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黎恩灏从法律的根本概念入手,讨论何为法治的充分意涵,法律、政治权力与社会发展的互动,以及威权体制如何利用“法治”、“依法治国”等概念遂行对于社会的全面控制。同时也透过南非、美国、巴勒斯坦和台湾等地的经验,比较各国的行动者与法律人,如何以法庭为战场与威权体制进行司法抗争,及其产生的得与失,希望能为仍在夹缝中顽抗的人们,开启新的思考空间与行动可能。

芝加哥七人案的政治抗辩

二〇二一年,一出在网上串流平台放映的《芝加哥七人案:惊世审判》(The Trial of the Chicago 7), 获提名奥斯卡最佳电影之一。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它探讨有关司法抗辩的议题,对我们应该有相当的启发性。

该片改篇自真人真事,描写一九六八年越战背景下的美国,国内各州的反战示威者走到芝加哥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抗议美国政府在征兵期间引发警民冲突、并在翌年共和党新政府上场后起诉八名涉嫌煽动暴动的社运人士的一场审判(United States v. Dellinger et al.)。这出电影精采之处,不单只是反战、反对种族歧视的主旋律,更在于它深刻揭露、批判司法部、司法系统以至法官大搞政治审判和不公平审讯的荒谬。

导演在电影开首,便精准地批判这场审判是由政治挂帅。共和党的尼克逊上任总统后,新任司法部长召见一位年轻的联邦检察官,先批评前任司法部长不起诉芝加哥反战示威者是纵容他们危害国家安全、是“不爱国”的表现,再要求检察官以《反暴动法》的共谋跨州煽动暴力罪起诉八位社运人士,最高刑罚可达十年监禁。

检察官最初力陈上届政府的司法部对此已完成调查,指当时尽管发生零星的擅闯和破坏公共财物,但无人要为干犯煽动暴动负上刑责;加上该《反暴动法》原是由美国南方的白人在国会制定、用来打压黑人民权运动言论自由的工具,以该罪检控必定引来社会反弹。但新任司法部长反斥:“法律由谁通过不重要,有无效用才最重要”,于是检察官不再争辩,接下这件差事。

这场共和党政府司法部门的内部争拗,正好反映一个问题:究竟作为政治内阁一员的司法部长,可以有多超然于执政党的政治利益和个人道德价值的执著去检控?所谓依法检控,是在维护国安,还是用来震慑反对政府开战、抗议政府牺牲国家青年的年轻国民?

当然,判案的场所是法庭,但法官的审讯又是否公平呢?电影中,八名社运人士多番面对法官的傲慢和种族歧视的压迫。其中一名被告巴比・希尔(Bobby Seale),是黑人运动中黑豹党的领袖,由于他的代表律师在医院治疗,故向法官提出延迟审讯,却多番被拒。

到上庭时,法官更多次拒绝希尔自辩,并强迫他聘用代表其余七人的辩护律师,变相剥夺他自由选择法律代表的权利。这位法官更多次以藐视法庭罪来应付指斥法官处事不公的被告和辩护律师;甚至当控方法官表示反对辩方一句盘问的说话时,法官竟要求该辩方律师整段讯问证人内容删除,令辩方和旁听人士侧目。

电影其中一段“高潮”,是希尔的同伴旁听审讯时被法官点名斥责之后,晚上突然被闯入家里的警察借词枪杀。希尔得知同伴的死讯在法庭诉冤,法官反更怒火中烧,叫两名白人庭警将希尔带走,他被庭警殴打后手脚被缚,嘴里更被塞上布条再带上庭。这一幕,正好讽刺在法庭内当法官和庭警的白人,如何残酷、不人道地对待黑人被告、剥夺他的人性尊严。

同样讽刺的是,在电影里,辩方律师直斥法官是种族歧视,最终检察官也看不过眼,要求法官宣告对希尔的审判无效;可是以上桥段其实只是电影改编,现实是法官虽宣布希尔审判无效,但同时以藐视法庭罪判他入狱四年,检控官对此也只是冷眼旁观。

凸显审讯荒谬,重申反战初心

对我来说,最精采的片段,是其中两位被告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和汤姆・海登(Tom Hayden)如何应对这场审判。霍夫曼一直都对这场审讯抱持批判的态度,他一早便认定这是场政治审讯;法庭的礼节皆是维护体制的宗教形式罢了,所以在庭上用尽方法凸显审讯的荒谬和丑陋,以及重申反战示威的初心。

他曾穿上警察的戏服和披上类似法官的黑袍出席审讯,讽刺司法系统是政治打压和政治暴力的工具。辩方律师最初不以为然,驳斥霍夫曼“只有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没有政治审判”;但到后来律师亲身感受法庭体制产生的不公平审讯,和知悉前任司法部长早已认定是芝加哥警局引发暴动、被告并没有煽动暴力,也在庭上直斥新政府推翻前朝决定,起诉动机可疑。

霍夫曼在庭上被控方盘问时,被问到如何看待一段被视为煽动暴力的录音(“如果非流血不可,让血流遍全城吧!),他妙语如珠,引用圣经的一句经文:“因为我来,是为叫人脱离自己的父亲,女儿脱离自己的母亲”(玛窦〔马太〕福音第十章三十五节),反问检察官耶稣这么说是否是煽动仇恨,以证明控方只是断章取义,忽略录音中的发言者同时也发表不少反战宣言,政权却从未“被煽惑”而休战。霍夫曼的表现,正好显示他应对政治审判之道是直捣核心,以讽刺的言行凸显司法迫害。

至于海登,他本来是一名相信制度、尊重法庭、权威的典型菁英,一心希望街头抗议的力量会引导到政治选举,让他透过胜选来继续实践进步政治。所以,他最初面对庭审,是以争取法官、陪审团以至舆论认同为目标,尽量表现温文有礼,会剪好头发才上庭应审。甚至到希尔被勒令缚手缚脚和封口后,他仍会条件反射地在法官退庭时肃立示敬。

但五个多月的庭审,似乎改变了海登对司法权威是否值得尊重、审讯是否为政治挂帅的看法。在宣判前,他代表一众被告发言,宣读四千七百五十二名自他们被提诉起在越战丧命的士兵姓名,彰显他们反战的初心。旁听者、辩护律师纷纷起立鼓掌,甚至检察官也“变节”肃立致敬。法官纵然大怒,但不断呼喊“安静”、“恢复秩序”的他,已显得苍白无力。

这场审判的结局,是陪审团裁定无人干犯共谋煽动罪,其中两名被告无罪释放,其余人士各自的煽动暴力罪名成立,被判五年监禁。但后来上诉法庭推翻裁决,要求发还重审,司法部终没有再次重新提诉。至于原审法官,在一份双年普查被七成八的芝加哥庭审律师评为“不合格”,成为美国司法的耻辱。由此可见,即使是民主国家如美国,政治审讯和司法不公并未绝迹,但至少它保有上诉和法律专业的舆论制衡。这些制度优势,令执政党无法继续针对反战者进行司法迫害。

(未完待续)

来源:关键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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