敢两个一块儿来。这是个闹哄哄的地方,然而在这一片喧嚣和污秽中,还住着常见的品行端正的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店主、面包师和洗衣妇等诸如此类的人,不惹事生非,埋头发着小财。这是一处很具代表性的巴黎贫民窟。

我所住的旅馆名叫三雀旅馆,五层楼,用木板隔成了四十个房间,里面光线阴暗,处处摇摇晃晃,拥挤不堪。房间小,而且脏得不可收拾,因为没请清洁女工,老板娘F太太也根本没时间打扫。墙壁极薄,只比火柴盒厚一点儿,为了遮住缝隙,墙上用粉红色纸糊了一层又一层,但是已经松脱,里头臭虫藏得密密麻麻。靠近天花板那里,整天有长长的臭虫队伍在行进,像是一队队士兵。夜里就下来了,饿死鬼一般,让人不得不每隔几个钟头就起来对它们大开杀戒。有时臭虫闹得太厉害,房客会点硫黄把臭虫熏到隔壁,这样一来,隔壁的也会以牙还牙地用硫黄熏他的房间,把臭虫再赶回来。这地方脏是脏,不过有点家的味道,因为F太太跟她丈夫都是好人。房租为每周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全住不久,主要是外国人,他们来的时候经常连行李也没有,待上一周就又不知所踪。干什么的都有——鞋匠,泥水匠,石匠,苦力,学生,妓女,捡破烂的。有的一贫如洗。一间阁楼上住了个保加利亚学生,他制作销往美国市场的漂亮鞋子。每天六点到十二点,他坐在床上做十二双鞋子,挣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时间去巴黎大学听课。他学习是想担任圣职,神学课本反扣在他屋里的地板上,那里到处都是皮革。另外一个房间里住着一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女人和她那位自称艺术家的儿子,当妈的每天干十六个钟头的活,织补袜子,每双挣二十五生丁,儿子衣冠楚楚地在蒙巴纳斯区的咖啡馆消磨时间。有个房间租给了两个房客,一个是白班工人,另外一个上夜班。还有个房间里住着一个寡妇,跟两个已经成年的女儿睡在同一张床上,两个女儿都得了肺结核。

这个旅馆里有一些古怪角色。巴黎的贫民窟是个怪人成堆的地方,他们已经陷入人生那孤独、半已狂乱的轨道,不再努力去过上正常或者体面的生活。贫困把他们从一般的行为标准中解脱出来,正如金钱把人们从工作中解脱出来。我们的旅馆里,有些房客的稀奇古怪生活难以用笔墨形容。

比如罗吉耶夫妇,这对夫妇年纪又老,穿得又破,五短身材,他们从事的行当很特别。他们经常在圣米歇尔大道卖明信片,特别之处在于把明信片密封起来像春宫画那样卖,实际上是卢瓦尔河畔的城堡照片,等到买主发现就为时已晚,自然也从来不会投诉。罗吉耶夫妇每周挣一百法郎左右,他们精打细算,勉强一直过着半饥半醉的生活。他们的房间臭得从楼下那层就能闻到。听F太太说,罗吉耶夫妇俩人都是四年没换过衣服。

要么说说亨利吧,他在下水道里干活,是个郁郁寡欢的高个子,一头卷发,穿着下水道工人的高腰靴,样子很浪漫。亨利的怪异之处,在于除了工作时所需,其余时间不说话,真的是一连好几天不说话。仅仅一年前,他还是个私家司机,雇主不错,他在攒钱。有一天,他恋爱了,那个女孩拒绝他时,他发脾气踢她。这么一踢,女孩死心塌地爱上了亨利,两人同居两周,花了亨利两千法郎。后来女孩红杏出墙,亨利拿刀攮了她的上臂,被关了半年。女孩挨了一刀后,比以前更爱亨利了,两人冰释前嫌,商量好等亨利出狱后就去买辆出租车,两人结婚,安定下来过日子。可是两周后,女孩再次红杏出墙,亨利出狱时,她已有孕在身。亨利这次没攮她,而是把存款全提出来大喝特喝,结果又被关了一个月,后来他就去干下水道的活了。根本别指望能从亨利的嘴里掏出什么话,你问他为什么要在下水道里干活,他从来不回答,只是叉着手腕示意手铐,还猛地把头往南边扭,那是监狱的方向。好像一天之内,厄运就把他变成了一个弱智。

