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不少评论家把SARS与“六四”事件相提并论,认为这是“六四”事件之后,中国政府面临的首次同样级别的考验。

乍一看来,这种比较牛头不对马嘴。昔日“反动乱”,面对的是人的自由、平等思想,今日“抗非典”,面对的是侵害人体的病毒。自由、平等诉求,出自于人的天性要求:“非典”病毒,来源于自然的灾害(在没有查清病原之前,暂用此说)。前者虽暂时被扼杀,但最终要获得人类的尊重;后者虽难以被根绝,但终究是天下人同仇敌忾。这恐怕是今昔之事不可同日而语的最大要点。

但是,从国家民族的角度看,它们同是灾难。中国政府如果不能在短期内赢得这场战役,犹如当年不能正确处理民运,也将同样面对“六四”后的政治、经济后果。况且,从政治的层面检点,中国政府在处理“八九民运”和“非典”初期的失误,都是出于同一病根,那就是“权力本位”的政治原则。

警惕新的“非程序更迭”?

正是由于这个原则的存在,人们对“非典”与“六四”还产生了如下联想,那就是:在今天这场战役中,处在一线的领导,从“开明”形象到政治处境,都与当年的赵紫阳有形肖之处。人们有理由怀疑,今日高层是否仍有一个类似当年“太上皇”和“保守派”的权力集团存在,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们正虎视眈眈地盯著总书记和总理的宝座,接下来的推论便是:如果你们应付不了,就会有人出来收拾残局。

这种耽虑,也非常类似“八九民运”前夕,严家祺、温元凯二位先生发出的“非程序更迭”与“重蹈胡耀邦覆辙警告。”评论家的上述耽虑在多大程度上会变成事实,显然还有待观察。但必须承认,点明这一潜在的“棋局”,至少可以提醒人们,谨防那些借“危机”以实现权力梦想、发“国难财”的“野心家”。通过舆论的压力,排除可能发生的干扰与掣肘,使坏人有所忌惮,而“做事的人”能够专心一意,无后顾之忧。庶几可以防止“六四”的结局,也是今日国人和世界的幸事。也许是这种外界舆论发生了效力,不久,我们即看到,那些被“设想”存在于“幕后”的人物,在不同的场合进行了适度“亮相”。

不要把“自然灾害”转化为“政治灾害”

坦白地说,上述评论家的联想——在自由亚洲电台的北明女士告知以前,我也有过一闪念。不过,这一闪念很快被另一种思考排除。理由有两点:

其一,既然倡议,从“集中”动员型“的”战时体制“过渡到”职能“责任型”(暂名)的“建设体制”已经有十多年,就应该适应新的政府行为模式。放弃那种“在XX思想照耀下,XX路线指引下,XX的亲切关怀下,XX的正确领导下,XX的亲自执行下”的习惯性语式。如果身在其位,不谋其政,为了不担责任,事事要“老头子”首肯,场场要“退休人”撑腰,动辄来个一窝蜂“倾巢出动”,那如果不算“自动弃权”,甘愿让“硬把子”橡皮图章化,至少也是一种“治术”的退化。在这一点上,鲍彤先生曾有反省:当年的赵紫阳多此一举地提出,在党国要事上仍然要请示邓小平,已成为血的教训!对今天的事情而言,即使重新祭出专制权力对于治理“非典”有著暂时的效用,也应当慎重。弄不好会把一场“自然灾害”转化为一场“政治灾害”。那才是雪上加霜,悲惨莫名的结局!

其二,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并没有实现政治体制的“民主化”改造,这就意味著,人们实际上并不是在“民主”与“专制”之间作选择,而是在“明君”与“昏君”、“仁君”与“暴君”、“责任政府”与“不负责任的政府”之间选择。由于政治体制“不透明”,当权者是否“贤明”和“负责任”,外界并不了解。“作秀”不成的自然会“砸锅”,但没有独立承担过责任的,也不能下定论。在辛亥革命时期,曾经有一位“床底下拖出的黎元洪”,不但相貌魁伟“”有“帝王气象”,而且率先拥有“大总统”的名号,在革命风起云涌之时,可谓是占尽“道义”的风光。但由于他本人既不自愿、也不具备担当大任的素质,终日“一言不发”,最后不得不以“泥(黎)菩萨”的雅号,名留青史。相反,一个普通教员,一个士兵,如果有志、有才,也可以成就大业,但在那之前非经过长期艰苦的打磨,是不能出头的。

