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古懿(美国佐治亚大学)

查理被血洗是以伊斯兰名义犯下的最新的暴行。我从前并不了解这家漫画,惨案发生后才略有研究。用美国的标准来看,查理周刊刊登的漫画属于言论自由,但针对不同宗教的一部分漫画内容有政治不正确的嫌疑;用伊斯兰神学的标准来看,查理针对伊斯兰的漫画是一个不了解真主的孩子淘气的发言。但无论是政治正确性也好还是淘气不淘气也好,屠杀使关于漫画本身的争议变得不重要了,毕竟,一群手无寸铁的人们因为言说遭遇血腥报复,这是任何宗教不能容忍的。凶手把遇害作者从争议性言说者升格为殉难的圣徒。

我相信伊斯兰是真理,反对查理的漫画表达的观点。然而,伊斯兰不需要子弹来捍卫,先知也不需要需要子弹来捍卫。有明确的经文和圣训表明,先知在传教过程中受到反复挖苦和侮辱,甚至是肉体上的攻击,但真主命令他忍耐。在建立麦地那政权后,先知友好的接待前来辩论的基督教代表团,却回避了神学争论。正如古兰经所说,“你当回避”,“你们有你们的宗教,我有我的宗教”。真理不怕挖苦,暴政禁止批评。那些奉主圣之名的暴徒,将一个伟大的宗教演绎为暴政,和无足重轻的几张漫画相比,这才是对伊斯兰的伤害和亵渎。

中共官媒评论说,言论自由应该有界限。在我看来,言论自由就是说错话的自由,也包括渎神的自由。神性,正如正确性一样,不同的群体有不同标准。如果以互相尊重之名加以规范,那么基督徒需要从圣经中删除宣称拜偶像者下地狱的章节,历史学家需要在毛的私生活问题上闭嘴。不能说错话导致无法说话,不能渎神导致政权成为现人神,最后的胜利者不是文化多元主义,而是精神领袖、元首、红太阳。为此我愿意捍卫别人侮辱我的宗教的自由。在穆斯林社会这并不是新观点,中世纪的伊斯兰世界没有欧式宗教审判所和火刑架。虽然那时候渎神罪是存在的,著名异端家哈拉吉因此而死,但古兰经多次指出玩弄和妄谈宗教者的审判在复活日,而先知“只负通知的责任”,足以证明渎神罪并非伊斯兰的一部分,很可能起源于后人的政治需求。

中共官媒体自豪的宣称,中国的言论自由拥有底线,穆斯林的信仰被尊重。然而,在中国穆斯林所有的宗教书籍必须经过无神论者审查才能获得刊号,而这往往很困难,因此我们不得不求助于自行印刷的小册子,在青海和浙江有穆斯林因此以“非法经营罪”被捕。在清真寺外宣讲伊斯兰属于非法,我本人在国内的时候,因为参加和组织大学生信仰学习活动,手机被监听,也曾直面警察的干预。在学校,我们从小必须接受宗教是鸦片的马克思主义学说。但更厉害的是组织渗透与控制:很多地方寺管会主任是党员,中国伊协有一半的副会长是中共干部,南京伊协在招收研究员的时候竟然以不信伊斯兰为前提。很遗憾,很多中国穆斯林一边鹦鹉学舌的符合中共当局谴责西方的自由,一边真诚的爱国爱教,对我们生活中深重的不自由,不但习以为常,甚至衷心拥护。

很多人在争论伊斯兰是不是一个暴力的宗教。的确,伊斯兰经典正如圣经一样有很多暴力的文本,但作为天启宗教,关键不在于文本而在于对文本的解读。把学者送上火刑架的人和特蕾莎修女读者同一本圣经,马拉拉和企图杀害她的恐怖分子读着同一本古兰经。伊斯兰世界在中世纪庇护了很多逃离欧洲的学者和犹太人,在近代也不曾赞同对印第安人的屠杀。而现代极端主义泛滥,表明在神学建设上我们有需要做很多工作,而首要的两个问题也许就是:伊斯兰是一种自由选择的精神信仰还是同时也是一套限制自由的政治学说?伊斯兰更需要信徒的礼拜和忏悔,还是更需要一套无所不包的律法和执行这些律法的哈里发?不回答这些问题,那么以神之名的杀戮就难以停止。

伊斯兰的“Jihad”,阿文原意不是圣战,而是奋斗。圣训说最大的Jihad是和私欲作战,也就是灵与肉的争战,小的Jihad是为主道战斗(不限于也不排斥暴力)。在伊斯兰文本和穆斯林的理解中,真主之道充满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个人—很遗憾,我不能说自己代表谁,因为代表和我的个人主义原则矛盾—喜欢现代主义的解读:主道在社会层面,代表伊斯兰的道德原则,代表社会正义,代表那些滋润人类心灵的美好价值。具体来说,针对查理的漫画用漫画或者别的言论传达真实的伊斯兰,以及和捍卫查理继续画画的权利,我认为都是真主之道。去年,我在国会广场参加六四二十五周年纪念会,被一位巴基斯坦朋友发现我在附近做礼拜,他问我为什么作为穆斯林会来,我说为了自由——这就是我的Jihad。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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