要么说说R吧。他是个英国人,一年里有半年时间跟他父母住在普特尼,半年住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他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时,每天喝四升葡萄酒,星期六喝六升。他最远去过亚速尔群岛,因为那里的葡萄酒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这个人温文尔雅,从来没见过他大声嚷或者喜欢跟人吵架,也从来没有清醒的时候。他会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然后从那时起一直到半夜,他坐在小酒馆里常坐的角落,安安静静、不慌不忙地灌酒。一边灌酒一边聊天,语气彬彬有礼,宛如女士,聊的是古董家具。这一带除了我,只有R是英国人。

还有很多别的人,他们的古怪行径跟上述几位比起来不遑多让:罗马尼亚人朱尔先生,他有一只眼是假眼,却不肯承认,利穆赞来的石匠福莱克斯,吝嗇鬼鲁科勒——不过我还没去那儿他就死了——收卖破衣服的老洛朗,他经常照着口袋里装的一张纸片模仿自己的签名。谁有时间的话,给这些人立传会是件好玩的事。我试着描写我们这一带的人,并非仅仅出于好奇,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故事的一部分。我所写的是贫困,在这带贫民窟,我头一次接触了贫困。贫民窟里一是脏,一是有奇奇怪怪的众生相,是关于贫困的第一堂直观教学课,也是我亲身经历的背景所在。因此,我想对那里的生活状况略述一二。

第二章

说说这一带的生活吧。以三雀旅馆楼底我们的小酒馆为例,这是个砖铺地面的小开间,几乎是间地下室,桌面浸透了葡萄酒,墙上挂了幅葬礼照片,上面有字:“信用已死”(译注:即“概不赊欠”之意)。;身披红色肩带的工人用大折刀切香肠;F太太,她是位来自奥弗涅的农村妇女,很不简单,一张脸长得像是头愣头愣脑的奶牛,“为了养胃”,一天到晚都在喝马拉加白葡萄酒;玩骰子赌喝开胃酒;唱关于“草莓和覆盆子”的歌,还有关于马德隆的歌,她说:“整个军团我都爱,我怎能嫁给一个当兵的?”;特别常见的是大庭广众之下调情。旅馆的房客有一半晚上都会聚集到小酒馆里,我倒希望谁在伦敦能找到一间酒馆,气氛能赶上这儿的四分之一热烈就行。

在这间小酒馆里,能听到一些离奇的谈话,就以这里的奇人查理所说的为例吧。

查理是个小伙子,出身高贵,受过教育。他离家出走,靠偶尔寄来的钱过日子。想象一下他的样子吧:他肤色很是粉红,年轻,脸蛋嫩,一头褐色的软头发,像个可爱的小孩子般;嘴唇就像樱桃一样特别红润;他的脚很小,胳膊短得不正常,手背上像婴儿的一样有小坑;他说话时会手舞足蹈,像是太高兴也太精神了,以至于一刻也静不下来。当时是下午三点钟,小酒馆里除了F太太,只有一两个失业的人,不过查理无所谓,只要有人听他谈自个儿就行。他像个站在街垒上的演讲者一样高谈阔论,嘴里滔滔不绝,比划着短胳膊。他那双很像猪眼的小眼睛里闪烁着热情洋溢的光芒。不知怎么,他的样子很让人反胃。

他在谈论爱情,这是他最喜欢谈的。

“啊,爱情,爱情!啊,女人真是毁了我!唉,先生们,女士们,女人毁了我,毁得我完全没救了。二十二岁,我已经绝对是一撅不振,完蛋了。然而我得到的教训多么深刻!有哪一道智慧的深谷我不曾了解?何其美妙啊,能够获得真正的智慧,成为就其词义而言最高意义上的文明人,变得文雅、堕落。”等等,等等。

“先生们,女士们,我看到你们不开心,然而生活是美好的——你们千万别不开心。高兴点吧,我求你们了!

