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派喜欢转发一些似是而非的西人名言,“通往地狱之路都是由善意铺成的”就是其中之一。可以断言,铺在通往地狱之路上的善意必是假冒伪劣的,绝非真正的善。为了理想不择手段,打着理想名义作恶,更恶。只有真正的善意,才能生发的必是善言善行,才能成就的必是善事善业,才有望通往的必是理想的美好。

还有一句很流行的话:“人类许多悲剧都是追求美好理想的后果”。殊不知追求美好理想是人类的良知本能,是文明发展、社会进步的一大驱动力。违反道德常识、政治常理和人之常情的言行,才是各种悲剧的导火线。而违反“三常”的言行与美好理想是格格不入的。理想不是反常和罪恶的挡箭牌。

允许通过恶的手段达到目的、通过邪路实现理想的学说一定是邪说,其所谓的理想也一定是非理性的空想,永远不可能实现。儒家强调,目的和手段都必须善,恶的手段不可能达到善的目的;理想和路径都必须正义,邪路不可能实现理想的美好。

不能走邪路、不能运用恶手段是儒家道德铁律和政治原则,不也可以说是底线,许草菅人命、伤害无辜是道德题中应有之义。孟子说:“杀一无辜而得天下不为也。”又说“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荀子说:“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尚书大禹谟》说:

“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

大意是,对待臣下简约,治理民众宽容;惩罚不能连累到子孙,奖赏可以延续到后代;过失犯罪,最大也可以获得宽恕;故意犯罪,最小也要予以惩罚。罪行轻重有疑时,从轻处理;功劳大小有疑时,从重处赏赐。宁可犯执法失误,放过了罪人,也不能错杀无辜。

儒家不戒杀,义刑义杀义战都离不开杀戮。这种杀戮本乎仁道,合乎义德和人道,旨在以杀止杀,止戈为武。儒家绝不允许行不义杀无罪,无论什么理由和名义都不允许。

或举张巡为例,认为,特殊情况下,为了救天下,应该允许牺牲无辜。大谬不然。张巡守睢阳,食马食雀鼠尽,人事已尽,就应听天由命。继续杀爱妾杀妇人杀男子老弱为食,就是“以人僭天”,违仁背义。张巡不吃人,无碍大局;吃尽城中妇孺老弱,亦无益大局也。

诗云: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行到水穷处,行到山穷水尽疑无路,就是尽心尽力尽人事了,够了。天上是否有白云上升,前面是否能柳暗花明,交给命运去安排吧。

人命关天。儒家特别尊重和珍视人命,以敬天保民、保护无辜为己任,救天下的目的正是为了保护无辜。这也是一切伟大事业和美好理想的出发点。凡是需要通过牺牲无辜、滥杀无辜去实现的理想,一定是非理而邪恶的。而这是极权主义和民粹主义一大共同点。两者一旦结合,人间地狱马上建成。

另外,历史有其局限性,历史的局限根源于人性的局限。人性有本习习性,习性分善习恶习。由于人类恶习深重,文明的进步、历史的发展是螺旋式的。伟大理想的实现必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儒家既怀抱理想的远大,又尊重现实的严峻,也就是尊重历史和人性的局限。历史上儒家对家天下君主制的认同,就是这种尊重的体现。

茅于轼先生有一段话流传颇广,脍炙启蒙派之口。他说:

人类许多悲剧就是追求理想社会的后果,所以哈耶克写了一本书《通向奴役之路》。弗里德曼也说过:通向地狱的路上铺满着善意。真正好的社会,不是理想社会,而是一个有缺陷的、可以不断改进的,彼此尊重、愿意妥协、求同存异的社会。可惜多数人未必能明白。”

其实茅先生自己也没真正明白。明白了上述道理,对他这段话的错误,自然洞若观火。连彼此尊重、求同存异都做不到,有什么善意可言?一个不能容许任何缺陷的社会,无异于地狱,还奢谈什么理想?

2015-4-26

作者 editor