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郭牧师的回应文章《中华民国的出路何在?》,让我有机会重新审视双方的观点和立场。幷能借着这样的机会,进一步解释和沟通。我相信以一颗谦卑和温柔的心,真诚而坦率地进行交流,对双方都是莫大的造就。我祷告,愿这样的交流得蒙上帝的保守,愿我们最终都得蒙归正的祝福。

郭牧师在《中华民国的出路何在?》一文中主要观点有三:

1、如果是一个彻底认同人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的人,那么允许台湾地区实行公投也是应该的。如果是一个彻底认同人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的人,他也必然是一个认同自由主义(Liberalism)和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的人。现代自由主义以个人主义(或个体主义)为核心,认为个人是社会和国家的基础,是整个社会和国家的目的。为了生命、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众多个人重新建立一个国家、脱离一个国家,或者不要国家,都是自然的、天赋的权利。如果高扬民族主义、国家统一而轻视普世价值,那么这个中华民国和中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终就没有区别了,而中国「泛蓝」存在的历史必要性也就荡然无存了。

2、民调显示,近6成台湾人支持两岸维持现状。但在“二选一”没有中间立场的情况下,对台湾独立的认同达到6成。随着2016总统大选的临近,民进党很可能胜选。在这种趋势下,中华民国在台湾也许撑不了多久。大陆泛蓝心中的中华民国与国民党、民进党心中的中华民国区别巨大甚至南辕北辙、几无交集。中华民国未来的出路也许只能是光复大陆地区。民进党尽管会赞同和维护中华民国宪政人权等的普世价值,但中华民国对他们来言只不过是一个不得不穿的外衣,随着天气转暖,说脱就脱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是民主宪政下的自然选择,中国民间「泛蓝」只能尊重其权利与选择。

3、绿营有高瞻远瞩者愿意推动中华民国光复大陆。如果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才能真正代表中华民国的未来,那么在台湾的国民党合法性就经不起推敲,所以绿营有必要联手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来对付在台湾的国民党。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可以此吸取一定的资源和援助。

今天我将从策论、理论、经论这三个方面对郭牧师的以上观点作出回应。我知道哲学和神学都是郭牧师的专业,而这些领域是我所陌生的,但今天若要进行的更进一步的交流和讨论是无法回避这在这两个领域的探讨。我抖胆班门弄斧,望郭牧师您斧正,以令晚辈我有所长进。

一、策论——正确VS务实

郭牧师一直在强调独立、公投是政治正确。既然是政治正确,就应该因着彻底认同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而表示支持。否则就是价值观上的分裂和矛盾。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一个法案、政策、政治立场的出台,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政治上的正当性;2、局势上的必要性;3、实施上的可操作性。若只大谈特谈正当性,而罔顾必要性和操作性,无疑是不严谨、不成熟的表现。政治表态从来就是一个现实的政治行为,决定政治行为能否推进的主要问题往往不是抽象的、政治哲学上正当性的理论问题,反而恰恰是必要性和操作性的技术问题。若刻意模糊这三者的区别,甚至以正当性论证去掩盖其余两者的空白,恐有忽悠之嫌。从郭牧师与我的前文中很容易看出,郭牧师仅仅只是强调台湾独立的正当性,而未在必要性和操作性上,作出足够的有份量的回应。(且郭牧师高举的人权和自由的政治正确,我看来也是相当有误导性的说法。待后文详述。)这如何能服人呢?

郭牧师认为我在文章中“高扬民族主义、国家统一而轻视普世价值”。这无疑是非常不严谨的结论。我强调的是要重视民族主义的舆论场,要重视本土、乡土性的问题。要“最大限度地把宪政、人权、普世价值的霞光收敛起来,然后把这些很洋气的价值包装得土得掉渣,让他们能够进入大陆主流的舆论场。”这既有对普世价值的肯定,也有在必要性和操作性上的考虑。且反复说明我们是以古典自由主义,以保守主义的立场去试把解民族主义、国家认同引导向符合普世价值的方向,而避免被中共任意操弄。这怎么能说是轻看普世价值呢?中药讲究“君、臣、佐、使”辨证施治。没有国家认同、民族主义作为佐药和使药。单靠作为君药、臣药的普世价值、宪政制度恐怕难以见效。且这药方恰恰也是民进党最擅长的。一边在台湾高举“本土主义”、热衷于族群议题、主打“爱台湾”、“台湾共识”。一边高举普世价值、自由、人权、宪政。这一土一洋两极的舆论战场在台湾转型期被民进党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地牢牢掌控。才有了今天的民进党。可见民进党也不是“彻底认同人权、自由民主和普世价值”,而是在舆论场和价值观上面采用“调合主义”的政党。是一个非常务实,重视必要性和操作性,也注重实际效果的政党。大陆泛蓝目前采取的舆论策略与当年的民进党如出一辙。如果大陆泛蓝的“历史必要性荡然无存”,郭牧师又如何评价民进党呢?恐怕与郭牧师评价的“绿营有高瞻远瞩者”甚为矛盾吧?就连台湾基督教长老会1977 关于“台湾独立”的《人权宣言》也公开宣告:“确信人权与乡土是上帝所赐。”也是在普世价值和本土性上采取调合主义,亦没有彻底认同人权自由。那台湾基督教长老会的“历史必要性”是不是也就“荡然无存”了呢?