“往你们的碗里倒满美酒,

我们别再像这样想着她们!

“啊,生活多么美好!听着吧,先生们,女士们,既然我已经历尽沧桑,因此要跟你们谈谈爱情。我要跟你们解释爱情真正意味着什么——什么是真正的多情善感,什么是更高级、更微妙的快乐,这惟独有修养的人才了解。我要告诉你们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啊,可是我已经不再是能够了解此等快乐的年龄,永远不再有——也就是享受此等快乐的可能性,就连对它的渴盼,也不再拥有。

“好了,听着吧。那是两年前,我哥哥在巴黎,是个律师,我的父母要他找到我并带我去吃晚饭。我和我哥哥互相看不顺眼,可我们还是不愿违背父母之命。我们吃了饭,吃饭时,他喝了三瓶波尔多葡萄酒后醉得很厉害。我把他领回他住的旅馆,在路上,我买了一瓶白兰地。到了后,我让我哥哥喝了一平底玻璃杯——跟他说是醒酒的。他喝了后马上像发急病一样倒下了,烂醉如泥。我把他拖起来让他背靠着墙,然后掏遍他的口袋,找到了一千一百法郎,拿了钱赶紧下楼,跳上一辆出租车跑掉了。我哥哥不知道我的住处,不怕他来找我。

“男人有了钱就会去哪儿?不用说,是去逛窑子啰。可是你们没以为我会把时间浪费到只配让苦力去放荡的破地方吧?要命,我可是个文明人呐!我兜里有了一千法郎,挑剔,眼界高,这你们也清楚。到了半夜我才找到了想找的。我跟一个很机灵的十八岁小伙子谈得投机,他身穿礼服,理了个美国式发型。我们在远离大街的一间安静的小酒馆里聊天。我们互相知根知底,我和那个小伙子。我们谈东谈西,商量怎样去寻点乐子。过了一会儿,我们一块搭了辆出租车走了。

“出租车停在一条狭窄而且空无一人的街上,街尽头孤零零地亮着一盏煤气灯。石板路中间有黑色的水洼,街道一侧是一间女修道院光秃秃的高墙。我的向导把我领到一座高大却颓败的房子前,百页窗关着,他敲了几下门。不一会儿,传来脚步和拉门闩的声音,门开了一道缝。一只手从门边伸了出来。这是一只畸形的大手,手掌摊开伸到我们眼前,要钱。

“我的向导把脚伸到门和台阶中间。‘什么价?’他说。

“‘一千法郎,’一个女的声音说,‘马上给钱,要么别进来。’

“我把一千法郎塞到那只手里,剩下的一百给了向导,他道了声晚安就走了。我能听到那个声音在里面数钱,然后穿了一身黑、像个乌鸦一样又瘦又老的女人探出半张脸,怀疑地打量了我一番才让我进去。里面很黑,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盏煤气灯照亮了石灰墙上的一片地方,别的全隐没在更黑的阴影中。那里有股老鼠和灰尘的味道。老女人一言不发地在煤气灯上点了根蜡烛,然后在我前面一摇一晃地走过一条石铺过道,到了一处平台,下面接着是一段石头台阶。

“‘喏!’她说,‘下到地下室吧,想怎么样怎么样。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不知道。没人管你,你知道的——绝对没人管你。’

“哈,先生们,还需要我说给你们听吗?你们自己肯定也晓得,一个人到这种时候会发抖,一半是因为害怕,一半是因为快乐。我摸索着慢慢往下走,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鞋根摩擦石头的声音,别的声息全无。到了最下边一级台阶,我的手碰到一个电源开关,我打开它,一座安了十个红色灯泡的大型吊灯架让地下室里一片红色。看哪,我下到的这间不是地下室,而是卧室,一间面积很大、豪华又艳俗的卧室,从顶到地,全是血红色。先生们,女士们,你们自己想想看吧。地上是红地毯,墙上是红墙纸,椅子上是红色长毛绒,就连天花板也是红色的,到处一片红色,直刺眼睛。这是种冲击力强、叫人出不上来气的红色,就好像光线是穿过盛了血的碗照过来的。卧室的那头,有张四四方方的大床,被子跟别的东西一样红,上面躺了个姑娘,身穿红丝绒外衣。看到我,她往里躲了躲,想把膝盖藏到短衣服下面。

