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g Qinhui笔名   尖刀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83年10月3日

出生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居住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教育程度 中学

职业   鞋厂送货员,网络写手

笔会会员 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

拘捕日期 2015年2月3日传讯,2月4日刑拘,3月10日逮捕

拘捕机构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拘留),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逮捕)

拘捕原因 被指自2012年开始上微博关注时事,后通过微博交友了解到了很多QQ群,并到相关QQ群去浏览,受境外思想影响,其觉得社会漏洞很多,看到了社会的实质,于是其以网名“新华人尖刀”、“尖刀决”等称呼在个人微博上发表《宁做美国狗,不做中国人》、《不做马列子孙》等文章,并在2013年开设了不设密码的QQ空间,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属地派出所多次找其谈话后仍不思悔改,坚持利用移动电话通过“自由门”软件登陆境外网站下载图片、文字进行编辑,只多了大量包含“打倒万恶共匪,解救大陆同胞”、“反共,中国不等于中共,中共不等于中国”等内容的煽动性造谣诽谤文章,并将这些文章图片上传到自己不设秘密的QQ空间进行传播,引起社会不特定人群的广泛关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审判日期 2015年11月13日(开庭),2016年4月8日(判决)

审判机构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期            有期徒刑一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辩护人  律师吴魁明,电话:130 0688 8128

关押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拘留),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逮捕)

狱中情况 不明

出狱时间    2016年8月3日(?)

家属联系 付雨琴(未婚妻),电话:13570920192

捐款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卡号:6228 4804 6235 0349 918,付雨琴

救助小组 独立中文笔会

个案现状 重点联络,救助

2015年5月4日,广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发送市人民检察院。

参考资料
https://www.chinesepen.org/blog/archives/50572
https://www.chinesepen.org/blog/archives/41072
https://www.chinesepen.org/blog/archives/41093
https://www.chinesepen.org/blog/archives/28235
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5/03/201503140116.shtml
http://wqw2010.blogspot.se/2015/02/blog-post_34.html
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5/02/201502051003.shtml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renquanfazhi/yf1-02052015105413.html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2/blog-post_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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