与其说我轻看普世价值,不如说我是轻看一味地喊口号,而不智慧地去提供有技术含量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行为。好像自由、人权、普世价值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装进去后就占据了道义、舆论制高点,可以一劳永逸地敲打他人。一个因信才称义的基督徒,能够这样去争夺制高点吗?一个基督徒真的可以这么“装”吗?我有一个经验性的感受,在我接受海外媒体采访的时候,谈到我幷不擅长的领域,没有能力作更有技术含量的分析评论时。我就会去瞎扯自由、人权、普世价值,以期搪塞应付。而这时采访记者往往会表现出轻看的态度,能说这些记者对我的轻看,是因为他们轻看了普世价值吗?恐怕是轻看我喊空洞口号的行为吧。

郭牧师在文章中列举出了一系列的民调资料,在统独二选一的极端前提下,6成人赞成台湾独立。但这些极端状态下二选一的民调仅仅只能证明台湾人的主体意识在增强。幷非表示台湾支持马上进行独立公投。这幷不能成为大陆泛蓝目前应该马上支持台独的理由。大陆泛蓝为什么不更务实地尊重目前6成的台湾人希望维持现状的诉求,而要选择支持极端状态下才会出现的情况呢?因为那些空洞的口号?

联合国没有因那些口号而对台湾独立表示支持。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等的国家没有因那些闪烁着霞光的“价值”而表示支持。甚至都表示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为什么一个连社团法人资格都没有的大陆泛蓝群体更有必要和责任站出来支持?按郭牧师的逻辑和扣给泛蓝的帽子,那些“没有彻底认同人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的国家是不是都有价值观的矛盾和分裂?!2014年苏格兰公投,美、德、意、西班牙、比利时、北约、欧盟哪一个又是因所谓的“彻底认同人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而表示支持苏格兰独立?他们是不是犯了郭牧师所指控的“以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的神话,用集体、国家、民族来进行独裁和专制的思想和实践”的错误呢?是不是违反了「人权高于主权」的「住民自决权」原则呢?这些国家存在的历史必要性郭牧师认为有多少?亲赴苏格兰力挺统一的英国三大政党领袖所代表的三大政党存在的历史必要性是不是也就荡然无存?以上这些政党和国家与中共政权在郭牧师眼中是不是也就没有本质区别了呢?李登辉在任上搞了《国家统一纲领》,陈水扁在上任时宣布“四不一没有”,马英九承诺“不统、不独、不武”。他们都没有因“彻底认同人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而公开主张台湾独立。这三任民选总统的历史必要性又在哪里呢?就连蔡英文女士的“3个有利、3个坚持”中,也未能看出她有因“彻底认同人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而公开推动台独的主张,那这位2016年的中华民国民进党的总统候选人的历史必要性又在哪里呢?他们哪一个又没有郭牧师批评的所谓的“矛盾”呢?在事实和惯例面前,郭牧师那些空洞的口号往往会变得苍白无力……

郭牧师关注的着力点无疑是两岸的统独问题。文章中显得好像国民党在台上,就是要投靠中共。2016民进党一上台,似乎马上就要公投制宪,宣布台湾独立。既在反问:“中华民国在台湾还能撑多久?出路何在?”又不无矛盾地说:“即使民进党全面掌权,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存在还要维持不短的时间。是短时间内无法摒弃的历史传递。”如此前后矛盾的描述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台湾呢?或者两个都只是郭牧师罔顾事实,而刻意忽悠出来的矛盾与对立?

观察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第一看民调,第二看选战话题,第三看立法院焦点事件。我们从选战中包含的统独话题以及立法院焦点事件来看。能看到统独议题态势是什么呢?2012年台湾大选,民进党方面最初主打分配正义,效果不错。但最后民进党误判形势,转而打两岸议题,用“台湾共识”死磕“九二共识”。结果是恐惧的台湾工商界用选票教训了民进党。2014年选战,两岸议题的主动权掌握在谁手里呢?恐怕是国民党吧。我只看到蓝营逼问柯文哲对“九二共识”的看法。蓝营逼问民进党候选人回答:其绿色身份会不会阻碍城市与大陆的经济交流,进而影响城市的发展。民进党在2014年的选战中何时抓住过两岸议题的主导权?民进党2014的选战主题,幷非是传统的“爱不爱台湾”、“统独”议题。打的是权贵,打的是阶层、打的是和平民阶层打成一片,是分配正义的议题。这些议题没有一个是国家统独层面的。这和“中华民国的出路”哪有一毛钱的关系呢?郭牧师文中所持的观点,无疑是缺乏事实依据的。