“我一开始停在门口没进去。‘过来,小妞。’我叫她。

“她害怕地呜呜哭。我一步跨到床边,她想躲开,可是我掐住她的喉咙——就像这样,看到了吗?掐得紧紧的!她想挣开,开始哭着求饶,可是我紧紧掐着她,把她的头往后扳,盯着她的脸看。她也许有二十岁,那是张傻孩子的脸,又宽又呆,却又涂脂抹粉;她那双傻气的蓝眼睛在红光下亮闪闪的,眼神里有种惊吓和失常的样子,只有在这种女人的眼睛里才能看到。她肯定是个农村姑娘,父母把她卖身为奴。

“没多废话,我把她拖下床推倒在地,然后像头老虎一样扑了上去!啊,那种快乐,那次无与伦比、销魂夺魄的享受!先生们,女士们,这就是我要向你们阐明的,这就是爱情!这就是真正的爱情,这就是世界上唯一值得追求的;没有这,你们所有的艺术和理想,所有的哲学和信条,所有的好听话和高姿态,都像灰烬一样苍白无用。一个人经历过爱情之后——真正的爱情——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好像只是快乐的幻影,别的还有什么?

“我进攻得越来越野性十足。这个姑娘老是想跑掉,她又哭着求饶,可是我嗤笑她:

“‘饶了你!’我说,‘你以为我到这儿是为了饶了你?你以为我掏一千法郎是为了这个?’我向你们发誓,先生们,女士们,要不是有该死的法律让我们无法为所欲为,我当场就会干掉她。

“哈,她哭得多么伤心,尖叫得真是厉害啊。但是没人能听到,在巴黎的街道之下,我们就像在金字塔的中心一样,不怕给人听到。那个姑娘的脸上泪水涟涟,冲掉粉妆,留下了长长的污痕。啊,时光一去不再回!你们呐,先生们,女士们,你们没能培养出对爱情更灵敏的感觉,对你们来说,这种欢乐几乎无法想象。现在既然我的青春——啊,青春——已逝,再也看不到生命如斯美丽。完蛋了。

“啊,没错,失去了——永远失去了。啊,人类快乐的稀缺、短暂和求而不得!因为事实上——carenréalité,爱情的高xdx潮时刻持续多久?根本没什么,一瞬间,可能有一秒吧。一秒钟的极乐,然后——尘土,灰烬,一切成空。

“就这样,只有短短的一瞬间,我获得了极乐感觉,这是人类所能得到的最高级、最精致的情感。就在同一刻,它结束了,我剩下——还剩下什么?我所有的野性、我的激情,如同玫瑰花瓣一样散落。我只感到又冷又倦,内心满是无用的悔恨。内心感情突变之际,我甚至有点可怜在地上哭泣的那个姑娘。我们竟会被这种低下的感情所俘获,难道不令人作呕吗?我没再看那个姑娘,只想离开。我匆忙走上地下室的台阶,出去到了街上。那里光线阴暗,寒冷刺骨,不见人影,我的鞋跟在石头上磕出响声,沉重而荒凉。我身无分文,甚至没钱搭出租车,只能独自走回我冰冷而孤独的房间。

“可是啊,先生们,女士们,这就是我答应要向你们阐明的,这就是爱情,这就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

他是个典型的怪人,这位查理。我描写他,只是为了说明在金鸡街一带能找到如此怪异之人,在这里,这种人可谓层出不穷。

第三章

我在金鸡街一带住了一年半左右。夏天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只剩下四百五十法郎,另外只有每周我给人上英语课能挣的三十法郎。在此之前我还从未考虑过未来,这时才意识到我得马上行动,决定开始找活干,并且——后来发现幸好这样做了——我以防万一地提前付了一个月的房租两百法郎。凭着另外的两百五十法郎,再加上英语课收入,我能过上一个月。一个月时间里,我大概能找到一份活干。我的目标是给哪间旅游社当导游,要么也许当口译,然而偏偏碰到一件不幸事,让计划泡了汤。

