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更新报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周四(27 日)展开第 93 日审讯。何桂蓝第八日作供,辩方引 2020 年 7 月 15 日,即初选结果出炉后,抗争派发布的“抗争派立法会参选人立场声明”及记者会提问。何供称,出席者是为了方便而与曾一起拉票的候选人一同见记者,难说记者会是由谁组织。

何又称,没印象出席者在记者会前曾讨论否决预算案,而自己在记者会上没承诺会否决预算案,逼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辩方大状引岑敖晖当时的发言,指他似乎称会集体行事,提及“无论乜嘢内容都会否决《财政预算案》”这一句。何其后答称,记者会没有正式的发言人,当岑敖晖发言时,“事前系无同我哋讨论过嘅,我当时亦都唔知道佢会咁样讲。”

周三审讯时,何桂蓝称曾估计北京或港府会大规模 DQ 民主派候选人,“无异于宣称香港嘅选举系同伊朗无乜分别”,造成合法性危机。另庭上播放何于初选首日投票的街站片段,她提及“抗争开启真正历史性变革嘅可能性”。何解释是指港人 2019 年后有意识追求民主不可能永远安全,亦不能回避无法维持现状及要自己落场,指人心改变“先至真正令到变革有可能发生。”

本案 16 名不认罪被告,分别为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何桂蓝完成主问 指抗争派记者会没发言人、普通法法庭不应接受大陆逻辑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周四(27 日)展开第 93 天审讯,何桂蓝完成合共 8 日主问下作供。其代表大状引述岑敖晖、王百羽于抗争派记者会,提及否决预算案,何指记者会没正式发言人,而事前亦没讨论过两人发言的内容。

何作供时又提到,选举主任指她反对《国安法》而取消其参选资格,“但系一个正常睇完(国安法)嘅人会觉得,成分《基本法》系(被)架空咗啰”,法官其后打断,指她已回答不同意选举主任的决定,毋须再深究。

何亦否认控方所指,她有意图颠覆国家政权,称 “我可以理解点解喺中国大陆嘅 logic,咁样系颠覆嘅…但系如果一个普通法嘅 court endorse(赞同)呢样嘢,我觉得系揽炒紧普通法啰”。审讯周五续。

何桂蓝:难说抗争派记者会由谁组织
曾邀陈志全出席惟被拒绝

何桂蓝代表大状 Trevor Beel,问及 2020 年 7 月 15 日,抗争派发出的“抗争派立法会参选人立场声明” 及记者会。何称,是因方便而与曾一同拉票的参选人,一同见记者,难说该记者会是由谁组织。

法官陈仲衡指,但那是“抗争派记者会”。何称,“抗争派同传统民主派之间嗰条界线从来都系模糊嘅”,又指“有一啲人我哋邀请过,但系选择唔嚟嘅,咁就系陈志全议员喇,因为食柠檬嗰个系我,佢唔愿意同抗争派企埋一齐。”陈被点名时发笑。

何:初选后建制媒体传
参选确认书将加支持《国安法》条款

Beel 另展示何于 FB 发布的“抗争派立法会参选人立场声明”。被问到声明由谁撰写,何供称是出席者提早到场讨论,“具体系边一个写,好难讲到系边一个”。Beel 问及声明其中一句:

北京早已为破坏我们团结与互信设下陷阱。一纸确认书,签署与否遂成争议。然而,取消资格与否从来并非取决于有否签署文件。民主阵营参选人的真正抉择,不只拘泥于签署与否,而是在于同行抑或分道。
何解释,初选结果于 7 月 13 日公布,61 万的投票数字具新闻价值,但其后建制媒体传出风声,指当届参选立法会确认书会加入支持《国安法》的条款,“成个舆论焦点好快又 spin 咗去到底呢啲参选人会唔会选确认书嗰度”。

何续指,自己及部分参选人关注政府是否毋须回应 61 万人的民意,故当日召开记者会的重点是指出,“我哋认为系掩眼法嚟嘅,D 唔 DQ,从来都唔系取决于嗰个候选人有无签确认书”。

何:盼民主派就签确认书达共识
传统民主派没回应

法官李运腾问就是否签署确认书,最终有何共识?何回答时引述声明其中一段:

我们一众抗争派在此声明,无论确认书最终会否加入与国安法有关内容,我们均义无反顾的反对国安法。就著未来有关文件签署的取态,我们将会约见泛民初选人作磋商,期望整个民主阵营能团结一致,毋负选民期望。
何称,第一句提及公开表明反对《国安法》,“可以形容为一个共识”。至于是否签署确认书,“我哋希望成个民主派达至一定嘅立场,即系假设大家真系想签就一齐签,如果大家都 OK 唔签嘅,就一齐唔好签,佢真系要攞呢个借口嚟 DQ,就 DQ 晒所有人。”

何在追问下称,声明可视为公开邀请传统民主派“可唔可以坐低一齐倾,因为一直以嚟签唔签确认书,可能系各自或者系党嘅决定”,但她指印象中无相关会议,传统民主派亦没有回应。另何确认,确认书终没加上支持《国安法》的条款。

