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请英伟达创始人兼CEO黄仁勋做毕业礼演讲,产生了名句“要跑,不要走”。笔者在美国听的却是奥斯卡影后杨紫琼在哈佛法学院毕业礼的演讲。她的演讲同样非常有启发性。她谈到自己成功的三个心得:第一,失败时要放松;第二,知道自己的limit(极限);第三,找到自己的人(指工作伙伴)。
这不但是人生哲学,心灵鸡汤,对社会运动也有很大的启发。最触动笔者的是第二点,知道自己的Limit。笔者第一时间就想到,绝大部分失败了的社会运动或社会革命之所以失败,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不知道自己的limit。
目前台湾爆发轰轰烈烈的MeToo运动,笔者热情支持,但同时认为,它同样要知道自己的limit,不要一次过地追求过高的目标,总之“要走,不要跑”。
社会进步固然是好,但社会进步不能脱离时代的约束。我们不能认为一些事情应一蹴而就,它就能一蹴而就。最近几十年来,我们目睹经历了N多场失败了的运动,重要原因之一都是设立了自己无法达到的目标。
仔细说来,那些导致社会进步运动失败的制约,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制约,诸如中国的天安门运动和香港的反修例运动,根据中国民运家胡平的说法,就是失败在没有“见好就收”。
第二种是来自“中间”,即运动者群体。虽然没有强烈的反制,但目标太高,浅尝努力后达不到,就导致人心涣散,作鸟兽散。十九世纪后期美国很多声势浩大的第三党运动都是范例。
第三种就是这里强调的是,自下而上,即人民的阻力、社会的阻力。
《人选之人》有金句:“请等待这个社会上追上你们的那一天”。这句话和以前中国高铁事故后流行的金句相映成趣:“请放慢你飞奔的脚步,等一等你的人民”。它们的语境当然完全不同,但抛开它们在语境中的含义,它们字面上,正好是对一场“运动过快”的两种立场。
如果推动社会进步得太快,就会把社会“抛在后面”,让社会追赶;就会抛下自己的人民,让人民呼吁“等一等”。到了自己人民跟不上了,运动就会失败,甚至反而倒退。
我们是要一个走得慢一些,但大家一起走的社会?还是一个车头跑得快,车尾向后退的社会?我们是要“自己远远跑在前头,让社会人民慢慢追”?还是要像香港逃犯条例时期另一句金句:“齐上齐落”,“do not split”?
具体到台湾的MeToo运动,如果设立过高的目标有什么不利呢?我觉得有三点。第一是正确性的问题,一些很好的目标本身就有严重争议。第二是轻重缓急的问题,目标太高,反而忽视了“即便是低目标,也还有很多人没有达到”,分散了运动的注意力。第三是策略性的问题,目标太高,会引起“保守势力的反扑”,撕裂社会。
第一,有些目标正确与否,本身即便在学术界也极具争议,更不要说放在整个社会上。
比如,正如笔者在第一篇和第二篇所论述的,把“主观感受的冒犯和不舒服,说成性骚扰”。笔者就认为是不对的。有人通过重重理论结构,证明这些冒犯和不舒服,也是和权力及性别有关的,所以也算是性骚扰。但要经过这样的“学术理论解构”,正好说明,它还远远不是一个社会的常识。更不要说放在法律条文的框架下检视了。正如笔者论述过的,“不能定法外之罪”。
有的理念本身很好,也完全正确,但极端化之后不但不现实,反而有害。
日前,L女士勇敢地说出自己被一个波兰外交人员性侵的令人心碎的经历。笔者读时就热泪盈眶,心中非常难过。对笔者感触最大的是:“这个社会这样养大一个女生,到头来我连说不要都很礼貌。”
这个女士,深夜一人到男子家中;在被性侵后第二天早上没穿上衣还到该男子房间,“张口第一句竟然是先道歉”;“拿出手机却是回朋友讯息:我很平安,没事没事没事。”
有网友问:“究竟是为什么自己会内建这种机制?我也不懂。”这或许有很多原因,但很可能,进步左派和激进女权的议程也有部分责任。在传统教导女性要加强防范意识,懂得保护自己,有进步主义者就指责这是“责备受害者”、“要求完美的受害者”的保守思维。传统教导女生要会说不,但进步主义者推动的“yes means yes”,没有说不也不意味着同意,或许让一些女性疏忽在一开始就坚决说不的意识。
我觉得这些理念都是对的,性侵的责任完全在加害者一方。然而,如果极端性地片面强调这些,一说到女生要有警惕意识,女孩子要说不,就火冒三丈,认为违反了这些理念加以批判。这过分依赖“加害方的善意”。我们细究一下,其实两方面的观点并不完全矛盾。在事件发生之后,我们当然要完全站在受害者的一方;但是作为“预防性的教育”,我们大可也同时强调女孩子应警觉的一些事,以及女孩子学会坚决说不的必要性。