一天,旅馆里来了个意大利小伙子,自称是个排字工。他让人很难捉摸,因为他蓄连鬓胡,这标志着他要么是个黑淡绿细直纹短社淡绿细直纹短会的,要么是个知识分子,谁也弄不准他究竟属于哪一类。F太太不喜欢他那个样子,叫他预付一周的房租。那个意大利人交了房租,在旅馆住了六个晚上,在此期间,他配了好几把钥匙。最后一天夜里,他扫荡了十二个房间,包括我的。幸好他没找到我口袋里的钱,所以我总算还没到一文不名的程度,只剩下四十七法郎——相当于七先令十便士。

我找活干的计划就此泡汤。现在我必须开始过每天只花六法郎左右的日子,从一开始,就很难再去想别的。从这时我开始体验贫困——每天六法郎,即使不算真正的贫困,也是很接近了。六法郎是一先令,懂窍门的话,可以每天靠一先令在巴黎生活,不过这件事说来复杂。

初次尝到贫困滋味的感觉奇怪得很。关于贫困,你已经想过那么多——你一辈子都在担心这件事,知道迟早会遇到这件事,结果却绝对而且彻底跟想象不一样。你以为会很简单,却是极其复杂;你以为会很糟糕,却只是难挨加上无聊而已。你首先发现的,便是贫困产生的这种不同寻常的低人一等感、它给你带来的变化、一言难尽的勒紧腰带过日子和锱铢必较。

比如,你发现了跟贫困有关的秘密。厄运突至,你的收入减少到每天六法郎,可是你当然不敢承认——只好装作跟以前过得一样。从一开始,你就缠进了谎言之网,而且就算说谎,也几乎露馅。你不再把衣服送去洗衣店洗,洗衣妇在街上堵住你,问你怎么回事,你回答得含含糊糊,她以为你把衣服送去别的地方洗,永远跟你结下了仇。卖烟的老是问你怎么烟抽得少了。另外你想回的信却回不起,因为邮票太贵。然后还有一日三餐——这最难办。每天到点吃饭时你就出去,表面上是去餐馆吃饭,然后在卢森堡公园里游荡一个钟头看鸽子。后来你把食物装在口袋里偷偷带回住处。你吃的是面包和人造黄油,要么是面包和葡萄酒,食物的性质也由谎言所决定。你只能买黑麦面包,而不是普通面包,因为黑麦面包尽管贵一点,却是圆的,可以装在口袋里偷带回来。这让你每天浪费一法郎。面子起见,偶尔不得不花六十生丁喝一次酒,然后相应少吃点。你的铺盖脏了,肥皂却用完了,也没有剃须刀。该理发了,你想自己理,结果剪得不堪入目,最后还得找理发匠,花的钱相当于一天的饭钱。一天到晚你都在说谎,并且是代价高昂的谎话。

你发现了每天靠六法郎生活可谓朝不保夕,会生出可恶的岔子,让你没的吃。你花最后的八十生丁买了半升牛奶,放到酒精灯上煮。正煮着呢,有只臭虫在你的前臂上跑,你用指甲一弹,啪的一声,正好掉进牛奶。别无他法,只好把牛奶倒掉而无物垫肚。

你去面包店买一镑面包,等候时,女店员为另一位顾客切一磅面包。她笨手笨脚,切了不止一磅。“对不起,先生,”她说,“我想您不介意多付两个苏吧?”面包是一法郎一磅,你刚好只有一法郎。想到有可能你也被要求多付两个苏,那么就不得不承认付不起,你落荒而逃。几个钟头后,你才够胆再踏进一间面包店。

你去蔬菜店花一法郎买一公斤土豆,可是凑够一法郎的硬币里有一枚是比利时币,店员拒收。你溜出这家店,再也不敢光顾这里。

你逛到一处高尚街区,看到有个发达了的朋友正走过来。为躲开他,你钻进旁边一间咖啡馆。进了咖啡馆就得花钱,你就花掉最后的五十生丁要了杯黑咖啡,里面却掉了只死苍蝇。这类倒霉事可以再数出上百件,构成了手头拮据之时的部分生活图景。

