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在消费者权益与国家法制之间

民主社会人们之所以关注和投入选举,因为那是个人干预国家政治的杠杆,选票决定政府;选民诉求越明确,选情越高涨.今年适逢欧洲议会大选,无论是选战声势还是社会关注都今非昔比,一个重头议题就是令欧洲社会疑虑重重的TTIP.

TTIP的面子──诱人的外表

TTIP(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泛大西洋贸易与投资合约”,也以TAFTA“泛大西洋自由贸易区协议”(Transatlantic Free Trade Area)为人所知,是一个大欧美自由贸易协定。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爱尔兰八国高峰会议开幕那一天,奥巴马、欧盟主席巴罗索、英国首相卡梅伦联合举行记者招待会宣佈开启欧美TTIP谈判,以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准,在覆盖富裕国家三分之二地区带来每年零点五的经济成长,增加二百万就业,十年内四口之家平均收入预计增加五百四十五欧元等等。TTIP的公共宣传自然不能太当真,十年间收入增长五百四十五欧元,平均每月不过欧元四点五四。

然而这个听起来令人欢欣鼓舞的大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却始终是秘密的,无论是内容、进展还是谈判成员,外界都不知情。直到今年三月初欧盟贸易委员会谈判草案文本从网上泄露出来,顿时引起媒体与公众持续的强烈批评.欧盟贸易委员会因此在四月二十三日做了一次公开谘询,出席的却只有谈判相关的经济界人士与主持谈判的贸易委员会官员,第三者只能以赞助人身份与会,赞助费一万欧元起价,消费者保护、环境和工会的NGO团体被拒之门外。又拖到五月十四日,欧盟才首次公佈了几项谈判文本,美方谈判文本仍然对外保密。

TTIP的内容──令人不安的里子

自由贸易之“自由”有二:免关税和去壁垒──取消种种非关税性限制例如进口配额,以期成本降低、市场扩大和外贸增长.TTIP就其覆盖地区和涵盖内容而言,几乎是一个北大西洋经济公约了。它有两个重要的特色:标准一体化和投资保护条款。从自由贸易的概念出发,两者皆可以视为去壁垒的延伸,即国家法律限制的壁垒。

标准化首先是针对产品规格,食品、医药、纺织品作为直接用於人体的消费品,又涉及到健康安全标准。标准化还延伸到生产技术、产品测试和许可发放,这就推及到环保标准、劳动安全标准及其立法的问题,是一个包罗万象的连环套。欧美国民产值佔世界三分之二,实物贸易额佔全球三分之一。双方谈判官们不讳言,标准一体化可以使自己的工业体制成为国际标准,确保未来几十年在经济全球化中的主导地位。例如欧洲汽车可折叠外视镜标准化为美国不可折叠型,德国汽车工业每年可降低成本一百一十亿欧元。而消费者质疑的是,经济的就是合理的、安全的、健康的、有益於人和环境的?

标准一体化取消有碍盈利的限制,而投资保护则惩罚一切妨碍盈利的壁垒、直至国家立法。投资保护简言之,即投资者可以国家干预降低预期投资盈利为理由向仲裁委员会提告,要求国家钜额赔偿。如加拿大某省立法暂停水压裂解钻探油汽,在那里钻探的一家美国公司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告到仲裁委员会,对预期盈利损失求偿二亿五千万美元,即是一例。国家赔偿的负担要落在纳税人头上,盈利的,是跨国公司。

忧虑并非空穴来风

还在今年一月就有一份六万八千三百三十一人签字的请愿书递交到联邦德国议院反对签署TTIP,对此议会请愿委员会必须对外公开处理。另一目标为五十万签名递交欧洲议会的反对联署已徵得四十三万签名,也是从德国发起。这一严肃的忧虑不是空穴来风,不是德国人夸张的忧患意识.

去壁垒的标准一体化有三种模式:协调靠拢、相互承认和一体化,遵循同一原则:低端看齐(Race to the bottom),这个企图和走向从九十年代全球化就已经开始。但是欧洲人反对美国通行而欧洲禁止的氯清洗生鸡因此进入他们的厨房、禁止的美国转基因种子撒入他们的农田;不折叠的汽车外视镜固然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却增加了冲撞时的危险系数……事关人的健康与安全,TTIP低端看齐一刀切的标准一体化侵犯到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经济增加盈利,要以公民健康安全与环境为代价?柏林美国驻德使馆特地举办了一个开放的夏季烧烤,展示世界上最鲜美的牛肉,推销TTIP.牛肉中含激素又怎么样呢?但欧洲并非无足轻重,美牛进入欧洲市场不会像进入台湾那样简单,虽然在那里也遇到反弹。

风险是投资的题中之义,要求国家确保投资盈利已形同绑架;以国家立法降低预期盈利为由索赔,则直接挑战民主法制。乌拉圭政府限制吸烟,世界最大的跨国烟草公司Philipp Morris就对乌拉圭政府提告索赔.欧盟不承认企业有这种权利,盈利如何能够要求成为超越法律的根据?!仲裁委员会是不受法律约束的私人机构,由私人律师组成,这些律师可以是仲裁者、也可以是投诉原告或被告国家代理人;法庭审判所要求的利益回避於是成为乌有。这种法律和公共监督之外的仲裁机制显然是对法制的侵犯,在欧美两个成熟的民主体制之间为什么要设这样一个特别审判权?对经济力量毫无约束的扩张,人们深感不安;德国的经济部长加布里埃尔(Sigmar Gabriel)表示,如要保留投资保护条款,德国就不会签署TTIP.

TTIP前景展望

面对社会的反对与抵制,TTIP显然前景未卜。

投资保护条款不自TTIP始,早在一九九五年跨国公司、欧盟和欧安会成员国之间就有过一个多边投资协议谈判(Multilateral Agreement on Investment,缩写MAI)。其投资保护条款远比目前泄露的TTIP草案文本更具进攻性,例如投资所在国家的环保税和社会保险视同强徵,强徵必以即付补偿为前提;投资者与所在国及其法律的冲突由自治的仲裁机构裁决,裁决无需说明理由,国家无权调看文件。谈判内容泄露后遭遇强烈反对,不少国家退出谈判,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欧安会宣佈终止谈判,MAI夭折。

此后又夭折了国际“反伪冒贸易协议”(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缩写ACTA),谈判二○○六年开始,秘密进行,而且绕开了与此相关的国际智慧产权组织WIPO和国际贸易组织WHO.协议中有条款:经网路监控确认,用户三次侵犯版权自动被封。二○一○年谈判内容外泄,侵犯信息自由和个人隐私的网路监控条款引发国际性强烈反弹,从东欧到西欧到北美。二○一三年七月四日协议在欧洲议会以高票遭到否决.

鉴往可以知来:TTIP如欲强度关山,MAI和ACTA的滑铁卢前车可鉴;在网路传播和日益自觉的公民社会面前,无论什么经济与政治的强势都不能绕过民意,欧盟和它的成员国政府已经在调整它们的谈判立场。

争鸣总441期2014年7月号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