3月6日,蔡英文表示:“无论哪个党,都有维持台海和平稳定的责任。两岸关系的处理,我们希望能够着重在实质的层次上面,名词,甚至是标签化的处理,其实不是有利于两岸关系的有效的、跟好的方向去处理。”蔡英文都不急于台独而要维持台海和平稳定。大陆泛蓝有什么必要在此问题上急于表态呢?郭牧师为什么不搞些更务实更实际的事,而去搞的那些名词、标签化和不利于两岸关系的事呢?民进党在选战中都不方便打的台独牌,蔡英文都在声明重视两岸关系,凭什么要让大陆泛蓝帮着深绿阵营空喊不切实际的台独口号呢?郭牧师把大陆泛蓝当成什么角色啦?

郭牧师说:“2016民进党很可能胜选。在这种趋势下,中华民国在台湾也许撑不了多久。民进党尽管会赞同和维护中华民国宪政人权的普世价值,但中华民国对他们来言只不过是一个不得不穿的外衣,随着天气转暖,说脱就脱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是民主宪政下的自然选择,中国民间「泛蓝」只能尊重其权利与选择。”

首先,不希望台湾独立;台湾有权利选择独立;台湾能否公投独立成功;对台湾公投独立成功的结果大陆泛蓝是否承认和尊重,是四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大陆泛蓝所持的态度谈不上不尊重台湾的选择和权利。实际上我们非常尊重台湾人维持现状的主流民意。其次,我不确定郭牧师是否知道一个常识:根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修宪案必须经1/4立委提议,交付立法院修宪委员会审查;经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修宪案,须经3/4立委出席,且出席立委3/4投票通过;还须超过半数的公民投下同意票,才能通过修宪案。就算在2014年国民党大败之际却仍有41%(民进党48%)的总得票率,地方议会中蓝营的议席依然超过绿营近100席。民进党有望在2016年拿下3/4的立法院议席吗?恐怕不可能吧?全世界选举年龄都是18岁,唯日本与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为20岁。连调低选举年龄短期内都没有可操作性,谈什么公投独立呢?这不是瞎忽悠吗?
台湾目前政治版图一片绿色,春意盎然。民进党尚且知道“不得不穿上中华民国的外衣。待天气转暖,方能说脱就脱”。大陆现在北风凛冽,天寒地冻。上有《反分裂法》、“煽动分裂国家罪”,下有求“和平统一”的主流民意。凭什么要我们现在就脱呢?民进党在携鼎盛之势、锦衣玉食的今天尚且知道要待天气转暖;大陆泛蓝现在筚路蓝缕、粗茶淡饭,为何要在凛冽的北风中去裸奔呢?为了那些空洞口号和价值?郭牧师对大陆泛蓝的“进言”很不厚道呀!
10年甚至20年之内,台湾无论独立还是统一几无可能,大陆泛蓝为何要去讨论这些名词、标签化的东西。而不把工作重点放在实质的层次上呢?(蔡英文观点)

台湾公投独立与否,抛开政治不谈,首先是一个国际法问题。大陆泛蓝只是一个民间群体,连合法社团都不是。既非民事主体,更非国际法主体。大陆泛蓝对此持有的观点和态度。只是一个群体的态度,甚至只是一群人的个人态度。且大陆泛蓝群体幷不享有台湾地区的公民权。台湾能够公投独立成功,幷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大陆泛蓝一群人有什么资格不同意、不支持呢?台湾公投制宪若在国际法和国际政治上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大陆泛蓝的允不允许、承认与否能够成为障碍左右局势吗?我们无论持何等的愿景和希望,无论持何等的立场;更无论承不承认、允不允许台湾公投独立,均没有任何效力。到时候形势比人强,“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我们也无能为力。台湾若要进行公投,又岂须得到大陆泛蓝的“允许”?故此郭牧师完全不必考虑我们的态度,也无须拿着那些空口号吓唬人,更无须拿着些是似而非的东西忽悠人。幷非大陆泛蓝不尊重其权利和选择,而是郭牧师至少要等民进党有望拿到3/4的立法院议席,才能喊出“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如此“心急火燎”的市井俚语吧?郭牧师太过心急、以至于有些失态啦!