辩方引岑敖晖、王百羽发言
何指记者会前没讨论否决预算案

Beel 问,参选人在记者会前有否商讨过否决预算案一事?何称印象中无,另称曾于多个场合提及否决预算案的原因,​​但认为不能逼使政府直接回应“五大诉求”,“我唔想助长呢两者之间嘅联系”。

Beel 引述岑敖晖会上的发言,指岑提过,“…无论咩嘢内容都会否决《财政预算案》…”,问记者会前有否商讨过?何答道,“我谂我哋甚至无 expect 到会问呢条问题,如果唔系就声明都(会)address(讲述)埋”。

法官陈庆伟其后问,“发言人”是否不代表何的想法。何称,“唔系,首先岑敖晖或任何嘅人佢哋都唔系发言人。”陈再指,岑的想法不代表何?何说,“佢当时讲呢样嘢嘅时候,事前系无同我哋讨论过嘅,我当时亦都唔知道佢会咁样讲。”何另指,当时无安排过谁负责回答问题,“个情况系问完个问题之后,边个想讲就攞支咪讲。”

Beel 又问及王百羽的发言:“…其实我哋个个最大公因数就一定系坚决反对《财政预算案》,如果五大诉求冇落实的话…”何称,她照字面理解此句,而王事前亦没讨论过发言。

被指“不拥护”《基本法》而 DQ
何:政府对“拥护”的定义常变

何供称,自己在 2020 年立法会选举提名期截止翌日就遭 DQ(取消参选资格)。Beel 指,当时她遭选举主任 DQ 原因是被指“不拥护《基本法》”,问何有何回应?

何称,“喺香港政府嚟讲呢,‘拥护’呢两只字嘅意思系经常变嘅…如果我无记错呢,陈浩天(前香港民族党召集人)嗰单案就有个定义系…即系我拥护你,仲要帮手推广埋你,先至算嘅咁。”

何续说,“我系之前 no case (submission,毋须答辩陈词)先知,而家 uphold (拥护)系有一个两页纸咁长嘅 definition。咁我自己嘅眼中,我系拥护,因为《基本法》入面的确系有非常多权力系相互制衡嘅内容,即系点样决定一个人 em 唔 embrace 系好 subjective(主观)”。

翻查报道,本案 4 名被告包括何桂蓝,在审讯第 63 日就“毋须答辩”申请陈词,当时辩方大状沈士文引述 2021 年 5 月刊宪生效的《释义及通则条例》 第 3AA 条,指条文就“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作释义,但此前包括本案案发期间未生效。

何提及“《基本法》遭《国安法》架空”
官其后打断称毋须深究

何其后主动补充称,选举主任理据“系我反对《国安法》,所以我唔拥护《基本法》呀嘛。但系《国安法》入面明明系话,如果两个法相冲突呢,系以《国安法》为准呀嘛”。法官李运腾质疑条文没如此说。何称或是北京官员曾有提出说法。李说这或要用新闻报道等佐证,但现刻不谈,总之何的说法,来自她当时对情况的印象?

何答“容后处理”,再称有条款指“国安公署”不受特区政府管辖,所签文件在港具法律效力,行为亦不经过司法复核,“即系我唔识法律啦,但系一个正常睇完(《国安法》)嘅人会觉得,成分《基本法》系架空咗啰,又唔受司法监督,立法会嘅职能佢又可以僭越埋…”。

何续指,“最重要系佢系透过附件三摆入《基本法》嘅,今日摆《国安法》,听日摆《间谍法》,后日摆《外国关系法》咁。真系好难好文雅咁讲,但系《国安法》嘅出现,令到《基本法》成为咗 condom(安全套,意指用完即弃)…”

陈庆伟闻言指,不认为要深究下去。Beel 则提出法庭应容许何续解释,但陈拒绝。期间何桂蓝叠声,“而家系答紧我系咪拥护《基本法》个问题呀嘛”。

李运腾其后则指,“我认为你先前已答了…就是在你眼中,你是拥护《基本法》,且不同意选举主任判断”。Beel 遂问其他议题。

翻查资料,《国安法》第 60 条指驻港国安公署及其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特区管辖。而持有国安公署制发的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人员和车辆等,在执行职务时不受特区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第 14 条则指,香港维护国安委员会的工作不受特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作出的决定亦不受司法复核。

何:若法庭赞同大陆逻辑
“系揽炒紧普通法”

及至 Beel 提出辩方案情时,问及何桂蓝是否同意控方指控,她有意图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包括组织、策划、实施等,干扰阻挠政府职能?何回应称 “我可以理解点解喺中国大陆嘅 logic,咁样系颠覆嘅,I mean(我意思是) 要求民主化呢一样嘢。但系如果一个普通法嘅 court endorse(赞同)呢样嘢,我觉得系揽炒紧普通法啰”。