笔者同意,在传统政治体制下,权力的“合法性”虽然不是通过人民选举的程序授予,但也是可以通过为人民办好事来获得认同的。这一“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以其“有效性”来判定的。当前的这场特大灾难,其实正是考验新政府能力和权力“有效性”的一个机会。笔者相信,只有通过这样的锻炼成长起来的“责任政府”,才可能担当起治理一个大国的任务。

所幸的是,胡锦涛先生就此提出了“民生本位”的原则。笔者认为,这是对“六四”时期和“非典”初期奉行的“权力本位”原则的一个重要修正。但原则的修正还不能说明整个政策的转变。如果这个原则得到整体贯彻,在牵涉到台湾同胞的国计民生、社会福利和人道救治问题上,所谓“两个中国”问题就不应该出现。这次在“非典”事件中突然横插出来的一个加入“世界卫生组织”问题,著实令人觉得听到一个非常不和谐的音符。

如何总结赵紫阳的得失?

笔者赞同,在处理“非典”的问题上,应该吸取“八九民运”中赵紫阳的教训,但不是要政治家变得比他更谨慎、更畏首畏尾。评论家的标准应当从“价值伦理”过渡到“责任伦理”;将眼光从个人与一党一派的得失,转向“为政”成败的考量。

在“八九民运”中,赵紫阳的确对民运采取了“开明”和纵容的态度,但当运动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时,他便以“有办法比没办法好”,“你们的决议我执行不了”为托词,请假休息——实际上摆脱了自己的责任,将数百万热情高涨的群众与十几万武装对峙的军队撒手不管。——我想,这是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两个基本的事实。

问题是如何看待这些事实。迄今为止,异议批评家中,绝大多数人仍然从“价值伦理”的角度考虑问题,认为在那场运动中,赵紫阳坚持了原则,体现了良心,是值得赞许的,至少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从“责任伦理”的角度看,他却没有尽到责任。作为政治家(而不是一个单纯的“改革家”),他并没有很好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与所在位势,使出十分“力道”,用于协调各方、化解矛盾。相反,倒是顾及权力、派系利益和历史名声,将可以使出的十分“力道”化去了五、六分。

如果不愿意搞从概念到概念的争论,我们可以用两个形象的比喻来讲这个道理:

譬如,一个“保镖”受雇于人,要押送一批财货到达一定地点。途中出现截货的。截货人为了不战而胜,商议与他共同分赃,这个保镖说:“我打不过你们,也不和你们同流合污”。于是,丢下财货,走了。请问,这是一个合格的保镖吗?他的行为是负责任的或值得赞赏的吗?

又如,一架客机正在飞行中,遇到了劫机者。劫机者不懂驾驶,武力威胁飞行驾驶把飞机开到另一个地点。驾驶说:“我不受威胁,你们爱怎么著就怎么著吧!”于是,跳伞自去,飞机失事,全体爆炸。请问,这是一个合格的客机驾驶员吗?他的行为是负责任的或值得赞赏的吗?

有过西方生活经验的人可能比较容易理解什么叫做“责任伦理”。但有人也许会说,如果那些货物同时有几个人看管,看管者意见不一;那些乘客也很不听话,有的甚至在暗中帮助劫机者,这个保镖或驾驶员不是政治家,是处理不了那么复杂的事务的。但1989年的赵紫阳,职务并不是保镖和驾驶员,而是在权力和位势上,居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政治家。如果他不“撂挑子”,谁也不会把这个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或许还有人会请出哈维尔,说:如果大家都像赵紫阳那样,不为专制政权当帮凶,这个专制政权就完了。所以,赵紫阳的行为的意义在于,他在权力的中心举起了“义旗”,有著划时代的作用。这正是“价值伦理”者一般的观点。但是,请不要忘记,“不合作”是“无权者的权利”。是不得已的权利。你一旦加入了那个政府,就等于与社会签定了一份合同,非到你卸下这个责任,你就必须尽最大能力去完成你的任务,直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不能在万分危机的关头,在没有合适接替的情况下,弃职而去。试问,一个政治家不与同僚“合作”,那是一种什么“政治”呢?游戏而已!