我相信中国大陆的政治变革将在10或20年内。而变革的主导力量在大陆内部,而非外援。我们坚持以中华民国宪法、宪政体制为大陆政治改革的蓝图,对目前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持保守主义立场。目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在大陆完成民主化这10到20年内,台湾能够实现公投制宪和独立。有这20年的时间,对于大陆宪政转型来讲足够了。无论若干年后台湾2300万人要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未来。相信两岸民众到时都会更有条件从容地沟通和面对。

郭牧师认为:“绿营有高瞻远瞩者愿意推动中华民国光复大陆。如果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才能真正代表中华民国的未来,那么在台湾的国民党合法性就经不起推敲,所以绿营有必要联手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来对付在台湾的国民党。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可以此吸取一定的资源和援助。”

郭牧师此论调让人感到非常惊讶!十年来民国潮的方兴未艾幷不是依赖外援而生,恰恰是自发的民间力量。我们无意对台湾的未来指手划脚,更不希望介入台湾民众已经相当厌恶的蓝绿纷争。现代政治规则的基本逻辑是“程序中心主义”恪守价值中立和程序正义。如果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可以与绿营联手对付国民党,以吸取一定援助的话。那么郭牧师是否也认为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可以联手蓝营对付民进党,以吸取援助呢?某一个阵营可以联系外部的力量,直接参与岛内的政争吗?这样做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要求别人直接参与岛内政争,是个什么意思呢?幷许诺给予援助,又是个什么行为呢?如果郭牧师所谓的援助除了特定的政治条件,其余门槛与其他基金会没有区别,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为什么不选择没有特定政治条件,更不至于惹来争议的援助呢?如果该援助除了特定的政治任务,其余门槛比其他基金会低得多,那这与变相雇佣有什么区别呢?难道中华民国的宪政体制如此破坏价值中立原则,对绿营此行为给予鼓励,而对蓝营此行为给予压制?难道目前台湾的宪政框架跟中共体制一样?不讲程序正义,只要支持某个党的就是爱国的,就是维护国家主权的国际友人。反对某个党的就是卖国的,就是内外勾结搞破坏的敌对势力?这是什么逻辑?国民党的合法性来源于中华民国宪政体制,来源于2014年地方选举大败却仍有41%(仅比民进党低7%)的总得票率。又岂是郭牧师三言两语,就可以推敲没的?

一个规范运作的关注大陆人权、劳工、性别歧视、环保、民主等议题的基金会或NGO(例如大赦国际)。会恪守政治中立,岂会在人权、民主等政治中性的援助项目之外附加特定倾向的政治条件和政治任务?又岂会以此援助为条件变相雇佣外部力量介入台湾民众已经相当厌恶的蓝绿政党间的争斗?统计一下这30年来对大陆民主事业的援助,在民进党执政时期的份额又有多少呢?与世界各国的援助相比,台湾地区的又占多少呢?如果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为了一时的援助而成为了一支雇佣军。对其长远的发展来说,真的是有益处的吗?

无论是“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还是大陆泛蓝。我们的宗旨是以中华民国宪政体系为蓝图推动大陆的民主化。在这个原则下,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得到的支持我们应该争取,但是我想再重申,有特定政治任务,或者特定政治要求的援助,至少从我的角度来讲不会接受。相信“光复民国(大陆)工作委员会”也会持同样的态度。
AIT前高官施蓝旗表示:“美国不适合干预台湾的民主过程。”基于同样的理由,大陆泛蓝也不认为我们适合直接参与台湾的蓝绿政党之争。台湾的前途和未来由2300万台湾人决定,对于没有台湾地区公民权的人。只能通过交流沟通去影响台湾民意,由台湾的民意再去决定台湾未来的方向。这才是合情合理的方式。才是尊重台湾主体性的表现。也是基本的政治伦理和程序正义。而不是去许之以利,邀约外部力量介入台湾民众已经相当厌恶的蓝绿恶斗。胡适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不知胡适此言,对喜欢高谈普世价值,而无视现代政治基本规则和“程序中心主义”的郭牧师,有无警示作用呢?相信郭牧师比我更了解圣经中一句话的含义:“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因为那才是一个基督徒应该有的样子。

二、理论——保守主义VS个人主义

前面谈到支持台独、公投对大陆泛蓝来讲既无必要性,更无操作性。那么大陆泛蓝对台独选项的消极态度是不是纯粹出于政治上的犬儒呢?上面提到的英国三大党及其余各国对于苏格兰公投的不赞同立场,对于台湾独立的不支持立场。是不是根本违悖了郭牧师所声称的那些具有“无可辩驳的政治正当性”的“普世价值”和“联合国原则”呢?上面提到的英国三大党及其余各国是不是在以“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的神话,用集体、国家、民族来进行独裁和专制的思想和实践”呢?上面提到的英国三大党及其余各国是不是违反了“目前国际社会通行的「人权高于主权」「住民自决权」”呢?为什么把现实活生生的案例,放在郭牧师的“理论”中,会显得那么地格格不入呢?到底是现实太荒谬,还是理论太荒唐呢?郭牧师高举的基于“普世价值”的台湾独立的正当性的理解是否正确呢?这些疑问已经进行哲学领域。而哲学是郭牧师的专业,晚辈抖胆班门弄斧了。

无论是对大陆泛蓝,还是那些对苏格兰独立持不支持、甚至反对态度的国家和政党。以哲学专业出身的人应该有的严谨和专业水平,是不应该轻率和简单地给别人扣上“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帽子。在上一篇文章中,我曾多次声明我是持古典自由主义或者说保守主义立场。而几次又非常委婉地提醒郭牧师是持现代个人主义立场(在我看来那幷不应该是一个长老会牧师应有的立场)。但哲学出身的郭牧师似乎幷没有感觉到我委婉的提醒。反而在《中华民国的出路何在?》一文中对此现代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进行了一番颇为“理论自信”的论述,这令我非常遗憾。所以让我简单地对保守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区别作一个回应吧。