你尝到了饿肚子的滋味。只吃了面包和人造黄油的你走在街上往各间商铺的橱窗里看,到处都是令人有浪费之感的大堆食物来刺激你:整个儿的猪,一篮子一篮子热腾腾的面包,极大个的黄油块,一串串香肠,堆成山的土豆,磨刀石般的大块格律耶尔乳酪等等。看到这么多食物,一种几欲下泪的自悲自怜感袭上心头。你想抓块面包就跑,在他们抓到你之前吞下去,你忍住没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胆小。

你尝到了百无聊赖的滋味,它和贫困如影随形。这种时候你无所事事,因为填不饱肚子,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你在床上一躺就是半天,感觉就像波德莱尔诗里“年轻的骷髅”。只有吃的才能让你起身。你发现一个人如果只吃面包和黄油,就算才过上一星期,也已经不成其为人了,只是一个肚子,附带几件器官。

这——别人可以进一步描述,但全是此类风格——就是每天靠六法郎过日子的生活。在巴黎,像这样的有成千上万人:苦苦挣扎的艺术家、学生,人老珠黄的妓女,各形各色的失业者。这便离贫困不远了,的确如此。

我就这样过了差不多三周。四十七法郎很快没了,我不得不靠每周上英语课挣的三十六法郎穷对付。因为没经验,我不善理财,有时整天没东西吃。每逢这时,我就去卖掉几件衣服,裹成一小包偷偷带出旅馆,拿到圣吉纳维芙山路的一间旧衣店。店员是个红头发的犹太人,脾气特别坏,看到有顾客,经常会大发雷霆。单从他的举动来看,你会觉得来找他可以说伤害了他。“呸!”他经常这样大喊大叫,“又是你?你以为这儿是什么?粥棚?”他给的价钱低得出奇。我花二十五先令买的一顶帽子,几乎没怎么戴,他给了五法郎,一双好鞋五法郎,衬衫一件一法郎。他总是更喜欢以物易物,而不是掏钱买。他会玩一种花招,就是把没用的东西往人手里塞,并装作那人已经接受。有次我看到他从一个老太婆那里收了件好大衣,往她手里塞了两个台球,然后趁她来不及反对就很快把她推出店门。要不是担心后果,打扁这个犹太人的鼻子倒挺解恨。

这三周过得难挨而且不舒服,显然更糟糕的还在后面,因为很快又得付房租了。尽管如此,此时的情形论糟糕程度,还不及原来所料的四分之一。因为在接近贫困时,你有了一点发现,这比你的其他发现更重要。你发现了无聊、雪上加霜和开始挨饿,但是你也发现贫困的一个极为突出的补偿性特点,在于这样的事实,即它会消灭未来。在一定限度内,可以说身上越没钱,越是少担心,事实上的确如此。你浑身上下只有一百法郎时,你会吓得魂不附体。等到你只有三法郎时,你就很是无所谓了。因为三法郎会让你直到明天还有吃的,你也不可能考虑明天以后的事。你感到无聊,但并不害怕。你模模糊糊地想:“再过一两天我就要饿肚子了——可怕,对不对?”然后心思又跑到别的事情上。从某种程度上说,只吃面包和人造黄油,这本身就能安慰人。

另外还有种感觉,在贫困时也是极大的安慰,我相信每个生活拮据过的人都体验过。知道自己终于真正到了穷困潦倒的地步,会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几乎感到愉快。你动不动就说什么沦入底层——好了,这就是底层,你到了这里,你受得了,很多焦虑因此而消除。

第四章

一天,我教的英语课突然没了。天气越来越热,我的一个学生懒得再上,就把我炒掉了。另外一个学生从他租住的地方跑掉,还欠我十二法郎。我只剩下三十生丁,没烟抽。有一天半之久,我没吃的,也没抽的。后来饿得再也撑不下去,就把剩下的衣服全塞进衣箱,准许备拿去当掉。这就让我无法再装作手头有钱,因为我不能不先跟F太太说一声就把衣服带出旅馆。我还记得我跟F太太打了招呼,而不是偷偷把衣服带出去时,她有多么吃惊。在我们这一带,溜之大吉是惯用的招数。