李运腾说,按何说法,即她不同意?何答,“喺呢个 court,I disagree”。

何另否认与他人协议做出控罪书所列行为,亦无协议要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瘫痪议会、逼使特首解散立法会。至于协议逼特首下台,何起先称“咁喺条街都听过几十万人一齐嗌林郑下台嘅”,引庭内大笑。法官澄清是指初选参加者之间有没有协议;何称没有。

称预计会遭 DQ 仍设计单张
欲表达选民“本身可选一个点样嘅人”

主问余下部分,则与何选举通函单张、FB 帖文、论坛内容有关。就她和岑敖晖联合选举通函“接近完成稿件”,何指为香港邮政为立法会参选人提供的服务,替候选人寄通函单张予选民。

何称通函内容大部分由她撰写,因“无论建制派又好啦,或者其他嘅选民,佢哋都会有一个批评,就系好多年轻嘅候选人,佢哋根本无任何嘅倡议,只系想反政府”,遂解释“当民主派行到呢一步去决定将个议会做成抗争阵地嘅时候,其实个立法会本身系可以,或者应该系要做到啲乜嘢。但系好可惜,我哋而家喺现实制度下,系无可能做到”。

何又称,她当时预期自己和岑都会被 DQ,“当时嘅判断系有开过声反对《国安法》嘅人,都一定系会被 DQ 㗎喇…除非我哋彻底去改变立场,但系咁样去参选都无意义啦”。她又指,拟于被 DQ 后在网上公开通函,以传递“如果政府无滥用 DQ 嘅权力嘅话,新界东嘅选民可以本身选一个点样嘅人”之讯息。

何:当时预测
绝大部分“Plan A”会被 DQ

Beel 问及 2020 年 7 月 14 日发布,题为“61万 到 200万 的距离”的 FB 帖文,问及“立会选举这一场战役,已不仅关乎立会过半,而关乎我们如何利用选举、利用议会,激发出更大的政治张力。”一句意思。

何解释称,“喺(9月立法会选举)选举之前仲有 DQ 嗰条线,因为我认为,政权系会评估民主派嘅胜算,从而决定 DQ 几多人,所以当时民主派呢一方嘅气势有几强,对佢最后决定 DQ 几多人系会有好大影响。”

何在追问下称,当时预测“绝大部分嘅 Plan A 都会被 DQ,而非常之多嘅我会形容系 Plan B 都会因为佢哋对《国安法》嘅立场都会被 DQ。”何又指,自己亦有“Plan B”。

何:民主派被大规模 DQ
“系对民主派反而系最有利”

另一篇题为“是你们每一个人的一票起了作用 ”的 FB 帖文,提到“收到被 DQ 的消息,说实话,团队固然有所失落,但也不无兴奋的声音”一句。何解释,当初认为最终 DQ 或被捕,“早啲完都系件好事…我以为继续入到立法会做议会抗争先至会俾人拉,既然我行唔到嗰步,咁就应该就唔会(被捕)喇。”

至于帖文中“对香港而言最坏的情况,就是选举‘如常’进行”一句,何称如早前所述,只有少数人被 DQ,焦点会迅速转向其他参选人,“但系嗰个投票就可能系 endorse 紧一个好唔公义嘅选举,所以我认为嗰个情况系对民主派嚟讲系更加不利嘅。”

Beel 续问及“运动精神是什么?揽炒啊。反抗,是求生的唯一出路。”一句的意思。

何答,“因为当时个 DQ 规模真系好大啦,如果我无记错嘅话啦,同一日,我啦,公民党啦,总共有 10 几个人被人 DQ 㗎喇…咁当时的确好多民众觉得知道咁好失望喇…咁所以我就想解释返,点解呢一个跨光谱嘅大规模DQ 系对民主派有利…”。

何续说,“简单嚟讲,政权去行呢一步,佢哋嘅代价都非常沉重,咁就呼应返对揽炒个想像…而最后呢个结果我认为系对民主派反而系最有利嘅,即系话唔一定要缩,要自保先至可以得到一个好嘅结果。”

辩方引邹家成论坛发言
官指“共谋者原则”适用

Beel 亦再问及“将军澳烽火台”2020 年 7 月举办的新东初选论坛,引述誊本指邹家成发言称“…每一个代议士都应该要具备呢个心理准备,选入呢个立法会,用任何手段,瘫痪每一个议会嘅进行”,问何该场合能否表达她是否同意邹说法。

李运腾质疑,法庭没有论坛足本版,不认为可抽空脉络只问一句,或要待邹家成给口供。陈庆伟则指,因论坛在《国安法》生效后举行,故或适用“共谋者原则”。Beel 称这正是其担忧。一轮讨论后,Beel 称他要指出何当时对邹的发言没反应,没其他追问。

何其后主动称,“瘫痪议会呢个讲法,一直以嚟都系建制派、中联办…或者建制媒体嘅讲法…如果邹先生当时系指紧建制派媒体嘅用法…我理解就系其实就系尽责审议,把握每一个提出质询嘅机会,咁我认同每一个代议士都应该要咁做。”

HCCC69/2022

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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