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1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 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周三(21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展开第 30 日审讯,第二位控方证人、前《苹果》副社长陈沛敏继续作供。

陈沛敏供称,她不同意黎以《苹果》名义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动,并曾向黎转发黄之锋在 FB 的批评。黎回复指不同意黄的看法,并指在紧急时候,不能再假装小心和聪明,“唯一的办法就是勇敢!现在对付中共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陈形容黎表现坚定,并强调“佢个方法先有用”。

另外,她在控方提问下指,《国安法》生效前《苹果》的报道,主要是反映对法例的担心,以及对法治、人权的影响,并确认黎开设 Twitter 账户后,会就帖文内容着她提供建议。案件周四(22 日)续审。

案件由高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高级检控官陈颖琛代表;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关文渭及有香港执业资格的新西兰御用大律师 Marc Corlett 代表。

陈:《苹果》报道《国安法》角度
反映担心、会否影响法治人权

陈沛敏第九日作供,控方张卓勤围绕 2020 年 5 月、《国安法》即将生效时段提问。控方询问《苹果》报道《国安法》的角度,陈表示当时未有《国安法》详情,黎智英想知道具体内容,又指《苹果》报道反映对《国安法》的担心、会否影响法治,以及对人权的影响。她指,不肯定当时有否特意为《国安法》开会讨论,但“都系重视呢单新闻,可能都要做好多配套嘅报道”。

控方指陈曾发讯“卖港贼,制裁名单?”
陈:应黎要求发送当日热话

控方引述黎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向陈发送的语音讯息,提及黎开设 Twitter 账户,著陈就帖文内容提供建议。陈翌日向黎发送图片讯息,题为“港区人大和政协发表声明支持设立港区国安法-RTHK”。陈又发讯指“卖港贼,制裁名单?”黎回复好提议。陈再表示“张相和唐英年的发言 disgusted many Hong Kong people(令很多香港人反感)”。

黎随后回应已将相关内容上载 Twitter,题为“美国政府应否将这些人列入制裁名单?”(中译)。陈庭上指,当时黎要求她找新闻热话,让他发帖,而“制裁名单”为当时热话,黎接纳其建议。

及后黎再著陈提供撰写 Twitter 的题材,陈回复“【港版国安法】谭惠珠吁市民游行遇“结束一党专政”口号即闪 李卓人怒斥:小人助纣摧毁言论自由”,以及“六四叫咗三十年都冇影响国家安全,而家唔准叫”。陈在庭上解释,她当时是寻找当日较多人回应及阅读的文章发给黎。

此外,庭上显示黎向陈发讯息,提及为《纽约时报》撰写一篇有关《国安法》的文稿,著陈提供一些“观察”。陈回复“政权现经常强调只针对少数人,但有人指出,按照大陆“国情”,国安机构一旦驻港⋯就会继续罗织其他人的罪名⋯当初有 23 条,容许特区自行就国安立法,是因为一国两制⋯现在肯定是完全背叛”。陈指,当时主要把舆论、对《国安法》的担心告知黎。

陈:不同意以《苹果》名义
推“一人一信救香港”

控方另围绕“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动提问,指《苹果》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以“一人一信救香港”作头版。陈供称,黎于刊登文章前一天“突然之间提出一个咁嘅 idea(想法)”。陈形容,她“对于呢件事,我比较⋯我唔系好认同”,“因为佢(黎)用《苹果日报》名义发起一人一信运动,咁我就觉得唔适当啰,咁所以我早咗返去(公司)想搞清楚,系咪一定要咁做呀”。

陈忆述,当时表达“觉得唔系好适合咁做”,但黎“表现得好坚定去做呢样嘢。我有提过既然系咁,点解黎生唔用个人名义去做呢?即系你可以用你个人名义,你喺《苹果日报》头版买个广告,而唔系用《苹果日报》名义,好似发起呢个一人一信咁。”陈补充,最终黎没有接受其建议。她之后再与张剑虹讨论,“我感觉张生都唔系好想、热衷做呢件事嘅”。陈续指,但黎觉得“佢个方法先有用啰”,令“特朗普关注呢件事”。

《苹果》于 2020 年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动,呼吁市民写信给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

陈指向黎转发黄之锋的批评
黎称“对付中共没其他办法”

陈补充,黎在 5 月 24 日首次刊登“一人一信救香港”后,当时黄之锋亦有批评黎的做法。陈遂把黄的想法转发予黎,“希望佢(黎)唔会继续推呢件事”。但陈表示,“黎生畀我嘅态度系,佢身边都有人反对,但佢都系会继续做㗎啦。”