首先从自由主义、民主人权的概念产生至今,就不存在彻不彻底的问题。自由主义是尊重多元的,天生就排斥一元化的彻底。强调彻底的哲学,要么走向一元论的柏拉图、马克思式的绝对理念、绝对真理;要么走向砸烂一切的后现代虚无主义。虽然自然权利最早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但真正形成“权利”一词是在公元1400年以后。而自然法的核心理论完成其经典性表述,已经是17、18世纪的事了。自霍布斯、洛克以降,自然权利给人权、社会契约论、普世价值乃至宪政理论奠定了哲学基础。然而自然权利幷非是向郭牧师所言把实现个人幸福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目的;而是通过确立自然权利先于、优于国家权力的正当性,而勒令国家权力止步于此。幷通过对自然权利先在(不依赖于国家政治法律而生)的确立,反过来为国家理论提供目的论的正当性支撑。国家的作用是惩罚恶行,抑制人本性中的利己恶性。让人走出 “狼与狼”、“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在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下实现高级文明形态的安全、秩序和自由。

也就是说在古典的自由主义中,自然法所确立的自然权利和正义,从来都只是一个哲学上抽象、先验的存在,这种抽象意义的自然权利的幷非是以为个人主义奠定理论基础为目的。而恰恰是为国家权力划定边界,确定国家和政府作为消极的“守夜人(最低限度的国家)”的角色,幷不具有积极实现个人幸福的职责。自由主义就其本源来看,决非为了实践个人主义的积极的政治哲学。而仅仅是勒令公权力不得介入的消极的政治哲学。古典自由主义唯一的政治主张,就是最大限度地不让政治权力有预定的主张。古典自由主义旨在建构一套价值中立的政治博弈机制(宪政体制)。然而随着自由主义的发展,古典自由主义这套消极的政治哲学,在德、法唯理主义、理性主义哲学体系的演绎下(从康德到尼采、马克思以至后现代)。大致上以穆勒(John S. Mill)为界,就分为古典自由主义与现代自由主义。古典与现代自由主义的差异,主要在于对政府功能的看法不同。前者主张政府祇应扮演一个“守夜人”的角色,不宜逾越消极性的功能,是持古典自由主义的保守主义、经验主义的哲学观;后者则认为政府应该积极地去作为,实现功利主义的个人幸福。在古典自由主义的范畴中,人权、言论自由、原住民自决权,是消极的政府不得干预、公权力止步的“权利(right)”,他的指向是公权力,而幷非是现代自由主义所伪称的是一种应该在生活层面积极实现的“正义(good)”。现代自由主义的唯理主义哲学观;与古典保守主义的经验主义哲学观,简单地说,就是西方意义上的左派和右派。

理性主义、唯理主义,往往从一个抽象的逻辑概念出发,走法德哲学的路子,妄图把复杂的现实社会硬塞进其推导、建构出的自认为是真理且放诸四海皆准的那套哲学体系。幷把政府通过消极的,在自然权利面前止步所定义的古典自由主义。进一步通过逻辑演绎,而转换成了应该通过政府的积极干预,而用功利主义的方式促进“社会幸福”。通过这样的转换,现代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应运而生。卢梭、马列主义、都是这种对人的理性有过度崇拜的一派。这种左翼的现代自由主义成为法国大革命、苏俄革命的哲学基础,而最终走向了极权暴政。使理性主义在19至20世界几乎就成为了激进主义、空想主义的代名词。而现代自由主义也往往被指责为“社会主义”。(而在哈耶克看来,这种左翼所持有的自由主义观,已经不是纯正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的概念被左派偷窃了。以哈耶克的《个人主义:真与伪》标准来看,郭牧师所持的个人主义恰恰是一种伪个人主义。)

而基于经验主义的保守主义则显得谦虚得多。经验主义者道德从问题,而不是从哲学理论出发。他们质疑理性主义者的方法论,他们拒绝接受那种基于抽象唯理主义所产生的个人主义。也反对彻底的个人主义那种用一套抽象和“浪漫”的逻辑,就可以抛弃传统和历史的主张。保守主义相信历经时间沉淀的经验所生成的自发的社会秩序,才是真正自由的秩序。秩序、正义和自由是漫长而痛苦的社会经验的产物,是多少世纪以来不断尝试、反思和实践的产物。这个秩序不由哪个“哲学王”臆想出来,而是蕴含在历史经验与传统之中。保守主义对智力和理性有深刻的警惕,认为现实世界的丰富性远远超过任何一群哲学家的认识能力,理论和哲学是用来解释现实世界的分析工具,而不是对现实世界上纲上线的真理。不能够削足适履地用理论去强奸现实。唯理主义的“理论自信”,只不过打开了道德和真理上的独断主义和政治上的激进主义。经验主义、保守主义的政治观,相信自由的秩序是由“看不见的手”——无数群体和个体基于自身的利益选择和价值判断共同作用的结果。任何试图用唯理主义建构的政治新秩序,不过是“致命的自负”,其最终会走向集体主义甚至极权主义的“通往奴隶之路”。以保守主义、经验主义的典型代表是英美的现代转型,而唯理主义的代表恰恰是制造过人类空难的德国、法国、苏联。从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大陆的现代史表明,越是对传统、历史持有温和的敬畏,越是能够在步态轻盈中实现宪政转型。