岳飞与赵紫阳——角色与选择比较

那么,是否可以设想,在1989年5月17日,赵紫阳主动承担“戒严”任务,在民运被镇压已经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求得一个相对不那么残酷的结局呢?如果是一个担当责任的政治家,这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当今大多数中国人都知道,岳飞是一个“民族英雄”,但不知道他与林则徐一样,作为一个专制政权的“臣僚”,同时也都是镇压人民起义的“刽子手”。不过,岳飞的行为,恰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在执行“不得已”任务的情况下,尽可能推行“开明”路线的典范。他虽然执行了“镇压洞庭湖起义”的任务,却并没有酿成血腥屠杀的结局。据史料记载,在他的主持下,善后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起义人员大部分被赦免,头面人物尽可能地实行“招安”,起义者财产变卖分给军士,渔樵耕贾重操旧业,社会经济没有造成损失,一方百姓安居乐业(见岳珂《金佗粹编》、《杨**事迹》)。

据文学史专家侯会考证,一百二十回本《水浒传》的大结局“梁山泊分金大卖市,宋公明全伙受招安”中的主要情节,其史实取材并不是宋江起义,而是岳飞处理洞庭湖起义的善后措施(见侯会《〈水浒〉源流新证》)。

与岳飞相比,1989年5月17日的赵紫阳,几乎处于同样的境地。他唯一可以作出的选择,要么是遵从“上意”,要么是“躺倒不干”。但是,谁都知道,在那种体制下,你不干,自然还会有别人去干。这个人很可能是一个昏暴的执行者,如镇压太平天国的曾国荃,在“血洗天京”后,为搜刮财富,实施了极度残民的暴行。为此,在历史上留下了“曾剃头”的恶名。如果当日岳飞有“一念之差”,这个差使落到那样的人手里,上百万湖湘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前途也就可想而知。虽然他最终也是为奸臣所害,但他的仁慈与开明终究惠及一方,并成为一种历史经验,流传后世。

同理,如果当日的赵紫阳把个人名节稍微放后考虑,承担起执行戒严和善后处理的任务,即使“八九民运”不能获得自己期望的结局,但至少不会出现后来的“大镇压”和“大清洗”,让一代精英报国无门,走上流亡异域的道路。

把政治作为一种“专业”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改革开放二十余年,除朱容基外,至今没有出现负责任的政治家。这既与中国朝野的政治党派的自私,以及它们总是在低层次进行交锋与交易有关,也与中国政治评论的水平有关。

我们承认,监督政治人人有“权”。问题也并不在于这“有权者”的太多,而在于有见地的“品种”太少。大多数人学习政治,要么通过党的教条、党文化中的“英雄故事”(先进一点的则是“好莱坞”独来独往的“超人”),要么从古代小说、民间稗史——从中获得一些常识和评判标准。在那些故事中,要么以勾心斗角为“政治智能”,把宫廷政变作“主旋律”;要么视“独善其身”为品节,大刮浪漫文人的“出走”之风;要么把民众或其生命财产作为“道具”——反正电影“骗子”不会真正的死人,以至日常生活中的天真者,以为“英雄”就是那样独往独来、自私自利的。

古书作者,好容易为大家树立了一个“真命天子”——刘备,但看上去却是个“窝囊废”,而敢于担当的曹操,却以“乱世奸雄”的面目出现;又好容易塑造了一个宋江,却因为八面玲珑像个“伪君子”,还不如打打杀杀的李逵看来可爱。如此等等的因素,使大众的政治评论,实际上在被文学家牵著鼻子走。而在这过程中,人们大概很少去想,文学之为文学,与政治一样,是一个独立的专业,它们是各有职责的。政治的本意就是“治理众人之事”。政治家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社会政治理想,但底线却是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他不可能是独往独来的“超人”,更不能是鸡飞蛋打的败家子。

笔者批评上述现象,并不是自诩没有犯过类似的错误,相反,在认识到这一点之前,笔者的作品中存在这种错误。笔者在《八九民运史》序言中所检讨的“进退失据”,原因概出于此。但通过不断学习和总结教训,笔者已认识到这一点,认为有必要提出来,与天下同仁共勉。

正因为如此,笔者注意到,温家宝总理在上任的首次记者招待会上,曾坦诚地说到自己的“优点”:“我是敢于承担责任的!”我们希望他在后来的历史中,能够将这一“庄严承诺”向人民兑现。

2003年5月12日于北京

(作者简介: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现自由撰稿人,著有《八九民运史》。)

(《人与人权》200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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