那是我头一次踏进一间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当铺。走进气势宏伟的石砌大门(不用说,上面也刻着“自由,平等,博爱”——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就连在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局里也有这样的标语),里面的开间大而空,教室一样,有张柜台和几排椅子。四五十个人在等候。你把要典当的东西放上柜台,然后坐下来等。不一会儿,店员估了价之后会喊:“某某号,五十法郎当不当?”有时只有十五法郎,或者十法郎,或者五法郎——不管多少,当铺里的人都会知道。我进去时,店员有点存心侮辱人地叫道:“八十三号——过来!”,还吹了一下口哨并打了个手势,像是唤一条狗过去。八十三号走到柜台前,他是个长胡子老头,大衣扣到了脖子那里,裤脚磨破了。那个店员一言不发地把包袱扔过柜台——显然是一钱不值。包袱掉到地上散开了,能看到里面是四条羊毛男衬裤。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可怜的八十三号收拾起衬裤,脚步蹒跚地走了出去,嘴里自个儿嘟嘟囔囔的。

我当的衣服,连同衣箱,原先花了我二十英镑,现在都还挺好的。我觉得现在肯定值十英镑,而十英镑的四分之一(在当铺,你只能指望他们出四分之一的价)就是两百五十或者三百法郎。我等得不急不躁,想着至少会有两百法郎。

最后店员叫我的号:“九十七号!”

“是我。”我说着站了起来。

“七十法郎?”

七十法郎买价值十英镑的衣服!可是跟他争没用,我就看到过别人想争,店员当场拒收典当物。我收了钱和当票就走了。现在我只剩下身上穿的衣服——一件肘部磨损很厉害的外套,一件凑和能当掉的大衣,还有一件换洗衬衫。后来在为时已晚时,我得知聪明一点的做法,是下午去当铺。店员全是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他们就像多数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一样脾气坏,直到吃过午饭才好点。

我回到住处后,F太太正在酒馆里扫地。她走上台阶迎接我。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担心我的房租。

“哎,”她说,“你的衣服当了多少钱?没多少,是吧?”

“两百法郎。”我马上说。

“哟!”她惊讶地说,“哎,那可不赖,英国的衣服肯定贵得很!”

这句谎话省掉了很多麻烦,而且很奇怪的是,后来谎话变成了真事。几天后,我刚好收到两百法郎,是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所得。尽管心疼,我还是马上一个子儿不留地付了房租,所以尽管后来几周我几乎饿得要死,但总算还勉强有片瓦遮身。

事到如今,绝对需要去找活干,我想到了一个朋友,是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人侍者,名叫鲍里斯,也许能帮我。我是在一间医院的公共病房里认识他的,当时他在治左腿的关节炎。他跟我说过万一有困难,可以去找他。

关于鲍里斯,我得说两句,因为他是个古怪的家伙,也是我关系很好的老交情。他块头不小,像个军人,年纪三十五岁上下,以前可是一表人才,可是患病以后,他因为卧床而变得十分臃肿。就像大多数俄两天它都区别国流小塑料桶浸泡亡者,他也经历过风风雨雨。他的父母曾是有钱人,革对角绷着黑色命时被处决。整个战争期间,他都在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服役,据他所言,那是俄两天它都区别国部队中最精锐的团。战后,他先是在一间毛刷厂干,然后在巴黎中央菜市场当搬运工,后来当了洗碗工,最后一直干到了侍者。患病前他在斯克勒布旅馆干活,每天赚一百法郎小费。他的雄心是当上侍者领班,攒够五千法郎就去左岸开一间一流的小餐馆。

鲍里斯经常说起打仗的事,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当兵和打仗是他最热心的事。关于战略学和军事史,他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拿破仑、库图佐夫、克劳塞维茨、毛奇和福煦的理论,他谈得头头是道,任何跟当兵有关的事都让他开心。他最喜欢去的咖啡馆是蒙巴纳斯区的丁香园,只是因为外面有内伊元帅的塑像。后来,我和鲍里斯有时候同去商业路。我们只要搭地铁,鲍里斯总是在康布罗纳站,而不是在商业路站下车,尽管后一站更近。他喜欢康布罗纳站跟康布罗纳将军有关,该将军在滑铁卢时敌人来劝降,他只回复了一个字:“呸!”