简单地说,美国的共和党、英国的保守党、台湾的国民党。都是持保守主义的右翼政党。主张自由经济、尊重传统、政治上趋于保守、通常中产阶层和富裕阶层是其基本盘。而美国的民主党、英国的工党、台湾的民进党则往往是持现代自由主义的左翼政党。强调福利分配公平、文化持个人主义,政治主张比较激进。通常平民阶层是其基本盘。

国际社会通行的政治原则是“现代个人主义”与“古典保守主义”这两大自由主义支流所达成的共识和交集。“普世价值”就是两派所共同持有的价值观。「人权高于主权」是基于确立自然权利先于、优于国家权力的正当性,而勒令国家权力止步于此的古典自由主义。绝不是郭牧师所声称的左翼色彩深厚的个人主义。故此郭牧师声称:“个人主义也是目前国际社会通行的「人权高于主权」「住民自决权」等原则的政治哲学基础。”恐怕是瞎忽悠的行为。
以上观点幷非我的独见,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大陆的主流思想界是被保守主义、共和主义的右翼思潮所占据的。经济上是哈耶克、弗里德曼、张五常;哲学上是列奥•斯特劳斯、伯克、罗尔斯、德沃金、亨廷顿;政治上认同于英美宪政之路;传统文化上是胡适、钱穆、殷海光。大陆学者茅于轼、杨小凯、刘军宁、邓晓芒、刘小枫、朱学勤、徐友渔,包括后来成为牧师的宪政学者王怡、范亚峰。这些无论在文化还是经济、政治、哲学领域的顶级学者都可以归为保守主义阵营。甚至政治学领军人物刘军宁先生的成名作就叫《保守主义》。甚至连刘晓波先生的《08宪章》文本本身也散发着浓郁的保守主义气息。当下大陆知识分子群体不说对左翼现代自由主义弃若敝屣,至少也是颇不待见的。哲学出身的郭牧师又凭什么如此“理论自信”呢?

哈耶克所说的“真个人主义幷不是无政府主义,幷不否认强制性权力的必要性。”而郭牧师却认为:“为了生命、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众多个人重新建立一个国家、脱离一个国家,或者不要国家,都是自然的、天赋的权利。”这个说法毫无疑问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的套路。人民主权的共同意志高于一切。人民只要愿意,可以通过共同意志决定不要一个国家,而进入无政府状态。人民只要愿意,可以为了追求幸福的权利,去践踏任何传统和习俗。那“为了生命、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众多个人是否可以“砸烂公、检、法。打倒刘少奇呢?” 人民意志的立法权真的可以如此傲慢吗?郭牧师是否认为只要人民愿意,通过同性婚姻、堕胎合法化法案也是自然的、天赋的权利呢?这种个人主义的、唯理主义的左翼价值观,是否可以傲慢到可以藐视一切幷非谬误的既定的规则、传统和习惯呢?是否傲慢到可以追求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力呢?

我们可以看到,不光是美国的共和党持保持主义立场。甚至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本身就是保守主义立场的产物。司法界,乃至任何正常国家的宪政体系。哪一个又不是持保守主义立场呢?从废奴运动、到种族隔离;从劳工权益,到罗斯福新政;从城乡议员平权,到男女平权运动。从言论自由到宗教自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若干判决,有哪一个不是基于保守主义而对现行规则与传统持有“无罪推定”的尊重;又有哪一个不是基于保守主义对“人民意志”时刻保持着警惕和怀疑呢?有哪一个判决没有基于保守主义对民选的政府和总统、对民选的参众两院的“人民意志”屡屡地进行限制和否定呢?哪一次对美国产生影响的重大判决,不是等到社会条件成熟,必要性和操作性皆已具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作出今天看来已经是“美国政治正确”的判决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彻底认同人权、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的吗?按郭牧师的逻辑,持保守主义而轻视普世价值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其历史必要性是否也就荡然无存呢?进而再推论,美国三权分立的体制,其历史必要性是否也是荡然无存呢?今天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开庭时,基于历史传统在出庭律师桌子上准备20支鹅毛笔的习惯,是经得起理性主义分析推敲的吗?一个有41%总得票率政党的合法性都可以三言两语推敲没,想必若让郭牧师去分析推敲一番,不光那一打鹅毛笔应该“荡然无存”。甚至应该在美国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砸烂联邦最高法院”的“伟大”运动呢。