退一万步,就算我们真的在台湾建成了这么一个理想社会,但遇到这些粗暴没有道德底线的“外国友人”,无辜的女孩子还不免受害。到头来,法律也没法还她一个公道。
第二,从轻重缓急而论,我们现阶段的目标是应该把先把公认的“较低”的性平标准普及化,而不是推行一个“新的更高的性平标准”。
如笔者上述,把MeToo 的目标定义在“纠正原先被忽视的社会规范上”,即社会原先已有的规范,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实现,所以我们现在要实现这些正义。
在这次MeToo大潮中,我们一方面发现,MeToo控诉中存在巨大的不平等,带有“阶级性”。控诉者多是记者、作家、知识分子、政坛、女文青网络,这些都是有相当话语权的群体。相反,来自基层的MeToo,少而又少;说了,也不太会被人听见。但完全没有理由认为,占社会比例更大的基层群体发生性平案件的比例,会被这些群体小。
另一方面,我们发现很多MeToo控诉,都是我们早已认为公认是错的东西。比如性侵犯、比如强吻、“咸猪手”等。这意味着,就算这样的早已被否定的“低标准”,也是MeToo控诉的主流;就算这样的“低标准”,还远远未能实现。
如果把“高标准”定为现阶段的目标,那么只会妨碍我们先把“低标准”实现的能量,把精力放在尚未有条件实现的地方。
第三,目标太高引致“反扑”,不是运动失败,就是社会撕裂。
MeToo运动要推动社会范式转移,本身就是一个艰钜的任务。任何一场运动,都要争取盟友,而不是把可能的盟友踢走。太高的目标,太大的打击面,太苛刻的取消文化,只会把可能的盟友推开,被“反对势力”拉走。
我在美国生活多年。最近十五年亲眼目睹了美国社会如何撕裂、为何撕裂。美国进步左派推动了很多议程,有的很成功,有的不成功。成功的例子能真正推动整个社会前进。不成功的例子,尽管让一部分人通过同温层滤镜,以为社会前进了;但跑出同温层,实际上社会却撕裂了。很多人士没法跟得上,有的固然是大面积触及自己的利益,“动了自己的奶酪”而反抗;有的却只是观念一下子还没有跟上,于是只能用最激烈的方式去反抗。这样的话,就算口号喊得更响,是社会在前进吗?其实只是社会分成了两截。
这里要说明一下,我们不能对“出于利益”去反对“进步议题”污名化。有人固然是“一己私利”,但并非总是如此。比如,气候变化的议题,很多传统能源大批工人失业,大批公司要关门。现在传统汽车业要转型,如果电动汽车推动太快,那么上下配件加油站业务等广大的产业都会受影响。他们出于自身的利益去反对,合情合理,应该尊重。
至于出于观念上没有跟上的反对就更合情合理。比如对性别平权议题,同性恋婚姻,不再歧视同性恋,社会基本上都接受了。但性别平权活动家继续推动的转性人议题,诸如男转女运动员参加女子比赛,只要认为自己是女性就可以上女厕所,推动青少年做转性治疗等。这些社会上远远没有达成共识,急推的后果,就是引发社会大规模撕裂,反同性恋的呼声也重新壮大了。
又比如,“黑人的命也是命”运动,很少人不去同情被歧视对待的黑人,不主张应该给予补偿性的平权优惠。然而,后来运动推进到大规模拆卸有悠久历史传统的“邦联标志物”比如南方人物雕像等,又推行取消文化,和改写历史。这样就引来很多人的焦虑,发起更大的抵制。
这些年来,美国另类右派的声势大增,固然有原先自己的社会基础,但归根到底,还是进步派推动社会变化,目标设定太高,进程设得太快,而激发出来的社会撕裂。
台湾能刮起这么大的MeToo风暴,令人刮目相看,充分表明台湾在社会进步上的巨大成就。笔者记得当年香港2017年MeToo时,都是零星个案,网络上还一片嘲讽。虽然有现在又过去好几年,意识更进步之故。但现在香港要掀起MeToo,恐怕还更难了。然而,这不意味着台湾没有反对的势力,因为仅仅几年前,台湾保守势力在公投中还大占上风。这是风头太急太猛,现在这些反对势力尚未来得及集结罢了。
总之,在MeToo大潮火火风风,形势一片大好之际,我们必须谨慎而行,不能自我感觉太良好。笔者认为,MeToo和一切推动社会进步的运动一样,最终目的是推动社会前进,而不是撕裂社会。我们一定要前进,但是“要走,不能跑”。为此,我们要知道自己运动的Limit,订立一个不会高得脱离实际的目标。
(待续)
※作者为旅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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