控方遂展示黄之锋相关帖文,提及“睇到都吓咗一跳⋯问题在于完全唔符合争取跨党派,即 bipartisan 支持嘅准则⋯但表露无遗画公仔画出肠叫特朗普拯救香港⋯睇到真系觉得有啲骨痹同埋肉麻⋯”。当时黎回复陈“(中译:他(黄)说什么并不重要⋯我知道很多人不同意这一点,包括 Martin,但现在是紧急时候⋯现在对付中共已经没有其他办法。)”陈指,她理解 Martin 为李柱铭。控方续指,《苹果》及后于 5 月 25 及 27 日均有再刊登“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动。陈表示“因为黎生坚持”,据其了解由 Mark Simon 撰写文章。

控方再展示 5 月 25 日的《苹果》头版,题为〈万人上街再响逆权号角 无惧恶法反恶法〉。法官李运腾追问,陈在 5 月 23 日得知《苹果》翌日会刊登“一人一信”,当时她是否知道同日会有示威?陈忆述,当时逢周六、日均会有示威,但不肯定有否大规模示威。李运腾再问,是否特意挑选在示威日子,同一日刊登“一人一信救香港”?陈表示,黎没特意说明当天刊登“一人一信”,是因为预计到有示威活动。

《苹果》2020 年 5 月 25 日头版,题为〈万人上街再响逆权号角 无惧恶法反恶法〉。

陈:应变委员会群组不涉黎
以免“主导晒所有人意见”

至 2020 年 6 月,控方指陈当时加入“国安法应变委员会”WhatsApp 群组。陈确认,指群组由张剑虹建立,又称黎不在群组内。控方问,黎为何不是群组成员?陈称可以更自由地讨论,若黎在群组,“变咗佢嘅意思主导晒所有人意见,唔系讨论”,亦理解张想管理层之间有共识,“佢可以收集咗意见,再同黎生讲”。

陈:同事《国安法》前关注稿件署名问题

控方展示时任总编辑罗伟光于同月 26 日在群组提到:“各位同事,黎生与编采部管理层就记者落 byline 有最终决定,以下 4 项必须落 byline,下周一(6 月 29 日)起实施:1)自己故 2)现场直播 3)人物专访 4)专题 *记者与摄记同时适用 *如有特别情况,请向主管提出”。

陈解释,以往做法是报道、相片,都会列出记者或摄影记者名字,同事因应《国安法》提出署名(byline)问题,“有啲同事会担心会唔会《国安法》底下,影咗张相系有问题字句”,例如示威场面出现一些旗帜,担心拍摄有关相片有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部分同事“觉得需要落返自己个名”,因此制定上述方案。

控方展示同年 7 月 1 日刊出的〈恶法生效 两制盖棺 泛民 7.1 继续抗争〉头版报道,陈指标题是同事根据黎对《国安法》的意见拟定。控方询问,陈如何知道黎的意见?陈称,例如从黎撰写的文章、他在“饭盒会”等公司场合说,“《国安法》生效之后,传媒都好难做、一国两制都玩完,呢类讲法啰”。

法官李运腾指,〈恶法生效 两制盖棺〉是“自己故”及 A1 报道,理应有记者名字,为何该报道没有记者署名?陈指,“同事可以提出唔想落 byline,再由主管决定”。李又指,一幅中国国旗遮盖身影的相片,占版面很大部分,文字只有一半版面,有什么原因?陈称“大新闻我哋都会咁设计”,尤是有新闻意象、有象征性的相片,“会将张相做大啲效果”,又指若报章放在报摊,读者亦不会细读内文。李追问,版面设计目的是取得最大效果、吸引读者注意?陈同意。

2020 年 7 月 1 日,《苹果》头版报道,题为〈恶法生效 两制盖棺 泛民 7.1 继续抗争〉。

控方提刘家栋判囚法庭报道
问内容属支持或反对判决

另外,控方提到两篇于同年 6 月刊出的报道,分别为〈隔墙有耳:中共威胁全球民主自由 揽炒巴 加入国际联军反抗〉、〈要求放缓清场 免人踩人受伤 社工阻差办公重囚一年〉。陈称前者提到的“揽炒巴”,在讨论区发帖成名,亦举行过“全球登报”。

至于后者,控方指出报道小标题“苏官曾指 7.21 白衣人‘勇敢面对’”,内容谈及主审裁判官苏文隆过去审案言论或决定,不时惹起关注,包括批准 7.21 元朗白衣人保释时,形容“虽铁证如山,但勇敢面对,与警方保持联络,没有潜逃迹象”。

控方询问报道以什么角度撰写?陈指,对于其判刑有争议性。控方追问,是属于支持或反对法庭的判决?陈指,“当时舆论包括社福界,觉得重得济啰。”

HCCC51/2022

来源:法庭线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