大陆泛蓝所持的统独立场。与英国三大党对苏格兰独立的立场,与各国对苏格兰,对台湾独立的立场一样,都是基于保守主义立场。保守主义者认为,只要你不能证明既有的传统和规则是绝对应该被改变的,那么他就应该是被尊重和保守的,不应该草率、莽撞地实施变革。现代自由主义和唯理主义者则认为,如果你不能证明我的“先进的逻辑和理论”是错误的,那么他就是应该被马上实践的,你不同意就是“阻拦历史车轮前进的反动派”。形象地说,保守主义者对历史经验和传统持“无罪推定”的态度。而现代自由主义对历史和传统持“有罪推定”的态度。所以郭牧师在现代自由主义的激进逻辑下,就得出了一系列荒谬的结论:持保守主义立场的就是“历史必要性荡然无存”的民族主义和国家崇拜。权利“right”与政治“good”就可以混为一谈。台湾有权利选择独立,就被偷换概念成为——台湾独立是个好选择,台湾必须马上独立。两岸间目前的现状、中华民国的法统和国统,又哪里到了必须要改变,必须要公投制宪的程度呢?

郭牧师既忽视台湾主流民意,也罔顾对台湾问题持保守主义立场的国际大环境。给主张维持现状的观点扣上“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独裁和专制”,“和中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终就没有区别”的大帽子。如此自以为义、如此的论断他人。符合一个基督徒的身份吗?郭牧师岂不知《圣经》上说:“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罗2:1)。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太7:2)。”

对于台湾未来的方向,无论统一或是独立。都是一种基于民族主义、或本土主义的国家认同。只要稍微观察一下民进党和国民党在所持的文化认同和民族主义便不难得出上述结论。郭牧师所标榜的个人主义,基本上与国家、政治层面无关。个人主义主要关涉的是文化、宗教领域,与个人主义相对应的是文化、宗教的保守主义。在我看来一个长老会背景的牧师,恰恰应该持文化、宗教的保守主义立场而不是现代自由主义立场和个人主义立场。以个现代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立场来看,同性婚姻合法化。难道不是自然的、天赋的权利?堕胎难道不是天赋的权利?婚前性行为难道不是天赋的权利?吸食大麻难道不是天赋的权利?基督教长老会对此持什么样的态度呢?2014年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总会发布「反同性婚姻」决议的牧函。又是否是持个人主义的现代自由主义立场呢?台湾基督教长老会的历史必要性也是否也就荡然无存呢?

持个人主义立场,视国家为个人追求幸福的工具的郭牧师,对此问题如何回应呢?众多个人通过“人民公意”不要国家,也不要政府(在圣经的新旧约时代。政府与国家这两个概念是很难区分的。就算在近代产生“民族国家”概念之后,政府也是国家要素之一,没有国家就没有政府。),是自然的、天赋的权利吗?郭牧师关注中国的宗教人权事务,且是以牧师的身份。那么一个牧师应该在个人主义和保守主义之间持怎样的立场呢?应该如何理解政教关系呢?这些立场对于唯独圣经、唯独基督、把荣耀神作为人生首要目的的基督徒。有什么圣经上的确据,和神学上的依据呢?我将在下一部分来回应郭牧师。

三 经论——民国的出路事小,天国的出路事大

郭牧师关注的重点一向是政教关系,作为一个人持什么样的观点是其人权自由,公权力不得干预。但幷不意味着其观点不受习俗、宗教、伦理、和其所在社团的约束。对于牧师尤其如此。上一篇文章中,我曾多次引用圣经。甚至在结尾的时候,非常委婉地提醒郭牧师:“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就在那里(太6:21)”但郭牧师幷没有感觉到我委婉的提醒,幷没有反思您的财宝是在地上还是在天上,这令我非常遗憾。一位牧师,出于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而去关注公共议题,甚至参与政治在我看来都是有圣经上的依据的。但郭牧师对现代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人民公意论的那番颇为“理论自信”的论述,其《圣经》上的依据何在呢?长老会背景的牧师应该持什么样的政教关系观呢?其神学依据在哪里呢?我将在这一部分要集中回应的。

在《圣经》中,国家和政府是工具性的,但绝对不是郭牧师所讲的是以实现个人幸福为目的的工具。基督教在讲国家是工具时,包含了三重含义:第一,它是神意的工具,用以扼制人的罪的倾向,作为辅助性的救赎工具;第二,它是服务于人的彼岸追求的工具;第三,它是满足人的世俗生活基本需要的工具。归根结底,国家和政府是神在地上所设立的三大权柄之一(其余两个是教会和良心)。这三种权柄的神学观也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划分政治、社会、人三个主体各自行为边界的依据和来源。可以说古典自由主义消极的国家观源于基督教政治哲学观。是基督教政教关系的世俗化(这恐怕不光是学界通说,也是神学院的通说)。因为人的罪性是永恒的,那么人类社会的罪行就是难以避免的。因为政府“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佣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4)”也因为国家是不可避免的恶。