革对角绷着黑色命留给鲍克斯的,只有勋章和他以前所在团的几张照片,别的全进了当铺,他却留下了这些。几乎每天,他都会在床上铺开那几张照片夸夸而谈:

“看看吧,我的朋友!你看我站在我们那群人的前排,挺棒的大个子,是吧?不像这些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长得小老鼠样。二十岁就当了上尉——不错,是吧?没错,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的一名上尉,我父亲是个上校。

“哈,可是呢,我的朋友,这就是人生的起起伏伏!一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部队的上尉,然后,噗!革对角绷着黑色命——让我成了穷光蛋。一九一六年,我在爱德华七世酒店住过一星期;一九二零年,我在攒劲儿想去那儿干活,当值更的。我当过值更的、看酒窖的、刷盘子的、门房、卫生间服务员。我给过侍者小费,也让侍者给过我小费。

“可是我尝过像个上等人过日子是啥滋味,我的朋友。我可不是吹的,前不久,我想数数我这辈子跟多少女的好过,结果数出两百多个,没错,至少有两百……啊,话说回来了,胜利属于坚持到底的人,拿出勇气!”等等,等等。

鲍里斯性格古怪,喜怒无常。他总是很想再回到部队,但是同时他当侍者当得久了,以至于所思所想也像个侍者。尽管他攒的钱从来没超过几千法郎,他却想当然以为到头来他自己能开间餐馆,发家致富。后来我发现,所有侍者说的想的都是这件事,这让他们作为侍者取得了心理平衡。鲍里斯经常谈起在酒店的生活,让我听得有趣:

“当侍者就是赌博,”他经常说,“你有可能到死都没落下几个钱,也有可能一年内就发达。你挣不着工资,靠的是小费——按账单百分之十,另外按香槟酒的瓶塞,从酒公司那里挣佣金。有时候小费滚滚而来啊。就拿马克西姆餐馆的酒保来说,一天能挣五千法郎。旺季时还不止五千……我自己也挣过两百法郎一天。那是在比亚里茨的一间餐馆,旺季时全体员工,从经理到洗碗工,每天干二十一个钟头。二十一个钟头干活,睡两个半钟头,总共要这样过一个月。不过每天能挣两百法郎,还是值得的。

“你永远不晓得啥时候就会碰上好运气。有一次在皇家酒店,晚餐前有个美国人把我叫过去,要了二十五份白兰地鸡尾酒,我用一个托盘全端到他面前。‘喂,小伙子,’那个已经喝醉了客人说,‘我喝十二份,你喝十二份,喝完了你要是能走到门那儿,我就给你一百法郎。’我走到门那儿,他给了我一百法郎。一连六个晚上,他都这么干:让我喝十二份鸡尾酒,然后给我一百法郎。几个月后,我听说他被美国政府引渡回去了——犯了贪现在应该把它污。这些美国人,还算有点儿好,你说是不是?”

我喜欢鲍里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过得有意思,下下棋,聊聊打仗和旅馆的事。鲍里斯经常建议我应该去当个侍者。“这营生适合你,”他经常说,“有活干的时候,每天挣一百法郎,还有漂亮的相好,不赖嘛。你说你想去写东西,写个屁。靠写东西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把出版商的闺女娶到手。不过你要是能把那道小胡子刮掉,就能当个体面的侍者。你个子高,说英语——当侍者需要的主要就是这两样。等我这条要命的腿能弯了,你看看吧,我的朋友。还有,你啥时候没活干了就来找我。”

到现在我付不起房租,也越来越填不饱肚子,我想到了鲍里斯打的保票,决定马上去找他。我没想着能像他保证的,那么容易就当上侍者,不过当然我知道怎么擦盘子,他准能在厨房里给我找份活。他说过夏天的时候,打个招呼就行。我毕竟还有个路子广的朋友可以指望,想到这里,我感到如释重负。

(未完待续)

([英]乔治·奥威尔/著,孙仲旭/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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