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 纪念文革中惨遭割喉枪决的女英烈张志新

从当时的监狱档案中可以明白无误地看到,张志新的确“恶攻”毛泽东。她说:

毛主席在大跃进以来,热多了,科学态度相对地弱了;谦虚少了,民主作风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倾错误者的严重促进作用。具体地说,我认为林副主席是这段历史时期中促进毛主席“左”倾路线发展的主要成员,是影响“左”倾错误不能及时纠正的主要阻力。导致的结果从国内看,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受到挫折和损失。这种局面确实令人担忧和不安。

关于“文革”,张志新说:

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

张志新在会上或强迫交待时还说了对个人迷信、个人崇拜,对搞“三忠于”、跳“忠字舞”的看法。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可笑,像神话一样不可理解。”她还说:“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张志新表示这些意见和看法,正是“文革”风暴席卷神州大地、个人迷信个人崇拜疯行的时候。张志新却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绝不屈服,在监狱里甚至喊出“打倒毛泽东”的口号。她真是一位思想解放的先驱!她这些言论体现出的坚定政治信念可谓惊人!

张志新在牢狱中、法庭上、刑场上,坚持真理,大义凛然,坚贞不屈。1969年在一次批斗会上,她就公开声明:

犟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著,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坚持正义,坚持真理,大公无私,光明磊落……

主持为张志新平反的辽宁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

因为涉及最高神物毛泽东,张志新两次被判死刑,平反也经历两次曲折。

“四人帮”倒台后,中共中央下发的文件规定:反对林彪、“四人帮”的要平反,但反对毛主席的,仍定为反革命。因此,开始时张志新案不予彻底平反。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对张案复审的汇报。此时的省委第一书记是任仲夷(任后来任职广东,2005年11月15日逝世,享年九十一岁。他被认为是中国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降的改革年代中,最重要同时也是最出色的改革者和政治家之一)。他绕过了“禁区”,对张志新被害的主因避而不谈,巧妙地为张志新平反昭雪。这在当时还需要很大的勇气。

张志新平反昭雪之后,施加在她身上的骇人听闻的暴行一点一点地被揭发出来。

她因为至死不认错,最后被关押在只能容纳一人、而且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小号”里。事实上,在六年铁牢生活,张志新受尽了肉体的、精神上的种种摧残迫害。监狱当局甚至鼓励刑事囚徒频繁地肆意强奸、轮奸她。张志新最后神经已经完全失常。

她的刑场执行记录只有寥寥八个字:“弹中头部一枪击毙。”弹中头部等于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以致这张照片后来不能示人。

张志新被杀害后,有说是暴尸荒野,有说是尸体被潘阳医学院附属医院运走,作病理解剖实用,又说被剖腹挖心,取了内脏后才火化,也有说是骨架子被制成标本了。张志新遗体下落至今成谜,她那骨灰盒一直空着。

最令人发指的是:张志新上刑场前,公安恐防她呼喊“反动”口号,在她颈背垫上一块砖头,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她的喉管。张志新剧疼难忍,凄厉呼喊,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其状极其恐怖凄惨,以致旁边一个女管教员看了昏厥过去(这个最血淋淋的罪行,是辽宁公安局的“创举”,毛远新等当权人物赞同这个“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已经执行了三十多例)。

张志新在行刑前两个小时被割喉的地方(右一为赵玉民)

这里,还有一个万分可悲可恨的插曲。张志新受害时,当局要她的孩子林林、彤彤参加一个什么“学习班”。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找到一份签字并按手印的所谓“笔录”,摘抄如下:

……
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
……

那一年,彤彤不满十岁,而林林也未满十八岁。当局竟要他们说出这样的话!

张志新平反后,一篇题为〈一份血写的报告〉的长篇通讯于1979年6月5日在《光明日报》第一版发表。写报道的记者陈禹山回忆说,报社领导们对张志新上刑场前被惨无人道割断喉管的罪行是否见诸文字不敢作主,报到中宣部审批。当时的中宣部部长胡耀邦虽然非常开明,但也希望把割喉管的细节删掉。最后见报的文字是:“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这篇通讯发表的当天就有一个读者打来电话追问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对方一听到实情就哭了,哽咽地说:“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里提到一个遇难的学生时写道:‘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伤痕。’当年有棍棒伤痕被叫虐杀,而今我们割断气管再去处决,这叫什么杀?假如鲁迅活着,他会含蓄掉吗?他会怎么写?”……

一声声义正辞严的追问,终于使陈禹山在以后的文章里明确说明是几个大汉,把张志新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 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的细节。由此引起了读者怒不可遏的“娘杀孩子”讨论,引出了“谁之罪”的全民“天问”:

割喉管人是无罪的,押打张志新的人是无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传部那些揭发张志新的人都是无罪的……因为在当时那种专政政治下,谁都是在执行上级指示、“中央精神”,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那么——到底谁有罪呢!?

张志新案件报道讨论在三个月后突然停止。人们相信,这无疑与这个全民“天问”有关。当然,这又是一例“奉命行事”。

1979年8月12日,另一位著名诗人公刘,特地来到沈阳市郊外那个“大洼”刑场,来这里凭吊烈士张志新。诗人盘桓良久,思绪万千,感慨不已,写下两首诗。其中一首是《刑场》,悲愤地喊出:“中国!你果真是无声的吗?”

我们喊不出这些花的名字,白的,黄的,蓝的,密密麻麻,
大家都低下头去采摘,唯独紫的谁也不碰,那是血痂;
血痂下面便是大地的伤口,
哦,可—怕!

我们把鲜花捧在胸口,依旧是默然相对,一言不发;
旷野静悄悄,静悄悄,四周的杨树也禁绝了喧哗;
难道万物都一齐哑了?
哦,可—怕!

原来杨树被割断了喉管,只能直挺挺地站着,象她;
那么,你们就这样地站着吧,直等有了满意的回答!
中国!你果真是无声的吗?
哦,可—怕!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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