郭牧师的“国家为个人而设立,国家只不过是实现个人幸福的工具。”是哪一本阐释圣经的神学书籍所持的观点呢?有什么圣经依据呢?郭牧师声称:“为了追求幸福,建立、脱离、或者不要国家,都是天赋的权利。”中的“天”,是基于古典自由主义、自然法哲学的“天”?或者左翼个人主义所偷窃古典自由主义的“天”?还是圣经中的“天”呢?凭着“天赋”的人民公意的立法权就可以不要国家。如此狂悖的无政府主义,除了那些荒唐的尝试,又何时在世界上有过成功的先例呢?我也回应郭牧师一句市井俚语——哪里有那本(神学)书卖?!

加尔文在《论政府》的一开头,就讲到人受双重治理,一个是内在心灵里与永生有关的治理,另一个是民事判断和统治行动的政治,既不能废掉纯正的天国信仰,也不能忽视世俗国家、政府的存在。这两者是有充分的理由联系越来的。尤其因为在一方面,愚妄邪恶的人企图颠覆神所设立的这种政治制度;另一方面,迎逢君主的人推崇君权过度,甚至不惜以之与神的至高权柄相对立。这两方面的错误都必须予以拒绝,否则就不免要将纯正的信仰废掉了。 【《论政府》路德、加尔文,贵州人民出版社,第83页。】
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讲:相反地,圣经也记载无政府的状态非常邪恶:“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2:25)【《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出版社 2007年版,第1141页。】

无论是路德宗,还是加尔文宗。恕在下浅薄,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有主张可以不要国家的观点。也不知“哪里有这本(神学)书卖?”或者郭牧师能从《威敏信条》或者别的什么《宣告》中找到对您的无政府观点的支撑?一位牧师在神学院《基督教的政教关系》的课程上讲,中国大陆今天的民众,要么是无法无天的个人主义,要么是虚妄的国家主义。只有极少数持有符合基督教政教观的古典自由主义。郭牧师所声称的可以不要国家的个人主义,还可以不要什么呢?最后是不是可以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义地不要神所设立的权柄,不要纯正的信仰。也不要上帝呢?郭牧师对台湾外部政治力量期之以利,诱惑其参与台湾岛内蓝绿两党间的恶斗。算不算得上规规矩矩的正直而公义的行为呢?郭牧师“不要国家”的主张,有没有在世界上有成功的先例?是不是加尔文所言的“无政府的邪恶状态”呢?郭牧师有没有因为过于热衷于政治,而忽略了灵性的修习,反使自己受到了试探而跌倒呢?郭牧师有没有得救呢?这恐怕是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

我无意搬出神学来指摘台湾未来的方向,这未免是“妄称耶和华的名”而冒犯戒律。因为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但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台湾基督教长老会1971年《国是声明》、1977《人权宣言》基于中共的威胁而出于保障人权之需要选择独立,还是民进党1988年的《417决议文》中的“四个如果”、1990年的《1007决议文》、1999年《台湾前途决议文》的“事实独立”说。这些都不是基于郭牧师所声称“个人幸福”、“现代自由主义”。反而是从对既有事实、状态的保守,安全需要的角度去阐述的台独主张。主张不征得台湾民众的同意不可改变两岸的现实状态的。这绝对不是现代自由主义的。而是不单方面改变两岸局势的保守主义。故此,台独诉求中几个标志性、里程碑式的文件,无不带有浓厚的保守主义色彩。郭牧师以现代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路数去阐述的台独主张。能不能得到正统的深绿人士的支持。还是一个未知数呢。

在今天的两岸关系中,外无中美建交时台湾面对的险恶局势。内有维持现状的主流民意。修宪门槛又极高。大陆泛蓝有什么必要去支持台湾独立呢?台湾20年内能够独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大陆也将在这20年内完成转型。我们深知,大陆转型的主要力量是在大陆内部。我们的首先要解决的是大陆的问题。有那么一部《中华民国宪法》,有那么一个“三民主义”,有那么一段台湾民主转型的经验、有那么一个中华民国自由区静静地呆在那里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并没有奢望太多,也并不希望被诱惑而沦为无谓的雇佣。我们甚至并不关心中华民国在台湾有没有出路,我们只关心中华民国的制度、文化、法律和历史在大陆能否得到民众的回应。

而今天,我更期盼天国的福音,就像陪同蒋中正先生入殓的《圣经》和《荒漠甘泉》一样,能滋润中华大地每一个荒漠的灵魂。能让每一个中国人得救。能让每一位牧师不因为政治的荒谬而跌倒。能让每一个人在天堂得复活。此时此刻,在我的心里——民国出路事小、天国出路事大。也希望郭牧师能同我一同默念:“民国出路事小、天国出路事大。阿门。”

于2015年 复活节

来源:议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